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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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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
 索 引 号 1778711277/a203/2023-00024  发布机构 a203  公开日期 2023-10-31



2022年度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统一征地工作;协助市征补中心开展市辖区范围内跨县(区)建设项目统一征地的相关服务工作。

2.牵头拟订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相关文件,编制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资金预算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对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和公示工作;做好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征收补偿环节的听证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乡镇、园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安置服务工作;负责征收补偿费用专户存储、监管与拨付以及征收补偿档案管理工作。

3.牵头拟订我县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文件;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实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工作;负责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及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档案管理工作。

4.牵头拟订我县范围内国有土地收购相关文件;负责对全县范围内拟收购、收回国有土地和重大项目用地进行摸底、测算;负责全县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收回工作,并对收购、收回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设施进行拆迁补偿;负责做好已收购、收回的国有土地移交等工作。

5.会同相关部门、乡镇、园区处置征收补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访事项的接待、受理及调查工作,及时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好信访稳定问题。协助乡镇处理集体土地征地拆迁信访维稳工作。

6.依据征收工作需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适时采取第三方机构社会化购买服务,负责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指导。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情况

1.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负责组织、人事、党建、纪检、文秘和机关后勤等工作;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负责拟订中心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机关文电处理、综合性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文件的拟稿以及政务信息的上报工作;负责干部的录用、调动、考核、任免等具体事项以及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干部人事和协助做好劳动工资管理工作;组织半年、年终工作考核,提出考核意见;负责后勤服务工作(办公用品及其他用品的采购、报刊征订、车辆管理、文印、职工福利等);负责用房和公共设施维修、保养以及安全、卫生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接待工作;负责组织机关政治学习,负责做好工青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策法规股。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屋征收补偿及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草拟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拟全县集体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全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监审、督检、考核工作;指导征收业务股室依法开展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和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服务工作;协助编写征地拆迁安置年度预算;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征收补偿一股。承担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的指导、协调及程序把关工作;负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 负责建立房屋征收项目信息档案和工作台账,填报有关报表、资料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征收补偿二股。承担全县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工作;负责全县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指导,负责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建立征地拆迁项目信息档案和工作台帐,填报有关报表、资料等;负责组织征地拆迁项目监审工作;指导乡镇移交征地拆迁档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征收补偿三股。负责全县范围内国有土地收购有关政策研究;负责对全县范围内拟收购、收回国有土地和重大项目用地进行摸底、测算;负责全县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收回工作,并对收购、收回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设施进行拆迁补偿;负责做好已收购、收回的国有土地移交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安置服务股。负责被征收对象的安置服务工作,帮助被征收对象实现居所再定,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乡镇、园区做好被征收对象安置优惠政策的贯彻执行工作;负责征地拆迁项目杆管线迁改有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信息管理股。负责贯彻落实中心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加强信息安全教育,建立健全信息管理有关制度;负责“智慧征补”平台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平台数据管理制度;负责中心档案管理工作,依法加强中心电子档案、实物载体档案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财务管理股。负责全县房屋征补和土地征收补偿资金拨付工作;负责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抓好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行政、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及会计核算工作(包括奖惩、结算、兑现等考评工作);负责劳动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和有关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状况年报和有关统计月、季、年报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财务辅导、财务汇总工作;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的申办及资金结算工作;负责第三方机构社会化购买服务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年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信访维稳股。负责贯彻落实中心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中心各股室化解征收补偿安置引发的矛盾纠纷;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有关股室解决群众诉求问题;负责办理群众举报事项;协助全县各部门、乡镇(街道)解决征地拆迁安置引发的矛盾纠纷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方面:从广泛动员部署、准确宣传政策、到认真倾听民意、用心化解矛盾、再到勠力协同攻坚,统筹全面推进。2022年度组织实施完成棚户区改造签订协议165户,涉及房屋1.5万余平方米、补偿资金约1.34亿元,均已及时拨付到位。

2.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面:采用重点项目专班跟进、靠前指导、强化多级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等方式,全力保障项目用地如期交付。2022年度指导完成“两山一河”城市森林公园改扩建一期工程、眉山市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园相关配套(文同高级职业中学)项目、天府南门公园城市(文化公园)配套(400米电力廊道、龙滩大道三段)项目、汪洋二污、重汽4S店、川威、山立、交通三年提升项目涉及禾加镇五龙山-罗泉旅游公路、谢安镇红星路南延线鸭池连接线、始建镇X50满农路、新店镇中农至红星路南延线道路等项目征地拆迁及杆管线迁改工作,共计完成征地约2600亩。

