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灾害指挥部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全县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乡)政府、县直管和代管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做好中央和省属在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9.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党建引领,铸造应急之魂,践行“16字训词”的使命担当。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训词精神,不断砥砺为民守夜、保民平安的初心使命。一是扎实开展“两新三大”活动教育。紧紧围绕“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主题,组织全局43人参加“互联网+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培训”系列专业培训班课程,在培训班学习中参加结业考试,优秀率达100%,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增强了应急管理意识、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召开中心组学习会4次,组织职工大会集中学习活动2次,确保领袖讲话走深走实见成效。三是正风肃纪,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一岗双责”,促进“两个责任”的全程落实。通过召开局党委会7次、组织中心组学习11次、干部职工大会2次,集中谈话1次,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同时组织科级领导干部观看《家道》警示教育片,在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利用微信群发布廉政提示等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每季度定期召开意识形态领域专题会议,专题学习通报当前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在二十大召开前局党委专题研究我局意识形态稳定工作,确保二十大期间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四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局观看二十大报告现场直播,并将学习二十大精神作为应急局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围绕工作主线,筑牢安全基础,扛起“发展要安全”的政治责任。紧扣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深入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指示要求,全力统筹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坚守安全红线底线,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一是纵深推进“五进宣传”全域覆盖。积极开展“5.12”“安全生产宣月”“10.13”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五进”宣传,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发送短信20万余条。组织开展有奖答题,参与8.5万余人次,发放红包5.5万余元。充分发挥安全体验中心阵地,接待群众3536人次。实现安全宣传全域覆盖,切实推动防灾减灾和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二是纵深推进“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聚焦3个专题、23个专项、115项重点任务,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巡查考核、约谈警示、举报奖励等10余项长效工作机制,集中解决了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有效化解事故风险。今年以来,全县共检查企事业单位3408家次,排查整治各类一般安全隐患4276项,整改隐患3995项,整改率达93.4%,约谈警示173家次,停产整顿11家,行政处罚655次,罚款284.843万元。三是纵深推进“安全大检查”战果丰硕,紧盯25个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有序推进问题整改。自4月以来,全县共派出工作组1596个,排查一般安全隐患5139个,已整改5074个,整改率98.7%,打非治违131起。四是纵深推进“五大专项”化解风险,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序推进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水电站、自建房、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专项整治,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172处,落实危化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网上专题培训,培训合格率100%;摸排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12871处,全面完成经营性用户泄漏报警装置安装任务;采取撤人打围、拆除重建等方式消除93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风险;建立水电站“三单一书”长效机制,有序推进“4座退出+5座整改保留”方案,完成4家退出和2家整改保留验收,剩余3座由黑管处落实整改;全面摸排有限空间重点企业105家,逐一建立安全监管台账,组织开展全覆盖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一线人员安全意识。五是纵深推进“百日攻坚”成效显著,全县各级干部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守底线相关会议精神,聚焦中秋、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守底线、防风险、保安全”为工作主线,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坚持“日报告、周调度”工作机制,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实现了“零事故”工作目标,全县各级排查出各类问题隐患2472处,已整改2453处,整改率99.23%。六是纵深推进“护安执法”高压监管。深入开展“护安2022”“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2429人次,检查企业1258家,发现隐患974项,整改隐患956项,责令停产停业3家,立案452起,下达执法文书517份,决定处罚金额147.0892万元。
3.强化应急保障,提升应急能力,打造“防抗救相结合”的应急铁军,聚焦省厅市局提出的“六大工程”,结合仁寿实际,找准短板弱项,重点从3个方面实施强力攻坚。一是强力推进智慧应急,争取1400余万元专项债券资金,实施智慧应急一期项目,全面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多位一体的可视化、可量化、可追踪集成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风险一图全揽、预警一端全发、调度一统全域,切实提升应急管理智能化、信息化水平。目前,已完成验收,并接入住建、规自、气象、水利等前端影响,实现实时监控。二是持续发力夯基固本,稳妥推进县级层面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保持与市局步调一致,建立健全一线执法、全员执法机制,着力解决基层执法权限不足的问题;建立健全前置驻防机制,结合全县片区规划,在汪洋镇、龙正镇、文宫镇、钟祥镇、富加镇、禾加镇6个中心乡镇前置驻防综合性救援队伍,推进“一主两辅”联勤联动、联防联控,着力解决基层应急力量单薄的问题;建立健全物资储备机制,布局升级6个区域中心前置物资储备库,根据所在区域的事故、灾害风险特点,分类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形成覆盖全域的物资储备网络,全县“3+6+27+N”的物资储备体系初步成型。今年已补充采购600余万元物资装备,前置到重点乡镇(街道);区域中心前置物资储备库项目已纳入全县城镇更新债券包装项目有序实施。三是筑牢应急堡垒阵地。实施安全体验中心升级改造,积极争取纳入城市更新债券包装项目,增加展示科目,丰富体验内容,提升科技含量,强化宣教阵地支撑作用。实施矿山救护队搬迁入城,对新驻地进行全面改造,按照规范要求补充招录队员,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达到三级标准化要求。
