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仁寿县商务局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4、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除食糖外的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6、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等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7、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设驻仁商务代表机构的管理。
8、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9、参与拟订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参与指导外资并购工作。指导协调县内国家级经开区和国(境)别产业园区工作。
10、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县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1、负责全县会展业促进、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总体情况:服务业增加值实现244.69亿元,同比增长7.9%,排名全市第二,高于全市0.6个百分点。
2、服务业发展:推动创建省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省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对上争取到位资金4389万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全年招引服务业项目3个,总投资约32亿元。高质量完成服务业提升年8个“四类”项目、22个农贸市场达标提升改造。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成功纳入省级100个重点服务业项目。全年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7户,限额以上商贸单位61户,入统总数同比增加了38%。
3、商贸市场与网点规划:全县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10家,其中住宿餐饮78家、家居建材37家、汽车销售14家、商场超市23家、办公用品11家、其他47家。全县现有大中型综合商贸服务中心5个,累计发展大中型商超门店83个,建设有交易市场(不含临时和拟关停市场)56个,其中农贸(集贸)市场54个、专业市场2个(二手车交易市场、竹木交易市场)。全县新车销售企业35户,二手车集中交易市场1个,全部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注册备案。全县使用干洗机的干洗店68家,无使用开启式干洗机设备的情况。
4、内贸流通:完成22个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即先锋综合、粮丰、黑虎社区、城北综合、盛世汇锦、汪洋涂家、汪洋四公、宝飞综合、满井、钟祥新区、彰加、禄加、大化鸿升、禾加商业街、方家张家桥、宝马应源、宝马李家坝、珠嘉三溪、曹家镇农贸市场、谢安镇鸭池、新店镇中农、藕塘镇农贸市场。争取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到位资金1000万元,经公开申报和专家评审,国贸配送中心、秋谷商贸冷链物流中心、邮政配送体系、冷链物流基地(一期)4个项目纳入支持范围。目前仁寿国贸配送中心、秋谷商贸冷链物流中心、邮政配送体系3个项目已于2023年建成投用,仁寿县冷链物流基地(一期)项目总体建设进度达到90%。长平水街(一期)建成投用,推动红星美凯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重点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5、对外贸易:货物进出口总额实现13亿元,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3户,新增跨境电商备案企业10户。
6、电子商务:引导支持仁寿徐橘果业、祥泰农业、仁品富稼等重点电商企业和农专社深入富加、新店、禄加、藕塘、宝飞等乡镇开展“直采直销”,通过电商渠道销售水果、蔬菜、禽蛋等,采摘期间同时吸纳周边农户就业超800余人次。组织厨丰食品、洛鲜食品、张三芝麻糕等多个电商企业参加“乐购新春 仁人欢乐”新春促销活动、2023年川货电商节、线上年货节、新电商资源对接会等多个电商节会和平台促销活动。全县实现网络零售额41.43亿元,同比增长15.02%。
7、商贸系统安全风险管控:开展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7次专项行动,检查商贸企业367次,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40处,已全部整改到位。
9、“消费促进季”活动:制订《仁寿县2023年全年消费促进活动方案》,牵头开展仁寿县2023年“乐购新春 仁人欢乐”春季九大促消费活动,指导商家开展各类促销活动80场以上,拉动消费6亿元以上。抢抓各类节假日消费契机,投入约2000万元财政资金,通过消费券、汽车补贴等形式直接带动消费4亿元以上,间接拉动消费8亿元以上。重点打造“两山一河”、万景长平水街等消费新场景,其中“两山一河”成功创建省级“不夜天府”消费新场景。
10、社会消费品零售:全县社消零总额实现177.69亿元,累计增速0.9%,排名全市第三,与全市持平。
11、家政服务行业: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办方式,推动仁寿家政特色劳务品牌“陵州妹子”向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引导“陵州妹子”家政特色劳务品牌参与川字号劳务品牌评选。依托家政培训基地和家政服务机构,联合县人社局组织开展家政职业技能培训30期,完成1200名家政人员从业培训,帮助成功就业800余人。推动家政服务进社区,指导陵州妹子家政有限公司在文林街道邻里中心、怀仁街道城北社区试点打造2个社区家政服务便民站点,开展家政养老培训、知识讲座、暖心活动,提供清洁、育儿、管道疏通、家电维修等服务,丰富站点服务功能,提升站点服务质效。
12、餐饮服务行业:实施仁寿县餐饮行业“名店”“名厨”“名菜”培育三年行动,2023年成功举办仁寿县第一届餐饮“名店”“名厨”“名菜”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出黑龙滩洲际酒店、双天酒家等餐饮行业5家名店,孔科程、黄文奇等10位名厨,眉州泡椒翘壳鱼、华凌生态东坡肉等10道名菜,活动直播在线观看人数超30万人,活动经中新网、人民日报客户端、四川经济网等官方媒体广泛报道。组织指导餐饮单位选育“天府名店”“天府名厨”,2023年,仁寿县双天酒家有限公司成功获评省级“天府名店”,盛景丽园酒店、仁寿嘉斯曼国际酒店、仁寿新盛饮食文化有限公司、仁寿县双天酒家有限公司获评市级“天府名店”,黄文奇、李宇、梅玲获评市级“天府名厨”。推选30余道仁寿地方美食和特色小吃参与眉山市“我爱东坡菜”美食地图评选,其中,斗鸡公火锅、川派烤全羊、黑龙滩打码鱼头等十余道菜品纳入“东坡美食导图”。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商务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仁寿县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仁寿县商务局县本级
2.仁寿县第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参公)