3.国有土地收购方面:严格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足球即时比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工作。2022年度收回金马房地产、彩蝶烟花爆竹、县属国有企业所属地块等279.9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持续推进文林工业园区闲置土地收回工作,完成网贸港、方家派出所、中坝机砖厂项目前期资产核定、预评估。

4.安置工作方面:全面化解“征而未安”遗留问题,2022年度完成“征而未安”安置任务4659人,全面完成24259人的全部任务;全力推进全县房票安置工作,有效推进安置4399人,基本实现“即拆即安”;推动新增人口安置617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启动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工作,全年完成不动产权证分户登记718套;持续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严格核算下达参保指标5977人。

5.政策法规工作方面:2022年完成24个批次建设用地征收补偿相关公告的制作、张贴工作;牵头草拟《仁寿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审办法》、《仁寿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办法》、《仁寿县乡镇矿山用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仁寿县工业用地征收补偿实施办法》,切实维护被征收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征收补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6.“智慧征补”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方面:完成全县历史征拆资料数字化加工及录入平台共计18914户,并督促涉及征地拆迁的乡镇(街道)依规理好管好征地拆迁补偿相关档案,及时做好档案更新归档,确保征地拆迁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和保管安全,实现纸质档案与数字档案始终同步。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为全额财政拨款一级预算事业单位1个,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无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39740.28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2405.71万元,下降17.9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度全县征地拆迁等重大项目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收取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39740.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5.77万元,占0.3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814.51万元,占99.6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ADF4C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3974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1.83万元,占0.38%;项目支出238818.44万元,占99.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9740.2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2405.71万元,下降17.9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度全县征地拆迁等重大项目减少。(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5.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39%。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59万元,增长0.9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5.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45.4万元,占4.9%;卫生健康210(类)支出26.75万元,占2.8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类)203.73万元,占22.01%;住房保障221(类)支出67.7万元,占7.3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220(类)支出582.19万元,占62.89%。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25.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支出决算为43.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支出决算纪实费用为2.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类)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支出决算为26.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203.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增加。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自然资源事务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支出决算为3.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变动。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自然资源事务01(款)事业运行50(项):支出决算为578.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人员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决算为6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人员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1.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7.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64.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按相关要求支出。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万元,占69.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30.7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因公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公务用车管理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务运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5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县外考察学习接待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13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外区县来仁交流学习房票安置业务。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814.5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收储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等11个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2022年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210(类)11(款)01(项):指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保险缴费经费等。

11.卫生健康210(类)11(款)02(项):指财政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保险缴费经费等。

12.城乡社区212(类)08(款)01(项):指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行土地开发而发生的土地征用费、安置动迁用房支出、以及地上地下附属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等各项费用。

13.城乡社区212(类)08(款)06(项):指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及其他支出。

14.城乡社区212(类)99(款)01(项):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220(类)01(款)50(项):指自然资源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6.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简称:县征补中心)内设下列机构:征收补偿一股、征收补偿二股、征收补偿三股、信息管理股、信访维稳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安置服务股、财务管理股9个股室。

(二)机构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拟定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相关文件,编制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资金预算,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牵头拟定我县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文件;国有土地征收的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乡镇、园区处置征收补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县征补中心由编办核定事业编制5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层领导职数18名。现有在编人员46名、借调人员3名、临聘人员3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资金总收入为239740.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925.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38814.5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资金支出合计239740.2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4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为26.7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为582.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67.7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为203.7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2年度县征补中心部门年初预算361342.78万元,决算数为239740.28万元。绩效目标制定要素完整、细化量化情况较好;目标完成中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较小;预算编制较为准确、支出控制在预决算偏差程度以内、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良好;不存在部门预算管理违规违纪等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22年度县征补中心专项预算360774万元。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项目规划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项目实施结果与项目总体规划一致;按规定时限及时分配专项资金;不存在专项预算管理违规违纪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较高;按照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于评价结果积极整改并按照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预算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积极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了逐一自查,认为在本次考核期间和范围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0分。

