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及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其中,下设11个主要机构,分别为: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武装部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及检查督促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大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史工作;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负责制定并实施经济发展规划,统筹经济协调发展;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投资促进、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负责村(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大数据信息化、人民防空等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征收补偿安置等相关服务工作。
4.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住房建设、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食品安全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5.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6.财政所。负责辖区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 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村(社区)财务工作。
7.民生事业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
8.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站(点)及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9.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农机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畜牧业疫情监控防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
10.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民工就业、培训、维权、司法援助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负责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指导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
11.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群团、关心下一代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抓产业壮规模,在项目建设驱动发展上出实绩坚持项目牵引、产业带动,以“两区一园”建设为抓手发挥带动支撑作用。二、抓环境提品质,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上提质效全面做到多层次全区域的品质提升,全面提升建管水平,努力打造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的和美乡村。三、抓保护守底线,在镇域稳定推动发展上见真章
压紧压实责任,落实落细举措,坚决抓好各项底线性任务,防范化解各领域风险隐患,努力打造和谐稳定平安宝飞。四、抓民生强保障,在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上下实功
牢记为民宗旨意识,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头等大事”和“关键小事”,让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五、抓服务树形象,在自身建设创新发展上开新局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转变职能、提升效能、改进作风。
2024年推进财政重点工作。一是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镇财政核算支付改革和村级财务管理体制创新。二是为全镇社会经济事业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奋斗,积极争取资金、项目,抓好支出预算执行,落实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政策,重点保障好乡村振兴战略、南联战略、“小三峡”旅游开发、血橙、德康等重点产业发展。为党委、政府当好财务管家,用好每一分财政资金,为人民群众谋好利益,做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件实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包括: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本级)。
人员共计84人,其中在职人员81人,退休人员3人。在职人员中,公务员41人,非参公事业人员40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98.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8.54万元,上年结转上级资金219.7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7.2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4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4.04万元、农林水支出1022.8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4.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8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其他支出212.55万元。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3306.7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3.4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厉行节俭,工程项目类减少。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为330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98.55万元,占87.6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8.54万元,占5.71%;上年结转上级资金219.70万元,占6.64%。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330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3.23万元,项目支出453.5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3306.7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3.4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厉行节俭,工程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98.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8.5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19.70万元,均为上级资金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7.2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4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4.04万元、农林水支出1022.8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4.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8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其他支出212.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98.55万元,比2023年减少186.1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过紧日子,厉行节俭。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7.29万元,占37.11%;公共安全支出7.67万元,占0.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44万元,占9.27%;卫生健康支出57.44万元,占1.74%;节能环保支出40万元,占1.21%;城乡社区支出294.04万元,占8.90%;农林水支出1022.80万元,占30.93%;交通运输支出34.70万元,占1.05%;住房保障支出102.87万元,占3.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占0.03%;其他支出212.55万元,占6.43%。
具体情况为:
1. 201(类)0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4.8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 201(类)01(款)04(项)2024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支出。
3. 201(类)01(款)08(项)2024年预算数为2.9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工作及政协事务工作。
4. 201(类)02(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 乡镇(街道)政协工作联络委员会工作经费。
5. 201(类)03(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785.79万元,主要用于:党政综合管理人员和日常支出。
6. 201(类)03(款)50(项)2024年预算数为331.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支出。
7. 201(类)06(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8.5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纪委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8. 201(类)1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纪委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9. 201(类)11(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纪委办公经费支出。
10. 201(类)29(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27.7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团委、关工委等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11. 201(类)3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35.3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党委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12. 201(类)38(款)16(项)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13. 201(类)40(款)04(项)2024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事务支出。
14. 204(类)06(款)04(项)2024年预算数为7.6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支出。
15. 208(类)02(款)08(项)2024年预算数为2.61万元,主要用于: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16. 208(类)02(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3.55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7. 208(类)05(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7.57万元,主要用于: 行政单位离退休。
18. 208(类)05(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137.1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9. 208(类)07(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39.43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
20. 208(类)08(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9.65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21. 208(类)10(款)06(项)2024年预算数为68.63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支出。
22. 208(类)11(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2.1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23. 208(类)99(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5.5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
24. 210(类)04(款)09(项)2024年预算数为0.15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25. 210(类)1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57.29万元,主要用于: 行政单位医疗保险。
26. 211(类)03(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水体项目及污水管网改造支出。
27. 212(类)01(款)04(项)2024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运行补助。
28. 212(类)03(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79.50万元,主要用于:场镇维修维护和日常开支支出。
29. 212(类)05(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场镇卫生环境支出。
30. 213(类)01(款)04(项)2024年预算数为69.5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31. 213(类)05(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32. 213(类)07(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 2023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资金。
33. 213(类)07(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935.24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报酬、办公经费、公共运行维护和活动阵地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34. 213(类)07(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 2023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资金。
35. 213(类)07(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 2023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资金。
36. 214(类)01(款)04(项)2024年预算数为34.70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方面支出。
37. 221(类)02(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02.8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编制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38. 224(类)01(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工作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53.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8.9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21.8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33.69万元、津贴补贴165.11万元、奖金255.01万元、绩效工资103.43万元、社会保险养老保险137.16万元、医疗保险57.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4万元、住房公积金102.87万元、编外聘用人员工资61.72万元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7.17万元,其中退休费17.57万元、遗属生活补助9.65万元、敬老院管理人员补助55.51万元、村(社区)干部报酬667.09万元、网格员补助88.15万元、司法调解员补助7.67万元、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补助39.43万元、残疾人专干补助12.11万元。公用经费734.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3.1万元,村(社区)公共服务经费180万元,其他办公费23.1万元,印刷费1.5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6.5万元,电费15.5万元,邮电费28万元,差旅费53万元,维修(护)费12.84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5.2万元,劳务费12万元,委托业务费11.84万元,工会经费44.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7.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59万元,资本性支出141.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34.70万元,土地补偿11.1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3.38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2024年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经费为5.2万元,与2023年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与2023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开展。
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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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合计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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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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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2 |
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机关)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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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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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2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为401.10万元。比2023年增加99.81万元,主要用于改革创新、漫水桥、交通三年提升等项目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本单位运行经费为202.5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2024年采购计划为2万元,其中采购货物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 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预算资金968.11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涉及预算资金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涉及预算资金29.10万元,乡镇公共服务财力补助经费涉及预算资金300.00万元,乡镇人大代表经费涉及预算资金2.34万元,定额公用经费涉及预算资金202.50万元,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涉及预算资金4.00万元,工会经费涉及预算资金12.31万元,红花村斗店子桥修缮项目(春节兑现)涉及预算资金37.89万元,红花村鹤立社区路口至王家桥道路黑化项目(春节兑现)涉及预算资金24.08万元,2021年改革创新-宝飞镇(宝飞小三峡)建设项目(春节兑现)64.90万元,宝飞镇2020年危病及漫水桥项目(王家桥)(春节兑现)32.88万元,2021年改革创新-宝飞镇(宝飞小三峡)建设项目前期费用(春节兑现)涉及预算资金28.80万元,2023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春节兑现)涉及预算资金7.00万元,村(社区)公共服务经费涉及预算资金180.00万元,禁毒社工工作经费涉及预算资金3.00万元,政协委员界别联络组工作经费涉及预算资金2.00万元,敬老院工作经费涉及预算资金13.32万元,乡镇综合执法经费涉及预算资金20.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6表。
2. 2024年度,本部门共预算资金3306.79万元,总体目标是保证本部门所有机构的正常运行及项目的稳定持续发展。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