3.仁寿县商务局发展事务中心(事业)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6689.23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45.41万元,增长53%。主要变动原因是天府国际物流城项目和临聘人员的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668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66.87万元,占83.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2.35万元,占16.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66.8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72万元,占8.6%;项目支出6114.51万元,占9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89.2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45.41万元,增长53%。主要变动原因是天府国际物流城项目和临聘人员的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6.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2%。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47.85万元,增长28.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的增加和临聘人员的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6.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201)支出525.21万元,占9.43%;科学技术(206)支出35.59万元,占0.64%;教育(205)支出0.02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141.15万元,占2.53%;卫生健康(210)支出18.18万元,占0.33%;住房保障(221)支出37.3万元,占0.67%;农林水(213)支出3.44万元,占0.0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215)等支出2000万元,占35.92%;商业服务业(216)等支出2805.98万元,占50.4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566.87,完成预算83.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发展与改革事务(0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201)商贸事务(1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472.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201)商贸事务(13)其他商贸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49.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教育支出(205)进修及培训(08)干部教育(02):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科学技术(206)科学技术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35.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45.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支出决算为95.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18.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05)产业发展(17):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433.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80.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489.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6)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507.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支出决算为1295.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4.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5.85万元、津贴补贴56.59万元、奖金132.6万元、绩效工资25.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94万元、住房公积金37.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4万元。
公用经费120.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79万元、印刷费0.96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0.67万元、邮电费9.41万元、差旅费14.77万元、维修(护)费0.99万元、租赁费1.3万元、培训费0.01万元、公务接待费0.84万元、委托业务费15.2万元、工会经费15.86万元、其他交通费1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8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8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0.06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的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57人次,共计支出0.8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商务局到仁寿县检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费用860元、市商务局到仁寿开展综合调研检查工作费用856元、市商务局到仁寿检查验收农贸市场达标提升改造工作和市商务局仁寿检查农贸市场工作费用3118元,市商务局到仁寿调研外贸工作费用1400、市商务局到仁寿调研外贸进口工作费用890元、全市服务业提升年行动专项检查组到仁寿检查落实情况费用129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2.3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仁寿县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92万元,比2022年增加13.81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2022年体检费和体检标准的提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仁寿县商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仁寿县商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远程天府(国际)智慧物流一期项目、蔬菜水产等五户国有企业养保费用项目、2023年“电子”消费券项目、2023年汽车消费补贴资金等29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3年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2023年仁寿县商务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发展与改革事务(0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201)商贸事务(1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201)商贸事务(13)其他商贸事务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205)进修及培训(08)干部教育(02):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
科学技术(206)科学技术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衔接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9):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于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的支出。
