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统筹衔接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林地的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实施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9.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承担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规划管理和规划监督工作。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测绘和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4.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15.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16.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组织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17.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定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18.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9.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负责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等林业工程。
20.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定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21.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22.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23.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2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并接受督察。组织、协调、实施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违法案件。
25.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贯彻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2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夯实党建工作根基
1.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结合“两新三大”活动,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11次,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4次,讲党课3次,支部学习宣讲8次,第一书记在结对帮扶村宣讲6次,制作党课微视频1部,基地参观学习3次,编发学习交流27期,线上学堂36期,制作学习专栏8个,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人人撰写读书笔记,提交的优秀心得体会50余篇,切实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水平。
2. 紧盯作风建设不放松,纯正政治生态环境。开展“六破六立”、“窗口腐败”、年轻干部“涉网”、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等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4次,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1次、开展意识形态学习3次,切实解决了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警示教育5次,组织观看警示片2部,开展纪律监督检查17次,发布通报3期,参观禁毒教育基地1次。
(二)坚持规划先行,科学擘画发展“蓝图”
1. 全力编制县域空间规划。一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节约集约用地要求,聚焦市委“三市一城”发展目标,围绕县委“北上、东进、中强、西融、南联”发展路径,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经部审批下发。二是结合“双评估”“双评价”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202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完成了2022年度仁寿县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报告。三是统筹重大区域发展、主体功能定位、三区三线划定、空间管控要求等重点任务,推动完善仁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形成了规划初步方案,落实了乡村振兴用地要求。
2. 同步推进片区规划。乡村片区规划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底线约束,完善了公服设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布局,细化了镇区布局、规划传导、实施措施等内容。目前第一批次2个乡镇级片区规划方案已通过市县审查程序,正在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优化完善;第二批次4个乡镇级片区规划方案已完成专家评审、部门意见征求、县规委会联席会议审查,同时方案增加了乡村振兴专章,安排了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用于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制定了相应保障措施;藕塘镇3个村级片区、汪洋镇8个村级片区规划初步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
(三)积极创绿护绿,助力生态资源保护
1. 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莅眉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耕地保护三十条措施,制定了《加强耕地和林业资源保护若干措施的通知》《仁寿县2022年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细则》等文件,全面压实压紧县级各部门、乡镇(街道)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二是全面推行田长制,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设立田长、副田长及县田长制办公室的通知》,设立了县、乡、村三级田长共576名、“四员”2646名,推动田长制工作落地落实。三是稳妥有序推进耕地补充恢复,已全面找回2021年净流出耕地1989亩。按照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评要求,实行年度内耕地进出平衡和耕地总量不减双项考核,制定2022年流出9045亩耕地恢复计划,有序推进耕地补充恢复,目前已按计划全面完成耕地恢复任务。四是严格按自然资源部新要求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全面贯彻“严起来”的指导思想,通过“天上看、地上巡、网上查、群众报”等方式强化执法监管,对新增各类违法占地行为“零容忍”,坚决遏制耕地“非农”、严格管控耕地“非粮”,为在新时代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奠定坚实基础。
2. 坚定生态修复绿线。一是全面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完成营造林2.4万亩、巩固退耕还生态林成果6.145万亩。有效管护152万亩森林,其中管护集体公益林16万亩,管护国有林0.66万亩。全县共审批采伐林木蓄积1.05万立方米。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林长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林长制工作。牵头完成《仁寿县林长制运行规则(试行)》《仁寿县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试行)》《仁寿县林长制信息制度(试行)》《仁寿县林长制监督制度(试行)》《仁寿县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五项制度,实现林业保护责任层层落实的新局面。目前全县各级林长开展巡林27127次,悬挂全面推行林长制宣传标语共265条,发放林长制工作手册共9000份,上报巡林信息和简报18条,有效推动林长制工作运行。
3. 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工矿废弃地复垦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复垦整治工作,将废地变宝地,拓展乡村振兴新空间。前期已完成全部“三上三下”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实地核查举证工作,自然资源部下发图斑共14个,其中汪洋镇5个、黑龙滩1个、宝马镇2个、禾加镇3个、禄加镇1个、藕塘镇1个、普宁街道1个,总规模527.82亩。目前正在组织开展全县历史遗留工矿废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方案编制工作。
(四)创新赋能,提供更高效的要素供给
1. 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和闲置土地处置。今年我县2009-2018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数不低于1600亩,目前完成处置2009-2019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共计1609亩,已顺利完成省、市两级目标任务。2022年省厅下达我县年度闲置土地基数为97宗6629.51亩,年度处置目标任务3314.76亩,目前已处置闲置土地并通过省级审核43宗3328亩,处置率为50.2%,已完成处置率50%的市定目标任务。
2. 土地储备和土地出让。截至目前,完成目标任务5000亩土地入库备案工作。现已出库土地683.4亩,加上往年结存现库存储备土地11414.55 亩。土地供应面积共100宗约5529.62亩,总价款约456588.52万元。
3. 大力发展矿业产业。积极推动矿业权出让、矿业权登记和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已完成22宗矿业权出让,成交总价30642万元。同时开展我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仁寿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初稿编制。
4.推行工业“两地”改革。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促进土地资源循环高效利用。目前已按照弹性年期要求出让6宗工业用地。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目前“标准地”工作已完成控制指标制定,完成环评、压覆矿、地质灾害等评估,已按“标准地”相关要求供应6宗工业用地,全面完成“标准地”供应30%的任务。
5. 稳步推进土地整治(旱改水)。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丘区示范区的战略决策,我局积极谋划,将垦造水田与传统土地整理项目相结合,同步实施、验收,取得水田指标。一是已完成拟实施的市级财政投资钟祥镇合兴村、灯塔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可研、勘测工作,目前正在组织开展项目规划设计工作,预计新增耕地300余亩,水田(旱改水)1300余亩;二是探索创新路径,引入优质社会资本,促成四川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与县属国有企业仁寿铧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成立合资公司模式开展战略合作,现已达成合作意向,正在全力组织协调签约等相关事宜。
(五)突出节约集约,要素保障坚实有力
1. 全力对上争取资金。截至目前,我局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共3779.49万元,其中:地灾资金571万元,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687.15万元,2022年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省级奖补助资金83万元。
2. 积极对上争取林地、土地指标。经我局积极汇报努力争取,2022年共争取林地指标759.68亩,规划指标2084.03亩。
3. 做好项目用地报批。2022年,我县编制上报成片开发方案4个,面积约5000亩;组件上报批次建设用地26件,保障项目140余个,面积约7500亩,较去年同比增长50%,获批面积约6000亩,超额完成年初制定计划的50%;单独选址项目组卷上报3件,面积约2429.523亩。有力保障了川威装配式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国道351线仁寿富加至资阳界段公路等级改造、环天府新区快速通道、复兴水库扩建工程等等一大批国省重点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和工业、产业发展用地需求。
(六)保障民生安全,筑牢防灾减灾屏障
1. 紧抓地质灾害“除险安居”。坚持排查治理与避险转移并重,在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提高群众识灾避灾能力的同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核实、加密监测预警、提前避险转移、加大科技防灾投入等防灾措施,2022年共排查核实200处隐患点并落实了处置措施,新建19处自动化监测设备,发布蓝色气象预警8次、黄色气象预警1次,累计避险转移安置人员1468户3672人,确保了连续17年无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发生。
2. 保持森林防火零伤亡。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和各镇乡(街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年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共计排查整治了55处火灾隐患,及时有效遏制了火灾苗头;强化队伍建设,完善物资装备配置,发挥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力量,重点时 段带装巡护、靠前驻防,提高了小火打旱打小能力;积极推进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林区视频监控语音宣传卡口及智慧物联网监测预警项目 ,提高我县森林防火科技水平。2022年多措并举实现了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
(七)做好惠民服务,群众获得感持续提升
1. 不动产登记提速提效。2022年全面启用眉山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推动全市信息互联共享,深度优化窗口设置,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制定《仁寿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试行)》,公示窗口办事清单,推行“126办结模式”,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全力提升登记效率。截至目前,累计办结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53270件,办理水电气联动过户6件,全市通办业务85件。
2. 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截至目前,作业单位已完成所有外业测绘和权籍调查工作,共计276216宗。完成作业单位自检258496宗、资料公示267028宗、农户签字确认159685宗,颁发了6208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目前,正在开展数据质检,完成了25个乡镇的外业质检工作。
3. 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真贯彻落实全省竹林风景线建设现场会精神,完成在大化、曹家等乡镇打造竹林基地4000亩,启动富加产业大道竹林景观带建设。推进竹笋、竹筐、竹加工、竹旅游等产业发展,实现竹产业综合产值8亿元。
(八)强化监督管理,执法监察有序开展
1. 从严土地执法。截至目前,我县2021年违法用地1443.57亩,已整改到位面积866.08亩,整改率60%,330.89亩已报进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批系统。我局正在积极对上沟通汇报,加快已报征项目审批进度,确保年底取得用地批复后整改率约83%。
2.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从严推进执法查处,有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2022年共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375次,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15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38份,均已全部制止或立案查处到位。2022年累计立案查处案件151宗,已查处到位141宗。针对2020年7月3日以来我县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16宗,截至目前,5宗已拆除复耕到位,5宗已完善国有建设用地手续,4宗已组件报进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批系统,2宗位于黑龙滩区域正按照黑龙滩土地专项督察整改要求推进,力争在2023年底完成整改销号。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现地核实,完成核查开展案件查处57件,全面完成森林督查案件查处。
3. 切实抓好例行督察问题整改。按照上级要求,我局牵头推进黑龙滩水库区域土地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已起草《黑龙滩水库区域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目前528.41亩(耕地457.42亩)土地已经全部拆除到位,2022年底前需完善用地手续的8个项目650.3亩已组件报征,1037.97亩已纳入2022年度耕地流出进出平衡方案予以落实,对23093.67亩集体土地落实常态化巡查监管,对7201.85亩耕地需要恢复耕种的,已落实了责任单位,明确了责任分工,正在有序进行种植。
