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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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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2024年02月26日  珠嘉镇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24/2024-000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2-26
 发布机构 A024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完成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等工作;

4.发展各项服务事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生、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综合性工作,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5.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权益,取缔非法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6.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8.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我镇按照上级政府部门的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设置了11个部门岗位,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财政所、民生事业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各部门岗位具体职能如下: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后勤保障;目标绩效、考核管理、检查督促。

2.党建办公室

负责镇大党建工作;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实施乡镇经济发展规划,统筹经济协调发展;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投资促进、规下工业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础统计工作;负责村(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人民防控、大数据信息化等管理工作。

4.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住房建设、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物流、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食品安全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辖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管、检查及“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5.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和青少年教育;安全生产、消防、防震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6.财政所

负责辖区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村(社区)财务工作。

7.民生事业办公室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8.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的综合协调服务;镇“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运行维护工作;集中办理民政、社保、医保、就业、计生、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

9.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检查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农机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畜牧业疫情监控防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农业公共信息统计,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

10.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农民工就业、培训、维权、司法援助的相关服务工作;优秀农民工推荐、返乡农民工创新就业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农村劳动力流动监测,农民工大数据平台宣传推广及录入工作,指导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

11.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群众宣传教育、农民夜校、远程教育工作;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辖区宣传推广、舆论引导、官方媒体(平台)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广播电视的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二)珠嘉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1.做实干部队伍强基铸魂,持续加强政府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为珠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委有部署、政府抓落实”。

二是继续抓好廉洁效能建设。坚持弘扬真抓实干、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把精力集中到推动工作落实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面前,将反腐倡廉融入各项工作中,着力营造干部清正、班子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断加强廉政建设,增强法律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确保政府机关带头讲政治,正风气,严纪律,做到作风过硬,群众信任。

三是继续抓好服务建设。持续强化服务思维,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持勤政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把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为民谋利上,坚定信心,担当作为,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全方位凝聚和提升镇村两级干部能力,多维度多层次提升“内功”,不断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基层干部队伍。

2.做强天府粮仓核心引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扎实抓好粮食生产。珠嘉镇将继续聚焦破解丘陵地区粮食生产“种哪里”“谁来种”“怎样种”“不想种”等现实难题,围绕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丘区示范区域建设目标。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夯实“三农”压舱石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长牙齿”硬举措,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

二是大力提升耕地质量。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应建尽建、提标改建,不断摸清辖区内撂荒耕地、高标准农田、低质低效失管园林地情况,全面开展耕地质量调查,为粮食生产稳产保供提供有力支撑。积极配合农田高标、宜机化改造等项目建设,在土地整治基础上不断提高粮油耕作条件。持续加大水利设施工程建设,积极布局“五小”水利和提灌站,因地制宜发展节水灌溉,助力仁寿县现代化水网运管“五大体系”建设。

三是全力做好耕地保护。继续积极开展流出耕地恢复工作,采取鼓励农户自种、业主流转种植、村集体经济承包等方式,做好流出耕地恢复后的后续管理。健全土地流转和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土地流转服务,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三区三线”管控,严管项目用地,新增建设不占或者尽量少占耕地,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底线,守住生态保护红线。

四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经验,集中精力,强化帮扶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落实,脱贫不返贫。引导社会资本、科技人才向农村流动,鼓励群众(特别是脱贫户)积极投身到乡村发展创业中,拓宽可持续增收渠道,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作出积极贡献。鼓励各村(社区)探索新模式盘活村闲置集体资产和宅基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3.做优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积极探索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先进经验,以“天府粮仓”丘区示范区核心区建设、农旅融合示范区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为切入点,立足珠嘉镇自身地理位置、资源禀赋等优势条件,制订城乡融合发展规划,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从实际出发,因村制宜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积极开展城乡基层治理“十百千”典型引领行动,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是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挑战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项行动,持续开展平安建设,狠抓禁毒、扫黑除恶、打击新型网络犯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珠嘉,全力守好守牢底线,确保社会运行平稳有序,不断提升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优化宜居宜业乡村环境。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人居环境整治同生态环境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大力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坚持把环境提升作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治本之策,生产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一起抓,硬件环境、软件环境一起抓,党风环境、政风环境、民风环境一起抓,扎实开展水污染、大气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继续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和厕污共治工程。打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实现全镇人居环境水平全面提升。

四是兜牢民生底线。坚持把改善民生福祉作为根本出发点,以人民期待作为努力的方向,以民生诉求作为工作的重点,坚持在发展中保障民生,统筹推进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养老服务、稳定就业、文化繁荣、公共环境等民生实事,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预算单位构成包括: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4年,珠嘉镇总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机关工人1人,其他事业编制19人。实有在职人员53人,其中:公务员27人,机关工人1人,其他事业人员25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2073.73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26.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减少及项目减少。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为207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6.31万元,占79.8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74.79万元,占18.07%,上年结转上级资金42.63万元,占2.05%。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207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8.26万元,项目支出445.4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机关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600.52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26.7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6.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74.79万元,上年结转上级资金42.6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3.1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6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2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249.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8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1.79万元,农林水支出425.1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9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其他支出2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2.91万元,比2023年减少98.9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3.19万元,占50.1%;公共安全支出7.67万元,占0.4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2万元,占0.01%;社保保障就业支出249.06万元,占14.98%;卫生健康支出37.81万元,占2.27%;节能环保支出13万元,占0.78%;城乡社区支出401.79万元,占24.16%;农林水支出425.17万元,占25.57%;交通运输支出1.01万元,占0.06%;住房保障支出67.98万元,占4.0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占0.06%,其他支出29.7万元,占1.79%。

