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全县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拟定全县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负责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1.巩固“三大提升”行动成效,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以深化作风建设为主线,以登记质量提升为抓手,以提升社会满意度为目标,打造更高水平的服务窗口。一是开展窗口服务整治,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不动产登记“六不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开展宗旨理念教育、廉洁教育、服务礼仪、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确保全年学习不少于40学时。
2.强化便民利民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广水电气联动过户、带押过户、网上办等创新举措。二是扩展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点,增加银行和开发企业延伸点,在经开区设置服务窗口,实现就近办理。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扩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范围,扩大应用电子证照,加强部门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全部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网通办”。
3.深挖服务潜力,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着力化解登记难题,及时收集上报工作中遇到的权属不清、建设开发项目资料不全等疑难历史遗留问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会商研究,根据处理意见限时办结登记,并推广“交地即交证”和“交房即交证”,从根源处防止新增问题。二是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存量资料接收、数据整合入库等工作,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与土地承包合同信息共享登记工作。三是加快林权数据入库和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逐步转入日常登记业务。
二、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属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独立预算。人员共计66人,其中事业人员66人。其他人员共计32人,其中退休人员17人,临聘人员15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345.1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56.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收入预算为1345.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1.24万元,占88.5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3.94万元,占11.44%。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34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1.24万元,项目支出153.9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345.1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56.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1.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3.94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3.9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59.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8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1.24万元,比2023年减少11.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39万元,占9.18%;卫生健康支出41.25万元,占3.4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59.27万元,占80.53%;住房保障支出78.83万元,占6.6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万元,占0.21%。
具体情况为:
1.208(类)05(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10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08(类)99(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4.28万元,主要用于: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3.210(类)11(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41.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220(类)01(款)50(项)2024年预算数为959.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等事业运行支出。
5.221(类)02(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78.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6.222(类)01(款)50(项)2024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1.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9.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乡镇工作补贴、事业人员其他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等支出。公用经费228.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4万元,咨询费1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9万元,差旅费48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租赁费13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29.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8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2024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3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上级人员时尽量安排在食堂就餐。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工作开展。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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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合计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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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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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5 |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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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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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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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153.94万元,不动产登记资料数字化处理及档案制作34.24万元、林权数据整合119.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5.0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8.8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74万元,下降2.45%。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计划采购不动产登记资料数字化处理及档案制作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单位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4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资金385.26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资金4万元,县级部门公共财力运行补助预算资金52.8万元,工会经费预算资金9.52万元,定额公用经费预算资金165万元,(春节前兑现)不动产登记资料数字化处理及档案制作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4.24万元,林权数据整合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19.7万元。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4年度,本单位共预算资金1345.17万元,总体目标是保证本部门所有机构的正常运行及项目的稳定持续发展。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