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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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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4年02月28日 郜代宇 钟祥镇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07/2024-00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2-28
 发布机构 A007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钟祥镇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基层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7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人大、县政府、武装部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及检查督促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来文来电登记办理、印章管理和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印发、管理等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调研工作,收集、整理、报送各方面信息;负责各种会议、活动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3.负责拟订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牵头开展上级重大政策措施、党委政府发展规划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内部审计工作,所辖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负责向县审计机关报备全年审计情况。

4.负责涉密人员、文件、设备管理和保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档案安全;负责年鉴编纂工作。

5.负责办公用房、办公用品、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等机关后勤服务管理;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工作人员外出报备、考勤、考核、奖励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上级重大政策措施、党委政府发展规划和决策部署以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8.协助开展民兵组织、兵役工作和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9.负责镇党委、县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大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史工作;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及县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

2.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和提出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督促村(社区)、“两新”等领域党组织工作计划的制定并进行指导。

3.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和建议,做好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4.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三会一课”等党内活动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权限范围内干部任免、监督、培训及人事调整、工资核算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登记、人员出入编及实名制信息更新等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镇党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和党史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两代表一委员”提案和意见、建议工作。协助镇党委、人大做好镇党代会、人代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7.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具体事务工作;负责党内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8.负责镇党委、县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负责制定并实施经济发展规划,统筹经济协调发展;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投资促进、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负责村(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大数据信息化、人民防空等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征收补偿安置等相关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上级有关乡村振兴、经济发展、发展改革、科技创新、投资促进、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统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相关工作,督促乡村振兴决策部署的落实,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乡村振兴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培育典型,总结经验做法,了解掌握镇、村(社区)动态情况,报送相关信息;推进有关规划制定和试点工作,检查指导各村(社区)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考核。

3.负责拟订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和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研究和掌握全镇经济运行情况,为党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4.负责招商引资及项目的跟踪、统计、上报;负责政策咨询,指导各类经济实体科技创新、信息收集、技术人才引进、市场推广等工作;负责规模以下企业服务工作,抓好地方特色产业。负责搜集、整理项目推进及投资环境的意见、建议,促进投资环境改善。

5.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内统计工作,汇总、分析、上报基层统计报表和地方综合性统计数据等;调查研究辖区内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计划完成情况实行统计监督、统计分析和统计咨询;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实施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6.负责所辖村(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村(社区)道路、桥梁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及宣传教育。

7.负责编制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建设用地预审工作,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止乱占滥用耕地。

8.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村(社区)的项目建设;负责建筑工地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农村(社区)住房建设管理;负责拟订人民防空预案,协助组织实施战时或发生灾害时人员疏散,开展防空宣传,组织开展权限内各项防空工作。

9.负责旅游资源保护工作,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工作,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和旅游项目建设。

10.负责对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和公示工作,做好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组织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征地补偿协议,做好被征收对象的安置服务等工作。

11.负责镇党委、县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住房建设、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食品安全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上级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

3.建立完善上报、审批、备案制度,及时发现并上报日常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住房建设、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县级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查核拆除违法建筑。

5.负责辖区内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

6.负责开展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加大执法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7.负责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落实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治理及综合防治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初审及排污费征收工作。

8.负责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辖区生态社区创建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等。

9.负责组织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巡查保洁、保护管理等工作,加强辖区饮用水源的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10.负责镇党委、县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上级有关统一战线、国家安全、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落实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党外人士、非公经济和侨务、港澳、台湾事务等工作,健全统战工作基础资料,收集统战对象对党委、县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依法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指导督促村(社区)开展统战工作。

3.牵头组织协调整合公安、司法、信访、人民法庭等基层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资源和力量,负责处理突发重大事件等工作。分析研判反颠覆、反渗透、反暴恐、反分裂形势,统筹部署开展反邪教重大斗争活动,推动涉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工作。