4. 积极做好信访维稳。目前,共处理各类信访事项568件,其中走访63件、来信访2件、人民网及其他网上留言25件、12345热线平台354件、问政四川9件、麻辣社区29件、领导信箱32件、有奖爆料34件、仁寿信访代理平台20件,没有发生进京访、集体访事件。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纳入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
2.仁寿县国土执法监察大队
3.仁寿县统征中心
4.仁寿县文林国土所
5.仁寿县林业局
6.仁寿县城乡规划局
7.仁寿县城乡规划信息中心
8.仁寿县国有林场
9.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8899.41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9343.9万元,增长79.3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8889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18.61万元,占7.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080.8万元,占92.3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8889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8.82万元,占5.04%;项目支出84420.59万元,占94.9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8899.4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343.9万元,增长79.3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18.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7%。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5.94万元,增长4.86%,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18.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97万元,占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53万元,占5.1%;卫生健康支出174.36万元,占2.56%;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占0.07%;农林水支出1824.38万元,占26.7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703.94万元,占54.32%;住房保障支出316.29万元,占4.6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0.65万元,占1.9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3.5万元,占0.6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818.6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2.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5.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2.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9.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5.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7.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6.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122.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139.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80.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481.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817.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1.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21.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16.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0.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 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78.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22.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75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2.73万元,完成预算69.78%,较上年增加51.41万元,增长454.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缩减不必要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1.48万元,占98.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6万元,占1.9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48万元,完成预算75.0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54.15万元,增长738.7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公务用车购置需求。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5.75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金额31.78万元,越野车1辆、金额23.97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出行。截至2022年12月底,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6万元,完成预算15.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2.74万元,下降68.5%。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缩减不必要的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10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080.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部门运行经费支出579.69万元,比2021年减少848.81万元,下降59.41%,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租赁费等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6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4.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37.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42.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12.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85%。(部门决算表中漏填实际采购金额,特此补充填报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办公出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地质灾害类项目、耕地占用税项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8个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2022年仁寿县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如下: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统计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协调办理党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组织自然资源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统筹协调调研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选拔任用等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和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和提出本单位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和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机关脱贫攻坚、对口帮扶、统战工作;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机关群团工作。
3.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承担本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对遵守和执行自然资源、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依法行政、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处罚案件、许可事项听证。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承担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4.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县不动产登记局)。承担全县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规程、规范和总体方案编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湿地资源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县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统计、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承担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的编制和管理。监督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推进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
5.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股。贯彻执行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政策。组织实施自然资源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修复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全县国有土地及地下空间划拨转出让、转让、收回、改变用途的审核及方案报批工作。承担县属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相关工作。实施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调控、市场监管、动态监测、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管理全县探矿权、采矿权市场。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活动;贯彻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管理、指导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和统计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承担矿业权评估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组织矿产资源形势分析。
7.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审核、报批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统筹指导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各类专项规划,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相关规划及其调整、审批工作。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和管理规定。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县规委会联系会和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负责全县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技术指标核查,承担全县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项目和城市规划区市政设施规划红线的验线工作,负责出具全县土地规划设计条件,提供地块规划管理矢量数据包和红线图;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管理工作;负责已建成建筑的改、扩建规划管理,配合做好全县零星地块的处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建筑外观风貌改造、建筑夜景亮化等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城市道路、管网、雕塑、公园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和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大型广告的设计方案审批;负责转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核准项目的选址方案。
9.林业资源管理股。承担全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牵头开展天然林保护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疫源疫病监测和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森林公园、自然遗产、国有林场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地。承担全县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保护和开发利用。指导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改革等工作。
10.林业生态产业股。负责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林业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及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地、湿地、石漠化防治等生态修复工作。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开展退耕还林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林木种苗质量、生产经营行为和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承担林地、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木竹材经营加工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1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地质勘查测绘管理股)。承担全县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的预防和治理工作,负责全县地质灾害、森林防火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隐患的普查、评查、排查;组织、指导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地质勘查市场管理、指导地质勘查行业;负责全县测绘单位资质管理、行业管理、测绘市场管理;负责全县测绘成果及其他地理信息资源管理和质量监督。承担矿产资源管理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等工作。
12.财务审计股。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负责内部审计、各类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等审计工作,拟订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13.信访办公室。负责拟订和实施系统信访工作规范和制度;负责接待、受理、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察督办全县自然资源系统重大信访事项和维稳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自然资源系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分析研究和检查指导全县自然资源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情况。督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4.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委按照省委规定设置。