1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05)产业发展(17):反映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2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6)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2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指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2023年仁寿县商务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商务局共有机构1个,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一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机构职能。
1、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4、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除食糖外的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6、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等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7、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设驻仁商务代表机构的管理。
8、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9、参与拟订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参与指导外资并购工作。指导协调县内国家级经开区和国(境)别产业园区工作。
10、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县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1、负责全县会展业促进、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县商务局总编制28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编制10名、其他事业编制6名。在职人员31名,其中:公务员1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9名、其他事业人员10名;离休人员0名;退休人员0名。汇智公司管理的编外聘用人员6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县财政下达县商务局指标数6689.2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190.44万元,追加指标5498.78万元),2023年县财政实际拨付6689.22万元。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县商务局总支出6689.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5.22万元,商业服务2805.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18万元,农林水支出3.4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5.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2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结合我局2023年运行实际及发展规划,制定了我局整体预算绩效目标。按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预算资金安排情况,明确了我局年度绩效目标。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协调了全县服务业发展,指导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了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组织实施了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监测了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了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确保了年初制定绩效目标全面完成。2023年预算收入6689.22万元,预算执行6689.22万元,预算编制准确率高。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关于从严从紧控制公务开支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剂人员保障经费指标。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无相关违规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网报经费、外经贸产业发展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全部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或县委、县政府批示申请预算、事前做到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广大群众对物质文化的需求、资金分配科学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好、实现绩效,有力地助推了我县商务相关事业的发展。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无相关违规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整体自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仔细开展,确保自评工作质量,绩效目标、自评情况及评价结果按县财政局要求按时公开。在自评工作中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相关注意事项,为来年更好开展工作打好基础,为财政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项目资金提供科学有效的参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部门支出预算保障了机关日常工作运转,项目资金保障了业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推动了我县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00万远程天府(国际)智慧物流城一期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天府国际物流城项目位于仁寿县大化镇龙门村,项目规划占地约800亩,概算总投资约48亿元,其中仓储物流项目用地约480亩、投资15亿元。主要规划建设包括仓储、配送、物流金融、保税监管、生活配套等功能的现代智慧物流产业新城,物流项目预计2022年竣工投用。按照《天府国际城物流城项目协议书》第一条第三款约定,天府物流城项目已审定规划的主体工程全面封顶后30个工作日内,县政府(甲方)拨付给仁寿军慧物流有限公司(乙方)物流产业发展专项发展资金56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拨付仁寿军慧物流有限公司物流产业发展专项发展资金,促进物流产业发展。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已审定规划的主体工程全面封顶。
3.申报内容与实际基本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首先由项目管理股室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自评,对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等进行核实,形成自评报告。单位对项目实施及自评报告内容进行核实后再上报县财政局。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4月,仁寿军慧物流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关于拨付天府国际物流城项目物流产业发展专项发展资金的申请》。
2023年3月10日,我局向县政府常务会提交请示,申请拨付5600万元物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县财政局视财力情况分批解决。