4.聚焦减灾救灾,强化应急应对,守住“防灾救灾救灾”的最后防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关于“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抓好森林防灭火,聚焦“防火期”和持续高温天气,发布预警研判提示18期,设置安全用火劝导点、检查点700余个,清理林下可燃物73吨,开展全县性检查6次,督促整改问题隐患132项,实现森林火灾零发生。抓好防汛抗旱,聚焦暴雨极端天气,强化会商研判和灾害预警,发布灾害预警信息13次,预警短信2.2万余条,出动专业救援队伍7次180人次,开展抢险救援59次,紧急转移345人次,有效应对了“5.13”“6.22”“6.8”“6.26”城区排涝、G351山体崩塌等灾害处置;聚焦高温抗旱,发布高温安全提示函1份,连续发布高温天气预警20次,通过大美仁寿APP推送高温安全防范知识60余篇,浏览数达90万余次,实现水旱灾害“零伤亡”。抓好防震减灾,按照统一部署,再次摸排全县房屋建筑安全隐患,累计排查房屋45万余栋,存在安全风险隐患3485栋,已整治2000余栋,剩余1400余栋预计于2023年6月全面完成整改。抓好减灾救灾,统筹做好2021年灾后重建,全面完成重建15户,维修加固28户,65.57万元全部拨付到群众账户,确保重建到位;统筹做好2022年冬春救助,统计上报4次灾情,摸排需救助群众22219户62445人,需救助资金约1373.7万元,拟向上争取资金1200万元。抓好应急应对,2022年,全县共接处警情1123起,17起(其中:火灾扑救528起,抢险救援155起,社会救助440起),共出动消防车1789辆次,出动人员9060人次,疏散人员120人,抢救被困人员82人,有效确保全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应急指挥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仁寿县应急局部门预算包括:仁寿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本级预算(仁寿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和仁寿县应急指挥中心属于非独立核算单位)。
纳入仁寿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102.4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33.3万元,下降27%。主要变动原因是关闭烟花爆竹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3102.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4.07万元,占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8.35万元,占2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310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7.72万元,占32%;项目支出2114.7万元,占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02.4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33.3万元,下降27%。主要变动原因是关闭烟花爆竹资金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4.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81.65万元,下降44%。主要变动原因是关闭烟花爆竹资金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4.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08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63.68万元,占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2257.31万元,占95.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54.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8.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90.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78.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支出决算为36.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208.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99.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矿山安全(款)其他矿山安全支出(项4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助补助(项)430.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3.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7.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1.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96.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16万元,占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1万元,占2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减少0.69万元,下降0.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越野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1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以及突发应急事故处置,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82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1万元,要用于接待国家级、省级、市级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以及突发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等项目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38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5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森林防火、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地震建设情况,安全生产巡查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8.3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仁寿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43万元,比2021年17.08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专网费和办公大楼电梯间外墙维修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仁寿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4.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9.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6.8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巡查和应急体系编制。。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仁寿县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第三方安全巡查服务、市化工企业应急救援队伍运转经费、眉山市矿山救护队运转经费、烟花爆竹关闭、安全社区创建和复评、自然灾害风险普查、2021年自然灾害、冬令春荒经费、应急体系评审和编制、消防训练场地建设项目等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2022年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见附件(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生产监管(项):指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指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反映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物质储备资金。