4.组织开展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汇集分析社情民意,处理来信、来电、来访、网上留言等信访事项,负责市长信箱、县长信箱及网民反映问题的调查回复,统筹处置群众非接待场所上访、集访、越级访、闹访、缠访、重访等重要信访问题,向党委政府

反馈信访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5.定期排查化解辖区内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全面掌握辖区内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向镇党委、县政府提出工作建议。

6.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组织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群防群治等工作,整合推进辖区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建设应用工作,推动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7.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场所人群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统筹推进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8.承办见义勇为的核实、保护、表扬奖励等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保护、奖励措施。

9.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编制辖区内防灾减灾救灾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10.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防治救助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

11.按照上级规定负责辖区内消防工作,组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12.负责镇党委、县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财政所。负责辖区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县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村(社区)财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和贯彻执行各级财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

3.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负责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的监管。

4.负责镇属国有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维修维护并按规定程序购置和处置。

5.负责镇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统计分析、登记核算、清收偿还。

6.负责各类财政票据的领购、保管、使用和缴销。

7.负责指导、监督镇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社区)财务管理。

8.负责镇会计档案管理和财政信息公开公示,督促镇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社区)财务公开。

9.负责依法接受各级监督检查以及镇党委、县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民生事业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有关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抓好九年制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工作;制定群众体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

3.负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村(社区)初级卫生保健,严格控制各类疫病的发生和蔓延。

4.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承担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敬老院管理工作,负责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管理工作;负责灾情调查和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政权建设;负责地名管理、殡葬改革、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管理等工作。

5.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协助县级部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负责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及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的相关服务工作,配合县级部门落实全民参保。

6.负责镇党委、县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站(点)及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2.负责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公开公示及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制定,跟踪和督办事项办理情况。

3.负责为群众办事提供相关的咨询、代理、代办服务。

4.负责镇“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运行维护工作。

5.负责业务开展情况的汇总、整理、分析、上报等工作。

6.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便民服务站(点)业务开展,对人员进行监督考核。

7.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站(点)业务工作的投诉举报。

8.负责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档案管理、党员摸排登记,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联络接待和矛盾化解工作;负责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做好节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的走访慰问。

9.负责镇党委、县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农机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畜牧业疫情监控防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三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脱贫攻坚工作综合协调工作、文件材料、数据收集录入上报、档案整理等工作;负责对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分析梳理,总结推广先进;定期对各村(社区)、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3.负责农业、畜牧业、渔业、农机、林业、水利等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协助开展动物疫病疫情防治防控,水生动物防疫和病害防控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的相关工作。

4.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负责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5.负责辖区内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规划、设计和施工;负责小型水库、水闸、河堤、渠系等水利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安全工作;做好农田用水计划和管理。

6.负责农机作业推广、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安全等服务工作,负责乡村生产便道的规划、建设,负责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

7.负责林地的规划、产权登记管理,植树造林及森林防火等工作。

8.负责惠农政策、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落实,农业农经和农业公共信息的调查统计工作。

9.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宅基地管理和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的相关工作,以及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整理、组织交易、材料初审、业务咨询、信用评估、纠纷的协调处理等事项。

10.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动物疫情调查和疫情监测报告、畜牧相关数据统计汇总上报及先进技术和新品种的推广、实验、示范技术培训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除生猪定点屠宰场外的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相关工作;

11.负责协助开展兽药和饲料饲草等畜禽养殖投入品监管工作;负责病死病害动物及其产 品无害化处理工作,配合做好畜禽养殖和屠宰环节污染治理工作;协助县级相关机构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农机安全检查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负责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农村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

13.指导村(社区)开展资产、资金、资源等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发展。负责农业科技项目实施和科技成果的申报、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业技术、农村科技队伍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14.负责镇党委、县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民工就业、培训、维权、司法援助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负责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指导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农民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外出农民工维权救助、司法援助、法律法规培训等工作,协助做好外出农民工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民工座谈、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等活动。

3.负责农民工定向回引工程的组织实施,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农民工创业就业指导帮扶、农民工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与输出工作。