2023年3月10日,县政府48次常务会议定:原则同意县商务局《关于拨付天府国际物流城项目物流产业发展专项发展资金的请示》。由县商务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2023年3月16日,十四届县委常委第63次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党组提请的《关于提请审议天府国际物流城项目物流产业发展专项发展资金的请示》,会议议定:会议经集体研究,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提请审议申请拨付天府国际物流城项目物流产业发展专项发展资金的请示》。由县政府党组负责,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依法依规按程序做好资金拨付相关工作。由张晓红、陈双成、梁永霞、伍秋军同志牵头,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负责,强化协同联动,加强资金监管及使用情况结果运用,全力确保问题解决。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2023年3月29日,我局根据工作安排,向县财政申请资金1000万元,拨付给仁寿军慧物流有限公司。
2023年9月,向县财政申请资金1000万元,拨付给仁寿军慧物流有限公司。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22年4月21日,县政府办组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规局、县经信局、县审计局、县商务局、大化镇等单位对天府国际物流城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组通过查看书面资料和项目现场后一致认为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面封顶,符合协议约定的资金拨付条件。
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主体按时封顶,建筑物通过结构安全性鉴定。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职责。县商务局负责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资料的收集,对专项资金拟支持主体的资格、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联合相关部门组织评审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拟定《眉山市仁寿县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联合相关部门按相关程序对项目进行验收、资金拨付。县商务局负责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制度,对项目评审、建设、验收、补助等各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县商务局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项目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 〔2023〕32号)、《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和<四川省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川商市建〔2023〕32号)、《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眉山市仁寿县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函》等相关文件精神。
3.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制定了《眉山市仁寿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管理细则》,项目符合完善县乡村三级商贸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增强农产品上行功能体系等三大方向,项目申请主体注册地在仁寿县、税收关系在仁寿县、项目建设地址在仁寿县,项目总投资在150万元以上、建设时间为2022年1月-2023年12月会计制度健全、无失信和违法犯罪等情况,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总额度的30%进行专项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500万元(不含土地款、租赁支出)。
4.资金分配的原则。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扶持对象应有必要的投入,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项目投资额进行补助,补助资金比例不高于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3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500万元。补助资金优先支持主体明确、基础扎实、成熟度高、运作规范、预期效果好、配套资金有落实、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项目共实施仁寿县国贸超市配送中心(商贸类)、秋谷商贸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商贸类)、仁寿县邮政配送体系(物流类)、仁寿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农产品上行类)4个子项目,其中:仁寿县国贸超市配送中心主要建设厂房、冷冻(藏)库、购置货运配送车辆2台、改造升级5个乡镇级零售网点,秋谷商贸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主要建设仓储厂房、-20摄氏度冷冻冷藏库,购置冷链运输车2台、叉车2台、购置冷冻(藏)柜350个、配备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改造升级4个零售网点,仁寿县邮政配送体系主要改造升级1个县级仓配中心、推进城北揽投部及分仓建设、对乡镇邮政营业站点进行改造升级、增加1辆生产运输车辆、1套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仁寿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主要建设改造冷链仓储、生产加工、物流配送车间、购置冷冻(藏)、烹饪加工、净菜加工等设施设备。
2.项目绩效目标。改造提升乡镇中心数量5个及以上,改造县级物流中心1个及以上,改造提升农产品上行设施或场所3个及以上,及时制定资金使用细则,专项资金使用合规,县域商业水平、农村物流配送能力得到提升,及时进行预算拨付,乡村社消零增速高于城镇,农产品网络交易额提高20%,农村物流成本下降3%,对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产生积极影响,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个人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
3.项目评价分析。项目申报内容是与实际相符,符合《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和<四川省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川商市建〔2023〕32号)、《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眉山市仁寿县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函》等相关文件要求,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方法。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估工作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我单位开展自行评估,通过自行成立方式组建评估组,通过收集被评估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并查阅资料、收集数据信息等,深入论证分析后,形成绩效评估报告。本项目通过现场踏勘、与项目相关人员座谈或讨论了解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后,对项目的资金申报、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建设管理以及效益情况实施评估。