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地方预算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抗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后重建补助(项):指反映政府预算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的补助支出。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项):指:反映用于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付破产,改制的国有或集体企业职工安置费的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第四部分附件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灾害指挥部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全县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乡)政府、县直管和代管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做好中央和省属在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9.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共有机构19个,下属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应急指挥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三)人员情况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总编制57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机关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编制1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在职人员44名,其中:公务员21名、机关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6名、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5名;退休人员15名,2022年末实有人数4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度预算收入总计3102.42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了1133.3万元,减少2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关闭烟花爆竹企业补助资金减少。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今年财政拨款支出310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7.72万元,项目支出2114.7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767.5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93.45万元,对家庭和个人支出23.7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9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补助关闭烟花爆竹企业、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巡查、风险普查、眉山市矿山救护队和眉山市化工企业救援队工作经费、自然灾害救灾救济等。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编制好年度预算计划,分析本单位资金构成情况,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并按时规范在政府网上公示,2022年仁寿县应急管理局预算收入总额3102.42万元,财政安排拨款收入3102.4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10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7.72万元,项目支出2114.7万元。
2.执行管理情况。
(1)对本单位的基本行政运行情况保障。在日常的工作中,对照年初预算,合理有序的安排资金,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和规范的使用预算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职工上下班纪律制度,突发事故应急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同时严格按预算执行,对项目资金绝不挤占,挪用,有力的保障了各项项目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
(2)部门职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如下:
总体情况及主要成效
2022年我局紧扣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全力以赴“守底线、防风险、保安全”,有效确保仁寿“安全大盘”绝对稳固。
一是控制指标两降三无,态势良好。截至目前,全县共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8人,同口径同比分别下降42.85%,其中运营性交通事故7起、在建项目领域事故1起,全县无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无亡人火灾、无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发生,事故综合发生率为近年最低位,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为1.6%,实现近年同期最佳。
二是考核指标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一是持续保持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含火灾、自然灾害),完成9家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二是顺利通过国省市巡查考核。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国务院考核巡查组、省安委会巡查组、市安委巡查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顺利完成了既定目标。三是强力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完成整改国务院考核巡查组反馈问题13项,省级巡查督导我县发现问题99项,市级挂牌督办3项重大安全隐患,有效化解重大风险。四是全力推进安全民生工程。全面完成藕塘镇、曹家镇2个省级安全社区建设任务,顺利通过市级验收。五是全面做好减灾救灾工作。基本完成曹家镇东联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待市级初验。六是加强基层“五进”宣传示范建设。完成仁寿县鳌峰小学“进学校”示范点、曹家镇东联村“进农村”示范点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省级市州交叉验收。七是强化应急救援演练,督促指导县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和有关单位开展防汛应急、地震灾害、生产、消防安全事故演练等15次,切实提升我县应对突发山洪灾害处置能力。八是加强防震减灾科普阵地建设,我县鳌峰小学校被认定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九是有效提高消防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765家次,指导各类行业场所开展消防专题培训25次。
