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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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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
2024年02月27日  虞丞乡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60/2024-000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2-27
 发布机构 A060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政府职能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完成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等工作;

4.发展各项服务事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生、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综合性工作,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5.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权益,取缔非法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6.指导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8.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其中,下设11个主要机构,分别为: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党委、人大、政府、武装部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及检查督促工作。

党建办公室:负责大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史工作;负责机构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支部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负责制定并实施经济发展规划,统筹经济协调发展;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投资促进、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负责村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大数据信息化、人民防空等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征收补偿安置等相关服务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住房建设、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食品安全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财政所:负责辖区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项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村财务工作。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站(点)及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农机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畜牧业疫情监控防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

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民工就业、培训、维权、司法援助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负责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指导村农民工服务站工作。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群团、关心下一代等服务性工作。

(二)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1、全力以赴抓项目建设,带动虞丞高质量发展。一是全力做好对上争取。抢抓农业、文旅债券项目包装、全域水网建设、移民项目、通组路建设等政策机遇,力争一批项目落地实施,带动区域发展。

2、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牢牢守住1085.39亩耕地和20417.75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二是抓牢粮食安全生产。打造粮油种植示范片2000亩。力争新发展粮食种植大户7户。完成渠系整治10公里。三是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持续落实稳定生猪生产支持政策,确保年出栏生猪8万头以上。

3、奋力推进文旅繁荣,打造都市近郊休闲旅游新高地。一是挖掘服务业潜力。继续深入挖掘忠义、仁义文化,积极包装争取高质量打造虞丞相廉政教育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大力支持培育滑翔伞运动项目,完善后续基础设施打造,带动促进区域发展;二是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统筹布局一批山坪塘和蓄水池建设维护,尽力解决农业生产用水。积极协调省道307线、虞曹旅游环线、2024年通组路和综合文化站建设,通过政协小微协商项目在丞相村新建1.8公里生产通道。

4、持之以恒改善民生,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全力改善民生福祉。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常态化做好防返贫工作,积极推动脱贫人口、监测人口、低收入人口发展产业和促进就业增收,及时消除风险。二是持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落实好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的回头看整改任务。开展辖区内空气质量监测,落实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确保辖区内无乱排私排现象;开展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继续做好化肥农药减量使用的宣传工作。三是强化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常态化的农村厕所革命养护工作,保持对人居环境整治的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让高质量的生态环境成为“魅力虞丞”的名片。

5、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奋力建设安宁祥和平安虞丞。一是完善基层治理机制。深化“智慧乡村”建设,推进“党建大院”基层治理模式,发挥“小微网格”和“大院治理”作用,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二是巩固基层治理基础。推进基层社会精细化治理,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和“一包一”工作制度,统筹抓好道路交通、森林防火、食品安全、住房建设、燃气管理、地质灾害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确保全乡不发生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三是深化平安虞丞建设。深入开展禁毒工作,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弘扬社会正能量,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养成良好家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6、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卓力打造人民满意政府。一是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抓好乡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二是坚持人民至上。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恪守为民情怀,办好民生实事和民生工程,把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植根人民化为切实行动。三是发扬实干精神。坚持务实功、办实事、求实效,做到夙夜在公、只争朝夕,打造勇于斗争、敢于胜利的政府铁军。四是坚守廉洁底线。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建设廉洁政府。强化审计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监督。持续弘扬虞丞优秀的家风家教文化和廉政文化,打造清廉的干部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预算包括:虞丞乡人民政府本级预算。

在编在岗人员共计51人,其中公务员22人,参公1人,事业人员28人;其他人员共计41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0人,临聘人员11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0.46万元(含上年结转上级资金6.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4.8万元(含上年结转上级资金0.3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0.7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6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5.94万元,农林水支出731.8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2.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6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5万元,其他支出0.36万元。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1955.2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8.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为1955.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3.81万元,占收入预算95.3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4.44万元,占收入预算4.32%;上年结转上级资金7.01万元,占收入预算0.36%。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95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5.71万元,项目支出149.5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955.2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08.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3.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4.44万元,上年结转上级资金7.0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0.7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6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5.94万元,农林水支出731.8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2.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6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5万元,其他支出0.3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0.7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6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5.94万元,农林水支出731.8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2.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6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5万元,其他支出0.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3.81万元,比2023年减少200.0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预算1870.46万元(含上年结转上级资金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0.73万元,占38%;公共安全支出7.67万元,占0.4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占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69万元,占10.57%;卫生健康支出38.87万元,占2.08%;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占0.27%;城乡社区支出21.5万元,占1.15%;农林水支出731.84万元,占39.13%;交通运输支出62.02万元,占3.32%;住房保障支出69.65万元,占3.7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5万元,占1.1%。

具体情况为:

1.201(类)0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1(类)01(款)04(项)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3.201(类)01(款)08(项)2024年预算数为1.6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201(类)02(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201(类)03(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469.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201(类)03(款)50(项)2024年预算数为101.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201(类)06(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0.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201(类)1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9.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201(类)11(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0.201(类)29(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40.9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1.201(类)3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54.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201(类)40(款)04(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3.204(类)06(款)04(项)2024年预算数为7.67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 指导费、调解费 、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 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 费用等支出。

14.207(类)01(款)09(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5.208(类)02(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6.9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6.208(类)05(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0.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208(类)05(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92.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208(类)07(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39.4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9.208(类)08(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6.1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0.208(类)10(款)06(项)2024年预算数为29.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21.208(类)11(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8.07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2.208(类)99(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3.7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3.210(类)04(款)08(项)2024年预算数为0.0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4.210(类)04(款)09(项)2024年预算数为1.18万元,主要用于: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5.210(类)1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37.6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211(类)03(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7.212(类)01(款)04(项)2024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8.212(类)03(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9.213(类)01(款)04(项)2024年预算数为202.5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0.213(类)05(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7.2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31.213(类)07(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484.5万元,主要用于: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2.213(类)07(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27.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33.214(类)01(款)04(项)2024年预算数为62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新建和改扩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公路客货运站(场)以及公路相关设备设施建设支出。

34.214(类)01(款)06(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35.214(类)01(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0.0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36.221(类)02(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69.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224(类)01(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2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05.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5.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479.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3.5万元,印刷费2.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4.5万元,邮电费6.2万元,差旅费32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2.3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劳务费20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29.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8.0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6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2024年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2024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3年减少0.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23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信访维稳、征地拆迁及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6.9


6.9


4

2.9

虞丞乡人民政府(机关)

6.9


6.9


4

2.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8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8万元,主要用于虞丞乡交通三年提升行动村道建设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下属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2.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7.5万元,减少5.3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到龄退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2024年年初预算采购14台电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预算资金622.46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8.4万元,乡镇公共服务财力补助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00万元,乡镇人大代表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68万元,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0万元,工会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8.34万元,定额公用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32.5万元,虞丞乡2022年交通三年提升行动村道建设项目(春节兑现)项目涉及预算资金84.44万元,2023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春节兑现)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7.5万元,村(社区)公共服务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05万元,禁毒社工工作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万元,政协委员界别联络组工作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万元,敬老院工作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7.6万元,乡镇综合执法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0万元,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4年度,本部门共预算资金1955.26万元,总体目标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基调,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抓好产业发展上持续加力,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持续加力,加快补齐基础短板。在增强民生福祉上持续加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在加强社会治安上持续加力,深化城乡平安建设。在党的建设上持续加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辖区安全、稳定和社会发展的有序进行。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虞丞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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