(二)机构职能。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统筹衔接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林地的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实施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9.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承担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规划管理和规划监督工作。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测绘和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4.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15.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16.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组织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17.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定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18.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9.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负责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等林业工程。
20.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定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21.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22.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23.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2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并接受督察。组织、协调、实施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违法案件。
25.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贯彻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2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我局本年在职人员共计176人,其中:公务员42人,参公人员34人,事业人员100人。其他人员共计94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3人,临聘人员24人,公益性岗位6人。上年系统在职289人,其中公务员及参公人员83人,事业人员167人,临聘人员39人。变动原因系下属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单独编制2022年部门决算。
表1 2022年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人员概况表
人员类型 |
人数 |
在职人员 |
行政人员 |
42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 |
34 |
非参公事业人员 |
100 |
小计 |
176 |
其他人员 |
离休人员 |
1 |
退休人员 |
63 |
临聘人员 |
24 |
公益性岗位 |
6 |
小计 |
94 |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收入的年初预算数为69,00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16.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59,912.00万元。2022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收入的决算数为87,77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45.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2,033.7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支出的年初预算数为69,007.18万元,基本支出2,518.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5.62万元,公用经费642.56万元;项目支出66,489.00万元。2022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支出的决算数为87,779.73万元,基本支出3,406.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26.46万元,公用经费579.69万元;项目支出84,373.5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绩效目标制定方面,为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本部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准确编制2022年度预算部门预算,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将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并制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但存在部分项目绩效指标细化量化不足,效益指标设置不够全面,未充分细化量化效益指标。
目标完成方面,全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个数55个,共计55个数量指标,其中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部门项目个数20个,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为36.36%,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偏大,目标完成有待加强。
预算编制准确方面,本部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准确编制2022年度预算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按照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的原则客观编制,并根据项目要求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分析明确支出范围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年初部门预算数为69,007.18万元,部门财政资金支出的决算数为87,779.73万元,预决算偏差率27.20%,预算编制准确度有待提高。
支出控制方面,本部门全年“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分别是385万元、347.17万元。偏差程度为10.90%,偏差程度偏大,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有待提升。
预算动态调整和执行进度方面,本部门严控支出厉行节约,保障单位高效正常运转,项目支出符合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范围以预算批复数为基准,严格按照工作进度执行预算,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加强单位公务用车派遣、维修、加油等审批管理,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禁超标准、超人数接待;严格公务外出审批。全年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0万元,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2300万元;部门在6、9、11月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63.20%、69.43%、77.61%,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良好。
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方面,本部门2022年度全年部门预算项目调整预算数为84,373.59万元,全年预算项目年终预算执行84,373.59万元,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预算执行良好。上一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发现的预算管理问题数4个,预算管理水平有待加强。
(二)专项预算管理。
本部门严格按照专项预算项目程序,遵循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明晰权责、放管结合、遵循规律、注重绩效等原则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同时编制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确保收支平衡。预算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不存在挤占挪用等违规记录,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目标绩效任务,项目达到预期实施效益,专项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自评质量良好,2022年2月26日绩效目标随同预算一并在仁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2022年11月2日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随同决算一并在仁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针对部门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总共提出4问题,均已完成整改,评价结果得以应用,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合乎预期。预算、执行、收支、资产管理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任务及部门各项工作任务,整体支出绩效优秀。依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自评得分63.34分。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编制水平有待提升
在设置绩效目标的过程中,存在部分项目绩效指标细化量化不足,效益指标设置不够全面,未充分细化量化效益指标,部分绩效指标与项目实施内容匹配度不高。
2.预算编制准确度有待提高
本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为69,007.18万元,部门财政资金支出的决算数为87,779.73万元,预决算偏差率27.20%,预算编制准确度有待提高,并且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有待提升。
3.按进度推进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观念不深入
按进度推进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观念不深入。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是思想认识上有误区,对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的认知不到位,实际工作中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宣传引导,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观念,提升绩效目标编制水平。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宣讲、咨询等方式,提高部门的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准确编制年度预算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按照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的原则客观编制,并根据项目要求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分析明确支出范围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
3.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的监督检查,突出结果导向。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标准和要求执行预算,实现预期目标,强化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素质,为绩效管理提供有效的财务保障。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地质灾害类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眉山市仁寿县 2022 年地质灾害普适型设备监测预警项目立项的批复》(眉市自然资复〔2022〕5号)、《关于2021年汛后地质灾害核查所需经费的请示》(仁自然资规(2021)376号)、《关于申请解决2022年汛前地质灾害排查经费的请示》(仁自然资规(2022)42号)、《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 2022 年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眉财资环[2022]2 号)等相关文件批示,我局2022年将开展地质灾害类项目20个,2022年预计需资金3,000万元2020年三批次未下达资金;2021年实施的三个批次;2022年应急工程等;2022年地质灾害普查;汛前、汛中、汛后督导和核销等经费。项目2022年申报资金300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4,472.05万元。预算申报符合《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制度》及《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19] 64 号)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开展地质灾害类项目20个,其中包含:县级2021年第一批地灾防治、县级2021年第二批地灾防治、县级2021年第三批地灾防治、县级2020年第一批地灾防治、县级2020年第二批地灾防治、县级2020年第三批地灾防治、地灾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2021-2023)、县级2019年第二批地灾防治、中央2020年第四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施地核查工作中介服务费、2021年度地灾汛前排查、汛期督导、汛后核销技术服务费、仁寿县2022年度地灾汛前排查、汛期督导、汛后核销技术服务费、《“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服务费、2022年地质灾害保险服务费、地灾工程监理费、仁寿县文宫镇岔河村滑坡群勘查评估服务费、省级2022年第三批地灾综合防治、中央2022年第一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2021年地质灾害专项监测费和中央2020年第四批地灾防治。
2.绩效目标
(1)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我局2022年开展的地质灾害类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批示,2022年将开展地质灾害类共20个项目,经测算,2022年预计需资金3000万元2020年三批次未下达资金;2021年实施的三个批次;2022年应急工程等;2022年地质灾害普查;汛前、汛中、汛后督导和核销等经费。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我局2022年开展的地质灾害类项目设置7个产出指标,3个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具体绩效目标详见下表:
表1 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地质灾害类项目数 |
= |
20 |
个 |
排除地质灾害危险 |
≥ |
158 |
处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90 |
% |
地质灾害隐患巡查覆盖率 |
= |
10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工及时率 |
≥ |
90 |
% |
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及时率 |
≥ |
90 |
% |
成本指标 |
项目金额 |
≤ |
4,472.05 |
万元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监测预警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 |
定性 |
提高 |
|
基层干部群众识灾防灾和自救能力 |
定性 |
提升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
定性 |
促进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85 |