三是坚持党建引领,铸造应急之魂,践行“16字训词”的使命担当。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训词精神,不断砥砺为民守夜、保民平安的初心使命。一是扎实开展“两新三大”活动教育。紧紧围绕“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主题,组织全局43人参加“互联网+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培训”系列专业培训班课程,在培训班学习中参加结业考试,优秀率达100%,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增强了应急管理意识、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召开中心组学习会4次,组织职工大会集中学习活动2次,确保领袖讲话走深走实见成效。三是正风肃纪,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一岗双责”,促进“两个责任”的全程落实。通过召开局党委会7次、组织中心组学习11次、干部职工大会2次,集中谈话1次,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同时组织科级领导干部观看《家道》警示教育片,在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利用微信群发布廉政提示等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每季度定期召开意识形态领域专题会议,专题学习通报当前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在二十大召开前局党委专题研究我局意识形态稳定工作,确保二十大期间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四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局观看二十大报告现场直播,并将学习二十大精神作为应急局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四是围绕工作主线,筑牢安全基础,扛起“发展要安全”的政治责任。紧扣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深入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指示要求,全力统筹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坚守安全红线底线,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一是纵深推进“五进宣传”全域覆盖。积极开展“5.12”“安全生产宣月”“10.13”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五进”宣传,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发送短信20万余条。组织开展有奖答题,参与8.5万余人次,发放红包5.5万余元。充分发挥安全体验中心阵地,接待群众3536人次。实现安全宣传全域覆盖,切实推动防灾减灾和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二是纵深推进“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聚焦3个专题、23个专项、115项重点任务,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巡查考核、约谈警示、举报奖励等10余项长效工作机制,集中解决了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有效化解事故风险。今年以来,全县共检查企事业单位3408家次,排查整治各类一般安全隐患4276项,整改隐患3995项,整改率达93.4%,约谈警示173家次,停产整顿11家,行政处罚655次,罚款284.843万元。三是纵深推进“安全大检查”战果丰硕,紧盯25个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有序推进问题整改。自4月以来,全县共派出工作组1596个,排查一般安全隐患5139个,已整改5074个,整改率98.7%,打非治违131起。四是纵深推进“五大专项”化解风险,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序推进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水电站、自建房、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专项整治,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172处,落实危化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网上专题培训,培训合格率100%;摸排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12871处,全面完成经营性用户泄漏报警装置安装任务;采取撤人打围、拆除重建等方式消除93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风险;建立水电站“三单一书”长效机制,有序推进“4座退出+5座整改保留”方案,完成4家退出和2家整改保留验收,剩余3座由黑管处落实整改;全面摸排有限空间重点企业105家,逐一建立安全监管台账,组织开展全覆盖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一线人员安全意识。五是纵深推进“百日攻坚”成效显著,全县各级干部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守底线相关会议精神,聚焦中秋、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守底线、防风险、保安全”为工作主线,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坚持“日报告、周调度”工作机制,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实现了“零事故”工作目标,全县各级排查出各类问题隐患2472处,已整改2453处,整改率99.23%。六是纵深推进“护安执法”高压监管。深入开展“护安2022”“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2429人次,检查企业1258家,发现隐患974项,整改隐患956项,责令停产停业3家,立案452起,下达执法文书517份,决定处罚金额147.0892万元。
五是强化应急保障,提升应急能力,打造“防抗救相结合”的应急铁军,聚焦省厅市局提出的“六大工程”,结合仁寿实际,找准短板弱项,重点从3个方面实施强力攻坚。一是强力推进智慧应急,争取1400余万元专项债券资金,实施智慧应急一期项目,全面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多位一体的可视化、可量化、可追踪集成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风险一图全揽、预警一端全发、调度一统全域,切实提升应急管理智能化、信息化水平。目前,已完成验收,并接入住建、规自、气象、水利等前端影响,实现实时监控。二是持续发力夯基固本,稳妥推进县级层面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保持与市局步调一致,建立健全一线执法、全员执法机制,着力解决基层执法权限不足的问题;建立健全前置驻防机制,结合全县片区规划,在汪洋镇、龙正镇、文宫镇、钟祥镇、富加镇、禾加镇6个中心乡镇前置驻防综合性救援队伍,推进“一主两辅”联勤联动、联防联控,着力解决基层应急力量单薄的问题;建立健全物资储备机制,布局升级6个区域中心前置物资储备库,根据所在区域的事故、灾害风险特点,分类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形成覆盖全域的物资储备网络,全县“3+6+27+N”的物资储备体系初步成型。今年已补充采购600余万元物资装备,前置到重点乡镇(街道);区域中心前置物资储备库项目已纳入全县城镇更新债券包装项目有序实施。三是筑牢应急堡垒阵地。实施安全体验中心升级改造,积极争取纳入城市更新债券包装项目,增加展示科目,丰富体验内容,提升科技含量,强化宣教阵地支撑作用。实施矿山救护队搬迁入城,对新驻地进行全面改造,按照规范要求补充招录队员,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达到三级标准化要求。
六是聚焦减灾救灾,强化应急应对,守住“防灾救灾救灾”的最后防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关于“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抓好森林防灭火,聚焦“防火期”和持续高温天气,发布预警研判提示18期,设置安全用火劝导点、检查点700余个,清理林下可燃物73吨,开展全县性检查6次,督促整改问题隐患132项,实现森林火灾零发生。抓好防汛抗旱,聚焦暴雨极端天气,强化会商研判和灾害预警,发布灾害预警信息13次,预警短信2.2万余条,出动专业救援队伍7次180人次,开展抢险救援59次,紧急转移345人次,有效应对了“5.13”“6.22”“6.8”“6.26”城区排涝、G351山体崩塌等灾害处置;聚焦高温抗旱,发布高温安全提示函1份,连续发布高温天气预警20次,通过大美仁寿APP推送高温安全防范知识60余篇,浏览数达90万余次,实现水旱灾害“零伤亡”。抓好防震减灾,按照统一部署,再次摸排全县房屋建筑安全隐患,累计排查房屋45万余栋,存在安全风险隐患3485栋,已整治2000余栋,剩余1400余栋预计于2023年6月全面完成整改。抓好减灾救灾,统筹做好2021年灾后重建,全面完成重建15户,维修加固28户,65.57万元全部拨付到群众账户,确保重建到位;统筹做好2022年冬春救助,统计上报4次灾情,摸排需救助群众22219户62445人,需救助资金约1373.7万元,拟向上争取资金1200万元。抓好应急应对,2022年,全县共接处警情1123起,17起(其中:火灾扑救528起,抢险救援155起,社会救助440起),共出动消防车1789辆次,出动人员9060人次,疏散人员120人,抢救被困人员82人,有效确保全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结果应用情况。
