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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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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7日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64/2023-000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10-27
 发布机构 A064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2年度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县卫健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卫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为: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负责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10.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

13.负责县委老干部局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重要领导、外宾来仁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兵、招生、招聘(录用)等体检工作。

14.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稳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一是推进医疗机构等级创建和重点专科建设。县第二人民医院、运长医院启动二甲创建工作;县精保院、汪洋镇卫生院启动二乙创建工作。全县新立项市级重点专科3个,验收市级重点专科2个。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多种培训模式,邀请省市学科带头人、学术专家开展学科类专题培训12次,参培人数达1.6万余人。二是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县人民医院充分发挥全县医、教、研中心作用,县中医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龙头作用,不断加大对基层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接收基层进修学习103人次,牵头开展业务培训达2800余人次。三是积极推进医联体建设。县级医院与华西医院、省人民医院、成都中医大附属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等加强合作,2022年签订远程合作协议2个,专科联盟5个,引进上级专家坐诊24次,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切实提升县级医院服务水平。四是持续抓好医疗质量和安全。成立33个(今年新增9个)县级医疗质控中心,有效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督促医疗机构加强“三防”建设、安保能力和医警联动,提高涉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五是强化人才招引。全年完成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和公招考试录用编内人员共41名,招聘编外人员83名、三支一扶人员6名、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205名,切实提供人才支撑。

2.切实办好各项民生实事。一是全面落实计生惠民政策。2022年享受政策人数56102人,涉及惠民资金4716.48万元,于11月20日前,通过“一卡通”平台直发到人,实现应奖尽奖、应助尽助。二是做细人口统计基础工作。以出生、死亡人口统计监测、《四川省健康档案云平台》人口信息异常数据核查处理、优化生育登记服务为重点,夯实基础工作。截至11月底,全县出生人口7937人,死亡人口10953人,出生率7.21‰、死亡率9.95‰、自然增长率-2.74‰。全县办理生育登记5098例。三是做实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全县计生特扶对象2067人全部纳入免费体检范围,为计生特扶对象1145人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建立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双岗”联系人制度,实施“多对一”联系帮扶,冬季、节假日走访慰问困难计生特殊家庭156人次,发放慰问物品及现金共计10万余元。实施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项目,397人次享受住院护理补贴35.22万元。

3.着力完善中医药体系。一是县中医医院县级龙头不断强化。县中医医院于2018年成功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今年1月肺病科成功创建市级重点中医专科,截至目前县中医医院有三个省级重点专科(骨伤、康复、脑病科)和3个市级重点专科(肛肠科、心病科、肺病科),同时积极发挥龙头作用,成立3个专家团队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百千万”帮扶行动。二是乡镇卫生院枢纽不断夯实。县内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全部设置中医馆,进一步提高了各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三是乡村服务网底持续筑牢。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和中医药帮扶行动,深化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

4.规范落实公共卫生服务。一是对重点疾病防控取得显著效果,对慢性病采取死因监测、肿瘤监测等防控手段,为全县常住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100%。二是组建30个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小组,初步形成了专业医疗机构技术支撑和乡镇(社区)卫生院开展社区管理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防控网络。三是开展全国“优质服务行”活动创建,文宫、钟祥、满井3个乡镇卫生院自评达到基本标准。为110.1万名常住城乡居民提供国家12项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任务完成率100%。四是优化服务流程,实现婚前医学检查、结婚登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站式”服务;实行网上“两癌”免费检查服务新模式,为1.8万余名妇女提供免费检查服务。五是强化职业健康监管。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将35家存在危害因素超标企业纳入治理范围,一企一策。六是加强卫生监督。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98户次,出动监督员132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35份,查处社会办医疗机构违法行为8起,行政处罚15件,罚没款共计32.53万元。

5.抓牢抓实“一老一小”工作。一是建强托育体系。逐步构建“一中心+一体化托幼+N个托育机构”具有仁寿特色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体系。今年完成8个托育机构建设,新增托位780个,收托348人。二是促进“医育结合”。采取“线上+线下”方式,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婴幼儿保健、照护技能、科学育儿等免费指导服务35次,受益人数12036人,线上培训39期,点击阅览255万人次。建立卫生保健指导员制度,为9个托育机构、2个幼儿园配备卫生保健指导员,督促落实婴幼儿健康监测、卫生保健、疾病预防、营养膳食等工作。三是强化老龄健康服务。开展“健康敲门行动”,为我县5个乡镇共3000多名居家失能老人开展“三个一”免费健康服务。全县30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与辖区内的养老服务中心、民办养老机构签订医养合作协议,为老年人开展1次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健康管理服务、每季度上门巡诊等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13个: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综合监管与职业健康股、疾病预离控制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医政股、中医院股、人口监测与发展股、老龄健康股、宣传与健康促进股、爱国卫生股、规划财务与信息统计股、人事股。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单位6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8个。

