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灾害指挥部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全县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乡)政府、县直管和代管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做好中央和省属在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9、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控制指标持续下降,历史最佳。截至目前,全县共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口径同比均下降22.2%,全县无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无亡人火灾、无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发生,事故综合发生率为近年最低位。其中,运营性交通事故4起,死亡4人;工贸事故1起,死亡1人;建筑施工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行业领域1起,死亡1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农机、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2、考核指标圆满完成,取得实效。一是较好完成市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任务,全力推进今冬明春、重大事故隐患、“迎大运保安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改各类隐患9000余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75项,顺利通过了省、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督查,整改省级督导反馈问题86项,市级挂牌督办、交办重大事故隐患8项,全力做好了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成都大运会等重要时期保安全防灾害工作。二是全面完成安全民生工程建设。成功创建谢安镇、彰加镇2个省级安全社区,完成龙正镇、禾加镇获评任务。三是全面做好减灾救灾试点任务。高质量完成曹家镇东联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任务,通过省市核查;基本完成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试点工作任务,取得明显实效;指导鳌峰小学、文宫初级中学获评眉山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四是全面完成基层“五进”宣传示范建设。高标准打造市级宣传示范点1个、县级宣传示范点33个。五是全面完成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汪洋镇、青岗乡两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程;完成5处地震预警终端安装运行;指导3家露天非煤矿山企业完成视频系统建设任务。
3、坚持党建引领,强化融合发展,不断筑牢思想之基。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绝对领导,全力推动理论与实际“四融发展”。一是推动思想认识与能力水平融合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构建“中心组+三会一课+网络+现场”的四合一机制,组织党委组织中心组学习12次、党员大会20余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理论授课18次,组织科级干部参加线下轮训,全员参与“会贤学堂”、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上专题培训班,完成率100%,全方位、立体化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二是推动重要指示与实际行动融合发展。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细化分解监测预警系统完善、灾害防治能力提升等6大项、22小项具体工作任务。其中限时任务10项,目前已完成水旱灾害系统完善、“智慧应急”二期等4项内容,余下项目均按计划稳步推进。三是推动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立足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按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重点工作,对党员进行重新划分,打造“四强党支部”,召开支委会46次,切实将主责主业的重点工作任务与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四是推动主题教育与中心工作融合发展。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体要求,制定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建立学习制度,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包保制度,组织宣讲小分队10余批次到社区、进企业讲党课,让主题教育“声”入万家;对标梳理全县6方面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细化实化15项具体措施,制定全县方案;采取党员建言献策、自我检视剖析,梳理牵头6项任务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计划,做到学思用贯通,知行合一,切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4、聚焦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构建“大安全”体系。一是规范运行县安委会。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安委会“1+N”工作机制,完善16个重点行业专委会联席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突出安全风险,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全面梳理新兴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对农家乐、民用飞机、玻璃栈道等20余个行业领域职责进行了明确,严防责任悬空。二是实战运行安办专班。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3次,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11次,承办安委会全体会议4次,安全生产工作会6次,对各级各部门开展了10轮督导,督促整改问题隐患850余项(重大事故隐患38项),上报工作专报4期,挂牌重大隐患5个,制作曝光视频4期,开展安全生产约谈3次,全面压实各方责任。三是不断健全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日研判制度,发布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信息158期,周调度31期,月分析6期,大运会预警信息57期,发布各类风险提示函17期;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梳理突出安全风险374处和突出安全隐患107项,形成了“两张清单”,全面强化风险防范。
5、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专项整治,着力化解重大风险。一是纵深推进监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聚焦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安全3大直接监管行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圆满完成化工及工贸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县正常生产的101家规上企业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共发现整改问题隐患639项。二是纵深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县共摸排出重大事故隐患75项,已整改70项,剩余5项均按照“五落实”要求有序整改中。三是纵深推进“强安2023”专项执法行动。全县派出检查小组964个,检查企业2771余家次,发现隐患1419处,共计立案763起,一案双查2起,处罚金额220万。四是纵深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刻汲取金阳“8.21”山洪灾害事故教训,排查整治各类问题隐患2959项,新摸排出地质灾害隐患点41个。五是纵深推进化粪池、污水池地下隐蔽空间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学校、医院、物业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地下隐蔽空间。共派出检查组573个1613人,排查化粪池(污水池)3840处,排查整治问题隐患335项。六是纵深推进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开展10类28个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专项检查3123次,督改火灾隐患1826处,挂牌督办重大火灾事故隐患2处,处罚单位106家,停业整顿单位10家,罚款62.95万元。七是圆满完成四大阶段性整治任务,圆满完成“厂中厂”专项整治,全面摸排各类经营主体277家,整治隐患549项;圆满完成“迎大运·保安全”专项整治,共排查整治问题隐患3344项;圆满完成2022年今冬明春专项整治,排查整治各类隐患2023项;圆满完成城镇燃气专项整治,深刻汲取宁夏“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入户检查81526户,检查液化气瓶48837个,整治安全隐患216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组织培训38次,发送宣传资料4万余份。
6、聚焦防灾减灾,强化防范应对,健全“大防灾”体系。一是抓好森林防灭火,聚焦“防火期”和大运会举办期,开展会商研判209天次,发布黄色预警4期,规范设置固定卡口104个,排查整治隐患227处,清理林下可燃物130吨,发出提醒敦促函17份,典型案例报道7篇,曝光违规用火行为2起,实现森林火灾零发生。二是抓好防汛抗旱,聚焦暴雨极端天气,强化会商研判和灾害预警,开展会商调度14次,发布灾害预警信息20次,预警短信50万余条,严格执行“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累计避险转移3251户7243人,出动抢险救援队伍57支次600余人次,紧急避险转移976人次,有效应对了“7.13”“8.12”“8.25”暴雨洪涝灾害;有效应对干旱天气,针对用水高峰期水压不足、水量不够,组织3.6万人次、启用机井2000余口、提灌泵站121台套、机动抗旱设施2万余台套,应急提水5万余立方米,开展分时分段送水,实现水旱灾害零伤亡。三是抓好抗震救灾,结合实际编制《重点区域重特大应急预案》,完成5处地震预警终端安装运行,督促完成始建中心抗震设防加固工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4197栋自建房落实撤人打围,有效化解地震灾害风险。四是抓好减灾救灾,统筹做好2023年冬春救助,统计上报3次灾情,摸排需救助群众28361人,需救助资金约709万元,拟向上争取资金600万元。五是抓好应急应对。严格落实“一主一专”备勤制度,全面强化灾情、险情处置,有效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截至目前,全县消防救援队伍共接处警975次,出动8261人次,出动车辆1773辆,抢救被困人员167人,抢救财产价值103.75万元。
