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拟订全县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文物及博物馆事业和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活动和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统筹推进全县文旅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仁寿县签订对外文化和旅游合作协定,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仁寿优秀传统文化和优质旅游产品走出去。
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县文广旅局将以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主线,锚定“一品牌四强县”目标,打造黑龙滩文化品牌,建设文化传承强县、文化服务强县、文明实践强县、文旅融合强县,加快建成新时代文化强县。
一是深化黑龙滩文化品牌建设。用好用活仁寿文化符号,将黑龙滩文化作为仁寿核心地域文化,集中力量包装打造,做广泛的品牌输出,以史料为证,拓展黑龙滩文化内涵和精神实质。在乡村文化旅游交流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文化交流、“大灌区”“大峨眉”文旅联盟、全国性博览会等交流活动上大力推广黑龙滩文化,组织主流媒体、网络“大V”等走进仁寿、走近黑龙滩,在互联网广域流量内讲好黑龙滩故事。
二是统筹推进文化传承强县建设。持续推进仁寿县博物馆展陈布展及配套服务区域装修工程项目,力争2024年年底完成建设,2025年上半年预开馆。积极对上争取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开展国省文物保护单位维护、修缮等,建好用好两岔河摩崖造像文化微景观省级试点项目。广泛征集优质艺术藏品,按照《仁寿县博物馆文物(藏品)征集办法》要求,征集一批收藏价值高、艺术水平精湛的艺术品,丰富仁寿县博物馆藏品数量和品类。持续实施非遗“薪火”行动,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鼓励仁寿陶艺、仁寿石雕、曹家梨膏省级非遗项目创作开发优秀作品和产品,积极参加各项赛事展销,举办社会公益培训等。持续加强对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保护力度。加强汛期、干旱天气巡查力度,确保全县文物安全。
三是扎实推进文化服务强县建设。提升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场馆的设备设施,持续推进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的场馆布局系统。全面落实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的免费开放政策,以及公共文化服务场馆的延时服务政策,让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更惠民、便民。持续推进文化惠民活动和文艺精品繁荣工程,围绕乡村振兴、文旅融合等题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开展文艺精品创作,举办仁寿县乡村文化旅游季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项赛事展演活动。督促指导仁寿大舞台艺术团精心打造节目,在全县乡镇、村(社区)学校、敬老院开展系列主题巡演200场以上。
四是持续完善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响工程。按照省、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落实运行维护资金,加强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地面无线数字电视站点正常运行。开展5987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确保电视户户通、长期通、优质通。规范应急广播村村响系统管理使用,加强“黑广播”、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非法医疗广告等行业监管,营造一个良好的视听环境。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扩大智慧广电在乡村地区的覆盖范围,开展物联网、广电5G网等新一代广播电视网络的搭建,推进视听乡村建设,加快超高清电视发展推广。
五是大力推进文旅融合强县建设。继续推动乐高乐园、诗里阡陌、火车莱斯、地中海俱乐部、响水六坊等文旅项目进展,督促业主加大投入,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认真研究债券资金政策投向,持续包装文旅领域债券项目,用好用活债券资金,进一步提升我县文旅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
六是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县景区、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网吧、酒吧、KTV歌城等分别进行食品安全、用气用电、森林防火、汛期防洪、建筑消防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市场稳定。按照《仁寿县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指导文旅企业修订完善相应应急预案,配备充足防火、防汛、防地灾等应急物资,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4805.4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938.3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增加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二期项目。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文广旅局2024年收入预算为480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2.05万元,占57.2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53.43万元,占42.73%。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文广旅局2024年支出预算480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66万元,项目支出3635.8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文广旅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4805.4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938.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46.4万元;根据工作安排,新增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二期等刚性基本项目支出2892.67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2.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53.43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02.48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122.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87万元,农林水支出1.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28万元,其他支出2053.4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文广旅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2.05万元,比2023年增加1284.6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宣传文旅专项”、“石鲁艺术馆布展及设备定制服务”、“仁寿县博物馆展陈设计”“天府旅游名县及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等重点、刚性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行政运行923.29万元,占33.55%;机关服务35万元,占1.27%;图书馆支出30万元,占1.09%;群众文化支出203.38万元,占7.39%;旅游宣传109.25万元,占3.97%;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90.52万元,占10.56%;文物保护支出598.58万元,占21.75%;其他文物支出288.17万元,占10.47%;其他广播电视支出24.3万元,占0.89%;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14万元,占0.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38万元,占3.79%;死亡抚恤3.03万元,占0.1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万元,占0.15%;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87万元,占1.7%;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74万元,占0.06%;住房公积金支出78.28万元,占2.85%。
具体情况为:
1.207(类)0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923.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社保保障支出。
2.207(类)01(款)03(项)2024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后勤物业管理支出。
3.207(类)01(款)04(项)2024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项目支出。
4.207(类)01(款)09(项)2024年预算数为203.38万元,主要用于:大舞台人员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群众文化、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活动等支出。
5.207(类)01(款)13(项)2024年预算数为109.25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等支出。
6.207(类)01(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290.52万元,主要用于: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创建等支出。
7.207(类)02(款)04(项)2024年预算数为598.58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项目支出。
8.207(类)02(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288.17万元,主要用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文物作品征集、仁寿县博物馆设计等其他文物项目支出。
9.207(类)08(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24.3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和省级无线数字化覆盖基站运维。
10.208(类)05(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补助。
11.208(类)05(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104.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208(类)08(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3.03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和遗属补助支出。
13.208(类)99(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4.1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210(类)11(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46.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15.213(类)05(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74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16.221(类)02(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78.2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文广旅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9.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8.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公用经费251.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万元,印刷费10万元,咨询费3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24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8万元,工会经费9.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48.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8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5万元,资本性支出0.7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文广旅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2024年仁寿县文广旅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3年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3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文物保护等工作开展。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
|
|
|
|
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合计 |
12 |
|
4 |
|
4 |
8 |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12 |
|
4 |
|
4 |
8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文广旅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分别为2053.43万元,主要用于仁寿县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二期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文广旅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仁寿县文广旅局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1.6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1.01万元,上升9.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21.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仁寿县文广旅局政府采购计划115万元。其中:文旅宣传推广季活动采购艺术创作表演及交流服务70万元,全国文物普查采购普查服务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仁寿县文广旅局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4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资金1278.08万元。其中,大舞台经费项目设计预算资金82万元,宣传文旅专项资金项目涉及预算资金700万元,主流媒体评价提升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5.25万元,县域旅游热度推广及美誉度打造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4万元,石鲁艺术馆陈列馆布展及设备定制服务项目涉及预算资金95.17万元,仁寿县博物馆设计项目涉及预算资金58万元,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4年度,本部门共预算资金4805.48万元,总体目标是持续推进仁寿县博物馆展陈布展及配套服务区域装修工程项目,力争2024年年底完成建设,建好用好两岔河摩崖造像文化微景观省级试点项目,征集一批收藏价值高、艺术水平精湛的艺术品,持续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在全县乡镇、村(社区)学校、敬老院开展系列主题巡演200场以上,完成全县5987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继续推动乐高乐园、诗里阡陌、火车莱斯、地中海俱乐部、响水六坊等文旅项目进展,督促业主加大投入,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县景区、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网吧、酒吧、KTV歌城等分别进行食品安全、用气用电、森林防火、汛期防洪、建筑消防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市场稳定。详见附件(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