% |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我局申报的地质灾害类项目符合《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眉山市仁寿县 2022 年地质灾害普适型设备监测预警项目立项的批复》(眉市自然资复〔2022〕5号)、《关于2021年汛后地质灾害核查所需经费的请示》(仁自然资规(2021)376号)、《关于申请解决2022年汛前地质灾害排查经费的请示》(仁自然资规(2022)42号)、《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 2022 年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眉财资环[2022]2 号)等相关文件通知,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一致,目标合理可行,具备可实现性。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22年我局申报地质灾害类项目年初预算资金共计3,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000万元,占比100%,调整后预算数为4,472.05万元;截至评价时点,项目实际资金到位4,472.05万元,县财政资金4,467.55万元,省级资金4.50万元,资金实际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2.资金使用。
截至评价时点,地质灾害类项目实际支出1,481.15万元,资金支出与项目申报预算内容相符合;支付进度严格按照项目合同执行,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支付进度适宜,支付依据充分。项目资金支出流程严格执行我局《内部控制制度》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支付相关规定及《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19] 64 号)等相关专项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具体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表2 项目支出明细表
序号 |
支出明细 |
支出金额(万元) |
1 |
县级2021年第一批地灾防治 |
199.7933 |
2 |
县级2021年第二批地灾防治 |
346.06 |
3 |
县级2021年第三批地灾防治 |
120.80 |
4 |
县级2020年第一批地灾防治 |
35.79624 |
5 |
县级2020年第二批地灾防治 |
17.50 |
6 |
县级2020年第三批地灾防治 |
263.30 |
7 |
地灾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2021-2013) |
57.95 |
8 |
县级2019年第二批地灾防治 |
29.50 |
9 |
中央2020年第四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 |
38.58 |
10 |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施地核查工作中介服务费 |
24.90 |
11 |
2021年度地灾汛前排查、汛期督导、汛后核销技术服务费 |
87.03 |
12 |
仁寿县2022年度地灾汛前排查、汛期督导、汛后核销技术服务费 |
55.15 |
13 |
《“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服务费 |
43.97 |
14 |
2022年地质灾害保险服务费 |
29.00 |
15 |
地灾工程监理费 |
21.10 |
16 |
仁寿县文宫镇岔河村滑坡群勘查评估服务费 |
25.20 |
17 |
省级2022年第三批地灾综合防治 |
25.50 |
18 |
中央2022年第一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 |
18.00 |
19 |
2021年地质灾害专项监测费 |
29.52 |
20 |
中央2020年第四批地灾防治 |
13.20046 |
合计 |
1,481.15 |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制度》,其中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法合规,机构设置明确合理,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及时准确。项目资金按照《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资金支出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了确保地质灾害类项目能够顺利组织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我局建立完善了地质灾害类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具体实施流程,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实施过程的规范性、公开透明性和效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重点环节、重大事项等公示于社会,加强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实施成果和资金使用情况等,确保项目实施过程的公开透明。
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决策和指导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设置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和实施团队,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的监管措施,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和规范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确保项目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完善的资金使用、采购管理、工程质量控制等相关制度,确保项目实施过程的规范性和效率。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评价时点,开展地质灾害类项目数20个,分别是县级2021年第一批地灾防治、县级2021年第二批地灾防治、县级2021年第三批地灾防治、县级2020年第一批地灾防治、县级2020年第二批地灾防治、县级2020年第三批地灾防治、地灾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2021-2023)、县级2019年第二批地灾防治、中央2020年第四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施地核查工作中介服务费、2021年度地灾汛前排查、汛期督导、汛后核销技术服务费、仁寿县2022年度地灾汛前排查、汛期督导、汛后核销技术服务费、《“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服务费、2022年地质灾害保险服务费、地灾工程监理费、仁寿县文宫镇岔河村滑坡群勘查评估服务费、省级2022年第三批地灾综合防治、中央2022年第一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2021年地质灾害专项监测费和中央2020年第四批地灾防治,排除地质灾害危险158处,项目均按照合同执行验收和资金支付,项目成果验收合格率为100%,辖区地质灾害隐患巡查覆盖率100%,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及时率100%,项目完成及时率100%,资金支付按照相关合同执行,全年实际支出4,472.05万元,不存在超支的情况,成本控制执行有效。
(二)项目效益情况。
地质灾害是严重威胁人类安全的自然灾害之一,有效的防范与治理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在过去一年中,通过开展各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提升了监测预警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通过技术手段对潜在灾害区域进行监测预警,有效降低了灾害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提升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识灾防灾和自救能力,通过宣传教育、演练和实践等形式,让大家掌握了基本的应急处理技能,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的建设,通过制定完善的预防、监测、预警、救援等制度,不断提高了防范和应对能力,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不断完善服务质量,通过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让群众的满意度达到了85%以上。我局将继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更加高效的方式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转。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填报质量不高
地质灾害类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有待提升,其中年度目标阐述不完整,未体现项目实施的具体效益;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完整,地质灾害类项目存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指标未设置,影响后续绩效评价工作的展开。
2.项目申报内容过于复杂
我局2022年申报的地质灾害类项目,其中包含20个项目,分别是县级2021年第一批地灾防治、县级2021年第二批地灾防治、县级2021年第三批地灾防治、县级2020年第一批地灾防治、县级2020年第二批地灾防治、县级2020年第三批地灾防治、地灾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2021-2023)、县级2019年第二批地灾防治、中央2020年第四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施地核查工作中介服务费、2021年度地灾汛前排查、汛期督导、汛后核销技术服务费、仁寿县2022年度地灾汛前排查、汛期督导、汛后核销技术服务费、《“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服务费、2022年地质灾害保险服务费、地灾工程监理费、仁寿县文宫镇岔河村滑坡群勘查评估服务费、省级2022年第三批地灾综合防治、中央2022年第一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2021年地质灾害专项监测费和中央2020年第四批地灾防治。
(二)相关建议。
1.提高年初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明确各项目的项目效益并分类设置绩效指标,加强绩效目标相关知识学习,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宣讲、咨询等方式,提升部门业务股室绩效目标编制水平,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素质。
2.根据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周期等因素进行合理划分,将项目分类别申报,实施内容和效益关联性不大的项目单独申报预算,加强项目管理,明确项目目标、任务、预期效果、风险评估等要素,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附件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耕地占用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主要为缴纳耕地占用税,我局编制了《绩效目标申报表》,本项目为追加预算项目,预算申报资金为890.046万元。后根据《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拨付耕地占用税的请示》、《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拨付仁寿县2021年13个批次、2022年第2批次、国道351线仁寿富加至资阳界段公路等级改造工程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的请示》,预算批复资金为12353.3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拨付耕地占用税的请示》、《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拨付仁寿县2021年13个批次、2022年第2批次、国道351线仁寿富加至资阳界段公路等级改造工程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的请示》,本项目主要为缴纳耕地占用税,2018-2021年需缴纳17个批次耕地占用税,2021-2022年需缴纳现有批文15个批次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
通过缴纳被征地农民耕地占用税,有效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将根据资金下达情况及时缴纳至税务机关。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根据《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拨付耕地占用税的请示》、《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拨付仁寿县2021年13个批次、2022年第2批次、国道351线仁寿富加至资阳界段公路等级改造工程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的请示》,本项目主要为缴纳耕地占用税,2018-2021年需缴纳17个批次耕地占用税,2021-2022年需缴纳现有批文15个批次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本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本项目主要为缴纳耕地占用税,我局编制了《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申报资金为890.046万元。截至评价时点,本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为12353.37万元。根据资金计划与到位情况,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为100%。
2.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缴纳了2018-2021年17个批次耕地占用税及2021-2022年现有批文15个批次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12353.37万元,缴纳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支付依据为县税务局提供的耕地占用税明细表,资金开支范围符合预算申报,资金及时支付。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0年10月,我局制定了《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制度及操作手册》,建立了《“三公”经费暨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规定》《财经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等制度。设立了财务审计股,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等。
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要求,按照县税务局提供的耕地占用税明细表,及时支付了耕地占用税,及时进行了会计核算,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要求,按照县税务局提供的耕地占用税明细表,支付了耕地占用税。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要求,按照县税务局提供的耕地占用税明细表,缴纳了2018-2021年17个批次耕地占用税及2021-2022年现有批文15个批次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12353.37万元,标准符合,成本控制有效。
