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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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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民政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2024年03月11日  仁寿县民政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177/2024-00022  发布机构 a177  公开日期 2024-03-11

仁寿县民政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仁寿县民政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有: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乡镇、村(社区)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以及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城乡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10、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强化基层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公共服务平台。

按照机构改革方案,民政局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党建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股(福利慈善股)、儿童保障股。下属事业单位5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仁寿县救助管理站、仁寿县未成年保护中心、仁寿县民政福利管理中心、仁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殡仪馆。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1)持续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和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开展“四好一强”领导班子和“四强”党支部创建活动,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3)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每年开好4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2.持续强化民生兜底保障职能

做好巩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一要落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到精准高效、及时预警;二要落实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做到覆盖全面、综合施救;三要落实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做到提质增效、兜底有力;四要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做到救急解难、托牢底线;五要推动服务类救助创新发展,做到优质多样、温暖精细。六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作为“惠民生、暖民心”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

3.全面推进“一老一小”高质量发展

(1)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一是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和健康支撑体系,落实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提升养老服务中心护理能力1所;二是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建立1个县级老年人能力评估中心;三是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更好保障老年人权益,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全面推开“养老+”系列工作,为老年人提供“点餐式”养老服务。四是积极探索发展农村老年助餐服务,探索城乡结对帮扶、相邻村镇资源共享,推广“结对搭伙、邻里相助、志愿服务”等适宜农村地区实施的助餐模式,至少建设1个老年助餐点。

(2)持续加强儿童特殊群体保障。一是强化救助保障服务。强化困境儿童分类精准保障,进一步健全特殊儿童保障机制。发放基本生活费,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全面排查,维护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教育权利,对符合条件在校学生发放助学金,提高教育保障水平。二是开展生活关爱服务,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结合重要节假日和寒暑假等时间节点,组织多种形式的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全面实施“快乐小东坡”系列项目。三是有序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对流浪未成年人开展源头预防、生活救助、教育矫治、心理辅导、行为矫正、回归家庭等救助保护工作,对困境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关爱保护服务,并为社区提供儿童活动中心,为学校提供校外实践基地。

4.持续发展现代公益慈善事业

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充分发挥慈善总会职能,拓宽募捐渠道,广泛筹集慈善资金;二是建立慈善工作推进体系,制定慈善工作任务清单;三是着力打造慈善社区试点,促进慈善事业,助力社区治理;四是重点孵化慈善品牌项目,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画出最大同心圆;五是树立慈善先进典型,形成“人人向善、事事行善、时时可善、处处有善”的慈善格局。

5.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能力水平

实施民政领域移风易俗三年行动方案等系统工程。一是全面推开婚姻登记网络预约、公益颁证、党政领导送祝福、公益相亲、婚姻家庭辅导“三进”等婚恋主题活动。二是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在虞丞公墓新开辟一处生态葬墓区,举办仁寿县第三届公益性生态葬活动。三是完成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四是开展殡仪馆扩建,严格落实“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社会监督”五公开,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规范使用市民政局监制《骨灰安放证书》。五是开展全县公墓年度检查,确保市级检查达标,完成五处公益性公墓地灾隐患整治。

6.持续加强民政领域社会治理

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动社会组织提质增效。把好社会组织登记关口,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力争全县社会组织总数突破400家。加强社会组织年检,提高社会组织年检率,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开展“打非治乱”工作,持续整治社会组织违反非营利属性行为,确保社会组织规范运行,营造健康和谐发展环境。抓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开展第二届优秀社会组织、优秀社区社会组织评选活动,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大社会组织正面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组织品牌打造,用好三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打造平台型、枢纽型、品牌型社会组织3家。

二、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民政局单位预算包括仁寿县民政局和所属单位预算。仁寿县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仁寿县救助管理站、仁寿县民政福利管理中心、仁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仁寿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仁寿县殡仪馆。按照财政局要求于2019年3月将仁寿县救助管理站、仁寿县民政福利管理中心、仁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仁寿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账务合并至仁寿县民政局机关账户。因此,仁寿县民政局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县殡仪馆,列入县民政局部门预算,不列入单位预算。人员共计50人,其中公务员16人,机关工勤1人,参公0人,事业人员33人。其他人员共计38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5人,临聘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仁寿县民政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6040.0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732.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较上年减少眉山市老年养护院仁寿分院项目和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上年结转资金,且未计入养老服务体系资金和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及运营经费中的乡镇指标等。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民政局2024年收入预算为1604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75.29万元,占96.4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8.82万元,占0.49%;上年结转485.9万元,占3.03%。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民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1604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9.30万元,项目支出14750.7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民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6040.0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8732.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较上年减少眉山市老年养护院仁寿分院项目和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上年结转资金,且未计入养老服务体系资金和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及运营经费中的乡镇指标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75.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8.82万元,上年结转485.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42.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8.82万元,农林水支出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82万元,其他支出320.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40.51万元,比2023年减少8181.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计入养老服务体系资金、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及运营经费和其他项目的乡镇指标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42.54万元,占99.37%;卫生健康支出34.26万元,占0.22%;农林水支出1.9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61.82万元,占0.40%。