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23年3月28日-4月3日期间,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全县范围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项目申报。2023年4月,根据申报及评审情况,制定了《眉山市仁寿县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并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后报省级相关部门备案。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相关预算、内容未进行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计划总投资3663.3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2663.3万元、拟奖补省级资金1000万元。其中:仁寿县国贸超市配送中心计划投资1059万元,自筹资金759万元、拟奖补省级资金300万元;秋谷商贸冷链物流中心计划投资504万元,自筹资金354万元、拟奖补省级资金150万元;仁寿县邮政配送体系建设计划投资170.3万元,自筹资金119.3万元、拟奖补省级资金51万元;仁寿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计划投资1930万元,自筹资金1431万元、拟奖补省级资金499万元。
2.资金到位。截至2023年底,项目到位资金总额4568.2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3568.2万元、省级奖补资金1000万元,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到位率达到125%。其中:仁寿县国贸超市配送中心到位资金1113万元,自筹资金813万元、省级资金300万元,资金到位率达到105%;秋谷商贸冷链物流中心到位资金504.2万元,自筹资金354.2万元、省级资金150万元,资金到位率达到100%;仁寿县邮政配送体系建设到位资金201万元,自筹资金150万元、省级资金51万元,资金到位率达到118%;仁寿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到位资金2750万元,自筹资金2251万元、省级资金499万元,资金到位率达到142%。
3.资金使用。截至2023年底,累计支出项目资金2618.2万元,其中支出自筹资金2067.7万元、省级资金550.5万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其中:仁寿县国贸超市配送中心支出资金1113万元,自筹资金873万元、省级资金240万元;秋谷商贸冷链物流中心支出资金504.2万元,自筹资金384.2万元、省级资金120万元;仁寿县邮政配送体系建设支出资金201万元,自筹资金160.2万元、省级资金40.8万元;仁寿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支出资金800万元,自筹资金650.3万元、省级资金149.7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相对健全,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实施单位尚未明确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归属与管护责任。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建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领导为副组长,商务、财政、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推进专班,统筹推进全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工作推进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具体工作。制定了《眉山市仁寿县2023年县城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管理细则》,明确各主管部门职能职责,县商务局负责组织项目评审、指导督查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考核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确保资金安全和及时到位,做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一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仁寿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引入第三方监理机构,参与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并报送监理月报,在仁寿县邮政配送体系建设项目中对龙马营业所局部改造项目进行了审计工程结算,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投入情况等进行监督;二是预计在项目施工完毕验收后开展竣工结算审计,重点审查工程造价、资金支出合理性、财务信息真实准确性等内容,确保账实相符;三是在信息公开方面,仁寿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5月18日在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了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工作推进专班等项目相关信息,仁寿县商务局于2023年4月7日县商务局在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项目申报入围企业名单,项目信息公开透明、有效。
(三)项目监管情况。《眉山市仁寿县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管理细则》明确了县商务局职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商务局参与项目过程管理,县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积极参与。一是通过不定期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别于2023年5、6、8、9月组织了项目实施进度检查工作,并形成了检查记录;二是在执行资金审核与拨付时,由县商务局对报账资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交县财政局进行复审无误后拨付资金。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截至2023年底,仁寿县国贸超市配送中心、秋谷商贸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和仁寿县邮政配送体系已建设完成,仁寿县国贸超市配送中心完成4个乡镇级零售网点改造升级、视高龙光店正在装修改造,仁寿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已完成厂房内外部装饰装修、冷冻(藏)库建设,已购置烹饪加工、净菜加工等设施设备,等待安装。项目计划总投资3663.3万元,其中仁寿县国贸超市配送中心计划投资1059万元、秋谷商贸冷链物流中心计划投资504万元、仁寿县邮政配送体系建设计划投资170.3万元、仁寿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计划投资1930万元;累计支出资金2618.2万元,其中仁寿县国贸超市配送中心支出资金1113万元、秋谷商贸冷链物流中心支出资金504.2万元、仁寿县邮政配送体系建设支出资金201万元、仁寿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支出资金8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截至2023年底,完成乡镇中心改造提升4个,完成县级物流中心改造1个,完成改造提升农产品上行设施或场所2个,及时制定了资金使用细则,专项资金使用合规,县域商业水平、农村物流配送能力得到提升,及时进行预算拨付,乡村社消零增速高于城镇,农产品网络交易额提高21%,农村物流成本下降4.3%,对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产生积极影响。