(二)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8年-2021年现有批文耕地占用税未缴纳统计表》、《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应纳耕地占用税明细表》,结合与征缴主体的沟通,征缴主体对纳税主体的纳税信用状况评价为“优秀”。本单位建立了内部信息共享机制,各股室会定期与不定期申报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项目,汇总形成记录。根据与征缴主体电话沟通,征缴主体对于耕地占用税缴纳及时性、足额性等的满意度为“优”。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附件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项目服务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县委及县政府工作要求,2022年我局将开展藕塘镇、汪洋镇、文宫镇等重点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共25个,投资金额共8360.007万元,2022年资金需求5000万元,资金申报为5000万元。根据《仁寿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预算的通知》(仁财资环〔2022〕16号),年初预算安排资金为5000万元,实际拨付下达资金为3408.238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包括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森林植被恢复、矿业权出让前期工作中介服务、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等,从而促进本区域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将按照各规划编制合同书进行。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本项目申报内容为开展藕塘镇、汪洋镇、文宫镇等重点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为根据《四川省镇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 (2021年修订版 )》和各乡镇发展诉求,开展重点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主要内容包括片区(镇域) 规划和镇区规划等。本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截至评价时点,本项目为年初预算,年初预算安排资金为5000万元,实际拨付下达资金为3408.2389万元。资金已按照资金需求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本项目实际拨付下达资金为3408.238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为3408.2389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资金开支范围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中介服务费、仁寿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服务费、《2021年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服务费、仁寿县禾加镇、慈航镇、藕塘镇规划论证服务费、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费等。支付依据按照各项目合同进行,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0年10月,我局制定了《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制度及操作手册》,建立了《“三公”经费暨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规定》《财经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等制度。设立了财务审计股,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等。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规,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本单位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意见》总体要求,按照省、市乡村规划专项工作部署,全面启动仁寿县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负责组织项目申报,按照《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制度及操作手册》进行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对编制成果组织专家评审等。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2年我局将开展藕塘镇、汪洋镇、文宫镇等重点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共25个,根据《仁寿县富加三产融合发展片区(新店镇板桥镇、禾加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仁寿县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仁寿县文宫眉东新城协同发展片区(方家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实际开展33个项目,达到目标值,同时,包括森林植被恢复、矿业权出让前期工作中介服务、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等,均已完成。本项目虽无验收表或报告,但编制成果均通过专家评议,均验收合格。本项目为年初预算,实际拨付下达资金为3408.238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为3408.2389万元,项目实际支出控制在预算批复资金内。所有项目均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无超期情况。
(二)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仁寿县富加三产融合发展片区(新店镇板桥镇、禾加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仁寿县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仁寿县文宫眉东新城协同发展片区(方家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所有报告均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批复,科学合理。本单位建立了采购全过程管理体系;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成果等全过程的相关手续健全并得到科学保存。项目的实施能够加快本区域的开发与发展,本指标的评价为“高”。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重要指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改革实践。但在片区划分工作开展以前,大化镇、文宫镇、汪洋镇单个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完成采购;富加片区完成采购后划片范围增大,新店镇、板桥镇、禾加镇尚未纳入片区规划。“6+66”的县域片区划分后,上述乡镇的规划范围与片区范围不一致。
(二)相关建议。
按片区划分范围进行增补。
附件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林业建设类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眉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第一期》等相关文件批示,我局2022年将开展林业类建设项目12个,合计投资总金额共2611.9627万元。项目2022年申报资金200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1,983.43万元。预算申报符合《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开展林业类建设项目12个,其中包含:仁寿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费、国有林日常管护费、仁寿县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2022年村级护林员管护报酬、2022年村级护林员管护报酬、仁寿县2021年河道绿化用地和管护补助、“一张图”与国土三调成果对接试点工作项目服务费、飞泉山公园和翳斯山造林补助、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土地租金、竹产业发展项目、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眉山区域)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费及森林植被恢复费缴款。
2.绩效目标
(1)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我局2022年开展的林业类建设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根据县政府批示,2022年开展林业类建设项目12个,其中包含仁寿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费、国有林日常管护费、仁寿县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2022年村级护林员管护报酬、2022年村级护林员管护报酬、仁寿县2021年河道绿化用地和管护补助、“一张图”与国土三调成果对接试点工作项目服务费、飞泉山公园和翳斯山造林补助、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土地租金、竹产业发展项目、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眉山区域)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缴款等,2022年共计投资2000万元。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我局2022年开展的林业类建设项目设置5个产出指标,4个效益指标,2个满意度指标,具体绩效目标详见下表:
表1 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林业类项目数 |
= |
12 |
个 |
造林面积 |
≥ |
2000 |
亩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9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工及时率 |
≥ |
90 |
% |
成本指标 |
项目金额 |
≤ |
2000 |
万元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生活质量 |
定性 |
提高 |
|
经济效益指标 |
生态旅游业经济发展 |
定性 |
促进 |
|
生态效益指标 |
森林覆盖率 |
定性 |
提高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辖区林地资源可持续发展 |
定性 |
长期有效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85 |
% |
主管部门满意度 |
≥ |
85 |
% |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我局申报的林业类建设项目符合眉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第一期(2022 年 5 月 17 日)、眉山市林业局关于做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眉山区域总体规划》编制经费预算增补工作的函、《研究华青路通道绿化建设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研究全市“绿海明珠”大会战现场会参观点绿化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通知,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一致,目标合理可行,具备可实现性。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22年我局申报林业类建设项目年初预算资金共计2,00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000.00万元,占比100%,年中调整后预算数为1,983.43万元;截止评价时点,项目实际资金到位1,983.43万元,全部为县财政资金,资金实际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2.资金使用。
截止评价时点,林业类建设项目实际支出1,611,80万元,资金支出与项目申报预算内容相符合;支付进度严格按照项目合同执行,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支付进度适宜,支付依据充分。项目资金支出流程严格执行我局《内部控制制度》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支付相关规定及相关专项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具体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表2 项目支出明细表
序号 |
支出明细 |
支出金额(万元) |
1 |
2021年森林督查及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编制服务费 |
30.54 |
2 |
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服务费 |
31.14 |
3 |
黑龙滩流域破坏林地挂牌督办案件整改工作林业技术服务费 |
39.55 |
4 |
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与国土三调成果对接试点工作中介服务费 |
109.38 |
5 |
仁寿县国有林日常管护服务费 |
36.13 |
6 |
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土地租金 |
249.6797 |
7 |
河道绿化用地和管护补助 |
152.9444 |
8 |
森林植被恢复费缴款 |
783.3227 |
9 |
文林镇飞泉山公园和翳斯山造林补助 |
28.4832 |
10 |
建设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费 |
76.23 |
11 |
《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眉山区域)总体规划》编制服务费 |
74.40 |
合计 |
1,611,80 |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制度》,其中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法合规,机构设置明确合理,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及时准确。项目资金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资金支出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了确保林业类建设项目能够顺利组织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我局建立完善了林业类建设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具体实施流程,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实施过程的规范性、公开透明性和效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重点环节、重大事项等公示于社会,加强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实施成果和资金使用情况等,确保项目实施过程的公开透明。
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决策和指导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设置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和实施团队,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的监管措施,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和规范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确保项目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完善的资金使用、采购管理、工程质量控制等相关制度,确保项目实施过程的规范性和效率。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开展林业类项目数11个,分别是2021年森林督查及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编制服务费、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服务费、黑龙滩流域破坏林地挂牌督办案件整改工作林业技术服务费、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与国土三调成果对接试点工作中介服务费、仁寿县国有林日常管护服务费、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土地租金、河道绿化用地和管护补助、森林植被恢复费缴款、文林镇飞泉山公园和翳斯山造林补助、建设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费和《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眉山区域)总体规划》编制服务费的支付,造林面积2000亩,项目均按照合同执行验收和资金支付,项目成果验收合格率为100%,项目完成及时率100%,资金支付按照相关合同执行,全年实际支出1,611.80万元,不存在超支的情况,成本控制执行有效。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林业建设类项目,优化了林地资源配置,提高林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林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森林资源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美化河道景观,提升河道水质,增加农户收入,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降低了水土流失,发挥了生态效益,提高了森林覆盖率,使仁寿的通道实现了绿化、美化、香化,增强了景观效果,提升了仁寿旅游品位,同时也为人民提供了优美的栖息环境。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填报质量不高
林业建设类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有待提升,其中年度目标阐述不完整,未体现项目实施的具体效益;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完整,林业建设类项目存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指标未设置,影响后续绩效评价工作的展开。
2.项目申报内容过于复杂
我局2022年申报的林业类建设项目,其中包含12个项目,分别是仁寿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费、国有林日常管护费、仁寿县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2022年村级护林员管护报酬、2022年村级护林员管护报酬、仁寿县2021年河道绿化用地和管护补助、“一张图”与国土三调成果对接试点工作项目服务费、飞泉山公园和翳斯山造林补助、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土地租金、竹产业发展项目、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眉山区域)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缴款等,各项目关联性不大,项目实施内容与效益不同,不利于项目管理。
(二)相关建议。
1.提高年初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明确各项目的项目效益并分类设置绩效指标,加强绩效目标相关知识学习,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宣讲、咨询等方式,提升部门业务股室绩效目标编制水平,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素质。
