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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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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3年10月19日  仁寿县住建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67/2023-00043  发布机构 A067  公开日期 2023-10-19

2022年度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仁寿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保障、抗震设防、建筑业、住宅和房地产业、房屋装饰装修业、物业、勘察设计与中介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相应监督管理办法;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统筹协调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安排等;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与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管理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范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指导全县的村庄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城市供排水、污水、燃气、节水、垃圾收集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履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职能;组织编制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杆管线综合规划和实施,指导城镇杆管线和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开展城镇垃圾分类试点和资源利用工作,负责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负责城市景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经济指标亮眼,城市颜值稳步提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3亿元,建筑业产值实现186.7亿元,占全市38%、增速27.7%。全县商品房销售完成上报387.3万平米,占全市40.4%。本行业入库税收22.2亿元(其中房地产业入库税收15.8亿元,建筑业入库税收6.4亿元),占全县(不含天新区)税收总额的57.43%。实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42个,完成投资25亿元。天府仁寿大道城区段、陵州大道北段等重要交通路段建成通车。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新增省级园林式小区(单位)6个,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62%,建成投用包家河景观C区等城市公园3个,“两山一河”、城市会客厅、龙泊公园等项目开工建设,高品质公园城市建设有声有色。

2.民生保障用心,人民福祉不断增进。一是老旧小区改造有序推进。改造城镇老旧小区81个3116户,增设既有住宅电梯58台,发放租赁补贴719户。二是城区路灯改造稳步推进。配备城区路灯光源34526盏、各类路灯配电箱336台,智能控制系统329台,背街小巷安装路灯650盏。三是城市环境持续向好。在两个空气监测点安装新型智能喷雾桩58套。有力推进“四季见花”工程,栽植花草450万余株,维修城区破损路面7529㎡、路沿石、花台树池180㎡,更换人行道地砖3020.8余㎡、沉沙池32个,维修金马河护栏168余米,安装城区破损井盖202套、水箅子226套,维修清掏雨污检查井4254个,疏通下水管道11210m,吸淤泥330.5m?,维修改造检查井、水篦子200余处。

3.监管培育并重,行业发展态势良好。一是选优配强骨干企业。培育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8家(其中年产值超10亿元的4家、20亿元的1家),成功引进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四川达虹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四川益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入统建筑业企业23家。全年核发施工许可证78个,收取工资保证金39072万元。兑现建筑企业奖励350万元,“开门红”奖励80万元。二是紧跟政策把准行业脉搏。全年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25件,商品房备案24637套,备案面积206.2万平米,备案总金额183.3亿元。竣工项目60个(245.56万平米),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工程60个,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100%。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94个、审查备案面积540万平方米,推广绿色建筑508万平方米。三是通力合作抓实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4次,约谈39人,发放质量整改通知单203份,安全整改通知2083份,纠正、整改问题642个;编制《仁寿县“十四五”城镇燃气发展规划》,召开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会议3次、整治检查会议1次,发放安全用气手册等27000份,播放音频信息180小时,开展燃气日常检查200余次,专项检查16次,排查出安全隐患192处,并已全部整改完成;办理消防验收及消防备案63个;开展在建工程消防安全检查82次,发现整改问题20处;排查培训机构186个,关停85个无证照机构,整改、处罚135个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拓宽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渠道,入库本地企业基本信息80户、通过企业良好行为136条,信用评价结果运用25个,中标金额18.9亿元,其中眉山本地企业中标项目10个,中标率40%,中标金额1.2亿元。四是从严从细抓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一包一”责任制,出动1万余人次对建筑工地、小区、公园广场进行检查,行业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实现应种尽种。

4.污水处理提质,水体环境明显改善。投资4.5亿元实施乡镇污水设施完善提升二期工程、县城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等重点项目,汪洋等15个乡镇(街道)新建污水支管网约54Km,全县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城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目前已完成预处理、厌氧罐、污水处理等主要设备安装,进入运行阶段,围墙、场内绿化等附属工程全部完成,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5.信访维稳巩固,矛盾纠纷得到化解。办理信访件10169件,其中12345信访3469件、爆料信访6338件、人民网信访169件、四川省网上信访193件。办理行政诉讼结案10件。处置100人以上的集访群访20余次,遗留问题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书4626户。化解民工工资纠纷243起(其中电话和政务热线投诉178起),兑现拖欠民工工资23165万元。

6.基础设施发力,乡村振兴开局良好。完成17.2万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率100%;完成1742户农村危房改造和4313户土坯房改造工作;安装乡村路灯2493盏,覆盖17个乡镇、30个村(社区),惠及群众6万余人;建成藕塘镇、方家镇等乡镇公园5个;汪洋镇、文宫镇、富加镇成功进入省级中心镇库。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及下属二级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9个(仁寿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仁寿住房保障信息中心、仁寿县建筑节能服务中心、仁寿县城建档案室、仁寿县公园管理处、仁寿县市政管理所、仁寿县路灯管理所、仁寿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仁寿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9个机关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计财内控和项目管理股、公共事业股、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勘察设计与勘察设计股。

纳入住建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仁寿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3.仁寿住房保障信息中心、

