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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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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2024年预算编制公开
2024年02月27日  普宁街道办
 索 引 号 1778711277/a207/2024-000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2-27
 发布机构 a207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成立于2019年12月11日,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眉市编发〔2020〕35号)文件和中共仁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仁委编委〔2020〕39号)精神规定,中共仁寿县普宁街道工作委员会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为:

1. 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和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 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3. 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 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性办结机制。

5.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6.根据主要职责,普宁街道设置下列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武装部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及检查督促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大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史工作;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负责群团、关心下一代相关工作。

(3)财政所。负责辖区内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社区财务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负责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大数据信息化、人民防空等管理工作。负责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脱贫攻坚、农业综合服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

(5)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工作;负责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6)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

(7)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办公室。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住房建设、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县级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8)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灾害预警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治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指导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9)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管、检查及“河长制”相关工作,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辖区环境安全;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

7.根据工作职责,普宁街道设下列直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

(1)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街道“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的日常运行。指导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站(店)级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2)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和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建设工作;负责智慧城市相关服务工作。

(3)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综合文化站)。负责辖区对外宣传、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科普、文物保护及乡风文明培育、建设工作;负责志愿者服务、文化项目实施、文娱活动开展等相关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维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文明实践工作。

(4)城乡统筹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征收补偿安置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做好项目统筹、对接、推进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搜集、整理项目推进及投资环境的意见、建议,促进投资环境改善。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普宁抢抓机遇、勠力向上的重要之年。我们将坚持谋远而动、勇毅前行,在新征程上奋力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品质普宁 幸福街道”新局面。

(一)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系列讲话精神、省委晓晖书记来眉莅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持续用力抓好问题整改。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坚持管党治党、兴党强党,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机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续开展“普宁课堂”、社区干部轮训等,把专家请进来,让干部队伍走出去,分层分类培训党员干部;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持续抓好选贤任能、实干为先,固本培元建强根基,形成百舸争流、奋勇争先的良好干事氛围;强化党对群团的组织领导,引导和支持群团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活动。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廉政建设体制和工作机制,坚决扛牢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抓住领导班子“关键少数”,持续开展党工委“第一议题”制度,深入推进会前学纪学法,督促班子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推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二)坚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全力保障项目用地。规范把牢拆迁政策关,建立健全拆迁补偿台账,紧盯用地目标,探索司法强拆途径,全力推进项目扫尾,同时持续有力推进辖区安置小区不动产权证办理及资金兑补工作。二是着力提升经营秩序。坚持日常管理和长效治理结合,规范经营场所,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对游商散贩、占道经营等不规范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尤其是对长平水街、网贸港等重点区域。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秸秆禁烧等工作加大宣传执法,对新建已交付小区违建、老旧小区“蓝顶子”等依法依规拆除。三是奋力冲刺经济建设。聚焦政策解读、服务提升、回应关切,切实提升事件处置、联勤联动效率。持续用力拉动消费和促进群众增收,积极主动对上汇报争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外招商引资,用心用情服务企业,确保企业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

(三)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一是着力提升治理能力。着眼于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和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物业管理为抓手,持续加强物业小区党支部建设,实行“红色物业”和“信托制”物业,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扎实推进高笋、钟坝、黎光社区邻里中心项目建设,持续推动社联公司改革,强化合作发展能力建设,壮大社区经济,提升社区自我服务水平。持续盘活闲置社区用房,打造爱心食堂、儿童综合体等,切实为群众服好务、办好事。二是着力提升民生福祉。坚持将民生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群众最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最迫切希望解决的难点问题,补齐背街小巷基础设施短板,加大对上争取,实施点亮乡村工程,最大程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持续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积极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性服务业,加快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高质量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平。三是着力提升社会保障。坚持“公开公正、应参尽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心关爱低保、特困等弱势群体,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提供精细化服务,提升信息化支撑,着力构建“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劳有实得、弱有众扶”的普宁新格局,探索出具有普宁特色的基层治理新路径。持续用心用情做好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严格推进优待抚恤政策落地落实,保障退役军人权益。