纳入仁寿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31

仁寿县黑龙滩镇卫生院

2

仁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2

仁寿县始建镇卫生院

3

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3

仁寿县谢安镇卫生院

4

仁寿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服务中心

34

仁寿县谢安镇鸭池卫生院

5

仁寿县医疗质量发展中心

35

仁寿县禄加镇卫生院

6

仁寿县人民医院

36

仁寿县禄加镇天峨卫生院

7

仁寿县中医医院

37

仁寿县宝飞镇卫生院

8

仁寿县妇幼保健院

38

仁寿县宝飞镇凤陵卫生院

9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39

仁寿县满井镇卫生院

10

仁寿县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0

仁寿县满井镇兆嘉卫生院

11

仁寿县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1

仁寿县文宫镇卫生院

12

仁寿县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2

仁寿县文宫镇古佛卫生院

13

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3

仁寿县文宫镇元通卫生院

14

仁寿县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4

仁寿县文宫镇板燕卫生院

15

仁寿县富加中心卫生院

45

仁寿县方家镇卫生院

16

仁寿县富加镇玉龙卫生院

46

仁寿县方家镇曲江卫生院

17

仁寿县藕塘镇卫生院

47

仁寿县钟祥镇卫生院

18

仁寿县藕塘镇石咀卫生院

48

仁寿县钟祥镇合兴卫生院

19

仁寿县藕塘镇农旺卫生院

49

仁寿县慈航镇卫生院

20

仁寿县禾加镇卫生院

50

仁寿县曹家镇卫生院

21

仁寿县禾加镇识经卫生院

51

仁寿县虞丞乡卫生院

22

仁寿县板桥镇卫生院

52

仁寿县虞丞乡景贤卫生院

23

仁寿县板桥镇河口卫生院

53

仁寿县彰加镇卫生院

24

仁寿县新店镇卫生院

54

仁寿县彰加镇促进卫生院

25

仁寿县新店镇中农卫生院

55

仁寿县龙正镇卫生院

26

仁寿县禾加镇双堡卫生院

56

仁寿县龙正镇洪峰卫生院

27

仁寿县汪洋镇卫生院

57

仁寿县宝马镇卫生院

28

仁寿县汪洋镇涂家卫生院

58

仁寿县青岗乡卫生院

29

仁寿县汪洋镇四公卫生院

59

仁寿县大化镇卫生院

30

仁寿县汪洋镇松峰卫生院

60

仁寿县珠嘉镇卫生院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2年度收、支总计208517.90万元、205833.03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426.14万元、14480.40万元,增长9.96%、7.57%。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增加、疫情防控支出增加等因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08517.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207.22万元,占25.0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90.91万元,占3.54%;事业收入145806.31万元,占69.93%;其他收入3113.46万元,占1.49%。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0583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844.00万元,占83.49%;项目支出33989.03万元,占16.5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598.13万元、59598.1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908.80万元、10909.80万元,增长22.40%。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及疫情防控支出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07.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6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22.04万元,增长16.83%。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和疫情防控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07.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万元,占0.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7.30万元,占5.396%;卫生健康支出47598.05万元,占91.171%;住房保障支出1791.07万元,占3.4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2207.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63.9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7.09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5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65.19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83.34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48.56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95.92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07.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48.5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0.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支出决算为671.8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支出决算为66.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院(项):支出决算为681.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047.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9446.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950.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67.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精神卫生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03.07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7779.38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3579.70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5.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卫生健康(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卫生健康(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3917.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51.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6.27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64.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79.88万元,完成预算100%。

32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83.21万元,完成预算100%。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91.07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609.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339.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421.11万元、津贴补贴830.55万元、奖金684.03万元、绩效工资3011.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06.0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03.7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72.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0.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50.85万元、离休费10.21万元、退休费26.73万元、抚恤金95.92万元、生活补助181.04万元、奖励金645.02万元、住房公积金1791.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7.67万元。

公用经费6269.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3.53万元、印刷费32.09万元、咨询费0.80万元、水费12.22万元、电费44.71万元、邮电费62.86万元、物业管理费64.60万元、差旅费121.31万元、维修(护)费725.90万元、租赁费3.85万元、会议费11.61万元、培训费11.32万元、公务接待费14.83万元、专用材料费3291.35万元、劳务费291.81万元、委托业务费625.37万元、工会经费61.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76万元、其他交通费40.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2.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2.5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41.5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7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2.28万元,完成预算97.61%,未完成预算原因是“三公”经费管理实行了更为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7.46万元,占85.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83万元,占14.5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46万元,完成预算99.8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37.06万元,增长73.53%。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用车量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7.4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应急救治、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卫生服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83万元,完成预算86.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5.11万元,下降25.63%。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83万元,主要用于迎接上级检查、督查、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3批次,187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8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90.91万元。主要用于县中医院整体迁建工程款建设和县疾控中心快检中心建设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仁寿县卫生健康系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5.81万元,比2021年增加39.16万元,增长4.3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及疫情防控相关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仁寿县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86.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11.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75.4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医院医疗仪器设备采购、医院信息化管理建设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基础设施及设备维护维修服务、委托检验外包服务、物资配送等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79.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0.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仁寿县卫生健康系统共有车辆8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7辆、其他用车3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医疗应急救治、冷链运输、日常公务活动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7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计划生育专项补助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等5个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2022年仁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卫生健康方面行政管理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综合医院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中医医院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院(项):指妇幼保健院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乡镇卫生院支出。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支出。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支出。

18.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19.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不能划分到上述政府功能科目的其他支出。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2022年仁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绩效

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13个: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综合监管与职业健康股、疾病预离控制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医政股、中医院股、人口监测与发展股、老龄健康股、宣传与健康促进股、爱国卫生股、规划财务与信息统计股、人事股。

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8个。主要包括:(见附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31

仁寿县黑龙滩镇卫生院

2

仁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2

仁寿县始建镇卫生院

3

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3

仁寿县谢安镇卫生院

4

仁寿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服务中心

34

仁寿县谢安镇鸭池卫生院

5

仁寿县医疗质量发展中心

35

仁寿县禄加镇卫生院

6

仁寿县人民医院

36

仁寿县禄加镇天峨卫生院

7

仁寿县中医医院

37

仁寿县宝飞镇卫生院

8

仁寿县妇幼保健院

38

仁寿县宝飞镇凤陵卫生院

9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39

仁寿县满井镇卫生院

10

仁寿县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0

仁寿县满井镇兆嘉卫生院

11

仁寿县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1

仁寿县文宫镇卫生院

12

仁寿县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2

仁寿县文宫镇古佛卫生院

13

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3

仁寿县文宫镇元通卫生院

14

仁寿县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4

仁寿县文宫镇板燕卫生院

15

仁寿县富加中心卫生院

45

仁寿县方家镇卫生院

16

仁寿县富加镇玉龙卫生院

46

仁寿县方家镇曲江卫生院

17

仁寿县藕塘镇卫生院

47

仁寿县钟祥镇卫生院

18

仁寿县藕塘镇石咀卫生院

48

仁寿县钟祥镇合兴卫生院

19

仁寿县藕塘镇农旺卫生院

49

仁寿县慈航镇卫生院

20

仁寿县禾加镇卫生院

50

仁寿县曹家镇卫生院

21

仁寿县禾加镇识经卫生院

51

仁寿县虞丞乡卫生院

22

仁寿县板桥镇卫生院

52

仁寿县虞丞乡景贤卫生院

23

仁寿县板桥镇河口卫生院

53

仁寿县彰加镇卫生院

24

仁寿县新店镇卫生院

54

仁寿县彰加镇促进卫生院

25

仁寿县新店镇中农卫生院

55

仁寿县龙正镇卫生院

26

仁寿县禾加镇双堡卫生院

56

仁寿县龙正镇洪峰卫生院

27

仁寿县汪洋镇卫生院

57

仁寿县宝马镇卫生院

28

仁寿县汪洋镇涂家卫生院

58

仁寿县青岗乡卫生院

29

仁寿县汪洋镇四公卫生院

59

仁寿县大化镇卫生院

30

仁寿县汪洋镇松峰卫生院

60

仁寿县珠嘉镇卫生院

(二)机构职能。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县卫健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卫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负责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10.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

13.负责县委老干部局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重要领导、外宾来仁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兵、招生、招聘(录用)等体检工作。