具体情况为:

201(类)01(款)01(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2.9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

201(类)01(款)04(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培训支出。

201(类)01(款)08(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2.7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调研视察等支出。

201(类)02(款)01(项):反映政协事务行政运行,2024年预算数2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代表开展各类调研视察等支出。

201(类)03(款)01(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528.3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运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运转支出。

201(类)03(款)02(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支出。

201(类)03(款)50(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46.7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运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

201(类)06(款)01(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27.6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行政运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

201(类)11(款)01(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3.86万元,主要用于纪委行政运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

201(类)11(款)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案交通差旅等支出。

201(类)29(款)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关工委,妇女儿童等支出。

201(类)31(款)01(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74.86万元,主要用于党委行政运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

201(类)38(款)16(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等支出。

201(类)40(款)04(项):反映 信访业务方面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租车等支出。

204(类)06(款)04(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7.6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司法所经费。

207(类)01(款)09(项):反映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0.0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等支出。

208(类)02(款)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43.2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支出。

208(类)05(款)01(项):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9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费。

208(类)05(款)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90.63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类)07(款)05(项):反映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55.2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等。

208(类)08(款)01(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的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2024年预算数为4.54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金。

208(类)10(款)06(项):反映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41.78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工作经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支出。

208(类)11(款)99(项):反映残疾人事业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8.07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专干工资支出。

210(类)04(款)08(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0.2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成本费。

210(类)04(款)09(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0.9万元,主要用于血吸虫防治及艾滋病防治支出。

210(类)11(款)01(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024年预算数为36.66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1(类)03(款)02(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3万元,用于水污染治理方面的支出。

212(类)01(款)04(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执法经费。

212(类)03(款)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维护方面的支出。

212(类)05(款)01(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治理方面的支出。

213(类)01(款)09(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购买支出。

213(类)01(款)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83.0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

213(类)05(款)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6万元,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支出。

213(类)07(款)01(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公益性建设的补助。

213(类)07(款)05(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2024年预算数为329.11万元,用于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工资,保险,离职村干部补助,村办公费,农村公共运行维护等方面支出。

213(类)07(款)99(项):反映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建设项目支出。

214(类)01(款)04(项):反映公路新建和改扩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公路客货运站(场)以及公路相关设备设施建设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道路养护维修等支出。

214(类)01(款)06(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0.01万元,主要用于道路养护维护。

221(类)02(款)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数为67.98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4(类)01(款)99(项):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用于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21.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1.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430.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5万元, 村(社区)公共服务经费60万元,其他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7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38万元,维修(护)费23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34万元,工会经费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0.15万元, 广告宣传费10万元,食堂生活费42万元,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4万元,乡镇人大代表经费1.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5万元,退休费1.91万元,遗属生活补助4.54万元,敬老院管理人员补助34.38万元, 村(社区)干部报酬230.69万元,网格员补助38.42万元, 司法调解员补助7.67万元, 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补助55.2万元,残疾人专干补助8.07万元,民政经费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2023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3年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综合执法等工作开展。

仁寿县珠嘉镇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5


4


4

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4.49万元,支出404.49万元,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09.53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65.26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9.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2.5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暂无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单位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4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预算资金839.68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万元、公务交通补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0.15万元、乡镇公共服务财力补助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00万元、乡镇人大代表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77万元,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万元,工会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8.1万元,定额公用经费涉及预算资金132.5万元,珠嘉镇2022年交通三年提升行动村道建设项目(春节兑现)涉及预算资金135.36万元,珠嘉镇2021年改革创新项目(春节兑现)涉及预算资金79.28万元,珠嘉镇2021年改革创新项目前期经费(春节兑现)涉及预算资金44.42万元,2020年危病及漫水桥项目涉及预算资金50.47万元,2023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涉及预算资金3万元,“天府粮仓”核心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珠嘉镇顺龙村)预付款涉及预算资金14.5万元,“天府粮仓”核心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珠嘉镇顺龙场镇至方家水池交界处预付款)涉及预算资金50.76万元,村(社区)公共服务经费涉及预算资金60万元,禁毒社工工作经费涉及预算资金2万元,政协委员界别联络组工作经费涉及预算资金2万元,敬老院工作经费涉及预算资金7.38万元,乡镇综合执法经费涉及预算资金20万元,详见附件(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4年度)》。

2.2024年度,本单位共预算资金2073.73万元,总体目标是保证本部门所有机构的正常运行及项目的稳定持续发展。

十一、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珠嘉镇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附件【珠嘉镇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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