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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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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单位)
2023年10月19日  仁寿县司法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84/2023-00086  发布机构 A084  公开日期 2023-10-19

2022年度

仁寿县司法局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司法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有:

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

2.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性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县级各部门报送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并负责依法审查涉及行政复议的规范性文件;办理涉及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向县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

6.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9.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执法资格的审查及本县行政执法证、监督检查证件的初审、管理使用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10.强化行业监管,负责公证机构及其人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初审工作。

11.管理县党政法律服务顾问团,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重大经济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共召开1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党的系列创新理论,筑牢政治忠诚。二是认真开展“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活动。全年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学习会、月末学习大讲堂等15次;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印发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工作模式。三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四是高标准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二)加强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率先垂范,举办仁寿县“依法行政能力专题研讨班”“依法治县及法治政府建设业务培训班”等各类法治培训、轮训50余次,提升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履职能力。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落实。陪同市、县两级人大调研10余个县级部门和重点乡镇法治建设情况,对27个乡镇(街道)及21个县级部门开展依法治县工作督查。推进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全县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三)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切实履行合法性审核审查职能。全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8件,备案及时率、合格率均达到100%;接收部门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质效。常态化开展“春雷行动”“护安2022”“百日行动”等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举办第二届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新发放执法证件810张;开展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优化我县民营(外来)企业营商环境;探索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新模式,不断推动执法工作向基层延伸。完善行政复议工作体系。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9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按期审结率100%,通过撤回、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率达20.3%,全县复议后应诉案件实现零败诉。

(四)坚持依法治理,不断增强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法治乡村、法治社区建设。选出了879名“法律明白人”,实现全县法律顾问全覆盖;通过“选聘+招聘”配备6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293名村(社区)警务助理和832名专职网格员,推动形成“法律顾问+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专职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的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在“3·8”国际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知识产权日、民法典宣传月、“6.26”全国禁毒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关键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以民法典走进乡村“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为载体,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100余次,将法治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强化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实现全县149个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在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100%。三是深入推进“调解+”,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代理案件640余件,办理非诉业务360余件,解答咨询7000余人次;参与线下线上培训2800余人次;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3561件,成功3547件,成功率98%以上,未发生因调解不成功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四是严格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全年推荐就业21人次,协调乡镇落实医保、低保13人次、临时困难救助7人次,开展心理疏导21人次。针对未返仁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双列管,引导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五是推进社区矫正“三化”建设。推行“教矫相济+宽严结合+心理咨询”工作模式,试点汪洋镇开展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工作,实行片区化管理,化零为整,努力实现“一支队伍管矫正”。全年开展集中教育学习、组织普法宣讲360余场,辐射1.1万余人次;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17场,辐射540余人次,组织观看党史、爱国、法治教育影片75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心理测评450余人次,开展成年矫正对象心理辅导6场,未成年矫正对象心理辅导11场,个体心理干预及疏导67人次。

(五)践行司法为民,优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

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全面升级改造完成第一批12个司法所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是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61件,受理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48件,涉及金额89.2万元,完成全年市定目标任务的200.20%;提供法律咨询5701人次,完成全年市定目标任务的228.04%。三是做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全年共办理公证案件6730件,代书2878件,提供免费上门服务30件60人次,提供延时服务665人次,预约服务400人次,通过“零接触”公证平台共受理公证案件1169件。

(六)切实加强队伍建设,锻造过硬队伍

开展“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积极争创岗位风险防控省级示范单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年在全系统召开干部职工廉政家风专题讲座1次,廉政专题会议4次。组织观看警示片等,形成专项自查300余份,整改措施近300余份,形成政治生态综合研判分析报告2份。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317.6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1.52万元,增长12.7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编制增加,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3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7.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3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2.5万元,占79.07%;项目支出485.1万元,占20.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17.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1.52万元,增长12.7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编制增加,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17.6%。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1.52万元,增长12.7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2157.61万元,占93.1%;教育支出(类)15.52万元,占0.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8.56万元,占0.37%;住房保障支出135.91万元,占5.8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1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款)99(项):支出决算为9.99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款)1(项):支出决算为1688.0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款)2(项):支出决算为87.5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款)4(项):支出决算为79.3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款)5(项):支出决算为186.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款)10(项):支出决算为22.9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公共安全支出(类)(款)12(项):支出决算为3.21万元,完成预算100%。

