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县人社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成眉同城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指导和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规划,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培养、管理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调配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方案,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规划并推动落实,协调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负责县域内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及相关合法权益的维护。
12、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教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
(2)与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的职责分工。农民工培训、回引,党建,创新创业、服务等工作由县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县人社局配合相关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就业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做实人力资源服务促就业。聚焦春节后务工人员返岗高潮和县内重点企业用工需要,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吸引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共有116家企业提供44个工种12000个岗位,现场入场应聘人数5000余人,达成意向招聘3000余人次,发放用工宣传单及就业创业宣传资料30000份,为求职者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1200余人次。招聘会情况获新华社、中央财经频道、中央新闻频道朝闻天下栏目、中新网、四川新闻等20多家媒体网站宣传报道。建立与新津、浦江等地共享机制,已与新津蒲江等地共享企业招工信息309条,共享岗位信息1588个,联合举办网络招聘会2次,发布岗位信息113条岗位425个。二是打造本地劳务品牌扩大就业。紧盯“一老一小”服务业,借助培训学校开展家政母婴护理培训,重点打造“陵州妹子”本地家政劳务品牌,通过规范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提高品牌质量,借助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质量,被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多次宣传报道。三是充分利用293名村(社区)人社服务专员,将人社工作延伸到基层网络末端,提供招工用工,政策咨询,劳动力实名制摸排等服务。同时加强社保缴纳、招聘求职、失业人员等大数据比对分析,健全多方参与的就业形势研判机制。
2.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是结合仁寿实际,制定《仁寿县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六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和《仁寿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专项方案》,进一步明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见习和创业等降费减税、资金奖补政策。二是精心护航高校毕业生求职路。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活动,通过“直播带岗”1次、组织专场网络招聘会13场,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2000余个,达成就业意向1200余人。开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热线,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通过部门信息衔接、社区走访摸排、电话回访等方式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实名服务清单,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7%。三是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截至11月,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13人,发放岗位补贴11.79万元、社保补贴11.63万元。为3家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4人发放社保补贴2.12万元,为67家企业招用188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8.8万元。为12名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2万元,为3名大学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5万元,帮助大学生实现创新创业120人。四是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将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2所高校作为仁寿县职业技能培训承接单位,其在校大学生纳入仁寿县职业技能培训对象,开展以仁寿特色劳务品牌“陵州妹子”为主的家政培训、创业培训等政府补贴性培训12期、培训在校大学生622人次。实施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建立见习基地15个,开发见习岗位200个,吸纳见习人员100人,发放见习补贴105.9万元。
3.社保服务优质高效。一是社保降费减负。落实各项降费减负政策,真正做到减轻企业压力,稳住企业主体。截至目前共计为2434户企事业单位、57个建设项目,降低工伤保险费2262万元;42家单位申请缓缴社会保险,缓缴金额398万元,相关举措得到用人单位普遍好评。二是探索推进“退休一件事”,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质效。探讨通过优化退休经办流程、下延业务权限、关联业务打包办、提升镇乡社保经办服务能力等手段,全力推进“退休一件事”改革,实现“退休一件事”的全链条式服务,仅需一次申报,即可联动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核定、住房公积金提取等退休相关事项,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仁寿县就业服务中心
3.仁寿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8106.15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698.6万元,增长83.9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将就业专项资金纳入决算,导致项目收支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810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50.95万元,占99.3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2万元,占0.6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810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8.39万元,占35.14%;项目支出5257.75万元,占64.8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06.1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98.6万元,增长83.9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将就业专项资金纳入决算,导致项目收支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50.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2%。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27.08万元,增长86.20%。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将就业专项资金纳入决算,导致项目收支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50.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13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48.09万元,占96.24%;卫生健康(类)支出111.25万元,占1.38%;节能环保(类)支出4.40万元,占0.05%;住房保障(类)支出187.07万元,占2.3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050.9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60.7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26.2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04.8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919.0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5.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7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2.6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2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204.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支出决算为674.9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674.6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13.2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47.7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1.2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4.4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87.0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48.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6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86.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业务安排。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单位不再列支此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85万元,下降65.8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根治欠薪工作组督导0.10万元,接待省根治欠薪工作组调研0.21万元,接待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第十七核查组专项检查0.31万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2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6.17万元,比2021年增加71.78万元,增长18.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运行经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出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三支一扶大学生补贴(县级配套)项目、事业人员专项管理经费项目等31个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2022年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度经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指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指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治理、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仁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仁财绩〔2022〕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22年度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整体支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的评价重点是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项目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促发展,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行政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设5个下属单位,包括3个未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仁寿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仁寿县退休干部活动中心,2个独立核算单位:仁寿县就业服务中心、仁寿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二)机构职能。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成眉同城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指导和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规划,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培养、管理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调配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方案,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规划并推动落实,协调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负责县域内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及相关合法权益的维护。
