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大数据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根据《中共仁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政府办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仁委编办〔2021〕46号)、《中共仁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核县大数据中心事业编制的批复》(仁委编委〔2021〕91号)、《中共仁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大数据中心增设内设机构的批复》(仁委编办〔2022〕5号)。经十三届县委第167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在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立仁寿县大数据中心,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开展全县大数据发展战略、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的研究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机房、政务云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履行政府数据所有者职能,承担全县政府数据、公共数据、社会数据的汇聚整合、共享开放、应用融合;承担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等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管理;负责四川政务服务网(仁寿节点)、天府通办(仁寿节点)“12345”热线等建设管理;开展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研究及示范试点;推动全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综合股。负责党建、文电、会务、信息、信访、安全、保密、机要、财务、档案、人事劳动、机关财务及后勤事务和退休人员管理。拟订中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安全股。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助起草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责任制度和应急预案;推进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指导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项;参与通信企业的行风测评;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化股。负责全县信息化建设项目统筹规划、建设管理,推动全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负责“智慧仁寿”的统筹规划建设;负责全县政务机房、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共享工作;负责协助拟订全县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措施,开展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研究及示范试点;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数据资源管理股。负责开展全县大数据发展战略、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的研究工作;履行政府数据所有者职能,承担全县政府数据、公共数据、社会数据的汇聚整合、共享开放、应用融合,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和数字经济核心、关联、衍生三大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全县大数据资源管理、运行等相关制度建设。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仁寿县大数据中心2024年主要工作:持续做好“智慧仁寿”项目的建设,开展全县大数据发展战略、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的研究工作;做好全县政务机房、政务云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履行政府数据所有者职能,搞好全县政府数据、公共数据、社会数据的汇聚整合、共享开放、应用融合、四川政务服务网(仁寿节点)、天府通办(仁寿节点)“12345”热线等建设管理;开展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研究及示范试点;推动全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大数据中心为一级预算事业单位。人员共计8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公0人,事业人员8人。其他人员共计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临聘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大数据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仁寿县大数据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83.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大数据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18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大数据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35万元,项目支出55.1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大数据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83.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大数据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5万元,比2023年增加55.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21万元,占86.22%;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2.3万元,占6.7%;卫生健康支出4.11万元,占2.24%、住房保障支出8.89万元,占4.84%具体情况为:
1.201(类)03(款)03(项)2024年预算数为75.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支出。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及社会保险等支出。
2.201(类)03(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83.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支出。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及社会保险等支出。
3.208(类)05(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11.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类)99(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0.4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210(类)11(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4.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6.221(类)02(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8.8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大数据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8.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1万元,咨询费6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0.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大数据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4年仁寿县大数据中心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为0万元,与2023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3年增加0万元。单位现有公务车辆0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仁寿县大数据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合计 |
0 |
0 |
0 |
0 |
0 |
0 |
仁寿县大数据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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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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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大数据中心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大数据中心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仁寿县大数据中心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8.35万元,比2023年预算0.15万元,增加0.00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大数据中心2024年采购计划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仁寿县大数据中心共有公务用车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资金84.14万元。其中,县级部门公共财力运行补助涉及预算资金8万元,工会经费涉及预算资金0.99万元,仁寿县大数据中心信息化项目审计服务55.15万元,定额公用经费涉及预算资金20万元。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共预算资金183.5万元,总体目标是开展全县大数据发展战略、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的研究工作;履行政府数据所有者职能,承担全县政府数据、公共数据、社会数据的汇聚整合、共享开放、应用融合,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和数字经济核心、关联、衍生三大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全县大数据资源管理、运行等相关制度建设。负责全县信息化建设项目统筹规划、建设管理,推动全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负责“智慧仁寿”的统筹规划建设;负责全县政务机房、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共享工作;负责协助拟定全县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措施,开展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研究及示范试点;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起草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责任制度和应急预案;推进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项;参与通信企业的行风测评。详见附件(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