7、聚焦备战应战,强化应急保障,打造“大应急”体系。一是持续完善智慧应急体系,完成“智慧应急”二期项目建设,高标准建成全县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完成“两智一图”系统建设和运用,建成32个林火监控视频,建成森林防火智慧物联网监测预警项目,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智能化水平。二是持续完善“1+34+15+27+N”的预案体系,对突发事件总体预案、34个专项预案、15个部门预案、27乡镇(街道)综合应急预案进行全面修订,开展森林防灭火、抗震救灾、防汛、生产安全等综合应急演练52场次,消防应急演练98余场次,避险演练200余场次,全面提升全县应急救援水平;三是持续完善“2+6+27+N”物资储备体系,规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使用、维保、回收,对县级大型抢险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全面更新充实3个县级、27个乡镇物资储备库,储备各类应急物资装备100万余件,投入240余万元,新购置音视频布控球、4G单兵图像传输设备、无人机等先进抢险救援设备。四是持续完善“7+N”应急队伍体系,争取330万元实施矿山救护队搬迁改造,对“一主一专两辅”队伍队员进行全面更新、登记造册,常备综合应急队员4500余人。五是持续完善“3+295+N”的避灾避险体系。高标准打造295个应急避难安置点和村(社区)应急服务点,配备必要的生活物资和设施设备,争取600万元启动3个县级应急避难场建设,全面提升城乡防范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韧性。
8、聚焦群众基础,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一是强化集中宣传,积极组织开展“3.30”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五进”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万余份,发送短信28万余条,组织全县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片800场次,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二是强化阵地建设,县安全体验中心接待群众3000余人次,争取500万元实施县安全体验中心改造升级,高标准打造市级宣传示范点1个、县级宣传示范点33个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应急指挥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仁寿县应急局部门预算包括:仁寿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本级预算(仁寿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和仁寿县应急指挥中心属于非独立核算单位)。
纳入仁寿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预算收入总计3411.57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了309.15万元,增长9.9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3411.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83.92万元,占8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7.65万元,占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341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77万元,占32%;项目支出2335.8万元,占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11.5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了309.15万元,增长9.9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3.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9.85万元,增长2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3.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05万元,占0.94%;教育支出(类)14.14万元,占0.4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77万元,占5.46%;卫生健康支出30.59万元,占1.03%;农林水支出4.26万元,占0.14%;住房保障支出57.01元,占1.9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2687.1万元,占90.0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983.9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8.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决算为14.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6.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6.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45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31.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0.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7.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78.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16.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应急救援(项)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应急管理(项)支出决算为7.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425.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7.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39.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项)821.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5.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2.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22.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7万元,占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9万元,占2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0.46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越野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7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48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检查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级、省级、市级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以及突发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等项目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9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9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森林防火、防灾减灾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地震建设情况,安全生产巡查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6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仁寿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97万元,比2022年增加26.54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仁寿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1.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2.71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巡查和应急体系编制。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8.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仁寿县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第三方安全巡查服务、市化工企业应急救援队伍运转经费、眉山市矿山救护队运转经费、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安全社区创建和复评、自然灾害风险普查、2022年自然灾害、冬令春荒经费、应急体系评审和编制、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等3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3年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2023年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生产监管(项):指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指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反映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物资储备资金。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地方预算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抗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后重建补助(项):指反映政府预算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的补助支出。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项):指:反映用于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付破产,改制的国有或集体企业职工安置费的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指: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各项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2023年仁寿县应急管理局部门