9.公共安全支出(类)99(款)99(项):支出决算为47.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教育(类)(款)2(项):支出决算为15.5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6(项):支出决算为6.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5(项):支出决算为2.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类)(款)1(项):支出决算为135.91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7.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5.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7.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72万元,占90.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8万元,占9.7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相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7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5.25万元,下降17.52%。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购置车辆价格低。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99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11.9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73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中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1.33万元,增长102.31%。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后,“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调研接待人次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27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6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各级检查、调研、学习用餐费2.6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仁寿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37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采购、办公电脑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1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司法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辆5辆,主要是用于司法行政中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等所需。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法律援助、普法宣传、行政复议与应诉、依法治县、法律顾问劳务费、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社区矫正、干部教育、物业管理等9个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类)四(款)2(项):指公共安全支出;六(款)1(项):指司法行政支出;六(款)2(项):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六(款)4(项):指基层司法业务支出;六(款)5(项):指普法宣传支出;六(款)7(项):指公共法律服务支出;六(款)10(项):指社区矫正支出;六(款)12(项):指法治建设支出;。

10.教育(类)八(款)2(项):指干部教育支出使用的资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五(款)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七(款)5(项):指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二(款)1(项):指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仁寿县司法局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和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督查调解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和帮扶工作,负责检查、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项目经费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据实支付。(1)普法宣传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如推送普法短信、开展法治游园活动、组织法治文艺演出等;(2)人民调解个案补贴主要用于化解矛盾纠纷,制作调解卷宗;(3)社区矫治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对社区矫治对象的监管。

2.项目有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司法局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县财政局对司法局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实行重点评价,采取调取资金使用资料、走访群众、实地核查等方式,了解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执行问题。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普法宣传项目经费申报依据: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仁委办〔2016〕146号)、中共仁寿县委仁寿县人民政府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仁委发〔2017〕7号)、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

(2)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经费申报依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眉府办发〔2018〕41号)

(3)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申报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

(4)法律援助经费申报依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司法厅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行〔2014〕268号)、仁寿县财政局 仁寿县司法局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法律援助 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仁财行〔2020〕29号)

(5)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经费申报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0〕31号)、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仁府办发〔2017〕75号)

(6)人民监督员经费申报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由司法局年初制定项目计划,预算通知单下达后按预算指标开展工作,相关费用支出后向县财政申请资金拨付,由县财政据实保障。

2.资金到位。项目资金在年初一次下达。

3.资金使用。2022年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个案补贴8个项目经费支出共计485.10万元,其中:普法宣传支出186.81万元,社区矫正支出22.92万,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支出79.35万元,法律援助支出15.95万元,法律顾问劳务费支出16.22万元,依法治县工作支出3.2万元,行政复议和应诉支出5.56万元,依法行政培训支出15.52万元,转移支付支出139.57万元。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党组会议定事项、文件规定规范支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普法宣传经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短信推送目标任务验收后按进度支付费用,短信推送目标任务未达标的,不得支付费用。其他项目经费按实际产生报销费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设置财务管理机构,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普法短信宣传项目在签订合同后,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对宣传内容严格把关,对宣传目标任务进行严格审查,未达到目标任务的不予以支付费用,并要求公司进行整改。

其他项目经费按实际产生报销费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司法局为加强项目管理,采取经办股室为主导,纪检、办公室定期监管,对执行进度慢的项目及时予以提醒,并在党组会上讨论、安排,实现管理不空缺效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我局组织普法宣讲360余场,辐射1.1万人;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100余次;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17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心理测评450余人次,开展心理辅导17场;选出879名“法律明白人”实现全县293个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组织行政人员大学习,发放执法证件810张;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合同、请示事项535件,提出意见600余件;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代理案件640件,办理非诉案件360余件,调解矛盾纠纷3561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61件。