(四)加快城乡融合发展速度。一是做优乡村振兴发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融入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丘区示范区建设大局,持续做大做强粮食、生猪两大主导产业,大力培育农产品供给,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农民增收,提稳“菜篮子”。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引入工商资本投资合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园村一体”项目的实施。二是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规控建,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长效管理机制,牢牢把握底线要求,建立村规民约,坚决完成耕地恢复下达任务,实施田水路林村全要素综合整治,严格落实督查考核,尤其是将耕地进出平衡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坚决遏制“非农化”“非粮化”苗头,坚决处置违规用地行为。三是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依托“村庄清洁日”行动开展环境卫生清理,广泛开展“红黑榜”“美丽庭院”评比。深入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与现代文明相适应,扎实开展现代水网建设、交通三年提升等行动,推动城乡基础设施更加协调高效。

(五)坚决守牢发展底线。一是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始终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紧盯交通运输、旅游、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守住风险、防住事故。强力推进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底线。二是守牢生态环境底线。坚持创新推进、示范引领绿色生态发展,保持生态文明建设财政保障力度,探索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方式。常态化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畜禽养殖关闭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河长制工作,加强辖区内宝马河、金马河日常保洁、巡查督查,及时清除河面漂浮物、河岸白色垃圾、生活及建筑垃圾等,确保水质达标。三是守牢社会和谐底线。始终坚持化解为本、稳控为先,紧扣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极端个人事件、确保不发生群众性集访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负面舆论事件、确保不发生进京到省信访人员总体目标,坚持条块结合、长短结合,集中精力攻坚重点信访人员、化解重点领域问题、强化社会治安巡逻等,坚决守住普宁社会和谐稳定局面,全面推动普宁经济社会健康稳步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2024年预算单位构成包括: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本级。

人员共计125人,其中:公务员39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84人。其他人员共计272人,其中:退休人员33人,临聘人员5人,其他人员234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16.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23.42万元,上年结转上级资金26.73万元;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7.6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6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3.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0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9.78万元、农林水支出2058.7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2.34万元。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2024年收支预算总计5466.1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57.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相比上年退休人员数增加5人、其他人员数增加35人,人员五险基数调整;项目数量增加,新增新民苑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响水新苑安置小区2024年物业费用等项目。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2024年收入预算为5466.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42.78万元(含上年结转上级资金26.73万元),占收入预算94.0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23.42万元,占收入预算5.92%。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2024年支出预算546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8.02万元,项目支出558.18万元(含上年结转上级资金项目支出26.7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5466.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5142.78万元(含上年结转上级资金26.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323.42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57.71万元。2024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76.25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数增加5人、其他人员数增加35人、人员五险基数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社区公共运维等增加;2024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81.46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数量增加,新增新民苑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响水新苑安置小区2024年物业费用等项目。

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7.6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6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3.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0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9.78万元、农林水支出2058.7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2.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42.7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安排5116.05万元,上年结转上级资金安排26.73万元,比2023年增加531.8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数增加5人、其他人员数增加35人、人员五险基数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社区公共运维等增加,项目数量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7.69万元,占31.65%;公共安全支出7.67万元,占0.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3.17万元,占14.06%;卫生健康支出77.07万元,占1.5%;节能环保支出22.8万元,占0.45%;城乡社区支出356.36万元,占6.93%;农林水支出2058.76万元,占40.03%;交通运输支出6.22万元,占0.12% ;住房保障支出145.7万元,占2.8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2.34万元,占0.22%。

具体情况为:

1. 201(类)0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6.6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2. 201(类)02(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政协事务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3. 201(类)03(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861.5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4. 201(类)03(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169.3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项目支出。

5. 201(类)03(款)50(项)2024年预算数为365.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基本支出。

6. 201(类)06(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3.4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方面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7. 201(类)1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44.2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8. 201(类)11(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其他方面的支出。