12.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下属单位)编制总数为153名,其中公务员29名、机关工勤3名、参公人员74名、事业人员47名。现有在职人员152名,其中:公务员30名、参公人员58人,机关工勤人员2名、事业人员62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度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总体收入为810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50.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55.2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度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总体支出为8106.15万元,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848.40万元,项目支出5257.75万元。按功能分类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48.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2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2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2022年我单位根据《仁寿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对我单位的工作要求,结合2022年全县人社工作重点,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口径,在认真核实各项基础数据的基础上科学、规范编制部门预算,制定出可评价的项目绩效目标,并对绩效目标进行了细化量化。
2.预算执行情况。我单位2022年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收支流程,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和管理制度,对预算资金严格控制,规范使用,强化执行,总体执行进度较为良好。但在部分费用控制上存在偏差,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8个科目中,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偏差度在10%以内,办公费、水费偏差度在10%-20%,印刷费、电费、培训费、会议费超过20%。在接受各项审计监督、财政检查中未发现重大部门预算管理漏洞和问题,并通过检查推进财务规范化管理。
3.预算完成情况。2022年我单位6月、9月、11月的预算执行进度均达到了量化指标,截至2022年底,我单位决算执行进度均已达到100%,切实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以下工作成效。
(二)专项预算管理。
我单位严格按照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2022年我单位纳入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0个,均执行完成。我单位专项项目均经过单位负责人和各股室领导商讨决定后设立,均具备可行性。各专项资金均由专人管理,管理办法健全完善,项目规划均符合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我单位开展的10个专项类项目均按规定时限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实施绩效评价良好。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规定,加强经费支出的管理,着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并按规定时限和规定内容在局网站上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绩效自评报告等,做到了信息公开透明。对于实际支出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等问题,本单位将认真研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整改,以提升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保障支出的合理性。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年初的绩效考核工作计划和目标,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目标工作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结果良好,全年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综合分析自评得分82.58分。其中人社局机关自评得分83.09分,就业中心自评得分87.5分,社保中心自评得分86.25分。
总体来说,本年度我单位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管理规范,预算执行良好,预算完成率、支付进度率、结余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等指标全部达标,圆满完成预期目标,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存在问题。
1.预算控制有待提高。一方面,由于政策性原因,人员经费有追加项目;另一方面,由于部分项目资金没有纳入财政年初预算,需要在年中追加经费,导致预算执行偏差较大。
2.工作经费缺口大。按照上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县人社局陆续取消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同时,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我单位切实加大了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力度,相应支出明显增加,而年度预算年年压缩,经费出现严重不足。
3.预算执行的准确性有待加强。由于目前的预算管理在编制和实施中还存在编制不细、追加预算等现象,因此预算执行的准确性还有待加强。
4.绩效评价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个别股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个别人员绩效评价管理意识不强,绩效评价管理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与绩效管理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改进建议。
1.科学编制预算。结合单位实际,统筹安排年度预算,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严谨性,确保预算编制全覆盖。
2.严格预算约束。继续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并与绩效目标挂钩。加大预算执行及控制力度,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适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性。
3.强化绩效管理。增强绩效意识,建立长期稳定的绩效评价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管理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开展好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运用好绩效评价的结果,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公益性岗位<军转士官、残疾专干、农业实践生>补贴147301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对我单位与财政根据当年超期退役军人、残疾专干、农业实践生的具体人数测算所需经费,编制《仁寿县2022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的请示》并报县委县政府审定,批复同意后财政通过下指标的方式将资金拨付至我单位零余额账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该项目为对政府安置的超期退役军人、残疾专干、农业实践生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计划实现的效果指标为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发放率100%;成本指标为项目总支出≤1406万元;社会效益指标为3年内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为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90%以上。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资金全部为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年初预算资金1406万元,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该项目截至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1341.82万元,支付进度为95.44%,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进度总体良好。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组织管理均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我单位设立稽核股对该项目的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管。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效果指标为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发放率100%;成本指标为项目总支出≤1406万元。完成情况良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社会效益指标为3年内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为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90%以上。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无
(二)相关建议。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就业创业补助上级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我单位根据上级下达资金文件、上年结余资金以及当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项目所涉及的具体人数测算所需经费,编制《仁寿县2022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的请示》并报县委县政府审定,批复同意后财政通过下指标的方式将资金拨付至我单位零余额账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目标1: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支出。目标2:城镇新增就业95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1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资金为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年初预算资金4082万元,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该项目截至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3017.27万元,支付进度为73.92%,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进度总体良好。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组织管理均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我单位设立稽核股对该项目的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管。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城镇新增就业10948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633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1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7%。
(二)项目效益情况。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为0,无零就业家庭;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和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为100%。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项目总支出数不足。原因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由于缴费基数公布较晚且聘请的第三方核查机构2023年才出具了报告,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于2023年实现支付。
(二)相关建议。2023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完成资金拨付。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