(二)项目效益情况。

普法短信运用通俗易懂、简洁精练的语言,以以案说法的形式每周1条推送给仁寿群众100万人,内容涵盖宪法、扫黑除恶、消防、禁毒防艾、未成年保护等法律法规等干部群众最常用、最关心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时事热点。尤其在“3月法治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宣传日”、“禁毒宣传日”“助残日”等一些重大主题宣传日,短信平台都会在第一时间发送相应的普法短信来配合主题日的各种宣传活动。同时还公布咨询电话,听取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对普法内容进行适时的调整。经济便捷又与群众零距离,极大提高群众法律知晓率,有效扩大普法覆盖面,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一致认可和好评,推进全县普法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为法治仁寿建设进程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61件,超目标任务。法律援助经费支出51.38万元,超预算支出31.38万元,超出部分由政法转移支付支出。

成功调解民间纠纷3645件。

群众满意度均在95%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资金使用进度缓慢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使用拨付进度。

附表

报表编号:510000_0013zp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4909247-普法宣传经费(129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司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司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社会氛围

以“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为抓手,深化重要时段法治宣传,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100余次,将法治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强化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实现全县149个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在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100%。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以“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为抓手,深化重要时段法治宣传,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00

200.00

186.80

93.40%

10

9


其中:财政资金

200.00

200.00

186.80

93.4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推送普法短信

4504000

4504000

10

10


时效指标

普法宣传经费使用年限

1

1

20

20


成本指标

短信推送共计160万

160

万元

146.8

10

9

工作已完成,未及时支付资金

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活动经费

40

万元

4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营造人人学法懂法用法的氛围知法率

98

%

98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满意率

98

%

98

20

2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98分,工作正常开展。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沈佳琴

财务负责人:邓春霞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4909362-法律援助经费(129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司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司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做到应援尽援

2022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61件,受理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48件,涉及金额89.2万元,完成全年市定目标任务的200.20%;提供法律咨询5701人次,完成全年市定目标任务的228.04%。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0

20.00

15.95

79.75%

10

8

部分法律援助经费在政法转移支付中列支。

其中:财政资金

20.00

20.00

15.95

79.75%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按照上级要求达到援助案件要求

400

961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资金使用年限

1

1

20

20


成本指标

项目总支出

20

万元

15.95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法律援助申请帮扶率

100

%

100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法律援助帮扶对象满意度

90

%

100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98分,工作正常开展。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郭学群

财务负责人:邓春霞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4911704-法律顾问劳务费(129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司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司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出合理合法可行性法律意见

2022年审查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性合同、常务会请示事项535件,提出意见600余条;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8件,备案及时率、合格率均达到100%;接收部门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审查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性合同、常务会请示事项,提出意见。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0.00

30.00

16.22

54.05%

10

6

因疫情原因会议减少,厉行节约。

其中:财政资金

30.00

30.00

16.22

54.05%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提供法律意见

100

535

20

20


时效指标

及时提供意见

48

小时

36

10

10


成本指标

支付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费用

30

万元

16.22

20

2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采纳意见后合同生效率

90

%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意见建议被采纳并实施

90

%

100

20

20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96分,工作正常开展,厉行节约、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徐小丽

财务负责人:邓春霞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4911713-人民调解经费(129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司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司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对人民调解案件进行个案补贴

2022年代理案件640余件,办理非诉业务360余件,解答咨询7000余人次;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加强,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持续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参与线下线上培训2800余人次;开展“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三查三化三优’”专项行动、“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等,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截至目前,共调解矛盾纠纷3561件,成功3547件,成功率98%以上,未发生因调解不成功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参与线下线上培训;开展“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三查三化三优’”专项行动、“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等,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0