14.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全系统行政编制31名,参公事业编制40名,事业编制2913名。截至2022年年末干部职工5144人,其中局机关40人(行政人员33人、工勤人员1人、聘用人员2人(其中汇智公司劳务派遣2人)、公益性岗位4人),下属事业单位5104人(参公人员34人、事业人员2847人、聘用人员2217人(其中汇智公司劳务派遣200人)、公益性岗位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9598.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207.23万元,政府性基金7390.90万元。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主要资金构成:行政单位离退休7.0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53.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57.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83.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86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48.56万元、死亡抚恤95.92万元、行政运行1071.7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9.32万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330.76万元、综合医院671.80万元、中医(民族)医院239万元、精神病医院66.62万元、妇幼保健院681.39万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62万元、城市社区卫生机构1047.05万元、乡镇卫生院9447.58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15.75万元、疾控预防控制机构1950.57万元、卫生监督机构567.15万元、精神卫生机构503.0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779.38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3579.71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525.14万元、中医(民族)药专项465万元、其他中医药支出39万元、计划生育服务3917.08万元、其他计划生育851.2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76.2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364.11万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479.88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483.21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90.91万元、住房公积金1790.07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700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卫健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度财政资金总支出59598.13万元,其中本年度财政补助资金支出59598.13万元。按支出性质来区分:基本支出25609.1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339.2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269.83万元),项目支出33989.03万元;按经济分类来区分:工资福利支出18182.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860.42万元,以个人和家话的补助5029.38万元,资本性支出9525.65万元。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转以及承担的项目工作等。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一是卫健系统2022年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编制预算,同时将部门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支出管理,保障专款专用;对签订合同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进度拨付,对未达到合同进度的工程款实行预算动态调整。二是卫健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全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598.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207.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90.91万元,本年支出59598.13万元,无结转结余资金,预算执行进度100%。

2.专项预算管理。我局根据各项目资金性质,按照补贴类、基建类、工程类和服务类等分类制定预算执行计划,督导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预算执行,发挥资金效益。切实做到绩效目标紧密联系项目,起到引领、约束作用,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控制,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相应进行警示纠偏,督促整改,及时盘活资金,避免闲置沉淀资金。2022年度专项预算项目主要包括:特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老龄活动经费、村卫生室补助、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基本药物补助、县级医院实施药品零加成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计划生育专项补助资金、卫生系统援藏人员补助、2021年预防性健康体检业务费、免费婚前检查县级配套、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成本费、免费婚检及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服务费、传染病防治经费、县医院业务补助经费、洪峰乡卫生院门诊住院楼维修改造项目、文宫医院方舱实验室配套设施建设、疫情防控精保院编外临聘人员补助等项目。

3.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2年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资金均制定了三级绩效目标,如:数量指标、效益指标、成本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二是紧跟项目进度,严格按项目完成进度拨款,确保项目稳步推进;县卫健局年终与县财政局联合对全县50个基层医疗机构和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进行打分并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考评结果纳入基层医疗机构年终绩效考评。

(二)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部门绩效管理实施,按时将绩效目标、自评进行公开,并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范财政资金支出使用范围,确保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1、自评质量

按照2022年预算编制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明确定了年度目标。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预算编制较为准确、目标科学合理,管理制度完善,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务信息、反馈结果应用;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全面未发生超预算超范围支出,有效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总体评价较好。

(二)存在问题。

1.财政未足额预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人员经费。

2.专项资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3.自评中发现部分乡镇拨付村医生补助不及时,考核不到位。

(三)改进建议。

1.建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各部门业务工作对接,加快项目执行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上报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指标解释

计分标准

依据资料

评价过程

自评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要素完整、细化量化。

1.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2.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要素指目标的完成指标及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是否填写完整,根据年初制定目标财政局的要求。指标细化量化指该定量表达的是否表达。

自主评价

10

目标完成

10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

以项目完成数量指标为核心,评价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指标得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部门项目个数/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个数*10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数量指标)

自主评价

9

编制准确

10

评价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准确。

指标得分=(1-(10×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10。其中:若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0.1,此项得0分。

预算调剂金额:大平台中预算下达指标明细对账单—业务类型中“专项调剂”和“非专项调剂”绝对值合计数

年初部门预算数:年初部门预算批复表,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本年支出合计”

自主评价

10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

计算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8个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 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的,得10分。偏差度在10%-20%之间的,得5分,偏差度超过20%的,不得分。

决算数:财政批复的决算套表-从决算科目里删选

预算数:财政批复预算公开表

偏差程度=(决算数-预算数)的绝对值/决算数*100%

自主评价

10

动态调整

10

评价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

1.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和结余注销额均不为零时,指标得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预算结余注销额)*10 2.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零,结余注销额不为零时,指标得分=(1-10*结余注销额/年度预算总额)*10,结余注销额超过部门年度预算总额10%的,指标不得分。

3.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与结余注销额均为零时,得满分。

预决算套表(Z01调整预算数、CS01)

年度预算总额:Z01总计调整预算数

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调整前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后年初结转和结余=0,则没有取消额

预算结余注销额:归集上缴和缴回资金栏为0,表示当年没有注销,如果有数就是注销额

自主评价

10

执行进度

10

评价部门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 6、9、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达到量化指标的分别得3、4、3分,未达到目标进度的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


自主评价

9.5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年终预算执行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的,得10分,未达100%的,按照实际进度量化计算得分。(含所有下属单位)

预决算套表(Z01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实际进度量化计算得分=80%*10=8

自主评价

10

违规记录

10

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是否合规。

依据上一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上一年度的审计监督、财政检查报告

自主评价

10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信息公开(6分)

目标公开

3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按要求随同预算公开的,得3分。

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预决算公开栏

自主评价

3

自评公开

3

评价部门是否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按要求随同决算公开的,得3分。

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预决算公开栏

自主评价

3

整改反馈(4分)

结果整改

2

评价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发现一处未整改的,扣1分,直至扣完。

结果整改说明、整改报告,现场检查

自主评价

2

应用反馈

2

评价部门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反馈的时间限制。

自主评价

2

自评质量(10分)

自评质量(10分)

自评准确

10

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5%以内的,不扣分;在5%-10%之间的,扣4分,在10%-20%的,扣8分,在20%以上的,扣10分。(部门在自评时,此项指标无需打分,部门自评满分为90分)


自主评价

8

自评总分


100





96.5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重大疾病防控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重大疾病防控补助资金项目属于社会公益性项目,是党和政府惠民工程,是落实“预防为主,普及健康”卫生方针的大事,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度该项目由中央下达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慢性病防治等项目构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

加强全县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免疫规划、乙肝监测、慢性病、新冠监测等工作的开展。一是艾滋病防治。确保 2022 年艾滋病发现并知晓率 90%,感染者和病人抗病毒治疗覆盖率 90%,紧紧围绕艾滋病防治监测检测、干预、随访管理、治疗和母婴阻断工作。二是血吸虫病防治。采取监测预警和血吸虫病综合防治并重的策略,全面落实防治措施,持续巩固血吸虫病消除达标成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达到钉螺调查2200万平方米,药物灭螺550万平方米,人群询检筛查1.5万人次、血检查病3万人次等工作。三是免疫规划。“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免规”,在全面推进全县新冠病毒疫苗应种尽种工作的情况下,中心及时规划,紧紧围绕 2022 年初工作任务,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障群众特别是适龄儿童健康。四是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发现率,扩大治疗覆盖面,提升治疗成功率,降低死亡率,降低新发感染,提高感染性和病人生活质量,降低结核病治疗负担,加强新冠肺炎、慢性病、乙肝监测防控。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省市资金文件及项目实施方案,由县卫健局牵头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及进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报县政府审批后,县财政按项目进度据实拨付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2年度重大疾病防控项目资金预算总额1286.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871.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15万元。