(二)存在问题。

县征补中心严格按照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及时开展项目落实,为全年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但还存在绩效制度不健全、绩效管理质量不高的问题。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有以下改进建议:

1.加强绩效制度建设。完善绩效管理和评价制度,为资金资产的合理配置提供有效依据。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建议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

2.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把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提高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严格按照《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定》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成、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3.加强绩效运行监管。加强重大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将资金同项目实施质量挂钩,提升资金的使用效能,加强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收储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收储项目”为年初预算项目,项目年初预算申报120000元,年初预算批复12000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254761.9498万元,我中心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依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预算调整,经财政批复下达至一体化平台。我中心预算调整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且资金调整经集体决策,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良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土地收储项目是指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将拟收储或入库土地按照宗地、区域、工作时序、资金平衡等条件适当划分并纳入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后形成的管理基本单元。土地收储项目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即前期工作、用地报批及征地阶段、出让前准备工作和土地出让阶段。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2022年“收储项目”通过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收储,达到为招商引资提供了充足的土地储备保障,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科学合理布局生产建设、生活居住、公共设施,减少重复建设,改变城市面貌的目标。项目经办人通过梳理项目的申报、批复、执行等材料,对本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的产出类(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类(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满意度、可持续影响力)目标进行了梳理。本项目按照政府下达收储文件执行,具体时效依据土地测绘、资产评估、双方协商时间推进项目,本项目计划按照收储方案于2022年执行完成。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我中心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风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本项目主要依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执行,通过分析本项目实施方案中的项目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实施范围和实施内容,结合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本项目2022年度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首先收集项目相关信息,包括项目计划、进度、成果、问题等,然后评估项目进度、项目质量、项目风险,其次根据自评结果制定改进计划,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完成,再跟踪改进计划的实施,确保改进措施能够有效提高项目质量,最后总结自评过程和结果,为今后的项目做参考。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申报在年初时进行预算,当该项目达到付款条件时根据政府批复、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相关协议向财政部门发函申请该笔项目资金的支付,如项目实施变动以致预算资金不足以顺利完成,则由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调整,财政部门逐级审核并审批后再拨付相应资金至我中心预算一体化平台完成资金的拨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中心“收储项目”2022年下达的资金计划为254,761.9498万元,均为政府性基金预算。

2.资金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254,761.9498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收储项目”按照《仁寿县土地收储实施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足球即时比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工作。2022年度收回金马房地产、彩蝶烟花爆竹、县属国有企业所属地块等279.9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持续推进文林工业园区闲置土地收回工作,完成网贸港、方家派出所、中坝机砖厂项目前期资产核定、预评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收储项目”共计支出138,777.722万元。结合本项目的预算情况,本项目的预算执行率=(项目实际支出÷调整预算数)×100%=(138,777.722÷254,761.9498)×100%=54.47%。我中心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开支范围符合预算申报范围,项目执行标准符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足球即时比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仁寿县土地收储实施办法》要求,支付进度严格按照收储双方协议,支付依据合法合规,项目资金支付与预算范围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我中心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包含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账务处理程序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我中心遵循建立健全收入、支出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账务资金体外循环或形成“小金库”、防范挪用单位收入、违规使用票据、印章等违法行为发生;支出管理分事前申请审批、经费报销审批和支付等环节,明确各项支出的范围、开支标准与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实现归口管理;加强支出分析控制的原则。

财务处理方面:我中心采用通用记账凭证(借、贷记账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连续编号。采用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有效地组织会计核算。并做到记账凭证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财务收支审批方面:本单位财务收支必须坚持经办人签章,有关人员验收或证明,领导或有关人员审批制度。实行领导审批制度,各项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均由分管领导审核,再由财务审核后方可报销。

2022年我中心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核算均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采取平行记账的方式,分别以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生成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等会计信息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准确。项目资金拨付流程基本规范,资金使用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审批手续基本齐备。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政府依法依规确定收储范围。 被征收对象需提供书面申请和土地、房屋权属(含图件)、以及环保部门土壤无污染证明等相关资料。若收储范围内有债务纠纷、权属纠纷、资产抵押、租赁、土壤污染等行为的,收储对象需彻底处理完结上述行为,且无任何遗留问题后,县征补中心根据县政府的批示启动收储程序。