4.仁寿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5.仁寿县城建档案室

6.仁寿县公园管理处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74754.26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535.35万元,增长20.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城市更新改造提升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增加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燃气管网更新改造专项资金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7475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01.8万元,占13.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952.44万元,占86.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7475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0.74万元,占2.9%;项目支出169653.52万元,占97.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4754.2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535.35万元,增长20.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城市更新改造提升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增加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燃气管网更新改造专项资金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0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6%。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809.49万元,下降2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0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39万元,占0.03%;国防支出(类)7.75万元,占0.0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7.41万元,占0.2%;卫生健康(类)支出171.2万元,占0.1%;节能环保(类)支出7500万元,占4.29%;城乡社区(类)支出35630.59万元,占20.39%;住房保障(类)支出6066.88万元,占3.4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87.9万元,占0.11%;其他(类)支出124795.15万元,占71.4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801.8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2.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60.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3.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2.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3.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7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432.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3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97.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31.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815.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596.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18.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14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决算为957.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支出决算为309.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33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19.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30万元,完成预算53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00.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21.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79.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09万元,完成预算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2021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9万元,完成预算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30.51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和人数减少,严控配餐人数和标准。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09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市政项目、农村危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燃气管网检查、污水处理建设等日常检查及迎检等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60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0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城市建设、管理接待支出2万元、燃气管网检查1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接待支出1.03万元、老旧小区改造检查0.5万元、污水处理建设检查0.6万元、日常工作接待1.9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952.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仁寿县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2.68万元,比2021年减少9.86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仁寿县住建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73.5万元。主要用于市政零星维修项目、公园管护、绿化管护、项目前期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90.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0.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仁寿县住建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住建局车辆运行费项目、市政维修维护项目、污水处理等相关补贴支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项目、土坯房及危房改造项目等85个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8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2022年住建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3.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指反映国防动员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 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 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 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 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按规定用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支出

3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4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指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 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4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 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42.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指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4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4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支出。

4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二级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9个(仁寿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仁寿住房保障信息中心、仁寿县建筑节能服务中心、仁寿县城建档案室、仁寿县公园管理处、仁寿县市政管理所、仁寿县路灯管理所、仁寿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仁寿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9个机关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计财内控和项目管理股、公共事业股、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勘察设计与勘察设计股。

(二)机构职能。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仁寿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保障、抗震设防、建筑业、住宅和房地产业、房屋装饰装修业、物业、勘察设计与中介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相应监督管理办法;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统筹协调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安排等;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与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管理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范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指导全县的村庄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城市供排水、污水、燃气、节水、垃圾收集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履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职能;组织编制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杆管线综合规划和实施,指导城镇杆管线和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开展城镇垃圾分类试点和资源利用工作,负责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负责城市景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三)人员概况。

仁寿县住建局系统总编制数228,其中:行政编制22,机关工勤人员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1,其他事业单位人员192;实编人员231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其他事业人员197人。实有临聘人员308人(其中公益性岗位1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174,754.26万元,年初预算收入98,68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7.48万元,项目支出94592.61万元)。按预算分类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801.82万元,占总收入的13.62%;政府性基金收入150,952.44万元占总收入的86.38%;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5,100.74万元,占总收入的2.92%,项目支出169,653.52万元,占总收入的97.08%。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县住建局支出174,754.26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5,100.74万元,占总收入的2.92%,项目支出169,653.52万元,占总收入的97.08%。基本支出主要是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保支出。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城市日常维护,城市市政建设、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费、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保障性住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

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3832.14万元,占总支出的2.1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041.23万元,占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特种专业车油料费修理费支出、公务接待、办公费等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90.73万元,占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抚恤金、疫情期间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等;资本性支出167,290.16万元,占总支出的95.73%,主要用于城市日常维护,城市市政建设、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费、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保障性住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本部门预算,提前做好情况摸底、数据收集、填报绩效目标、细化专项预算,根据定员和人员经费标准、日常公用经费定额计算确定经费预算,从严控制公用经费,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压缩公务费。科学编制项目支出,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要求,编制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和预算公开工作。

2、执行管理情况。

一是行政运行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使用预算资金。收入上,严格执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按规定使用非税收入票据并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无隐瞒收入和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支出管理中,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报销、重点工作和大额支付上会集体决策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每月一体化对账工作,加强动态监控,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应返还额度情况。2022年实行零基预算,无财政返还额度。

三是“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文件要求,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在机关事务管理局中预算,在我局未发生支出。2022年公务接待费支出7.09万元,完成预算85%。比2021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减少。

四是依法收费情况。严格执行非税收缴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各项征缴工作,确保非税收入规范、有序,依法收缴,及时、足额缴入非税系统,2022年共计收费33388.98 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079.52万元。市政占道费61.84万元。垃圾处理费4.7万元。罚没收入242.92 万元。收入已全部缴入财政专户。

3、专项预算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及时分配、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较好、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减少现金支付。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修改完善了《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经管理制度》,制发了《“三公”经费暨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制度》等制度。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根据省采购目录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采购前,各股室与相关单位事前沟通,做好采购政策咨询,了解相关业务规范;采购中,合理选择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流程合理合规,做好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采购后,抓好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严把质量关力求实效。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的相关要求,新增资产配置流程、处置审批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固定资产采买、报废、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部门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资产管理卡片,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住建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部门预算、决算编制工作,2022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自评得分88.5分(扣除自评质量10分)。但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完善,个别项目进度缓慢、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及时将预算分解下达到各股室,并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有计划申请资金及时支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34个项目详见附件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85个项目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ar
附件【眉山市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公开表.xls
附件【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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