经营者、消费者对项目建设后的物流配送效率、消费环境、需求满足等方面较为满意,项目总体满意度为90%,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三)项目效益情况。截至2023年底,4个项目总计实现新增年营业收入14488万元,新增年税收67.7万元,新增就业人数223人,其中:仁寿县国贸超市配送中心新增年营业收入5106万元、新增年税收50万元,新增就业人数70人;秋谷商贸冷链物流中心新增年营业收入259万元、新增年税收1.3万元,新增就业人数8人;仁寿县邮政配送体系新增年营业收入1072万元、新增年税收14.8万元,新增就业人数13人;仁寿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新增年营业收入8051万元、新增年税收1.57万元,新增就业人数132人。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良好。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总体上,仁寿县2023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政策依据较充分,目标较明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较为完善,资金拨付、使用和项目管理基本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国贸配送中心视高龙光店仍在开展装饰装修,仁寿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尚未安装烹饪加工、净菜加工等设施设备,项目建设时间超过了建设期限要求。二是个别项目缺乏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国贸配送中心、秋谷商贸冷链物流中心尚未通过制度明确财政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的权属、落实项目建设后固定资产的管护责任人及管护要求。三是个别项目尚未健全完善相关利益联系机制,国贸配送中心、秋谷商贸冷链物流中心、仁寿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未及时规范收集农(副)产品相关采购协议、凭证等佐证资料。
(三)相关建议。一是加快未完工项目推进,进一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早建成早投用。二是规范建立项目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财政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的权属、落实项目建设后固定资产的管护责任人及管护要求,并严格执行到位。三是健全完善项目相关利益联系机制,及时规范收集农(副)产品相关采购协议、凭证等佐证资料。
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电子消费券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经县政府批准,开展“春满仁寿消费券大FUN送”消费促进活动,通过“云闪付”APP向市民投放500万元的惠民消费券,资金在年初预算中心工作经费中安排。
2.资金拨付给中国银联平台,通过“云闪付”APP向市民发放,市民在指定商家使用,由银联进行结算。
3.活动设置
(1)设置“生活消费”版块(420万)
分为“商超百货券”“餐饮住宿券”2类,用于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单位。
(2)设置“综合商圈”版块(80万)
万达广场30万、栖西里30万、中铁仁禾广场10万、长平水街10万。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发挥消费券杠杆作用,刺激消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1-3月社消零累计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3. 申报内容与实际基本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首先由项目管理股室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自评,对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等进行核实,形成自评报告。单位对项目实施及自评报告内容进行核实后再上报县财政局。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由我局制定活动方案,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收集回复意见后,向县政府请示。根据县主要领导批示向县财政申请资金,拨付给中国银联平台,通过“云闪付”APP向市民发放。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资金计划500万元,实际发放500万元,使用472.114781万元,剩余27.885219万元,剩余金额已全部退回县财政。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根据活动方案组织商家报名并进行筛选;召开培训会,组织活动商家签订《参与活动承诺书》,督促商家遵守活动规则,做好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工作;由银联按计划定期投放消费券,每笔交易采取T+1方式向商家结算。
四、项目绩效情况
活动自1月20日正式启动,覆盖整个春节假期、“元宵节”等消费节点及7个周末,共计320余户商家参与,在线抢券峰值人数近20万人,总参与量突破300万人次,直接带动消费2100万元,间接拉动消费达1.4亿元。活动有效提升了限上零售总额,为全县社消零稳定增长提供支撑,1-3月累计增速实现0.9%,排名全市第二。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创建省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职能。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足球即时比分〈创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川商财〔2023〕57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创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23〕59号)文件,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创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申报工作,会同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进行指导管理,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检查。
2.项目依据。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足球即时比分〈创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川商财〔2023〕57号)、《关于开展2023年创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23〕59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下达创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3〕282号)等文件规定,仁寿县2023年创建省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项目符合资金支持方向,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合规。
3.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足球即时比分〈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22〕177号)精神,为推动我县创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仁寿县2023年创建省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仁寿县2023年创建省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项目资金管理细则》,明确重点支持县域实施进度良好、条件较成熟的服务业项目,培育本地引领性强、特色突出、品牌响亮的服务业“新交子”领跑企业,通过拨付补助资金的方式支持项目建设。