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仁寿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机构组成。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共有机构19个,下属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应急指挥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灾害指挥部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全县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乡)政府、县直管和代管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做好中央和省属在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9、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人员概况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总编制57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机关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编制1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在职人员44名,其中:公务员22名、机关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5名、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5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3411.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1.5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341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77万元,占31.53%;项目支出2335.8万元,占68.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编制好年度预算计划,分析本单位资金构成情况,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并按时规范在政府网上公示,2023年仁寿县应急管理局预算收入总额3411.57万元,财政安排拨款收入3411.5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41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77万元,项目支出2335.8万元。冬春救助资金、安全社区、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巡查服务等项目按项目进度执行。除因特定原因无法实现支出的项目外,其他的及时按进度执行,所有支出都很好地完成了目标计划。单位所有项目实施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合理,没有任何违规记录。
2、执行管理情况。
对本单位的基本行政运行情况保障。在日常的工作中,对照年初预算,合理有序的安排资金,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和规范的使用预算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职工上下班纪律制度,突发事故应急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同时严格按预算执行,对项目资金绝不挤占,挪用,有力地保障了各项目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
3、总体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是控制指标持续下降,历史最佳。截至目前,全县共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口径同比均下降22.2%,全县无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无亡人火灾、无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发生,事故综合发生率为近年最低位。其中,运营性交通事故4起,死亡4人;工贸事故1起,死亡1人;建筑施工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行业领域1起,死亡1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农机、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是考核指标圆满完成,取得实效。较好完成市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任务,全力推进今冬明春、重大事故隐患、“迎大运保安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改各类隐患9000余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75项,顺利通过了省、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督查,整改省级督导反馈问题86项,市级挂牌督办、交办重大事故隐患8项,全力做好了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成都大运会等重要时期保安全防灾害工作;全面完成安全民生工程建设。成功创建谢安镇、彰加镇2个省级安全社区,完成龙正镇、禾加镇复评任务;全面做好减灾救灾试点任务。高质量完成曹家镇东联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任务,通过省市核查;基本完成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试点工作任务,取得明显实效;指导鳌峰小学、文宫初级中学复评眉山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全面完成基层“五进”宣传示范建设。高标准打造市级宣传示范点1个、县级宣传示范点33个;全面完成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汪洋镇、青岗乡两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程;完成5处地震预警终端安装运行;指导3家露天非煤矿山企业完成视频系统建设任务。
(二)专项预算管理。
1、项目的实施均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对促进应急管理发展所必需。
2、专项资金的预算是在该项目前期调查分析下得出的金额。业务股室需将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以及所实现的绩效目标按程序报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在资金的拨付时按进度予以兑现。2023年,我单位共有32个预算项目,其中15个新设项目和延续性项目新增投资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均同步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上传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提交的事前绩效评估自评表和报告与实际结果均一致。
同时,按照财政局工作通知要求,按时在一体化平台填报及上传事前自评评估资料并配合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要求,及时报送材料。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没有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共开展8个年初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资金量为649.91万元;将8个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用于2023年资金规模,其中,8个年初预算项目“一上数”为649.91万元。“一上”时,我单位编制了9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根据财政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对“一上”绩效目标、项目内容等进行整改、优化、调整,上报了“二上”绩效目标表。监控时点,我单位开展了32个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监控中发现了资金支付不及时、资金到位不及时、指标完成进度较差等问题,为此我单位积极协调,加快拨款进度。截至年底,除因特定原因无法实现支出,部分项目执行进度已达100%。
我单位对2023年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针对冬春救助资金,2023年已全部通过“一卡”发放到受灾困难户:企业安全生产巡查也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县企业的安全巡查,排查安全隐患;对自然灾害保险投保,有力地提高了对抗自然灾害能力,保障了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整体支出科目设置科学合理,支出要素齐全,支出进度合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没有违规记录;专项经费预算精准,执行严格。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没有违规记录。预算编制严格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到了每一个具体支出科目。
(二)存在问题。
主要是预算编制不够完善,年中追加政策性资金,和一些突发事故不可预见,导致预算不够精细,其次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项目的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细化、不够科学。
(三)改进建议。
1、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费用的支出,严格财务审核制度,杜绝超范围支出,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并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有计划申请资金及时支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多参加有关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业务能力。
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