4.负责农村劳动力流动监测和农民工信息收集、上报,协助做好农民工信息数字化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5.负责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空巢老人的关爱、救济、帮扶工作。

6.指导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

7.负责镇党委、县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广播影响

视、文艺演出、群团、关心下一代等服务性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负责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

2.负责群众宣传教育、农民夜校、远程教育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3.负责辖区宣传推广、媒体接待、舆论引导、官方媒体(平台)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4.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5.负责广播电视的工程建设工作。

6.负责镇党委、县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钟祥镇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县委“12345”发展战略,努力做好以下工作,奋力谱写钟祥镇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持续深化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思想淬炼

一是持续推动主题教育扎实有效开展。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坚持读原文、悟原理,丰富理论知识,提升理论水平。积极抓问题检视和整改落实,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把问题整改贯穿主题教育始终。坚持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深入推进、全面深化,精准推动、提质增效,确保主题教育目标要求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二是持续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巩固开展干部教育,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实现干部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的目标,让干部扎根基层,建设基层进一步明确干部考核标准,创新考核评价体系,实行镇村干部相互评,党委班子研究评,分别加权打分的方式,保障镇村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方法科学。进一步明晰入党要求,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杜绝新发展党员的各类问题。

(二)坚决落实党的全面引领,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持续抓好农业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奋力打造全县现代农业三带四基地核心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扎实推进我镇规划的天府粮仓“1核、2片、5点”示范点建设,强化粮经融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争取早日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二是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高质量民生福祉。深入实施民生事业提升行动,统筹推进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养老服务、稳定就业、生态环保、饮水安全、公共环境等民生实事。落实农村特困供养和生活救助、灾民救助等社会救助。积极向上争取县城至钟祥公交线,为居民提供更为便捷、绿色出行方式。

三是持续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落实。

1.继续跟进500万元交通桥建设项目,拆除钟祥镇老大桥、狗屎桥两座阻水桥。

2.实施球溪河河道疏浚项目,钟祥段涉及资金2000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标流程,即将开工建设。

3.实施灯塔村、合兴村1500余万元土地整治项目,总建设规模达161余公顷。

4.实施8334.84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红旗、青石等5个村(社区),预算资金3300余万元。

5.黑化现代农业园区道路6公里,预算资金500万元。

6.整治农渠6公里、蓄水池10口,涉及7个村(社区),预算资金680余万元。

7.在龙桥社区建设仓储中心、育秧中心,涉及资金900万元;在星火社区建设烘干中心,预算资金800万元。

8.改造现代农业园区办公场地,预算资金80万元。

9.在青石、中华新建冻库2个,预算资金800万元。

四是持续保障全镇安全稳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平安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在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做好每月矛盾纠纷排调、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不断规范和完善运作机制,切实提高基层综治能力,为钟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增强我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是持续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融合。推动各村(社区)结合自身资源禀赋、文化底蕴、产业基础、区位条件,逐步编制完善发展规划,强化垃圾收集转运、污水综合治理、区域风貌改造,争取早日实现村组道路硬化黑化、村庄绿化亮化等目标。

六是持续推进集体经济发展。我镇集体经济发展虽取得一定进步,但大部分村(社区)仍然存在集体经济薄弱、发展势头不足、方式单一等问题。今后,要积极总结龙桥社区土地流转、“三变改革”等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将有益经验推广开来,对照“一村一策”,盘活现有、闲置资源,实现集体经济收入倍增。

(三)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廉洁防线

一是持续纠治“四风”,弘扬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将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聚焦六大领域作风问题,坚决斩断由风及腐链条,防范风腐滋生隐患。

二是强化干部管理,突出源头把控。把严管和厚爱、激励与约束有机统一起来,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自觉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包括: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本级。