1.严格执行仁寿县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的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支出。按报账程序,把好票据审核,看重大事项和金额是否是经过局党组,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并根据项目资金的进度及时拨付应拨付的资金,经费的支出严格按财经纪律执行。严禁挪用,挤占专项资金。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根据《政府采购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按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采购前,相关股室和经办人员做好采购政策咨询,了解相关业务规范,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汇报;采购中,严格按规定选择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流程合理合规,做好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采购后,抓好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严把质量关力求实效。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我局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根据制度规定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完善资产管理账表及有关资料,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建立健全自用资产的验收、领用、使用、保管和维护等内部管理流程,并加强内部监督。建立资产领用交回制度,落实资产使用管理责任,明确资产具体使用股室单位和责任人,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认真做好自用资产使用管理,随时检查并改善资产使用状况,减少资产的非正常损耗,做到高效节约、物尽其用,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使用过程中的损失和浪费。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1.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汇总工作,2022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2.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不够完善,年中追加政策性资金,和一些突发事故不可预见性(比如提高地震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由于其采购特殊性,按规定程序未能在2022年完成采购),导致预算不够精细,其次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这方面的培训工作,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水平。
3.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费用的支出,严格财务审核制度,杜绝超范围支出,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并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有计划申请资金及时支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彩蝶烟花爆竹厂关闭退出补偿项目支出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市、县相关要求,2020年9月8日与四川省仁寿兴大工贸有限公司彩蝶烟花爆竹厂(以下简称彩蝶烟花爆竹厂)签订了《烟花爆竹厂关闭退出补偿协议书》,补偿资金为3230万元,(根据政府送批件2020年1038号,认定补偿金额为3194.48万元)。实行一次性补偿,按进度分三次拨付。第一次支付了1600万元;2022年1月第二次支付900万元,2022年11月第三次拨付694.48万元。2022年拨付1594.48万元纳入2022年应急管理局绩效管理范围。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全县烟花爆竹退出生产领域,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切实保障彩蝶烟花爆竹厂关闭退出有序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2.进展情况
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转产退出的意见》(眉府办发〔2013〕49号)精神和《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规划烟花爆竹行业的意见》(仁府办发〔2015〕59号)要求,四川省仁寿兴大工贸有限公司彩蝶烟花爆竹厂已于2018年9月15日关闭。按照市、县相关要求,2020年9月8日与四川省仁寿兴大工贸有限公司彩蝶烟花爆竹厂(以下简称彩蝶烟花爆竹厂)签订了《烟花爆竹厂关闭退出补偿协议书》,补偿资金为3194.48万元,实行一次性补偿,按进度分三次拨付。第一次付款甲乙双方按约定完成相关手续后于2020年9月22日拨付1600万元;第二次拨付需乙方完成生产办公用房、苗木、生产设备、征用土地等移交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900万元。第三次拨付需完成相关证照注销后拨付694.48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部补偿完成。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关闭补偿项目资金申报与上级要求、仁寿县产业政策调整相符。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补偿资金为3194.48万元,实行一次性补偿,地方财政补偿3144.48万元,市财政补偿50万元;
2.资金使用
补偿资金为3194.48万元,目前已全部补偿到位。主要用于职工安置、涉及补偿金所产生的税费、债务以及弥补企业资产损失等。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厂关闭退出补偿协议书》要求,分批次拨付补偿款,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不截留、挪用、挤占补偿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和市、县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一是制定了《四川省仁寿兴大工贸有限公司彩蝶烟花爆竹厂关闭退出方案》。方案成立了关闭退出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政策宣传组、信访稳定组、执行工作组、验收督查组、奖补资金工作组;提出了关闭程序和标准;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二是开展了资产评估。县应急管理局委托四川省久源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对彩蝶烟花爆竹厂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总价值为:41263181元。三是进行了库存材料处置。为消除安全隐患,县应急局报经县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后,对厂内涉药及部分材料进行了销毁和处置,共销毁、处置材料总价值为:4174392元。其中,集中统一销毁涉药原材料、半成品及废弃物,价值为461335.14元;彩蝶烟花爆竹厂自行处置部分库存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价值为3713056.86元。四是开展了谈判协商。按照县政府领导牵头,组织县政府办、县监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经贸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税务局等11个部门和采蝶烟花爆竹厂主要负责人,对关闭退出进行补偿的有关事项进行多次协商沟通,最终达成3230万元的补偿意见,签订了《烟花爆竹厂关闭退出补偿协议书》。五是按照《烟花爆竹厂关闭退出补偿协议书》支付补偿款,目前已全部完成。
三、项目完成情况
彩蝶烟花爆竹厂关闭退出工作已全面完成,补偿资金3194.48万元已全部补偿到位。
四、项目效益情况
烟花爆竹关闭退出符合我县产业政策调整,降低了安全风险,减少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