(二)项目管理情况。

工作职责划分明确,项目具有监管部门,对收储项目的计划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收储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明确了收储项目的目标、任务、责任、流程、标准等。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征补中心会同县财政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和被征收对象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测绘报告对被征收对象的土地权属、土地面积、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四至范围、土地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核实,并向土地、房屋等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县监委、县审计局负责收储工作核实、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收储项目”完成了279.9亩土地收储,达到了预期目标值,各项资金支付及时,均在成本范围内支出,不存在超预算的情况。

(二)项目效益情况。

土地收储项目通过收储经营性用地和低效利用国有建设用地,为招商引资提供了充足的土地储备保障,同时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科学合理布局生产建设、生活居住、公共设施,减少重复建设,改变了城市面貌。为保障本项目效益持续发挥,我中心专业人员配备到位,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建立了《仁寿县国有土地收储地块台账》,收储管理机制健全,被收储对象满意度为92%。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预算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积极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了逐一自查,认为总体评价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

我单位“收储项目”绩效目标有对项目数量、质量、成本、时效等产出指标进行设置,且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满意度指标进行了相应描述,但存在个别指标设置概念混淆,指标值定性、定量不准确的情况,我单位绩效目标设置工作有待加强。

2.预算编制不准确

2022年我中心年初预算12,0000.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54,761.9498万元,调整比例较大,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3.预算执行率不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收储项目”共计支出138,777.722万元。结合本项目的预算情况,本项目的预算执行率为54.47%,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相关建议。

1.加强绩效目标审核

我中心将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工作,对绩效目标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及可行性进行充分审核,考察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是否细化、量化,绩效目标是否过高或过低,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合理测算,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充分提高我单位预算编制质量,进而提升我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水平。

2.提升预算编制准确性

我中心将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准确性,根据政策规定及土地储备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变化因素,确定目标任务,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前瞻性,对预算编制做到早谋划、早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实施计划,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切实做到预算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真实。

3.强化项目监控

在往后年度我中心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及时掌握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对比分析,找出支出进度慢的项目及主要原因,加强与预算单位沟通,提醒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对已偏离原计划进度的项目及时做好调整工作,有效提升了预算执行的约束性和准确性。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为年初预算项目,项目年初预算申报240,000.00万元,年初预算批复240,000.0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242,703.056859万元,我中心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依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预算调整,经财政批复下达至一体化平台。我中心预算调整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且资金调整经集体决策,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良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征地拆迁补偿项目是指为了国家建设和乡镇规划的需要,依法对农村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与补偿。“征地拆迁安置补偿”2022年项目主要包含“两山一河”城市森林公园改扩建一期工程、眉山市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园相关配套(文同高级职业中学)项目、天府南门公园城市(文化公园)配套(400米电力廊道、龙滩大道三段)项目、汪洋二污、重汽4S店、川威、山立、交通三年提升项目涉及禾加镇五龙山-罗泉旅游公路、谢安镇红星路南延线鸭池连接线、始建镇X50满农路、新店镇中农至红星路南延线道路等项目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及杆管线迁改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2022年通过“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的实施,完成约2600亩土地征收,化解“征而未安”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全县房票安置工作,持续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而推进项目顺利开展,提升土地综合效益,优化辖区内土地资源合理配置。项目经办人通过梳理项目的申报、批复、执行等材料,对本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的产出类(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类(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满意度、可持续影响力)目标进行了梳理,本项目实施依据《仁寿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审办法》《仁寿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办法》《仁寿县乡镇矿山用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仁寿县工业用地征收补偿实施办法》等要求执行,计划按照征收方案于2022年执行完成。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主要用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工作,采用重点项目专班跟进、靠前指导、强化多级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等方式,全力保障项目用地如期交付,符合我县发展需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合,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首先收集项目相关信息,包括项目计划、进度、成果、问题等,然后评估项目进度、项目质量、项目风险,其次根据自评结果制定改进计划,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完成,再跟踪改进计划的实施,确保改进措施能够有效提高项目质量,最后总结自评过程和结果,为今后的项目做参考。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申报在年初时进行预算,当该项目达到付款条件时根据政府批复、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相关协议向财政部门发函申请该笔项目资金的支付,如项目实施变动以致预算资金不足以顺利完成,则由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调整,财政部门逐级审核并审批后再拨付相应资金至我中心预算一体化平台完成资金的拨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中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2022年下达的资金计划为242,703.056859万元,均为政府性基金预算。