2.根据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周期等因素进行合理划分,将项目分类别申报,实施内容和效益关联性不大的项目单独申报预算,加强项目管理,明确项目目标、任务、预期效果、风险评估等要素,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附件6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陵州大道及学府路建设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寿县陵州大道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仁发改[2013]-36号)、《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寿县陵州大道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仁发改[2013]37号)、《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寿县学府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仁发改[2013]207号)等相关文件批示,陵州大道及学府路建设工程项目总预算为4.76亿元,其中北段项目施工费1.6亿元,现已完成工程量的70%,预计2022年1月完工,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15%,2022年资金申报2400万元,项目批复2400万元,全年不涉及预算调整,预算申报符合《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陵州大道:位于文林镇城东片区,起点接 213 国道仁寿收费站,止于仁富路(S106),道路全长7800米,规划红线宽度45米,绿线宽度60米。学府路:位于文林镇高滩村,道路长约1000米,宽30米,建设面积30000平方米征地约135亩。项目合同价4.76亿元,其中北段项目施工费1.6亿元,现已完成工程量的70%,预计2022年1月完工,本项目为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15%,共计2400万元。
2.绩效目标
(1)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按照《仁寿县陵州大道及学府路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及施工合同》约定,北段项目施工费1.6亿元,现已完成工程量的70%,预计2022年1月完工,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15%,即2400万元,2022年资金需求2400万元。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我局2022年开展的陵州大道及学府路建设工程项目设置4个产出指标,5个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具体绩效目标详见下表:
表1 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公路建设长度 |
= |
2 |
公里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9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工及时率 |
≥ |
90 |
% |
成本指标 |
项目金额 |
≤ |
2400 |
万元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出行便利性 |
定性 |
提升 |
|
重大安全事故 |
= |
0 |
次 |
城市道路通行能力 |
定性 |
提升 |
|
经济效益指标 |
周边经济发展 |
定性 |
带动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建成道路后续管护 |
定性 |
建立健全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根据《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寿县陵州大道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仁发改[2013]-36号)、《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寿县陵州大道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仁发改[2013]37号)、《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寿县学府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仁发改[2013]207号)等相关文件,项目申报内容为支付陵州大道及学府路建设工程项目北段项目施工费1.6亿元,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15%共计2400.00万元。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完全一致,申报目标符合实际情况和需求,项目申报内容与实施内容高度契合,申报目标考虑了现实条件和问题,具有明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22年我局申报陵州大道及学府路建设工程项目年初预算资金共计2,40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400.00万元,占比100%,年中无预算调整;截止评价时点,项目实际资金到位2,400.00万元,全部为县财政资金,资金实际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2.资金使用。
截止评价时点,陵州大道及学府路建设工程项目实际支出1,595.08万元,资金支出与项目申报预算内容相符合;支付进度严格按照项目合同执行,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支付进度适宜,支付依据充分。项目资金支出流程严格执行我局《内部控制制度》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支付相关规定及相关专项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具体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表2 项目支出明细表
序号 |
支出明细 |
计划金额(万元) |
支出金额(万元) |
1 |
累计完成达到合同总工程量的70%,支付合同价的10% |
1,595.08 |
1,595.08 |
2 |
累计完成达到合同总工程量的90%,支付合同价的5% |
804.92 |
0 |
3 |
合计 |
2,400.00 |
1,595.08 |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制度》,其中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法合规,机构设置明确合理,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及时准确。项目资金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资金支出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陵州大道及学府路建设工程项目具备完整的陵州大道及学府路建设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具体实施流程,工程实施方由贵州建工集团负责筹集本工程所需资金和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项目的建设管理职责(包括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及监理单位的委托及管理)由仁寿县土地储备中心承担工程建成后按本合同约定工程价款支付给乙方工程款项。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实施过程的规范性、公开透明性和效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重点环节、重大事项等公示于社会,加强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实施成果和资金使用情况等,确保项目实施过程的公开透明。
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确保项目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程竣工后由监理工程师开展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后,本工程即进入质量保修期。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陵州大道北段项目完成公路建设2公里,项目建设严格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仁寿县陵州大道及学府路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及施工合同》质量要求,项目均按照合同执行验收和资金支付,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工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项目完工及时率100%。全年实际支出1,595.08万元,不存在超支的情况,成本控制执行有效。
(二)项目效益情况。
陵州大道及学府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提高辖区居民的收入水平,增加税收收入,进一步促进辖区经济的发展,工程建设期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建设完工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改善城市居民出行条件,促进辖区交通和物流的畅通,提高运输效率,促进城市经济发展。道路后续管护机制健全,群众满意度达到90%,进一步提高城市形象和环境,增强城市吸引力,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填报质量不高
陵州大道及学府路建设工程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有待提升,其中年度目标阐述不完整,未体现项目实施的具体效益;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完整,项目存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指标未设置,影响后续绩效评价工作的展开。
2.资金支付不及时
我局2022年申报的陵州大道及学府路建设工程项目预算金额共计2400.00万元,分别是北段项目累计完成达到合同总工程量的70%,支付合同价的10%,北段项目累计完成达到合同总工程量的90%,支付合同价的5%。截止评价时点,达到支付条件未及时支付北段项目累计完成达到合同总工程量的90%,支付合同价的5%,不利于企业后续工作的开展。
(二)相关建议。
1.提高年初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明确各项目的项目效益并分类设置绩效指标,加强绩效目标相关知识学习,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宣讲、咨询等方式,提升部门业务股室绩效目标编制水平,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素质。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北段项目累计完成达到合同总工程量的90%,支付合同价的5%的合同金额。
附件7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预缴仁寿县2022年第21、22、23等6个批次建设用地养老保险补偿费预存款的请示》(仁自然资规[2022]357号),本项目预算申报资金为19309.3824万元。根据仁财社[2022]139号、仁财社[2022]56号、仁财社[2022]67号,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优先安排资金为4130.1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缴纳仁寿县2022年第21、22、2325、26、27批次建设用地涉及普宁街道怀仁街道、汪洋镇、龙正镇、黑龙滩镇等乡镇(街道)建设项目的养老保险补偿费预存款。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及时足额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费预存款,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为养老保险补偿费实行预存款制度,县财政局将预存资金下达至县自规局,县自规局收到资金后,分批次缴纳到“仁寿县代管资金专户”。待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对养老保险补偿费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征地报批时,县财政局出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费预存款缴款凭证。该笔资金要求2022年10月25日前必须到位。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本项目申报内容为缴纳仁寿县2022年第21、22、2325、26、27批次建设用地涉及普宁街道怀仁街道、汪洋镇、龙正镇、黑龙滩镇等乡镇(街道)建设项目的养老保险补偿费预存款。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等。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截止评价时点,根据资金下达文号为仁财社[2022]139号、仁财社[2022]56号、仁财社[2022]67号,预算安排资金为4130.17万元,实际拨付下达资金为4130.17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本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为4130.17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资金开支范围为预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费,标准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人社发[2018] 46 号) 、《仁寿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2022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费测算标准》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0年10月,我局制定了《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制度及操作手册》,建立了《“三公”经费暨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规定》《财经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等制度。设立了财务审计股,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等。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规,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养老保险补偿费实行预存款制度,县财政局将预存资金下达至县自规局,县自规局收到资金后,分批次缴纳到“仁寿县代管资金专户”。待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对养老保险补偿费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征地报批时,县财政局出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费预存款缴款凭证。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预缴仁寿县2022年第21、22、23等6个批次建设用地养老保险补偿费预存款的请示》(仁自然资规[2022]357号)、《预存款缴款凭证》,本项目需安置的农业人口共1232人,需预缴13年养老保险补偿费共19309.3824万元,目前已缴纳4130.17万元,缴纳率为21.39%。根据《仁寿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2022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费测算标准》,2022年养老保险补偿费标准为12056.28元,已补贴资金均符合标准。本项目有成本控制制度,项目实施按照制度执行成本控制,本项目实际拨付下达资金为4130.17万元,项目点实际使用资金4130.17万元,项目实际支出控制在预算批复资金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预缴仁寿县2022年第21、22、23等6个批次建设用地养老保险补偿费预存款的请示》(仁自然资规[2022]357号)、《预存款缴款凭证》,2022年本单位已将财政下达资金全部缴纳到“仁寿县代管资金专户”,已缴纳1232人的养老保险补偿费。2022年,人民群众未就此事产生过社会重大治安事故,发生率为0。本单位具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机制,且执行情况良好。单位领导对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费缴纳情况的满意度为“优”。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部分年初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与不科学,如“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为优”,设置的指标与项目实际情况有所偏颇。
(二)相关建议。
加强绩效指标的学习与培训,规范设置绩效指标。
