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4年下半年仁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人才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 ||||||||||||||||||
2024-09-18 作者: 点击数: | ||||||||||||||||||
|
||||||||||||||||||
根据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仁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的公告》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一、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7:30前,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仁寿大道延伸线45号),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二、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须知详见附件。 三、体检标准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标准的结合行业标准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复检考生到等级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 (二)凡未在9月21日上午7:30到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或未按要求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体检。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8-36296715。 附件:1.2024年下半年仁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人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 |
||||||||||||||||||
附件【附件2:体检须知.doc】 附件【附件1:2024年下半年仁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人才考核成绩及岗位排名的公告.xlsx】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