2.资金到位。本年度到位补助资金1286.4万元。县财政2022年度分别下达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精保院、县医院的中央补助资金共计871.4万元、下达县疾控中心县级补助资金415万元。

3.资金使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截2022年12月31日,全系统实际支付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资金1167.56万元,总的预算执行率90.76%,其中中央资执行率91.17%,县级配套资金执行率89.91%。执行率未达100%的原因是:中央资金疾控余76.97万元(已结转下年使用),是由于疫情影响个别项目按进度工作已完成,但还未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实现支付,预计2023年8支付完毕;县级配套资金余41.87万元,是由于项目按实际需求支付,结余部门县财政已收回。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财务支付及时有效,会计核算规范严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根据年初上级部门颁布的项目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分配具体负责实施单位、合理调配资源及安排资金使用进度、妥善处理项目开展中遇到的困难、有力的保障了本年度项目正常实施完成。

县卫健局及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项目指导、监督、督查,并进行年度项目考核。考核结果运用到年终项目结算资金分配中,有效的促进了项目的合规、合法、有序开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任务完成100%;哨点监测任务完成100%;全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率达93.92%。

2.血吸虫病全年查螺4874.946万平方米、药物灭螺1977.93万平方,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5.98%、103.02%。询检10.1631万人次、血检5.0709万人次、粪检0.4571万人次,人群化疗1.8915万人次;晚血救助47人次,登记病人随访、管理86人次。

3.包虫病防治调查1例包虫病人,对4例包虫病人进行随访管理。

4.重点疾病防控:全县无鼠疫、霍乱疫情发生。全县报告狂犬病1例,疫情规范处置,密切接触者无发病报告。全县共报告手足口病360例,较2019年(424例)下降15.09%,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报告重症1例,无死亡。采集手足口病标本107例(目标任务30例),其中实验室确诊病例77例(均为其他肠道病毒阳性)。全县共报告乙肝536例,较2019年(638例)下降15.99%,死亡1例。全年采集12份血清样品(无目标任务)开展实验室监测。全县共报告梅毒536例,较2019年(701例)下降23.54%。全县无新发麻风病例,完成治疗1例。累计发现75条麻风疑似线索,均排除麻风。

5.疟疾防治:血检1410人次,占目标任务的109.05%,复核血片150张,占目标任务的120%。

6.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任务按时完成2020年仁寿县结核病防治工作指标:初诊查痰率65.41%。病原学阳性51.34%。涂阳病人家属筛查率为67.16%。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91.41。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共报告学校肺结核病例44例(其中教师4例,学生40例)。全年无学校集聚性疫情发生。

7.慢性病防治:肿瘤监测发病报告数3368例、死亡报告数2587例;慢病监测培训共培训116人;印刷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资料共32520份;印刷肿瘤随访表及报告卡20000份。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管理。全县常住居民(中央核定人口数)1201000人,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1179653份,规范化电子建档率98.22%。碘缺乏病监测工作,监测指标结论为我县达到碘缺乏病消除标准。慢病示范区工作推进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共打造健康小屋2个,健康公园1个,健康指导员培训60名,健康家庭创建6个。儿童伤害监测,全县共报告儿童伤害监测92例。

(二)项目效益情况。

全县各类人群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500名,知晓率100%;城镇居民200人,知晓率91.50%;农村居民200人,知晓率93.00%;流动人口200人,知晓率92.50%;青年学生200人,知晓率93.00%;暗娼400人,知晓率91.25%;吸毒者270人,知晓率90.50%。开展艾滋病防治健康扶贫工作,为困难患者申请低保绿色通道,对全县54个困难病人或感染者家庭进行了生产帮扶,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通过结核病防治工作,持续降低结核病的感染、发病与死亡,确保结核病疫情稳步下降,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在开展慢性病防治的宣传及肿瘤登记随访工作过程中,群众均较为满意。

血吸虫病防治改变了钉螺生存环境,减少了血吸虫病对人群和家畜的危害 加大全县艾滋病防治培训力度,全县防艾队伍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全县防艾能力。 血吸虫病防治无阳性钉螺、病畜,钉螺面积减少,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完成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对我县社会事业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综合评价优良。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指标虽然已经完成,但经费使用进度较慢,主要原因为工作实施方案与经费指标下达不同步。

2.专业人才不足。项目专职人员少,服务能力存在差异,工作经费紧张,仪器设备配备不足,工作开展较难。

(三)相关建议。

1.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管理力度,加大督导的频率加大力度宣传培训,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加强药品及其他物资管理,提高重大疾病防控能力。

2.继续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日常指导,规范使用。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要求,加快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表:

重大疾病防控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重大疾病防控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结核病、血吸虫病、慢病管理、精神卫生防治、扩大免疫规划)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精保院、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1286.4

1167.56

90.76%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871.4

794.43

91.17%

地方资金

415.00

373.13

89.91%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按照文件规定下达分配资金


下达及时性

结合工作进度,按照资金文件要求,支付项目资金。


拨付合规性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使用规范性

当年度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用于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免疫规划、乙肝监测、慢性病、新冠监测等工作的开展。


执行准确性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资金文件规定的范围开展重大疾病防控工作。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加强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监督等各方面工作,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支付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全过程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2022年资金投入1071.66万元用于仁寿县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免疫规划、慢性病、新冠监测工作的开展。目标2:艾滋病防治。确保2022年艾滋病发现并知晓率90%,感染者和病人抗病毒治疗覆盖率90%,我县“三线”管理办公室紧紧围绕艾滋病防治监测检测、干预、随访管理、治疗和母婴阻断工作。目标3:血吸虫病防治。采取监测预警和血吸虫病综合防治并重的策略,全面落实防治措施,持续巩固血吸虫病消除达标成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达到钉螺调查2200万平方米,药物灭螺550万平方米,人群询检筛查1.5万人次、血检查病3万人次等工作。目标4:免疫规划。“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免规”,在全面推进全县新冠病毒疫苗应种尽种工作的情况下,中心及时规划,紧紧围绕2022年年初工作任务,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障群众特别是适龄儿童健康。

目标1:收到经费1071.66万元,全年实现经费支出875.51万元,执行率达到81.7%。目标2:艾滋病防治。全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检测比例达93.92%;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配偶/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测率达91.91%;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接受结核检查的比例达94.64%;病毒载量检测比例为95.02%。目标3:血吸虫病防治。查螺2308.4238万平方米,药物灭螺598.398万平方米,人群询检1.5633万人次,人群血检3.0896万人次等。目标4:免疫规划。共完成223899剂次疫苗接种,(其中免疫规划疫苗接种97403剂次、非免疫规划疫苗126496剂次),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9.72%(97403/97672)。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98.29%,卡介苗接种率99.83%,脊灰、乙脑、流脑A群、流脑A+C群、白破二联、麻腮风、甲肝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检测比例达93.92%