附件8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顺达铸钢有限公司破产竞拍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低效工业用地清理处置专项工作方案》及《绩效目标申报表》,本项目申报资金为846.1万元。根据《竞买公告》《四川仁寿顺达铸钢有限公司资产移交清单》等,本项目实际拨付下达资金为846.1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为680.2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四川仁寿顺达铸钢有限公司进行破产竞拍。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竞拍成功,获得四川仁寿顺达铸钢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以便后续开展土地利用。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为根据《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低效工业用地清理处置专项工作方案》《竞买公告》进行竞拍。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为四川仁寿顺达铸钢有限公司破产竞拍,具体实施内容为四川仁寿顺达铸钢有限公司破产竞拍。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本项目资金计划为846.1万元,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到位资金为846.1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本项目实际拨付下达资金为846.1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为680.26万元,资金开支范围为四川仁寿顺达铸钢有限公司破产竞拍、标准为《竞买公告》,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0年10月,我局制定了《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制度及操作手册》,建立了《“三公”经费暨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规定》《财经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等制度。设立了财务审计股,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等。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规,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竞买公告》,四川仁寿顺达铸钢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2年8月2日10时至2022年8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本次打包拍卖财产,拍卖标的物如下: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仁国用(2007)4158号),土地用途:工业,使用年限自2007年7月5日至2057年6月28日,面积12531.7平方米。
(二)房屋建筑物
1、办公楼:(证书号:仁房权证监证字第0076235号),建筑面积899.94平方米;2、职工宿舍(综合楼):(证书号:仁房权证监证字第0076236号),建筑面积1383.98平方米;3、厂房:(证书号:仁房权证监证字第0076237号),面积4053.84平方米;4、门卫室:(证书号:仁房权证监证字第0076237号),面积29.40平方米;5、配电室:(证书号:仁房权证监证字第0076237号),面积72.00平方米;6、未办证的建筑物:猪圈,面积16.64平方米;办公及门卫用房72.15平方米,材料棚417平方米。
(三)构筑物:
水池1:111.07平方米;水池2:137.20平方米;供水井;花台砌体总长度;厂区道路地坪;办公区地坪;围墙(铁花);厂大门等。
(四)机器设备
混沙机;电力变压器;箱式电阻炉;碳硫分析仪;不锈钢电热蒸馏器;气体保护焊丝;地磅;电焊条;电容;氧气管;硼酸。
(五)苗木
(六)办公用品及其他
以上财产整体打包拍卖,起拍价:8461001元。
本单位对此进行了竞拍,最终以846.1万元竞拍成功。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低效工业用地清理处置专项工作方案》《绩效目标申报表》《竞买公告》《四川仁寿顺达铸钢有限公司资产移交清单》,本项目任务计划数为15亩,实际完成数为12531.7平方米,约18.8亩,同时,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均验收合格。本项目有成本控制制度,按照制度执行成本控制。本项目实际拨付下达资金为846.1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为680.26万元,实际支出控制在预算批复资金内。四川仁寿顺达铸钢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5日移交,按照规定时间移交,移交及时率为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低效工业用地清理处置专项工作方案》,移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收库,目前正处于国有土地规划讨论阶段。本单位建立了采购全过程管理体系,在采购的计划编制、采购、验收全过程的相关手续健全并得到科学保存。移交的机器设备还在有效期内可正常使用。根据与四川仁寿顺达铸钢有限公司沟通,出让方对于竞拍、移交、沟通等的满意度情况为“优”。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部分年初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与不科学,如“可持续发展程度为优”,设置的指标与项目实际情况有所偏颇。
(二)相关建议。
加强绩效指标的学习与培训,规范设置绩效指标。
附件9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土地指标流转款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主要购买增减挂钩指标用于城镇建设和重大项目用地,2022年预计资金需求50000万元,项目资金申报为50000万元。根据《仁寿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预算的通知》(仁财资环〔2022〕16号),本项目为年初预算,年初预算安排资金为50000万元,实际拨付下达资金为4245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主要购买增减挂钩指标用于城镇建设和重大项目用地,其中购买巴中市人民政府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约1927.7915亩、购买嘉陵区人民政府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为439.0635亩、购买宣汉县人民政府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为380.6298亩。
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指标面积≥20000亩”“项目完成时限≤1年”“项目金额≤50000万元”“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为优”“服务对象满意程度≥88%”。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为,2020年购买的巴中市人民政府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已于2020年验收指标确认,2022年购买的宣汉县和嘉陵区人民政府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已于2022年验收指标确认。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本项目申报内容为购买增减挂钩指标用于城镇建设和重大项目用地,具体实施内容为购买巴中市人民政府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约1927.7915亩、购买嘉陵区人民政府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为439.0635亩、购买宣汉县人民政府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为380.6298亩。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本项目2022年预计资金需求50000万元,项目资金申报为50000万元。截止评价时点,实际拨付下达资金为42450万元,资金性质为政府性基金,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为42450万元,资金开支用于购买增减挂钩指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单价为30万元/亩,2022年已支付4245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0年10月,我局制定了《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制度及操作手册》,建立了《“三公”经费暨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规定》《财经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等制度。设立了财务审计股,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等。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财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14〕7号)、《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财政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36号)等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土地利用的一大政策工具。这项政策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城乡统筹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项目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9〕44号)设立,由自规局负责具体事务,执行采购制度。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协议》,拟购买巴中市人民政府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约1927.7915亩、购买嘉陵区人民政府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为439.0635亩、购买宣汉县人民政府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为380.6298亩。根据《验收指标确认函》,拟购买的指标已全部及时验收。本项目有成本控制制度,项目实施按照制度执行成本控制,本项目实际拨付下达资金为50000万元,项目点实际使用资金42450万元,项目实际支出控制在预算批复资金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协议》,拟购买巴中市人民政府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约1927.7915亩、购买嘉陵区人民政府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为439.0635亩、购买宣汉县人民政府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为380.6298亩。根据《验收指标确认函》,拟购买的指标已全部验收。同时,本单位已对该批土地指标明确确切用途。
本单位为建立了采购全过程管理体系;相关手续健全并得到科学保存。购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增加了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本地耕地面积,同时增加了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本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高质量发展。根据与转让方电话沟通,转让方对协议内容、支付时效、沟通态度等的满意情况为“优”。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部分年初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与不科学,如“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为优”,设置的指标与项目实际情况有所偏颇。
(二)相关建议。
加强绩效指标的学习与培训,规范设置绩效指标。
附件10
项目(政策、债券)绩效目标自评表 |
(2022年度) |
项目(政策、债券) 名称 |
2021-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
主管部门 |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年度资金总额: |
150万元 |
29.7万元 |
19.80%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地方资金 |
150万元 |
29.7万元 |
19.80% |
其他资金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完成仁寿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2年度日常变更调查工作。 |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按时完成了我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2年度日常变更调查工作。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图斑举证数 |
≥700 |
≥700 |
|
质量指标 |
变更图斑总体差错率 |
≤1% |
≤1%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时限 |
≤1年 |
≤1年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为仁寿县的发展规划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
优 |
优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性影响我县土地管理工作 |
优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
|
|
|
|
|
|
|
|
项目(政策、债券)绩效目标自评表 |
(2022年度) |
项目(政策、债券) 名称 |
耕地动态监测项目 |
主管部门 |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年度资金总额: |
72万元 |
11.85万元 |
16.46%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地方资金 |
72万元 |
11.85万元 |
16.46% |
其他资金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在省市规定时间内,完成省级下发的2022年度监测周期内耕地疑似变化图斑内业判读、外业核实举证等工作。 |
按时完成了省级下发图斑内业判读、外业核实举证等工作。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举证图斑数 |
≥100个 |
≥100个 |
|
质量指标 |
市级审查监测图斑通过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1年 |
≤1年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为强化耕地保护和监管提供有效支撑。 |
优 |
优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性影响我县土地管理工作 |
优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
|
|
|
|
|
|
|
|
项目(政策、债券)绩效目标自评表 |
(2022年度) |
项目(政策、债券) 名称 |
2022年供地测绘服务项目 |
主管部门 |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年度资金总额: |
108万元 |
58.2万元 |
53.89%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地方资金 |
108万元 |
58.2万元 |
53.89% |
其他资金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完成仁寿县2022年政府公开的招拍挂土地供地范围地形测绘和供地图制作、出让合同的坐标录入、不动产登记的宗地图制作工作。 |
完成了仁寿县2022年政府公开的招拍挂土地供地范围地形测绘和供地图制作、出让合同的坐标录入、不动产登记的宗地图制作工作。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供地宗数 |
≥80宗 |
≥80宗 |
|
质量指标 |
测绘成果精度 |
±5㎝ |
±5㎝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时限 |
1年 |
1年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为我县土地出让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
优 |
优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城市规划建设可持续性影响 |
优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
|
|
|
|
|
|
|
|
项目(政策、债券)绩效目标自评表 |
(2022年度) |
项目(政策、债券) 名称 |
2021-2022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 |
主管部门 |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年度资金总额: |
153.38万元 |
27.12万元 |
17.68%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地方资金 |
153.38万元 |
27.12万元 |
17.68% |
其他资金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完成仁寿城市湿地公园旅游景区、球溪河、粤江河、沙溪河、洪峰水库的确权登记工作。 |
完成仁寿城市湿地公园旅游景区、球溪河、粤江河、沙溪河、洪峰水库的权籍调查工作。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调查面积 |
1220.55公顷 |
1220.55公顷 |
|
质量指标 |
质检差错率 |
0 |
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限 |
≤1年 |
≥1年 |
由于不动产登记系统不完善,自然资源确权数据暂不能入库。待省级完善不动产登记系统后,逐步完成自然数据入库登记工作。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推动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