9. 201(类)29(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其他支出。

10. 201(类)3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38.15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11. 201(类)32(款)50(项)2024年预算数为31.44万元,主要用于党建部门事业运行基本支出。

12. 201(类)38(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支出。

13. 201(类)40(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23.81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事务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14. 201(类)40(款)04(项)2024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5. 204(类)06(款)04(项)2024年预算数为7.6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调解工作支出。

16. 207(类)01(款)09(项)2023年结转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方面支出。

17. 208(类)0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9.9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8. 208(类)02(款)08(项)2024年预算数为16.53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建立和社区治理工作支出。

19. 208(类)02(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29.6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20. 208(类)05(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194.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 208(类)07(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339.09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2. 208(类)11(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6.1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支出。

23. 208(类)99(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7.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 210(类)04(款)09(项)2023结转数为3.19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5. 210(类)1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73.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方面支出。

26. 211(类)0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22.8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基本支出。

27. 212(类)01(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345.86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其他支出。

28. 212(类)05(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0.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维护、园林绿化等支出。

29. 213(类)0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31.7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30. 213(类)01(款)22(项)2023年结转数为1.2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粮油生产保障的支出。

31. 213(类)05(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32. 213(类)07(款)01项)2023年结转数为0.4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33. 213(类)07(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2020.2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类奖补资金。

34. 214(类)01(款)04(项)2024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及养护支出。

35. 214(类)01(款)99(项)2023年结转数为0.2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36. 221(类)02(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4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 224(类)0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25.69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38. 224(类)01(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86.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08.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48.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等支出。公用经费1059.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万元、村(社区)公共服务经费195万元、印刷费7万元、水费12万元、电20万元、邮电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59万元、差旅费60万元、维修维护费10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42.5万元、工会经费84.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66万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30.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6万元(其中:广告宣传费20万元,食堂生活费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万元)、资本性支出98.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2万元,大型修缮84.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2024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3年减少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控支出、厉行节俭。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信访维稳、征地拆迁、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

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6


6


4

2

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

6


6


4

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支为323.42万元,主要用于响水新苑安置小区2024年物业费、交通三年提升村道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打围项目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仁寿县普宁街道办事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2.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加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2024年年初预算无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单位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 2024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预算资金1590.81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0.86万元,乡镇公共服务财力补助经费涉及预算资金500万元,普宁街道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1万元,工会经费涉及预算资金16.99万元,定额公用经费涉及预算资金312.5万元,普宁街道高笋社区邻里服务中心项目前期费用49.68万元,新民苑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项目进度款74.65万元,新民苑临街门市改造工程20.19万元,已征地待出让土地打围项目27.24万元,新民苑临街门市改造工程前期费用5.16万元,普宁街道办2022年交通三年提升行动村道建设项目169.38万元,南新苑、新民苑安置小区经营性用房改造项目交房工作经费48.35万元,响水新苑2024年物业费126.8万元,村(社区)公共服务经费195万元,乡镇(街道)政协工作联络员工作经费涉及预算资金2万元,2024年禁毒社工工作经费涉及预算资金8万元。年度目标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2024年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2024年度本单位共预算资金5466.19万元,总体目标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既定工作任务、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

2024年主要任务一是政策执行: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规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二综合管理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抓好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武装部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抓好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及检查督促工作。三加强公共安全工作:加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四是抓好城乡统筹建设工作,促进投资环境:抓好辖区内征收补偿安置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做好项目统筹、对接、推进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搜集、整理项目推进及投资环境的意见、建议,促进投资环境改善。五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加快城乡融合发展速度,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落实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农民工服务、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以及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建设、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六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对外宣传工作,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科普、文物保护及乡风文明培育、建设工作;负责志愿者服务、文化项目实施、文娱活动开展等相关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维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文明实践工作。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单位收支总表》

(三)《单位收入总表》

(四)《单位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普宁街道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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