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负责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10、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
13、负责县委老干部局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重要领导、外宾来仁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兵、招生、招聘(录用)等体检工作。
14、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 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我们将继续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县委“12345”发展战略,主动作为、锐意进取,奋力做好卫生健康、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一)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力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入实施“六大工程”和“四大改革”,着力解决卫生健康领域“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一是强化医疗服务能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富加、汪洋等7个局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落实“八统一”管理,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体系。加强重点专科及等级创建,新建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市、县级“名医工作室”,积极推进县妇幼保健院“三甲”创建和省级妇幼健康服务特色专科建设。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引进20余名高层次人才、30余名紧缺人才,50余名其他卫生类人才,积极引进大学生村医;加快实施薪酬制度改革,出台《仁寿县卫生健康人才分类认定及保障激励办法》《仁寿县卫生健康系统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用“薪”和“心”留人,打造一批在全市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专家。
二是狠抓医疗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各类上级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卫生项目建成投用,进一步提升全县医疗条件、改善就医环境、实现均衡布局。重点推动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项目住院楼整体改造12月底全部完工,健康管理中心、禾加区域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钟祥老年病医院等项目年底前竣工投用。加快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及第二住院大楼建设前期工作,力争7月进场施工。加强仁寿县区域医疗能力提升项目对上争取力度,力争今年债券资金下达,项目开工建设。
三是加强医防融合能力。加快推进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疫情监测预警、流调溯源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强化多点开展呼吸道传染病监测,做好风险评估,加强药品、物资储备,确保有效应对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用好省、市级医疗救治专家资源,积极开展呼吸道疾病和重点传染病专项培训指导,不断提高呼吸道疾病的早期识别和诊治能力。建立远程会诊制度,加强对幼儿、孕产妇等高危人群的健康监测,畅通绿色转诊通道,尽早使用流感特效药,严防重症和死亡病例的发生。
四是做优基层卫生服务。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设,力争1个县域次中心通过省级验收,2个次中心、所有乡镇卫生院分别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基本标准,建成一类村卫生室6个,逐步形成农村地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持续推动中医中药发展,全年新建20个村卫生室中医阁,推动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新引进中医药眼健康服务项目,90%村卫生室提供4类6项中医适宜技术,进一步筑牢中医药服务基础。
五是筑牢民生保障网底。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加快推进邻里中心托育园等托育项目建设,新增托位600个、达到3800个。持续优化妇幼保健服务,坚持为1万名农村妇女免费实施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确保免费孕前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婚检率95%以上。广泛开展健康科普“六进”,全年新建100户健康家庭,42个省级卫生村(社区),力争2024年成功创建省级健康县。
六是强化作风行风建设。以系统治理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以案明纪”行动,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医德医风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纪律红线、道德底线,切实增强廉洁行医自律性。全年完成8个内部单位巡查,对全县一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不少于8个单位内部审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7个。主要包括:(见附表)。人员共计2914人,其中公务员33人,参公34人,事业人员2847人。其他人员共计3815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596人,临聘人员2217人。
序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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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仁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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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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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仁寿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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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仁寿县城乡医疗质量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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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仁寿县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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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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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仁寿县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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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仁寿县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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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仁寿县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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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仁寿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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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仁寿县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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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仁寿县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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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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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仁寿县宝飞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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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仁寿县慈航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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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仁寿县第二人民医院(富加镇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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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仁寿县汪洋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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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仁寿县钟祥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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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仁寿县宝马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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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仁寿县始建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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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仁寿县汪洋镇松峰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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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仁寿县满井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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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仁寿县彰加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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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仁寿县龙正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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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仁寿县禾加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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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仁寿县板桥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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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仁寿县新店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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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仁寿县黑龙滩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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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仁寿县文宫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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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仁寿县珠嘉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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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仁寿县曹家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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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仁寿县禄加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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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仁寿县虞丞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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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仁寿县藕塘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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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仁寿县大化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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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仁寿县谢安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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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仁寿县方家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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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仁寿县青岗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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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等。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2024年收支总预算224638.4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871.59万元,主要原因是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存在医院事业收入增加,支出成本增加等因素。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为22463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819.21万元,占12.38%;事业收入189808.58万元,占84.5%,上年结转7010.67万元,占3.12%。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22463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533.17万元,项目支出12105.2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收支总预算为224638.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1780.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571.23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819.21万元,事业收入189808.58万元,上年结转7010.67万元。支出包括:社保保障就业支出6733.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1119.64万元,农林水支出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34.14万元,其他支出3049.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819.21万元,比2023年减少4991.5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疫情防控困难补助等重点、刚性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819.21万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3178.47万元,占11.42%;农林水支出1.8万元,占0.01%,卫生健康支出23013.24万元,占82.72%;住房保障支出1625.7万元,占5.85%。
具体情况为:
1. 208(类)05(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
2. 208(类)05(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24.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
3. 208(类)05(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216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 208(类)05(款)06(项)2024年预算数为714.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 208(类)07(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78.86万元,主要用于: 公益性岗位补贴78.86万元
6. 208(类)08(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65.13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7. 208(类)99(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116.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 210(类)0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775.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
9. 210(类)01(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271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10. 210(类)02(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732.24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医院支出。