≥95%

100%


艾滋病发现病例

≥90%

100%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接受结核检查的比例达94.64%

≥90%

100%


血吸虫病查螺2308.4238万平方米

≥95%

104%


血吸虫病药物灭螺598.398万平方米

≥95%

108%


血吸虫病人群询检1.5633万人次

≥90%

104%


血吸虫病人群血检3.0896万人次

≥90%

102%


无阳性钉螺、病畜、钉螺面积减少,全县已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

不断降低

不断降低


全县各类人群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生活质量

进一步提高

进一步提高


在中学、大中专院校开设艾滋病健康教育课程率达到90%

≥90%

≥90%


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诊断

572人

572人


贫困患者治疗补助试点

140人

140人


危险行为病人应急处置

39例

39例


登记病人家属护理教育

2478例

2478例


长效针剂项目指标数

22

22


质量指标

扩大免疫规划培训计划完成率

100%

100%


扩大免疫规划人员培训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扩大免疫规划(长效针剂)项目实施时限

3年

1年



社会效益

指标

艾滋病防治开展扩大检测,进一步提高治疗覆盖率;血吸虫病消除达标;提高免疫规划接种率;降低结核病的感染、发病与死亡,确保我县结核病疫情稳步下降;全面开展包虫病检测工作。

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不断增强

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不断增强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致人死亡重大案事件发生率


艾滋病传播率

不断减少

不断减少


可持续影响指标

重大传染病致病率

不断降低

不断降低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5%


受训精防人员满意度

≥95%

≥95%


登记精神病人家属护理教育

≥95%

≥95%


说明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计划生育专项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度计划生育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是指:

1.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2.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2.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一是理清思路熟悉政策,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客观的开展各项目的绩效自评。二是针对评价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及要求,组织专人收集、整理、核实业务和财务等相关基础数据资料,汇总各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参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运用相关评价方法,对各项信息进行计算、分析确保自评结果真实性。三是对自评结果进行数据整理、分析,尤其是对预算执行、总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整改措施进行进一步分析,对各项指标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计划生育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并对2021年中央资金据实结算调整的通知》(川财社[2021]139号)、《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2年计划生育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81号)文件精神,下达2022年度计生奖扶、特扶中央资金2685.87万元,其中奖扶1829.32万元,特扶856.55万元;下达奖扶、特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省级资金1100.25万元,其中奖扶547.31万元,特扶521.63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31.31万元;上年结余中央资金(奖扶)24.96万元;奖持、特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县级配套资金901.8万元,其中仁寿县配套785.11万元,天府新区配套116.69万元。

经申报批复,县财政2022年度下达计生奖持、特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助资金共计4712.8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710.8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96万元),省级资金1100.25万元,县级补助资金901.8万元(其中仁寿县配套785.11万元、天府新区配套116.69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度计生专项(奖扶、特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预算总额4712.8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710.83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01.8万元(仁寿县配套785.11万元,天府新区配套116.69万元)。

2.资金到位。本年度实际到位计生专项(奖扶、特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助资金4712.88万元。

3.资金使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奖扶、特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4712.8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县卫生健康局计财股按照资金支付报批程序,在一体化系统中由国库直接支付,财务支付及时有效,会计核算规范严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每年2月份以前,专业股室根据省市县关于计生专项项目实施要求,认真核实上报奖扶、特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符合享受对象相关资料,完成享受对象的上报工作。

2.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严格按工作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拨付资。妥善处理项目开展中遇到的困难、有力的保障了本年度项目正常实施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实际享受奖励扶助28229人,实发放金额2709.984万元。

2.实际享受特扶助1861人,发放金额17554.082万元;实际享受其他类特别扶助333人,实际发放金额93.972万元。

3.实际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5807人,实际发放金额154.842万元。

2022年度本项目预算执行率达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完成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对我县社会事业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综合评价优良。

(二)存在的问题。

阳光平台不健全,很多功能不能用,导致推送数据、查询等不方便。

(三)相关建议。

财政积极与市上沟通,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更有利于工作开展。

计划生育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奖扶、特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全县所有乡镇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4712.88

4712.88

1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2685.87

2685.87

100%

地方资金

2002.05

2005.65

100%

其他资金

24.96

24.96

100%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按照《四川省计划生育扶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2】122号)文件要求,中央、省、县三级按分担比例配套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直接兑到享受对象手中。


下达及时性

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及时将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对象手中。


拨付合规性

根据资格确认数特扶按每年两次发放规定,分别在6月和11月前全部发放到位,其余项目资金每年一次性在11月前发放到位


使用规范性

按照中央直达资金和项目实施方案,做到专款专用


执行准确性

严格按各类惠民政策标准发放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资格确认后,上报财政完成年度需求资金预算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根据各乡镇核实上报,在奖特扶系统和阳光审批系统锁定的数据,卫健局全部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对象社保卡或本人委托的代理人社保卡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目标2: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 进社会和谐。

1.实际享受奖励扶助28229人,实发放金额2709.984万元;2.实际享受特扶1861人,发放金额17554.082万元;实际享其他类特别扶333人,实际发放金额93.972万元。3.实际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5807人,实际发放金额154.842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人数

28229人

28229人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数

1681人

1681人


其它类特别扶助人数

333人

333人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人数

25807人

25807人


质量指标

奖扶符合条件申报对象申报率

100%

100%


特扶符合条件申报对象申报率

100%

100%


其他类特扶符合条件对象申报率

100%

100%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符合条件对象申报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奖扶资金到位率

100%

100%


特扶资金到位率

100%

100%


其他类特扶资金到位率

100%

100%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到位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发放标准

960元/人/年

960元/人/年


特别扶助(独生子女死亡)金发放标准

11160元/人/年

11160元/人/年


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金发放标准

8820元/人/年

8820元/人/年


其它类特别扶助(二级)发放标准

5340元/人/年

5340元/人/年


其它类特别扶助(三级)发放标准

2760元/人/年

2760元/人/年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标准

120元/户/年

120元/户/年


经济效益

指标

享受对象家庭经济收入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社会效益

指标

家庭发展能力

逐年提高

逐年提高


社会稳定水平

逐年提高

逐年提高


享受对象家庭幸福感

不断增强

不断增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享受对象满意度

≥95%

≥95%


说明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健康促进行动、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等内容。通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逐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免费为全县111万名常住城乡居民提供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任务。

2.完成为9600名城乡计划怀孕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效提高优生优育水平。

3.为全县至少15550名农村适龄妇女分别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

4.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仁寿县、并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一次免费婚检服务,全县婚检率达95%以上。

5.医养结合,为全县部分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两次免费上门健康服务。

6.全面完成2022年国家下达的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深入推进仁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

