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中共仁寿县委政法委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中共仁寿县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中共仁寿县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能有:有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助管理政法领导干部;组织、指导、推动全县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县级见义勇为保护奖励基金的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全县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等方面的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法学会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网格化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凝心聚力主动创稳,社会大局安定有序。全力捍卫政治安全深化反邪教斗争,全覆盖走访社会面56名邪教人员,实现“法轮功”清零目标;源头防范风险隐患,出台《仁寿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做到“不评估、不决策,不评估、不实施”,全年开展稳定风险评估119次,排查风险点800余个;合力攻坚化解积案,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班人马、限时办结”要求,压实包案领导责任,上级交办173件“治重化积”件全部审核化解;做好重大安保维稳,启动特殊时期应急响应机制;全力以赴疫情防控,牵头制定工作手册,全面提升隔离场所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隔离场所“三个不发生”工作目标。大抓基层夯实基础,平安建设持续深化,治安防控水平不断提升;多元解纷体系更加完善,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社会治安环境持续优化,平安创建工作提质增效。立足实际守正创新,社会治理亮点纷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加快推进,数字治理成效初显;政法改革不断深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治保障底色更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执法监督不断增强;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严字为基实干当先,政法队伍更加过硬。政治建设入脑入心;能力素质有效提升;纪律作风持续向好;政法声音传播有力。
二、机构设置
县委政法委共有机构1个,下属事业单位2个,代管事业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县委政法委内设办公室、政治安全与反邪教股、社会稳定股、基层社会治理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管理股、执法监督与法治股、政治部(党建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有县社会信息管理中心、县网格化服务中心;代管事业单位为县法学会。
纳入仁寿县委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仁寿县委政法委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240.64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各增加525.14万元,增加30.61%,变动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24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4.97万元,占60.0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5.67万元,占39.9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24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3.57万元,占46.13;项目支出1207.07万元,占53.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40.6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25.14万元,增长30.6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4.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03%。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0.53万元,下降21.6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4.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1.33万元,占88.58%;教育支出(类)15.92万元,占1.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98万元,占3.05%;卫生健康支出29.53万元,占2.19%;住房保障支出67.22万元,占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44.97,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组织事务(3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 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849.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128.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 事业运行(50):支出决算为30.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182.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教育(205)进修及培训(08)干部教育(02):支出决算为15.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40.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29.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67.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3.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5.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8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3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支出决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52万元,下降35.7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24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7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基层社会治理、执法监督、社会稳定、国家政治安全与反邪教。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5.6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20万元,比2021年增加81.28万元,增长39.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业务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9.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6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仁寿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办公家具、县委政法委办公楼装修工程款、装修仁寿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工程款、智慧平安小区软件开发服务、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委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县委政法委办公楼维修改造经费项目、网格终端服务费项目等24个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2022年县委政法委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组织事务(3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事业运行(50):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4.教育支出(205)进修及培训(08)干部教育(02):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5.公共安全支出(20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指其他国家安全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家安全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箱数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2年县委政法委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县委政法委共有机构1个,下属单位2个,代管事业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县法学会、县社会信息管理中心、县网格化服务中心)。县委政法委内设办公室、政治安全与反邪教股、社会稳定股、基层社会治理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管理股、执法监督与法治股、政治部(党建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有县社会信息管理中心、县网格化服务中心;代管县法学会机关。