11. 210(类)02(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304.3万元,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院支出。
12. 210(类)02(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11.38万元,主要用于:精神病医院支出。
13. 210(类)02(款)06(项)2024年预算数为584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医院支出。
14. 210(类)02(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67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15. 210(类)03(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569.36万元,主要用于: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
16. 210(类)03(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8751.03万元,主要用于: 乡镇卫生院支出。
17. 210(类)04(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983.32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
17. 210(类)04(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502.3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支出。
18. 210(类)04(款)04(项)2024年预算数为503.75万元,主要用于:精神卫生机构支出。
19. 210(类)04(款)08(项)2024年预算数为63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0. 210(类)04(款)09(项)2024年预算数为790.58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1. 210(类)04(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33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22. 210(类)07(款)17(项)2024年预算数为1058.51万元,主要用于: 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3. 210(类)1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55.16万元,主要用于: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4. 210(类)16(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172.46万元,主要用于: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5. 210(类)1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350万元,主要用于: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26 210(类)99(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961.28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27. 213(类)05(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28. 221(类)02(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625.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675.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18.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856.75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41.58万元,印刷费10.83万元,水费10.2万元,电费27.1万元,邮电费27.8万元,物业管理费4.8万元,差旅费110.62万元,会议费14.25万元,培训费15.4万元,接待费16.60万元,劳务费37.2万元,工会经费80.28万元,其他交通费63.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3万元,资本性支出18.52万元,维修费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5万元,咨询费0.5万元,编外人员费用8万元,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9.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5万元。2024年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经费比2023年减少0.1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3年增加0.5万元增加原因是车辆老化,维护费用增多。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现有公务车辆81辆,卫健系统下属单位车辆大部分属医院救护车和基层医疗单位的专用车辆,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属于差额单位,车辆费用在自有资金中列支,本次预算主要是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大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5万元,用于9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下属单位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监督大队等工作开展。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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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合计 |
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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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
|
52.5 |
16.6 |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机关)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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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仁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52 |
|
44 |
|
44 |
8 |
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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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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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3.6 |
仁寿县医疗质量发展中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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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仁寿县卫生健康局下属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7.7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2967.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预算2390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预算5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预算8487.6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8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63套。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9套,共计5167万元。
(四)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20个,涉及预算资金145238.55万元。其中,
(1)120调度系统运行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54万元;
(2)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专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99.75万元;
(3)2023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及基层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9万元;
(4)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专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50万元;
(5)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新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涉及预算资金64万元;
(6)2024年免费婚前检查配套资金项目涉及预算资金72万元;
(7)AKTD经费补助资金项目涉及预算资金8万元;
(8)艾滋病防治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50万元;
(9) 编外人员保障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80万元;
(10)传染病防治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0万元;
(11)创卫专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00万元;
(12)村卫生室补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16.39万元;
(13)对口支援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45万元;
(14)富加镇卫生院县域次中心建设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00万元;
(15)行政事业单位后勤物业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97万元;
(16)机房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2万元;
(17)基本公共卫生(新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涉及预算资金7.48万元;
(18)基本公共卫生(新增)-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成本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3.21万元;
(1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含新增)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104.26万元;
(20)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19.1万元;
(21)基层医养服务中心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00万元;
(22)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伤残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33万元;
(23)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手术并发症2级项目涉及预算资金0.51万元;
(24)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手术并发症3级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7万元;
(25)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死亡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43万元;
(26)计划生育专项补助资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其他计划生育资金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79.3万元;
(27)监审中心、爱卫办和防艾办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0万元;
(28)老龄工作活动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55万元;
(29)离退休老干部体检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0万元;
(30)免费婚前检查县级配套项目涉及预算资金0.33万元;
(3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99万元;
(32)农村医学定向生第一次学杂费补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1.23万元;
(33)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及基层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8万元;
(34)全县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和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923万元;
(35)仁寿县疾控中心疾病防治快速检验中心建设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366.38万元;
(36)仁寿县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00万元
(37)仁寿县中医医院亚定点医院物资设备采购(春节前)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75.4万元;
(38)特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50万元;
(39)托育机构补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79.94万元;
(40)卫健局计财转运核酸样本和接境外人员车费(春节前兑现)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00.18万元;
(41)卫生检测成本费用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0万元;
(42)卫生人员招考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0万元;
(43)卫生系统援藏人员补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5万元;
(44)卫生执法专项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0万元;
(45)县级医院实施药品零加成补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670万元;
(46) 县级医院实施药品零加成补助(春节前)项目涉及预算资金634.53万元
(47)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0万元;
(48)县精保院特殊、流浪、重症精神病人治疗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50万元;
(49)县乡疫情网络运行维护费用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0万元;
(50)县医院业务补助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50万元;
(51)县医院征兵体检补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2万元;
(52)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88万元;
(53)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0.38万元;
(54)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过渡期之前)项目涉及预算资金641.62万元;
(55)预防性健康体检业务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60万元;
(56)预防性健康体检业务费(春节前)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67.67万元;
(57)原卫校部分职工困难补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03万元;
(58)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49.61万元;
(59)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43.86万元;
(60)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201201)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08万元;
(61)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传染病报告管理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0万元;
(62)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结核病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5万元;
(63)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免疫规划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5万元;
(64)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血吸虫病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5万元等。
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资金共计217627.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819.21万元,其他资金189808.58万元。总体目标是组织拟定全县卫生健康政策,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县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目标1:完成2024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预计完成人数4300人,预计2024年需县级配套资金64万元。
目标2:健全覆盖全县的中医治疗服务质量与控制体系,进一步宣传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目标3:继续推进县域医医疗次中心、县医院提标扩能等项目建设,确保如期投入使用,有效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目标4:完成2024年普惠托育工作。
目标5:县域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完成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目标6:完成特殊、流浪、重症精神病人治疗及卫生保健;完成两奖一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等目标任务。详见附件(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如:(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六)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七)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八)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九)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0(类)0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0(类)02(款)01(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210(类)03(款)01(项):指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210(类)03(款)02(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10(类)04(款)02(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10(类)04(款)08(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1(类)02(款)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