7.2022年资金投入182.39万元用于开展地方病、职业病、麻风病、寄生虫病、环境卫生监测、烟草流行监测、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健康素养促进与卫生健康宣传学生近视其他重点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等;完成重点人群碘缺乏病监测400份尿碘,300份盐碘,水碘含量,监测10份;饮用水水质监测。完成饮用水采样350次;饮用水水样检测合格率达到90%;完成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专项监测130项次;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115项/次。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一是理清思路熟悉政策,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客观的开展各项目的绩效自评。二是针对评价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及要求,组织专人收集、整理、核实业务和财务等相关基础数据资料,汇总各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参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运用相关评价方法,对各项信息进行计算、分析确保自评结果真实性。三是对自评结果进行数据整理、分析,尤其是对预算执行、总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整改措施进行进一步分析,对各项指标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的要求及省市资金文件精神,县财政收到上级资金1个月以内,将指标下达到卫健局。卫健局根据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补助标准以及中央省市资金文件,制定当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分配方案(含中央、省级、县级配套资金分配),提交县委县政府审批后,仁寿区域的由县财政直接下达到各单位,上级补助天府新区辖区资金由仁寿县财政局与天府新区结算,天府新区县级资金自行配套。

2.按照调整民生实事工作的新要求,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任务、资金分配和进度安排调整为:6月完成目标任务覆盖人群的70%;9月份完成目标任务覆盖人群的90%;10月份完成目标任务覆盖人群的100%;11月份查漏补缺。项目资金拨付进度要和项目完成进度保持一致。2022年资金拨付及时有效。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含新并入公卫)资金预算总额9300.7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7156.48万元、省级资金1394.58、县级配套资金749.7万元(仁寿县配套651.45万元,天府新区配套98.25万元)。

2.资金到位。本年度实际到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含新并入公卫)补助资金9300.76万元。

3.资金使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9009.48万元。预算执行率97%。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县卫生健康局计财股按照资金支付报批程序,在一体化系统中由国库直接支付,财务支付及时有效,会计核算规范严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中央、省、市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要求组织实施,年终县卫健局联合县财政局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考核打分,将结果纳入年终该项目的目标考核。

2.新并入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项目资金指定分配类型和因素法分配情况分别由县疾控中心、县精保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单位组织实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完成了全县111万名常住城乡居民提供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完成城乡计划怀孕夫妇免费孕前优行健康检查11034人,有效提高了优生优育水平;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筛查11034人,妇女乳腺癌筛查17971人;免费婚检6638人,全县婚检率96.58%。

3.医养结合,已为全县提出申请的3036位失能老年人提供2次免费上门健康服务,并按照每名失能老年人150元的补助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工作;

4.圆满完成2022年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国抽任务240户、市抽任务119户、县级扩抽任务251户),任务完成率100%。深入推进仁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一是继续推进职业卫生分类分级试点工作,建立“分级管理巡查、科学实施监管”的“职业卫生标准化监管执法平台”;二是继续强化在线监管平台,开展医疗机构自查、学校卫生自查、医废在线监管;三是开展日常监督及各类专项检查;四是分行业对各监管对象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5.完成重点人群碘缺乏病监测600份尿碘,555份盐碘,水碘含量,监测10份;完成饮用水水样采集503次,饮用水水样检测合格478次,合格率达到95%;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专项监测130项次;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115项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1.上级资金到位与指标下达不同步,导致资金无法实现支付。

2.基层医疗机构属差额拨款单位,在项目资金未下达到单位时,实施项目产生的费用先用自有资金垫支,财政下达项目资金以后不允许清算到基本户上,导致项目资金无法支付。

(三)相关建议。

1.建议财政收到上级资金文件后,及时下达指标到各单位。

2.建议允许将医院垫支部分的项目资金清算回单位基本账户中,便于资金使用。

2022年度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含新并入基本公共卫生)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全县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9300.76

9009.48

97%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7156.48

7167.72

100%

地方资金

2144.28

1841.76

86%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根据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川财社〔2022〕165号)文件要求,按基层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服务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等综合科学分配


下达及时性

2022年6月完成目标任务覆盖人群的 70%;9 月完成目标任务覆盖人群的 90%;10 月完成目标任务覆盖人群 100%;11-12 月查漏补缺


拨付合规性

按上级文件要求,专项资金专项拨付


使用规范性

按照专项资金专项列支管理使用


执行准确性

项目资金拨付进度要和项目完成进度保持一致。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资金预算,开展项目工作年度绩效评价,日常监管等绩效管理执行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综合绩效评价考核,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和项目完成进度保持一致。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免费为全县111万名常住城乡居民提供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任务;目标2:至少完成为9600名城乡计划怀孕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效提高优生优育水平;目标3:为全县至少15550名农村适龄妇女分别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目标4: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仁寿县、并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一享免费婚检,全县婚检率达95%以上;目标5:医养结合,为全县部分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2次免费上门健康服务;目标6:全面完成2022年国家下达的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深入推进仁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目标7:2022年资金投入182.39万元用于开展地方病、职业病、麻风病、寄生虫病、环境卫生监测、烟草流行监测、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健康素养促进与卫生健康宣传学生近视其他重点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等;完成重点人群碘缺乏病监测400份尿碘,300份盐碘,水碘含量,监测10份;饮用水水质监测。完成饮用水采样350次;饮用水水样检测合格率达到90%;完成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专项监测130项次;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115项次。

1.完成了全县111万名常住城乡居民提供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完成11034人城乡计划怀孕夫妇免费孕前优行健康检查,有效提高了优生优育水平;3.实际完成了全县 18112名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筛查,17971名妇女开展乳腺癌筛查;4.为6638对夫妇提供免费婚检,全县婚检率96.58%;5.医养结合,已为全县提出申请的3036位失能老年人提供2次免费上门健康服务2、并按照每名失能老年人150元的补助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工作;6.圆满完成2022年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国抽任务240户、市抽任务119户、县级扩抽任务251户),任务完成率100%。深入推进仁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一是继续推进职业卫生分类分级试点工作,建立“分级管理巡查、科学实施监管”的“职业卫生标准化监管执法平台”;二是继续强化在线监管平台,开展医疗机构自查、学校卫生自查、医废在线监管;三是开展日常监督及各类专项检查;四是分行业对各监管对象进行法律法规培训。7.完成重点人群碘缺乏病监测600份尿碘,555份盐碘,水碘含量,监测10份。目标3:饮用水水质监测。完成饮用水水样采集503次;饮用水水样检测合格478次,合格率达到95%。目标3:饮用水水质监测。完成饮用水采样503次;饮用水水样检测合格478,合格率达到95.03%。目标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专项监测130项次;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115项次。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9.81%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

≥85%

≥93.52%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96.25%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

7.04万人

7.96万人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

2.40万人

2.87万人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90%

100.00%


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80%

≥96.21%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65%

50.79%

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老年人拒绝参加体检;措施:加大项目健康宣传,做实健康体检服务,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65%

