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仁寿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仁寿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主要是负责为县交通运输局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支持服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队伍管理
一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实行定车定人,一车一油卡,建立完善派车登记台账,杜绝公车私用和为私车加油现象发生。
二是强化执法人员工作作风整顿。由中心综合协调股牵头,对中心各股站组点人员在岗在位和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对不在岗、未按规定请假报备和在岗不认真履职执法人员进行全单位通报。
三是积极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工作。认真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党员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贯彻落实“两新三大”,制作宣传标语两幅、宣传橱窗1个,发放知识问答手册80余册,参加知识问卷答题70余人次。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利用公交、出租车LED显示屏播放普法宣传标语一万余条次,悬挂各类宣传标语29幅,发放各类宣传单4000份。累计组织执法人员教育培训325人次;接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服务28人次,满意率100%;受理各类投诉957起、信访3起,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5%;拟写宣传、教育有关信息稿件4篇(条);依托大美仁寿、眉山日报等发布信息6条。
五是开展乡村振兴帮扶活动。组织机关30名帮扶干部,对汪洋镇民益村90户脱贫户和脱贫监测户,进行乡村振兴帮扶。
(二)加大执法查处
1、加大超限运输治理力度
一是根据公路现状通行情况,结合最新科技手段,在八里、宝马、满井三个固定超限检测站,建设安装电子抓拍系统,于12月完成系统升级维护,细化到能识别蓝牌车辆行驶证标准吨位;在X184富两路14km+600m(宝飞人民水泥厂附近)安装非现场执法治超系统一套;在宝飞、汪洋设置临时超限超载治超点。
二是根据县内违章车辆的违法行为时间和空间上的规律特点,多次采取守点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由综合执法股牵头,多次联合各片区股对货车超限超载、抛洒滴漏、车辆改型等违法行为检查查处。
三是落实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信息抄告制度。及时将处理结果回函给抄送单位。全年共邮寄回函42封。
2、突出道路运输严管严控
一是以“两客一危”为重点,多措并举,大力推进道路运输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客运站场、运输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全年共投入执法人员1.48万余人次(含超限检测站人员),出动执法车辆716余台次,检查重点货运源头企业148家,称重检测货车27.73万辆,检查客运、普货、危货驾培等道路运输企业2889家,检查客运车辆1.9万辆。
二是针对车辆不同的违章行为(包括超限超载、扬撒、改型、非法营运、客运车辆等),健全了相应处理流程、制作执法文书,并下发给各巡查组执行。全年处理违规货运源头企业10个;超限超载280辆,共卸载货物9427.55吨;路政处理路产损坏赔偿案件23起,按照四川省赔补偿标准收取赔偿金额13.6375万元;道路运输处理未使用符合要求的教练车3个;处理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企业15;处理出租汽车各类违章104起;处理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37辆;处理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客车4辆;查扣和处理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和违规经营的网约车203辆;全年共治理各类违规货车397辆。圆满完成眉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发的执法计划,排全市第一名。
三是配合市场监管局完成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今年建立完善了交通运输局2022年双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并上报市场监管局。今年通过“双随机”系统随机抽调会同仁寿县公安局、仁寿县环保局、仁寿市场监管局等人员对仁寿10家维修企业、1家旅行社进行了抽查,对检查事项进行逐一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公示。
3、强化路政执法
为及时发现制止占用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的违法建筑苗头,防止出现新的违法建筑,各片区巡查组按照规定制定每月巡查工作计划,对全县管辖范围内的国、省、县、乡道路进行巡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237人次,巡查国省干线69159公里,县乡道路47693公里,排除或发现山体滑坡等安全隐患14处(已移交养护部门并整改完成),清除路障207处,制止占用公路及两侧建筑控制区案件14件;今年对辖区内9条农村公路交安设施、交通指示牌等进行了验收,对不符合图纸设计规范施工的,责令各施工业主方立即整改,并将公路资料进行归档整理、收集、保存。
(三)突出行业监管
1、狠抓行业安全生产
为确保行业安全稳定,在“春运”、“汛期”、高校招生体检、考试运送考生、中秋国庆黄金周等重要时段,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分线、分片包干负责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一是圆满完成2022年春运工作。2022年春运1月17日至2月25日共40天。我县道路运输日投入客运车辆765辆(含出租车),共发班车21396辆次,输送旅客554736人次。期间,全县无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实现了春运安全工作目标。
二是做好高中考生工作。今年我县共有9289人参加普通高校考试,8002人参加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中心成立了“三考”运生领导小组,制定了《2022年三考学生运输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密切配合教育、交警等部门,安排安全管理人员70名,核酸检测385人次,全程戴口罩,调用车辆技术性能和车容整洁良好且每趟次全面消毒的客车(含公交车)350台,组织义务“爱心送考”出租车100辆,确保了2022年高中考生工作安全有序。
三是强化客运源头管理。一是对县联营汽车站实行派执法人员驻站管理,严格监督“三不进站、七不出站”、“车辆例检”、“三品”和“实名制”等制度的执行;二是指导乡镇四级客运站认真履职,严格按照各项车站规章制度执行;三是切实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督查,坚持企业一月一次安全教育培训会按期召开,并继续指导企业推广使用“云课堂”。截至2022年12月9日,共处理驾驶员行车途中吸烟、接打电话、疲劳驾驶、分神驾驶、长时间不目视前方等违法案件93件,其中:县公司33件、交通公司58件、富临运业2件、通达0件,有效完成了GPS监管和指导工作,从源头遏制了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货运市场安全管理。强化源头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二强化现场管理,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强化技术管理,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货运企业健全管理制度,建立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防控体系,加强对广大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要求运输企业定期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实现对所属营运车辆的全天候监管,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五是维修市场安全管理。加强维修企业日常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维修企业的场地、设施、设备、从业人员资质等是否符合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有关标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台账、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完善等内容。
六是驾驶培训市场安全管理。加强驾培企业日常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驾驶培训企业的场地、设施、设备、从业人员资质等是否符合驾驶培训有关标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台账、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完善,随车灭火器、三脚架是否随车携带,教练是否随车教学,教学过程中安全带是否系带。
七是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现场指导和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开展2次火灾防控、反恐、事故、疫情防控等专项应急演练活动。
八是全面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年累计派出督导检查组130个,出动检查人员38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30台,暗访督导检查客货运企业104家次,抽查客货运车辆65台次,共发现安全生产一般隐患或问题60处,现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率100%;就安全生产隐患或问题约谈企业8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8份,停业整顿运输企业1家,有效地在源头和路面,预防了事故的发生。
2、突出货运行业监管
一是落实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信息抄告制度。全年共邮寄回函62封。
二是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客货运输行业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截至目前,会同局许可股停业整改货运企业1家,停业整改客车8辆次,处理违章货车从业资格证扣分651辆次。