100.00

79.35

79.35%

10

8

2022年10-12月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未支付

其中:财政资金

100.00

100.00

79.35

79.35%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化解矛盾纠纷

3000

案件数

3561

20

20


成本指标

全年兑现个案补贴

100

万元

79.35

20

20


效果指标

双方对调解结果认可度

98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矛盾纠纷化解率

98

%

98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当事人对调解结果满意

98

%

100

20

2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自评总分94分,化解了矛盾纠纷,获得了群众满意。

存在问题

10-12月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未及时支付。

改进措施

加快案件审查进度,与财政做好沟通,及时支付。

项目负责人:汪焌烽

财务负责人:邓春霞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4911750-社区矫正专项经费(129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司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司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社区矫正推荐就业21人次,协调乡镇落实医保、低保13人次、临时困难救助7人次,开展心理疏导21人次。针对未返仁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双列管,引导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安置帮教开展集中教育学习、组织普法宣讲360余场,辐射1.1万余人次;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17场,辐射540余人次,组织观看党史、爱国、法治教育影片75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心理测评450余人次,开展成年矫正对象心理辅导6场,未成年矫正对象心理辅导11场,个体心理干预及疏导67人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对未返仁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双列管,引导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安置帮教开展集中教育学习、组织普法宣讲,观看党史、爱国、法治教育影片;推荐社区矫正人员就业。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4.00

34.00

22.92

67.42%

10

7

社区矫正智慧司法所建设24.2954万元,在政法转移支付中支付。

其中:财政资金

34.00

34.00

22.92

67.42%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每年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批次

12

批次

17

10

10


时效指标

资金使用年限

1

1

10

10


成本指标

全年工作经费保障

34

万元

22.92

20

14

智慧司法建设费用24.2954万元在中央转移支付中列支。

安全指标

社区矫正人员管控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

5

%

5

30

30


满意度指标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安置帮教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91


评价结论

91分。社区矫正工作完成,因该项目资金不足以支付智慧司法所建设费用,在中央转移支付中列支,造成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

存在问题

因该项目资金不足以支付智慧司法所建设费用,在中央转移支付中列支,造成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

改进措施

用好项目资金。

项目负责人:郑凌贤

财务负责人:邓春霞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4912044-依法治县工作经费(129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司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司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开展依法治县工作

举办仁寿县“依法行政能力专题研讨班”“依法治县及法治政府建设业务培训班”等各类法治培训、轮训50余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组)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重点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和教育培训计划,列入县委党校(行政学校)重点课程,举办仁寿县“依法行政能力专题研讨班”“依法治县及法治政府建设业务培训班”等各类法治培训、轮训50余次,不断提升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履职能力。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0

5.00

3.21

64.12%

10

7

因疫情原因会议减少,厉行节约。

其中:财政资金

5.00

5.00

3.21

64.12%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召开全县依法治县培训会

2

50

20

20


时效指标

资金使用年限

1

1

10

10


成本指标

全年使用依法治县经费

5

万元

3.21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依法治县营造和谐社会,群众满意度

90

%

95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加培训人员反馈满意率

90

%

100

20

20


合计

100

97


评价结论

97分。依法治县工作有序开展。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李娜

财务负责人:邓春霞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4912064-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经费(129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司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司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2022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9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按期审结率100%,全县复议后应诉案件实现零败诉。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

10.00

5.56

55.57%

10

6

工作完成,厉行节约,支出减少

其中:财政资金

10.00

10.00

5.56

55.57%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出庭应诉率

9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资金使用年限

1

1

10

10


成本指标

行政应诉案件代理费

10000

元/个

100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案件办结后上诉率

10

%

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行政复议办理结果满意度

90

%

100

20

20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96分,工作正常开展,厉行节约、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吴艳清

财务负责人:邓春霞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6682918-县依法行政能力专题研讨班

主管部门

仁寿县司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司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四川大学为期一周依法治县专题学习

四川大学为期一周依法治县专题学习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四川大学为期一周依法治县专题学习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5.52

15.52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5.52

15.52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李娜

财务负责人:邓春霞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Y000004888599-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仁寿县司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司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司法局业务大楼的维护维修等工作

完成司法局业务大楼物业管理、维修维护。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司法局业务大楼物业管理、维修维护。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1.00

11.00

10.78

97.97%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1.00

11.00

10.78

97.97%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提供后勤服务频率

20

天/月

30

20

20


时效指标

后勤服务时长

300

365

10

10


成本指标

后勤物业服务价格

11

万元

10.78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司法局业务大厅业务办理安全维护率

90

%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员工满意率

90

%

100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100分。该项目正常开展。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唐莉

财务负责人:邓春霞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眉山市仁寿县司法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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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