≥86.96%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80%

≥114.94%


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目标任务完成率

≥100%

宫颈癌116.5%,乳腺癌115.6%


免费婚检率

≥95%

≥96.58%


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率

≧18%

30%


省健康档案云平台人口监测子系统登记出生人数/统计局发布出生人数

≥90%

102.36%


省健康档案云平台人口监测子系统登记死亡人数/统计局发布出生人数

≥90%

104.41%


双随机抽检任务数

610户

610户


秋季学校卫生自查参与单位户数

125户

125户


重点人群碘(尿碘)缺乏病监测

400份

600份


重点人群碘(盐碘)缺乏病监测

300

555份


重点人群碘(水碘缺乏病监测

10

10份


饮用水采样次数

350次

503次


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专项监测项次

130项次

130项次


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项次

115项次

115项次


质量指标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60%

≥90.72%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88.53%


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86.35%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90%

≥96.21%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率

≥95%

100%


老年人规范健康服务管理率

≥60%

50.79%

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老年人拒绝参加体检;措施:加大项目健康宣传,做实健康体检服务,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

≥80%

≥80%


食品风险监测样品采样率

100%

100%


饮用水水质监测样品采样率

100%

143%


饮用水检测合格率

≥90%

≥95%


时效指标

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


孕前优生健康查项目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


两癌筛查项目完成时限

6月底前完成50%年度筛查目标任务;9月底前完成80%年度筛查目标任务;12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筛查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


免费婚检项目完成时限

当年年底完成

全面完成


人口监测项目完成时限

1年

全面完成


双随机监督抽检项目完成时限

1年

全面完成


成本指标

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

75元/人/年

75元/人/年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标准

240元/对

240元/对


宫颈癌检查标准

49元/人

49元/人


乳腺癌检查标准

79元/人

79元/人


婚检经费标准

240元/对

240元/对



双随机监督抽检项总支出

53万元

53万元


经济效益

指标

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差距

不断缩小

不断缩小


社会效益

指标

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差距

不断缩小

不断缩小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老年人健康意识增强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保障全县人民饮用水无安全事故发生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预防全县人民食品无污染事故发生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生态效益

指标

饮水、生活环境

不断改善

不断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出生缺陷发生风险

逐步降低

逐步降低


出生人口素质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两癌患者生存率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两癌患者死亡率

不断降低

不断降低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95%


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满意度

≥90%

≥90%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是中央和省级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旨在全县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以达到降低群众医药负担、引导合理用药的最终目的。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保证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省卫健委对项目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各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的管理和效果评价,我县对项目资金工作开展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收集政策范围内发放对象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方法,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40号)、《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60号)文件精神,下达2022年度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中央资金1122.98万元,其中基层医疗机构665.3万元,村卫生室457.68万元;下达省级资金534万元,其中基层医疗机构277.5万元,村卫生室256.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32.5万元,其中仁寿县配套490万元(基层医疗机构419万元、村卫生室71万元),天府新区配套142.5万元(基层医疗机构115.75万元、村卫生室26.75万元)。

综合上述,县财政2022年度下达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药制度补助资金共计2289.4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 1122.98万元,省级资金1166.5万元,县级补助资金632.5万元(其中仁寿县配套490万元、天府新区配套142.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2年度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院资金预算总额2289.4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122.98万元、省级资金1166.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32.5万元(仁寿县配套490万元,天府新区配套142.5万元)。

本年度实际到位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2289.48万元。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基药补助2289.4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县卫健局与县财政联合做出资金分配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由县财政将指标直接下达到各单位,各单位根据资金需求,按照资金支付程序在一体化系统申报资金支付计划,财政审批后由国库直接支付,确保专款专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基药补助项目由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中央、省、市对基药补助项目的考核要求组织实施,年终县卫健局联合县财政局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考核打分,将结果纳入年终该项目的目标考核。

2.基药补助属中央直达资金,要严格按资金使用进度拨付。分配方案:辖区常住人口占补助占20%、工作量(门诊人次数占10%和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10%)占20%、弥补亏损占10%、采购基药成本占20%、年终考核占30%。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分配方案:中央资金(依据农业人口分配50%、依据村卫生室个数分配50%);定额补助7000元(省4500元、县级2500元/村)按村卫生室个数据实分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县域内30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域内570个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年度我县辖区医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各项指标综合自评得分较高,项目绩效评价优良。

(二)存在的问题。

1.上级资金到位与指标下达不同步,导致资金无法实现支付。

2.基层医疗机构属差额拨款单位,在项目资金未下达到单位时,实施项目产生的费用先用自有资金垫支,财政下达项目资金以后不允许清算到基本户上,导致项目资金无法支付。

(三)相关建议。

1.建议财政收到上级资金文件后,及时下达指标到各单位。

2.建议允许将医院垫支部分的项目资金清算回单位基本账户中,便于资金使用。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基层医疗机构基药补助和村卫生室基药补助)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全县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2289.48

2289.48

1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1122.98

1122.98

100%

地方资金

1166.5

1166.5

100%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基层医疗机构基药补助分配方案:辖区常住人口占补助占20%、工作量(门诊人次数占10%和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10%)占20%、弥补亏损占10%、采购基药成本占20%、年终考核占30%。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分配方案:中央资金(依据农业人口分配50%、依据村卫生室个数分配50%);定额补助7000元(省4500元、县级2500元/村)按村卫生室个数据实分配。


下达及时性

按照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下达进度及各基层医疗机构工作进度分两次及时拨付,12月全面完成资金拨付。


拨付合规性

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使用资金。


使用规范性

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实行专款专用。


执行准确性

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各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按项目进度及要求实现支出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保证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目标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1.县域内30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2.县域内570个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100%


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100%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药采购金额占比

≥55%

≥55%


质量指标

基层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比例

较上年降低

较上年降低


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

较上年降低

较上年降低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完成时间

2022年12月31日

已完成


经济效益

指标

乡村医生收入

较上年提高

较上年提高



群众就医环境

不断改善

不断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中长期

持续实施


说明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系列(川财社[2021]136号、川财社[2021]137号、川财社[2022]23号、川财社[2022]66号、、川财社[2022]11号、川财社[2022]12号、眉财社[2022]35号、眉财社[2022]3号、眉财社[2022]92号)文件精神,下达2022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资金596.19万元,其中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215万元,公立医院综合改269.57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人才培训(继续教育阶段和全科医转岗培训)72.62万元,13个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能力提升39万元;下达省级资金790.1万元,其中中医药能力提升250万元,取消药品零加成194.72万元,上级医院对口支援36万元,全科医生转岗培训9.38万元,县域次中心建设3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19.75万元,其中取消药品零加604.39万元,对口支援15.3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2.全面发挥我院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工作,合理分配人力资源,使受援医疗机构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3.建成一个区域康复次中心,切实提高服务能力,推动县级中医院高质量发展;建设1个县域中医医疗次中心,改善中医医疗环境、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片区指导带动作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健康服务的获得感。