三是出动执法人员122人次,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重点对城区44家维修货车的企业,开展为期1个月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专项检查排查。据统计,年初与城区货车维修企业签订主体责任承诺书44份,检查维修企业135户次,现场发现1起非法改拼装货物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已整改到位。
四是整治商砼企业和砂石企业的不规范运输行为,与13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签订《货运源头合法装载承诺书》13份。
3、强化维修环保治理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全县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在3月1日至9月1日期间,中心成立9个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60名,邀请了公安、环保、仁寿电视台等部门配合、协同作战,在仁寿新闻中曝光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县汽车维修市场的无证经营、环境污染等行为进行了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顺利通过了“央督”环保检查“回头看”。
据统计,全年共检查维修企业6800户次,其中现场整改200余家,停业整改30余家,同时鼓励使用水性漆等低挥发性涂料企业1家,鼓励企业实现烤漆房升级改造12家,协调处理维修纠纷和环保投诉23起。
4、强化驾培市场监管
为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采取源头、教学现场双管控方式加强对驾培市场的监管。于1月初督促驾校与全体从业教练员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据统计,今年共派出驾培行业专项督导检查组53个,出动检查人员12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5企业53家次,现场检查教练车123台次。
5、完成“金通工程”和农村客运省级资金补助工作
根据《眉山市农村客运发展省级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眉市交函〔2020〕78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2022年发放2021年度农村客运车辆保险补贴391万元,燃油补贴769万元,“金通工程”省级补助资金158.17万。
截至2022年12月,已开通全县所有乡(镇),所有建制村(社区)农村客运班线、公交或预约响应式定制服务,通客车率为100%。农村客运“金通工程”招呼站牌总计划457个,目前实际完成510个,小型客车车身颜色159台,大型客车车身140台,工装183个,工牌183个,4G视频安装405台。所有“金通工程”车辆监控设备均已接入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省级监管平台并正常使用。
6、落实疫情防控
为切实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肺炎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蔓延。
一是在仁寿高速南和G351与红星路南沿线设置两个疫情防控卡点,每天派20名执法人员,对进出仁寿车辆人员进行测量体温和扫场所码,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一是在中心机关、县联营车站及9个乡镇车站,设置体温测量服务点。从今年1月至今,排查车辆9.6万辆次,检测乘客17.8万人次,体温异常乘客33人,营运车辆消毒2.6万辆次,其中出租车累计消毒0.54万辆次,道路客运车辆消毒1.8万辆次。
二是会同卫健部门对全县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核酸检测5200人,全部为阴性;从业人员完成疫苗注射第二针4155人,第三针4139人(其中有16人因病及怀孕期、哺乳期不能接种)。213名执法人员已全部完成第三针疫苗。
四是于7月29日在县联营汽车站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加强冷链运输监管,对县内5家冷链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详细登记运输货类、流向等重点信息,要求车主严格做到“三不承运”。
六是安排专人每天上午9点对县内检查的各类客运车辆人员和GPS监控车辆人员佩戴口罩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并上报,截至目前共排查车辆11250辆。每天分上下午两次对扫描场所码进行统计汇总并上报。
七是督促货运、驾培、维修企业落实工作区域及设备每日至少消毒一次、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开展每日健康监测、疫苗“应接尽接”,来访人员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并建立消毒台账、外来人员登记表、企业员工登记表、企业核酸检测登记表,设置场所码,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等防控措施。
7、及时公正处理好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投诉
为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出租车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广大群众已能通过拨打96515投诉热线、12345便民服务平台、12328服务监督中心热线等方式,对乘车过程中发现的出租汽车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反映。受理出租车投诉312起,处理运营违规出租车66起。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545.19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11.69万元,增长13.95%。主要变动原因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经费开支较大。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545.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5.1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54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1.68万元,占93.58%;项目支出163.51万元,占6.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45.1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1.69万元,增长13.95%。主要变动原因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经费开支较大。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5.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1.69万元,增长13.95%。主要变动原因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经费开支较大。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5.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75万元,占6.24%;卫生健康支出201.88万元,占7.93%;交通运输支出2042.95万元,占80.27%;住房保障支出141.62万元,占5.5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545.19,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158.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11(款)02(项):支出决算为20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3.交通运输支出(类)01(款)12(项):支出决算为2042.9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14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1.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38.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43.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8.8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8.8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8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9.54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工作任务加强,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8.8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执法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仁寿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2021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仁寿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空调以及办公桌椅。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仁寿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公务出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2年疫情防控专项经费、购置执法装备、疫情防控工作经费、黑龙滩燃油客船退运工作经费等4个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交通运输(类)邮政业支出(款)其他邮政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22年无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4个见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