2.资金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242,703.05685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仁寿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审办法》《仁寿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办法》《仁寿县工业用地征收补偿实施办法》要求,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进行项目资金支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共计支出199,849.289223万元。结合本项目的预算情况,本项目的预算执行率=(项目实际支出÷调整预算数)×100%=(199,849.289223÷242,703.056859)×100%=82.34%。我中心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开支范围符合预算申报范围,项目执行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支付进度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支付依据合法合规,项目资金支付与预算范围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我中心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包含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账务处理程序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我中心遵循建立健全收入、支出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账务资金体外循环或形成“小金库”、防范挪用单位收入、违规使用票据、印章等违法行为发生;支出管理分事前申请审批、经费报销审批和支付等环节,明确各项支出的范围、开支标准与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实现归口管理;加强支出分析控制的原则。

财务处理方面:我中心采用通用记账凭证(借、贷记账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连续编号。采用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有效地组织会计核算。并做到记账凭证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财务收支审批方面:本单位财务收支必须坚持经办人签章,有关人员验收或证明,领导或有关人员审批制度。实行领导审批制度,各项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均由分管领导审核,再由财务审核后方可报销。

2022年我中心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核算均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采取平行记账的方式,分别以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生成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等会计信息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准确。项目资金拨付流程基本规范,资金使用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审批手续基本齐备。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执行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以宗地(项目)为单位,以户籍为依据,根据项目用地规划红线确定安置范围。在项目安置范围内,被拆迁居民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供户籍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严格审查证明材料,认定安置人员。项目范围内安置人员信息需在集体经济社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由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组成监审组,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认定的安置人员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公示期满并经监审组审查核实后,或有争议但经复核后符合应安置人员认定标准的,按规定予以安置。

我中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及补偿决定。县人民政府确定县征补中心作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县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街道(镇乡)办事处(人民政府)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

在项目决定入驻后,由项目委员会进行审核,入驻项目审核后提交县委县政府审核后启动项目,进行勘地放线确认土地范围,由街道办报资金需求提交征收中心审核再由部门联合进行资料审核,最终审核通过后进行资金拨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协议的规定进行。拆迁安置主体在实施拆迁时,当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明确责权利关系,当需要对被拆迁人支付补偿安置资金时,由拆迁安置主体向征地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财政据实保障。

为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街道、村社审核提交材料后我中心将再次进行复核,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同时由牵头部门、财政审计联合进行征拆实物锁定,进一步加强了项目实施监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由我中心进行公布,公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宣传,对征收补偿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损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依法向县人民政府、县征补中心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县人民政府、县征补中心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中心在2022年完成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工作,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面:采用重点项目专班跟进、靠前指导、强化多级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等方式,全力保障项目用地如期交付。2022年度指导完成“两山一河”城市森林公园改扩建一期工程、眉山市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园相关配套(文同高级职业中学)项目、天府南门公园城市(文化公园)配套(400米电力廊道、龙滩大道三段)项目、汪洋二污、重汽4S店、川威、山立、交通三年提升项目涉及禾加镇五龙山-罗泉旅游公路、谢安镇红星路南延线鸭池连接线、始建镇X50满农路、新店镇中农至红星路南延线道路等项目征地拆迁及杆管线迁改工作,共计完成征地约2600亩。

安置工作方面:全面化解“征而未安”遗留问题,2022年度完成“征而未安”安置任务4659人,全面完成全县“征而未安”24259人的全部任务;全力推进全县房票安置工作,有效推进安置4399人,基本实现“即拆即安”;推动新增人口安置617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启动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工作,全年完成不动产权证分户登记718套;持续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严格核算下达参保指标5977人。各项资金支付及时,均在成本范围内支出,不存在超预算的情况。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征地安置补偿项目执行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避免“越拆越穷”的现象,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为国家建设提供必要的土地条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转型升级,增强农村发展的活力和内生动力,同时,通过征拆,推进了招商引资项目的顺利入驻,为当地经济带来新的活力。针对项目实施我中心建立健全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管理机制健全性,被收储对象满意度为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预算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积极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了逐一自查,认为总体评价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