优 |
优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性影响我县土地管理工作 |
优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
|
|
|
|
|
|
|
|
项目(政策、债券)绩效目标自评表 |
(2022年度) |
项目(政策、债券) 名称 |
2021-2022年两年的卫片执法服务项目 |
主管部门 |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年度资金总额: |
130万元 |
36万元 |
27.69%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地方资金 |
130万元 |
36万元 |
27.69% |
其他资金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完成仁寿县2021年度卫片执法服务工作,按月开展2022年度卫片执法服务工作。 |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按时完成了我县2021年度卫片执法服务工作,2022年的卫片执法服务按月按时开展。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卫片执法核查数量 |
≥2446个 |
≥2446个 |
|
质量指标 |
图斑核查差错率 |
≤1% |
≤1%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时限 |
≤1年 |
≤1年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为及时发现违法用地行为先期预警、快速查处、限期整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减少违法率。 |
优 |
优 |
|
生态效益 指标 |
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保护耕地。 |
优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
|
|
|
|
|
|
|
|
项目(政策、债券)绩效目标自评表 |
(2022年度) |
项目(政策、债券) 名称 |
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技术服务项目 |
主管部门 |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年度资金总额: |
24.8万元 |
24.6万元 |
99.19%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地方资金 |
24.8万元 |
24.6万元 |
99.19% |
其他资金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相关要求,完成仁寿县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技术服务工作。 |
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要求,按时完成了我县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期间的外业核查、内业数据处理、相关数据的套合技术分析等工作。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耕地保护督察数量 |
≥3000个 |
≥3000个 |
|
质量指标 |
质量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时限 |
≤6月 |
≤6月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为成都督察局对我县耕地保护工作的全面督察开展图斑矢量数据叠加套合、核查举证、内业分析判定、影像图件制作提供保证。 |
优 |
优 |
|
生态效益 指标 |
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保护耕地。 |
优 |
优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性发展程度 |
优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
|
|
|
|
|
|
|
|
项目(政策、债券)绩效目标自评表 |
(2022年度) |
项目(政策、债券) 名称 |
2022年自主遥感监测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
主管部门 |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万元 |
49.7万元 |
49.70% |
其中:中央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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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100万元 |
49.7万元 |
49.70%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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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完成仁寿县2022年度自主遥感监测服务工作,实现“主动发现,先期掌握,提前预警,快速查处”的目标。 |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按时完成了我县2022年度自主遥感监测服务工作。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自主遥感监测数量 |
≥1080个 |
≥108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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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质量合格率 |
≥98%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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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时限 |
≤1年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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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自主遥感监测为部、省监测发现违法用地先期预警、快速查处、限期整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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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保护耕地。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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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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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政策、债券)绩效目标自评表 |
(2022年度) |
项目(政策、债券) 名称 |
2022年森林防火建设项目 |
主管部门 |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项目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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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年度资金总额: |
468.8万元 |
93.08万元 |
19.85% |
其中:中央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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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468.8万元 |
93.08万元 |
19.85%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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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开展森林防火野外监控一期、二期、三期后续运行维护费及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林区视频监控体系建设、森林防火风险普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预警,夯实“技防”能力建设,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提升森林火灾风险处置能力。 |
完成2022年度森林防火野外监控一期、二期、三期后续运行维护费及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林区视频监控体系建设、森林防火风险普查工作。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森林监测面积 |
50万亩 |
50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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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0.9‰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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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全年防火 |
全年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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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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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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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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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维护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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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保护森林资源,确保森林质量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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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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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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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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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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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政策、债券)绩效目标自评表 |
(2022年度) |
项目(政策、债券) 名称 |
2022年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省级奖补资金 |
主管部门 |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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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年度资金总额: |
83万元 |
83万元 |
100% |
其中:中央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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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83万元 |
83万元 |
100%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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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83万元 |
83万元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规划乡镇目标个数 |
27 |
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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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质量合格程度 |
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
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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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限 |
≤1年 |
≤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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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空间布局优化程度 |
优 |
优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性发展 |
优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程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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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政策、债券)绩效目标自评表 |
(2022年度) |
项目(政策、债券) 名称 |
仁寿县烧结机砖厂拆除项目 |
主管部门 |
仁寿县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项目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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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年度资金总额: |
74.87 |
30 |
40.07% |
其中:中央补助 |
0 |
0 |
0 |
地方资金 |
74.87 |
30 |
40.07%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完成烧结机砖厂拆除4座 |
已完成烧结机砖厂拆除4座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机砖厂拆除数量(座)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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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数量(座)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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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完工时限 |
2022年12月前 |
2021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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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安全事故发生率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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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生态修复完成面积占总面积比重 |
≥7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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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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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