具体情况为:

1.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1069.0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机关运行、新冠疫情社工岗补助。

2.2080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4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婚姻登记对象服务费。

3.20802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组织管理2024年预算数为98.8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

4.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16.49万元,主要用于县级领导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 眉山市老年养护院仁寿分院建设项目、 精减退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民政项目前期经费等。

5.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24年预算数为48.75万元,主要用于代管退休人员退休费。

6.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82.4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024年预算数为7.93万元,主要用于代管退休人员及遗属生活费。

8.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2024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代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慈善工作、收养登记、党工委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合适成年人补助。

9.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2024年预算数为2146.65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补贴。

10.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2024年预算数12.31万元,主要用于免除川渝两省县外仁寿籍居民基本火化费、公益性公墓特殊群体减免墓穴费和仁寿县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前期费用等。

11.2081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2024年预算数为342.11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和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及运营经费。

12.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24年预算数为4069.67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和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

13.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47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14.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23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5.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584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

16.2082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90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17.2082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6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本生活补助。

18.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273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丧葬费、护理费和农村基本生活补助。

19.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20.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34.2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单位缴费。

21.2130599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9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第一支出书记成员经费。

2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数为61.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4.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新冠疫情社工岗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204.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5万元,培训费0.7万元,印刷费9.2万元,邮电费2.2万元,电费5.2万元,其他交通费32.02万元,维修维护费3.7万元,会议费1万元,水费4.4万元,劳务费3.4万元,工会经费31.3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咨询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差旅费1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6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民政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2024年仁寿县民政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比2023年减少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厉行节约。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上级工作督查,检查,殡仪馆尸体接运,乡镇养老中心工作检查,社会救助工作调查,以及审计工作等工作开展。

仁寿县民政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9.6

0


0

8

1.6

仁寿县民政局

9.6

0


0

8

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399.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8.82万元,上年结转320.68万元。主要用于“一老一小”等民生事业。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民政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仁寿县民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4.3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64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采购计划3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仁寿县民政局有公务用车车辆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单位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4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35个,涉及预算资金14469.12万元。其中,

(1)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8万元。

(2)公务交通补贴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4.02万元。

(3)县级部门公共财力运行补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50万元。

(4)工会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7.3万元。

(5)高龄津贴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146.65万元。

(6)婚姻登记对象服务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0万元。

(7)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及运营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77万元。

(8)养老服务体系项目涉及预算资金78.82万元。

(9)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涉及预算资金98.87万元。

(1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项目涉及预算资金600万元。

(1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243.37万元。

(1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077.3万元。

(13)精减退职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4万元。

(14)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49万元。

(1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77万元。

(16)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237万元。

(17)城市基本生活补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68万元。

(18)农村基本生活补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749万元。

(19)2024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90万元。

(20)特殊儿童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00万元。

(21)临时生活救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584万元。

(22)城乡特困人员护理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990万元。

(23)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0.74万元。

(24)未成年人专项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0万元。

(25)眉山市老年养护院仁寿分院建设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9.3万元。

(26)惠民殡葬免除川、渝两省(市)仁寿籍居民基本火化费项目5万元。

(27)县级领导春节走访慰问资金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00万元。(28)定额公用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25万元。

(29)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前期经费涉及预算资金45.33万元。

(30)行政事业单位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0万元。

(31)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主体工程项目涉及预算资金73.02万元。

(32)始建、钟祥、藕塘、新店、曹家等5处公益性公墓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项目涉及预算资金7.6万元。

(33)仁寿县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98万元。

(34)仁寿县精神卫生福利院项目涉及预算资金6.5万元。

(35)公益性公墓特殊群体减免墓穴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5.33万元。

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4年度,本单位共预算资金16040.01万元。总体目标是: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加快推进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儿童福利和关爱保护、残疾人福利制度,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大力推进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加快健全县乡级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相关社会治理工作,坚持一手抓扶持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引导支持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专项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着力防范化解全县民政领域各种风险,增强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健全责任体系,坚决守住守好民政事业安全发展底线。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如:(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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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