(二)机构职能。根据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中共仁寿县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中共仁寿县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能有: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助管理政法领导干部;组织、指导、推动全县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县级见义勇为保护奖励基金的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全县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等方面的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法学会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网格化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
(三)人员概况。县委政法委共有机构1个,下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县法学会、县社会信息管理中心、县网格化服务中心)。政法委总编制38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含机动编2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7名。2022年初在职人员36名,其中:公务员23名(含派驻纪检组人员3名)、其他事业人员12名、机关工人1名。2022年底在职人员40名,其中:公务员25名、其他事业人员14名、机关工人1名。新增公务员2名,新增事业人员2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224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3.57万元,占46.13%;项目支出1207.07万元,占53.8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4.97万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5.6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为2240.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5.14万元,提高23.44%,差异较大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雪亮工程等项目款在2022年完成支付。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24个,涉及预算收入1207.07万元,完成项目24个,支付金额1207.07万元。
(二)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自评质量按照相关评价要求,本部门经自评后得分90分,自评质量相对较好。
2.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2022年本部门绩效目标按要求在政府网站随预算公开一并公开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随2021年决算公开一并进行了公开。
3.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2022年本部门无要求需要整改和反馈的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委政法委各项目均严格按照县财政相关规定做好预算管理、执行监督管理及结果运用,各项目均不存在违规违纪情况,项目绩效评价良好。
(二)存在问题。
无。
(三)改进建议。
无。
附件2:
2022年雪亮工程运营维护专项预算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一期情况。根据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纪要(仁府常〔2016〕15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通知(总字〔2016〕14号)及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雪亮”工程项目运营服务费纳入预算的复函》(仁财行函〔2017〕1号),县财政按照采购结果通过整合上级项目资金及县财政补助资金据实保障项目经费。二期情况。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1012号)收文处理笺领导批示精神:参照一期“雪亮”工程“政府设计标准,运营商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建设,实行招标采购服务商实施建设。所需费用控制在2000万以内,资金来源渠道由县财政负责解决。三期情况。根据仁寿县2018年第四次项目委员会会议纪要(仁项目委〔2018〕4号)的议定同意实施该项目,分年度(8年)纳入财政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我县“雪亮”工程项目已完成1个县级平台、1个县级融合平台、26个镇乡平台、193个村(社区)平台、2315个前端点位建设,建设模式均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合同期限为8年,2022年投入6840000元(运营维护)。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期资金计划。2017年12月8日县委政法委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签订了一期“雪亮”工程项目合同。合同总价为1896万元,二期资金计划。2018年1月10日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签订了仁寿县第二期“雪亮”工程建设运营维护服务项目合同。合同总价为1918万元。三期资金计划。2019年6月28日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签订了三期“雪亮”工程建设运营维护项目合同,合同总价为2398万元。三期新增工程(红兵商贸城)资金计划:2019年7月22日县委政法委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签订了三期“雪亮”工程运营维护项目增补点位合同,合同总价为157.522273万元。截至目前累计向中标单位支付运营维护资金2972万元(其中根据合同条款约定,一期已向中标单位支付五年运营维护费1185万元、二期已向中标单位支付四年运营维护费1342.6万元、三期已向中标单位支付三年运营维护费1529.5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说明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相关情况。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期项目实施情况。2017年8月21日,县委政法委委托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公开招标(项目编号:5114212017000391)确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为中标单位。二期项目实施情况。2017年12月12日,县委政法委委托四川合意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5114212017100057)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为中标单位。三期项目实施情况。2018年9月28日,县委政法委委托四川兴众和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CXZHGK2018-002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为中标单位,2019年6月28日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签订了三期“雪亮”工程建设运营维护项目合同。三期新增工程(红兵商贸城):2019年7月22日县委政法委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签订了三期“雪亮”工程运营维护项目增补点位合同。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一期项目完成情况。2018年4月全面完工,涉及8个镇(乡)平台及104个村(社区)级平台、624个前端点位、104个村(社区)平台半球建设。二期项目完成情况。2018年12月全面完工,涉及39个镇(乡)平台及110个村(社区)级平台半球建设、809个前端点位建设。三期项目完成情况。2019年12月全面完工。涉及一个县级融合平台及18个镇(乡)平台、146个村(社区)级平台半球建设、882个前端点位建设。
(二)项目效益情况。雪亮工程建成以来,真正实现了“公安机关专业用、政法综治综合用、相关部门共享用、发动基层群众用”的总体目标,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行业管理、民生服务等领域发挥了防控治理作用,特别是疫情期间,极大地提高了村(社区)的防控能力。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