人员共计233人,其中公务员40人,参公0人,事业人员53人。其他人员共计14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2人,临聘人员38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3454.6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59.3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为345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7.68万元,占88.3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92.6万元,占11.36%;上年结转资金24.38万元,均为上级资金上年结转,占0.71%。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345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1.54万元,占86.59%;项目支出463.12万元,占13.41%。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机关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454.6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59.3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7.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92.6元,上年结转资金24.3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5.6万元,农林水支出1034.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5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14万元,其他支出1.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62.06万元(其中含上年结转资金24.38万元),比2023年减少615.43万元,主要原因是完成支付了一些重点、刚性项目资金,厉行节约、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3万元,占37.31%;公共安全支出11.5万元,占0.3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万元,占0.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73万元,占12.32%;卫生健康支出66.42万元,占1.87%;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占0.42%;城乡社区支出425.6万元,占12.00%.;农林水支出1034.66万元,占29.18%;住房保障支出111.55万元,占3.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14万元,占0.71%;其他支出1.57万元,占0.04%。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4年预算数为2.2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816.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59.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37.2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4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5.9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2.8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0.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4.9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1.5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4年预算数为3.5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0.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0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8.7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55.2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4年预算数为27.5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9.7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0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0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0.0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6.3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的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63.7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4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92.6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58.4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5.5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760.7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5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5.1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4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5.1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4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福利的公益支出。

4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1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体育事业的公益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91.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1.5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救济费、生活补助、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公用经费919.99万元,主要包括:水费1.5万元,办公费350.6万元,委托业务费2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5.95万元,印刷费14万元,电费15万元,工会经费63.42万元,培训费3万元,邮电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32万元,劳务费85万元,差旅费51.2万元,会议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8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8.29万元,基础设施建设51.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2024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3年一致。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一致。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5.5


4


4

1.5

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机关)

5.5


4


4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支394.17万元,主要为改革创新、交通三年和重点镇项目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22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计划125.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3.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22个,涉及预算资金1358.73万元。其中,

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万元,

公务交通补贴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8.32万元,

乡镇公共服务财力补助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500万元,,乡镇人大代表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25万元,

工会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3.42万元,

定额公用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20万元,

乡镇改革创新项目—钟祥镇龙桥社区“三变改革”项目机库建设项目(春节兑现)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1.06万元,

钟祥镇2022年交通三年提升行动村道建设项目(春节兑现)项目涉及预算资金97.03万元,

2022年重点镇资金—交通提升项目缺口资金(2021、2022年交通提升规划外施工项目之公路加宽线路迁改项目)(春节兑现)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9.52万元,

2022年重点镇资金—钟祥镇针鼓社区停车场项目(春节兑现)项目涉及预算资金61.01万元,

2022年重点镇资金—交通提升项目缺口资金(2021、2022年交通提升规划外施工项目之护坡整治前期费用)(春节兑现)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22万元,

2022年重点镇资金—龙桥社区千亩示范田灌溉项目(春节兑现)项目涉及预算资金91.3万元,

2022年重点镇资金—交通提升项目缺口资金(2021、2022年交通提升规划外施工项目之护坡整治)(春节兑现)56.59万元,

2022年重点镇资金—交通提升项目缺口资金(2021、2022年交通提升规划外施工项目之道路加宽交安设施项目)(春节兑现)项目涉及预算资金7.98万元,

2022年重点镇资金—钟祥镇针鼓社区停车场项目前期费用(春节兑现)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万元,

2022年重点镇资金—钟祥镇棺材堰桥改造工程项目前期费用(春节兑现)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1.9万元,

村(社区)公共服务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50万元,

禁毒社工工作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万元,

政协委员界别联络组工作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50万元,

敬老院工作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2.14万元,

乡镇综合执法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0万元,

详见附件(十四)《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2.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共预算资金3454.66万元,总体目标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基调,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保障辖区安全、稳定和社会发展的有序进行。

任务名称:党的建设、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服务;

主要内容:1.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和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导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2.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3.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4.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性办结机制。

详见附件(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持。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指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30.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疫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1.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的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的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3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4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其他用于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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