4.补齐短板,打造汪洋镇卫生院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区域服务能力。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省卫健委对项目工作的要求,我县对项目资金工作开展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收集政策范围内发放对象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方法,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项目工作管理要求,县卫健委编制方案向县财政申报2022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共计2006.0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96.19万元,省级资金790.1万元,县级补助资金619.75万元,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县财政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预算总额2006.0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96.19万元、省级资金790.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19.75万元(其中取消药品零加成604.39万元,对口支援15.36万元)。

2.资金到位。本年度实际到位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06.04万元。

3.资金使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936.04万元。预算执行率96.5%。执行进度未达100%的原因:汪洋区域次中心建设项目省级资金300万元,2022年设备采购已支付230万元,余70万元,用于设备采购,由于当年未完成采购程序导致无法实现支出,预计2023年8月以前实现支出。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严格按照资金支付报批程序,在一体化系统中由国库直接支付,财务支付及时有效,会计核算规范严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资金下达文件精神和项目实施相关要求,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主要实施单位及项目如下:

1.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的项目由县中医医院、文宫镇卫生院、13个基层医疗机构组织实施。

2.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零加成补助项目由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精保院组织实施。

3.人才培训(教育阶段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由县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4.县域次中心建设项目由汪洋镇卫生院组织实施。

四、项目绩效情况

1.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公立医院全部制定医院章程;推行精细化绩效管理,充分体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推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实行DRGs付费;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2.全系统共派出医务人员36人支援万源、武胜县、金川、小金县等地医院,有效提高了医生服务和管理水平。

3.将县中医医院建成1个康复次中心,有力推动中医院高质量发展;在文宫镇卫生院建成县域中医医疗次中心,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中的作用。

4.仁寿县汪洋镇卫生院次中心建设300万用于设备购置,其中购买了一台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230万元,有效提升了医疗服务能力。

5.县医院培训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13人(含天府新区2人);县第二人民医院培训县村医生45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67人。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的使用有效合理高效,在业务层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对于提高我县医疗保障能力及服务能力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本年度该项目绩效评价结论为优良。

(二)存在的问题。

1.上级资金到位与指标下达不同步,导致资金无法实现支付。

2.基层医疗机构属差额拨款单位,在项目资金未下达到单位时,实施项目产生的费用先用自有资金垫支,财政下达项目资金以后不允许清算到基本户上,导致项目资金无法支付。

(三)相关建议。

1.建议财政收到上级资金文件后,及时下达指标到各单位。

2.建议允许将医院垫支部分的项目资金清算回单位基本账户中,便于资金使用。

医疗服务与保障提升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零加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口支援、中医药能力提升等)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精保院、疾控中心、县第二人民医院、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汪洋镇卫生院、文宫镇卫生院、13个基层医疗机构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2006.04

1936.04

96.51%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596.19

596.19

100.00%

地方资金

1409.85

1339.85

95.04%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按照文件规定下达分配资金


下达及时性

结合工作进度,按照资金文件要求,支付项目资金。


拨付合规性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使用规范性

按当年度到位中央、省及地方配套资金情况,结合工作考核及项目实施方案等,规范使用资金


执行准确性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范围,按进度准确拨付。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加强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监督等各方面工作,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支付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全过程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口零加成,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目标2:全面发挥我院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工作,合理分配人力资源,使受援医疗机构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提升;目标3:建成一个区域康复次中心,切实提高服务能力,推动县级中医院高质量发展;建设1个县域中医医疗次中心,改善中医医疗环境、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片区指导带动作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健康服务的获得感;目标4:补齐短板,打造汪洋镇卫生院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区域服务能力。

1.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公立医院全部制定医院章程;推行精细化绩效管理,充分体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推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实行DRGs付费;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质量。2.全系统共派出医务人员36人支援万源、武胜县、金川、小金县等地医院,有效提高了医生服务和管理水平;3.将县中医医院建成1个康复次中心,有力推动中医院高质量发展;在文宫镇卫生院建成县域中医医疗次中心,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中的作用;4.仁寿县汪洋镇卫生院次中心建设300万用于设备购置,其中购买了一台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230万元,有效提升了医疗服务能力。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公立医院财政补贴收入占总支出比例

较上年提高

县人民医院2.28%、县中医医院28.62%、县妇幼保健院15.62%、县精保院31.06%


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

较上年降低

县人民医院33.61%、县中医医院13.65%、县妇幼保健院33.79%、县精保院13.07%


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长期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

较上年降低

县人民医院0、县中医医院0、县妇幼保健院11.02%、县精保院0


全系统派出医生对口支援人数

36人

36人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骨干人员培训

13人

13人


乡村医生培训

45人

45人


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数

67人

67人


建设区域中医康复次中心个数

≥1

1个


中医人才培训人次

≥20

36人次


建设县域中医医疗次中心个数

≥1

1所


质量指标

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

较上年降低(≤9天)

县人民医院7.69、县中医医院9.3、县妇幼保健院5.3、县精保院126.66


三级公立医院出院患者手术占比

较上年提高

县人民医院25.62%、县中医医院28%、县妇幼保健院13.5%


三级公立医院出院患者四级手术比例

较上年提高

县人民医院14.13%、县中医医院1%


区域中医康复次中心建设合格率

100%

100%


中医人才培养合格率

≥85%

100%


时效指标

中医康复次中心、县域中医医疗次中心建设资金执行周期

≤1年

≤1年


成本指标

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收入)

较上年降低

县人民医院104.5、县中医医院114、县妇幼保健院143、县精保院161.07


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

较上年提高

县人民医院39.74%、县中医医院42.17%、县妇幼保健院42.67%、县精保院48.02%


经济效益

指标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较上年提高

县人民医院31.37%、县中医医院34.73%、县妇幼保健院31.62%、县精保院73.66%


社会效益

指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数占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人次数的比例

较上年提高

54.08%


公立医院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增长比例

≤5%

县人民医院23.27%、县中医医院14.91%、县妇幼保健院24.8%、县精保院3.09%


公立医院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增长比例

≤5%

县人民医院-4.62%、县中医医院-0.88%、县妇幼保健院-3.38%、县精保院-12.57%


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

较上年降低

县人民医院-7.51%、县妇幼保健院-5.07%、县中医医院-1.33%


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

显著增强

显著增强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实现收支平衡的公立医院数占公立医院总数的比例

较上年提高

100%


管理费用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

较上年降低

县人民医院13.7%、县中医医院8.9%、县妇幼保健院6.81%、县精保院15.30%


中医药服务体系

更加优质高效

更加优质高效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公立医院职工满意度

较上年提高

较上年提高


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

较上年提高

较上年提高


公立医院住院患者满意度

较上年提高

较上年提高


对口支援单位满意度

≥95%

≥95%



患者对中医服务满意度

≥86%

≥96%


说明

第五部分:附表

一、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眉山市仁寿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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