我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属于薄弱环节,在绩效目标设置过程中存在混淆绩效指标概念、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准确的问题。在绩效目标设置方面还存在表述冗长、指标概念认识错误等问题,影响相关领导对本项目绩效管控,我中心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2.预算执行率不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42703.056859万元,共计支出199,849.28922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2.34%,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相关建议。

1.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我中心将在编制预算时做到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我局相关部门实际情况,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做到绩效目标更具规范性、科学性

2.强化项目监控

在往后年度我中心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及时掌握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对比分析,找出支出进度慢的项目及主要原因,加强与预算单位沟通,提醒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对已偏离原计划进度的项目及时做好调整工作,有效提升了预算执行的约束性和准确性。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4894872-收储项目(144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对国有建设用地18宗地使用权实施收储,预计共需资金231960.58万元。其中,国企收储项目200247.56万元(仁发展95560.45万元、其他企业104687.11万元)、民营企业或个人收储31713.02万元。

2022年完成收储项目12个,共计需资金68407.59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收储金马房地产、仁发展、鑫龙水务、兴新工投、彩蝶烟花爆竹等12个项目,涉及土地17宗共计443.69亩土地,收储资金68407.59万元。年度支付2020年、2021年收储补偿款和本年度收储补偿款共计138777.72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20,000.00

254,761.95

138,777.72

54.47%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20,000.00

254,761.95

138,777.72

54.47%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宗地数

10

17

20

20


收储面积

768

443.69

30

30

因县政府对收储项目进行调整-

成本指标

资金成本

12

亿元

6.8407529

20

2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储备土地入库

10

17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被收储方满意度

95

%

100

10

10


合计

100

90


评价结论

因县委县政府对收储项目调整以及支付县属国有企业收储资金调整,导致未达到预算执行情况。

存在问题

因收储项目有不确定性,年中增加或减少收储项目数量较多,收储县属国有企业,不能及时付款,导致执行预算达不到要求。

改进措施

会同规自局、国资金融局等相关部门充分做好研判分析,细化收储项目,完善收储项目年度计划。

项目负责人:李罗庚

财务负责人:汤晓慧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4894785-征地拆迁安置补偿144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部分房票安置、存量项目、新启动项目、待启动项目。完成三年交通提升杆管线征拆、完成部分安置过渡项目。

截止2022年底,通过房票已安置16077人,涉及房票金额共计11.24亿元;涉及全县杆管线迁改项目共72项目,已完成 23个项目,已拨付相关资金共计1.62亿元;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2600余亩,拨付征地拆迁相关补偿资金约2.57亿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积极围绕集体土地征拆项目开展各项工作,主要开展 “两山一河”城市森林公园改扩建一期工程项目、四川省眉山市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园相关配套项目、天府南门公园城市配套项目、交通三年提升工程、乡村振兴产业路等88个项目征拆工作;积极开展征而未安工作、房票安置工作、新增人口安置工作、失地农民保险工作、杆管线迁改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40,000.00

242,703.06

199,849.29

82.34%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240,000.00

242,703.06

199,849.29

82.34%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杆管线征拆项目

10

23

20

20


数量指标

货币化安置

240

人数

1321

10

10


数量指标

房票安置

4000

人数

16077

20

20



成本指标

资金成本

24

亿元

19.98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安置户满意度

90

%

95

10

10


合计

100

90


评价结论

截至2022年底,县征补中心积极围绕集体土地征拆项目、房票安置、杆管线迁改项目开展各项工作,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业务股室的密切配合下,完成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年初工作目标任务。

存在问题

1、存量房票中剩余183套房屋涉及1.13亿元因安置户征信、超龄、三套房等原因无法办理按揭模式;2、;存在部分安置小区因各种历史原因存在产权办理前置资料缺失严重导致产权办理工作无法推进;3、新增人口方面涉及未缴纳社会抚养费和未依法进行户口登记的非计划生育人员因无法提供相关依据,如专业职能部门出具的行政征收文书,导致无法安置,不断信访、上访。

改进措施

1、针对已完成相关手续的首付款资金,建议由县财政及时兑付,以及时化解信访维护问题;2、针对无法办理按揭等模式的问题户及车位所涉及的相关资金,建议由县财政一次性或分期兑付。

项目负责人:万斌 彭树君

财务负责人:汤晓慧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征补中心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征补2022决算公开表(最终).xls

附件【征补中心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附件【征补2022决算公开表(最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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