4.资金分配原则。专项资金原则上重点支持本地的重点服务业项目,商业贸易类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或资本金注入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医疗康养类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或资本金注入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5%,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800万元。文旅医养融合发展类项目中铁黑龙滩国际旅游度假区地中海度假村酒店项目、仁寿县健康管理中心及商业贸易提档升级类项目四川仁寿恒信汽车销售一期工程、仁寿县巴士宝贝智慧商店项目、北斗镇农贸综合体项目(一期)等5个子项目均属于仁寿县重点服务业项目,已纳入仁寿县服务业主管部门重点名录,计划总投资30615万元,符合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项目设置子项目5个,分别为文旅医养融合发展类项目中铁黑龙滩国际旅游度假区地中海度假村酒店项目、仁寿县健康管理中心及商业贸易提档升级类项目四川仁寿恒信汽车销售一期工程、仁寿县巴士宝贝智慧商店项目、北斗镇农贸综合体项目(一期),计划总投资30615万元,其中,企业自筹28615万元,省级创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项目资金补助2000万元。
文旅医养融合发展类项目
项目一:中铁黑龙滩国际旅游度假区地中海度假村酒店项目,项目业主为四川中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1654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5840万元,省级创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项目资金补助700万元,建设周期2022年11月至2024年9月2022年12月,主要为主体外部装修、客房装修(共350间)、机电等建设,总施工面积约3万平方米。
项目二:仁寿县健康管理中心,项目业主为四川存善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总投资1155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0900万元,省级创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项目资金补助650万元,建设周期2023年5月至2024年9月,主要为项目地下室部分、地上主楼和副楼的主体工程、装修等内容,建筑面积约33700平方米。
商业贸易提档升级类项目。
项目三:四川仁寿恒信汽车销售一期工程,项目业主为四川仁寿恒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75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550万元,省级创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项目资金补助200万元,建设周期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主要为3464.06平方米销售展厅建设。
项目四:仁寿县巴士宝贝智慧商店项目,项目业主为仁寿县巴士到家超市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117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870万元,省级创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项目资金补助300万元,建设周期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建设10个智慧无人超市(自动售卖点)、1个网红打卡店、5个智慧生活超市及智慧超市配送中心。
项目五:北斗镇农贸综合体项目(一期),项目业主为眉山环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605万元,其中,企业自筹455万元,省级创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项目资金补助150万元,建设周期2023年5月至2024年6月,主要建设2700平方米土特产交易区及道路工程、景观工程、装饰工程。
项目应实现的绩效目标。项目设置子项目5个,即中铁黑龙滩国际旅游度假区地中海度假村酒店项目、仁寿县健康管理中心、四川仁寿恒信汽车销售一期工程、仁寿县巴士宝贝智慧商店项目、北斗镇农贸综合体项目(一期)等5个子项目。分启动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1月)、实施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9月)、总结阶段(2024年10月—2024年12月)等三个阶段。围绕建成“产业融合、辐射带动、业态创新、品牌提升”的“一片一中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总体目标,充分利用黑龙滩等文旅资源及产业优势,加快地中海酒店、健康管理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文旅医养产业集群,打造中国西部文旅医养融合发展示范片;发挥常住人口大县及县城栖西里、两山一河等消费场景聚集优势,加快恒信汽车、智慧商店等商贸项目建设,推动县城消费品质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打造成渝经济圈县域高品质生活消费示范中心。
主要经济目标 |
指标 |
2023年 |
2024年 |
服务业增加值(亿元) |
238.9 |
260.4 |
服务业增加值增速(%) |
8.3 |
9 |
人均服务业增加值(万元) |
2.15 |
2.34 |
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
10 |
10.5 |
新增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数(户) |
40 |
50 |
规模以上“三新”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比重(%) |
70 |
75 |
服务业新增城镇就业占当地新增城镇就业比重(%) |
84.98 |
85 |
服务业税收收入占当地税收收入比重(%) |
68 |
70 |
商业贸易、医疗康养两大主导产业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 |
分别为46%、30% |
分别为47%、31% |
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万元) |
1.99 |
2.18 |
2、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支持县域实施进度良好、条件较成熟的服务业项目,培育本地引领性强、特色突出、品牌响亮的服务业“新交子”领跑企业。重点支持以下3个方面:
(1)支持服务业主导产业发展。着力发展商业贸易,打造高质量现代商业贸易产业集群;聚力发展医疗康养,建成成都都市圈休闲旅游度假基地。
(2)支持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相融相长;推动商农文旅体等多产业融合发展。
(3)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服务业数字化创新,打造高质量创新平台,推动服务业绿色创新发展。
中铁黑龙滩国际旅游度假区地中海度假村酒店项目、仁寿县健康管理中心、四川仁寿恒信汽车销售一期工程、仁寿县巴士宝贝智慧商店项目、北斗镇农贸综合体项目(一期)等5个子项目均符合资金支持方向。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2023年省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仁寿县商务局对项目决策、实施、完成结果、符合性、成长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开展绩效自评,通过查询资料、查看现场、核对税务等方式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3年7月,县商务局牵头组织申报创建省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申报工作,8月通过省厅专家评审并公示,10月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下达2023年创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项目资金预算1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