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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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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09日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89/2023-00039  发布机构 A089  公开日期 2023-11-09

2022年度

眉山市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6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提升、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5)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6)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1)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22)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23)负责全县市场运行分析及集贸市场规划建设、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县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编制集贸市场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县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分析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规范企业促销行为。

(2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机构1个,下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较上年减少其他事业单位1个,原因是市场管理中心划出到商务局。

三、人员情况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员161人,参公人员28人,事业人员46人,工勤11人。其他人员共计217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94人,临聘人员19人,公益性4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5,669.2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12.83万元,增长19.2%。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部分项目导致变动较大,人员增加导致变动较大、增加部分一次性新项目导致变动较大、本年度购置5辆执法用车导致变动较大。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5,669.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69.2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5,66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9.81万元,占83.6%;项目支出929.41万元,占1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69.2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12.83万元,增长19.2%。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部分项目导致变动较大,人员增加导致变动较大、增加部分一次性新项目导致变动较大、本年度购置5辆执法用车导致变动较大。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69.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42.83万元,增长19.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部分项目导致变动较大,人员增加导致变动较大、增加部分一次性新项目导致变动较大、本年度购置5辆执法用车导致变动较大。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69.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9.14万元,占8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46万元,占8.6%;卫生健康支出296.76万元,占5.2%;住房保障支出327.26万元,占5.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669.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715.7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08.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298.6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6.6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5.16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5.08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74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7.52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24.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85.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1.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27.2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39.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65.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74.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8.5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38.56万元,增长48.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1.5万元,占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5万元,占5.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43.29万元,增长63.5%。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购置5辆执法用车导致变动较大。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63.9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5辆、金额63.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0辆,其中:轿车23辆、其他车型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日常巡查、行政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商品抽查、质量检验检疫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4.72万元,下降40.1%。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导致接待次数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05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接洽、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639人次,共计支出7.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日常公务接待,接待省、市市场监督监管局工作交流,执法案件沟通学习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4.13万元,比2021年增加279.59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变动较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3.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9.3万元。货物采购是用于制服采购,服务采购是用于食品安全抽检。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眉山市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3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131001)项目等3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36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指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取数时点:

一上审核数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预算年度:2022

预算(单位)名称:

131-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状态:绩效确认已审

总体资金情况(元)

预算支出总额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财政拨款

专户资金

单位资金

合计

财政拨款

专户资金

单位资金

41209218.83

35029218.83

35029218.83



6180000.00

6180000.00



年度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1、市场监督管理

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4、民营经济建设

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市场运行分析及集贸市场规划建设、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5、其他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整体绩效目标

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对食品药品安全底线严抓严管,铸就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护航经济发展。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性质

绩效指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预算执行率

95

%

2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1

2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持续推进市场监管工作

定性

优良中低差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20

其他说明


2022年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36个项目见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2022年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报表.xls
附件【2022年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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