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
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和支出标准。
4、负责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使用等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对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的投诉举报。
5、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制度、费用结算制度,建立健全
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7、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负担。
11、与县卫健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正常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全面提升政治本领
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坚持会前学习制度,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县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二是坚持定期研究制度,每月第一次局党组会议的第一个议题专门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坚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利用本单位原职工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用身边的事警示身边的人,深刻汲取惨痛教训。四是坚持正作风、纠“四风”,严格执行医保系统“八个严禁”,规范干部职工行为,持续开展系统治理和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永葆清廉干净本色。五是持续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开展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全员培训,进一步提升职工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开设“职工大讲堂”,开展“师带徒”活动,开展“优秀党员、服务明星、业务能手、学习标兵”评比,凝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树立好风气。
(二)深入学习领悟,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加强理论武装
局党组把主题教育的开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中心工作之首,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一是以理论学习为首要任务。开展“三学三比双报告”、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行“六学机制”,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局党组会、支部会、党员干部大会、党小组会开展个人自学、专题集中学、专题研讨学、宣讲阐释学、示范带动学等多层次、多形式理论学习,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二是以学用结合为主要引导。在学习过程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赴眉州监狱、青神红色西山、苏母祠交流学习,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增强党员意识”主题党日活动,让党员干部接受党性再教育,引导党员真正做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三是以调查研究为重要方法。聚焦为群众“办实事、惠民生、促发展、树新风”这一主题,围绕本部门职能职责和服务群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开展调研,研究提出持续推进落实和改进提高的新办法新举措。四是以检视整改为有力抓手。系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推动发展中的问题,重点建好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成果清单,确定专项整治内容,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在检视中破题,在落实中发展。五是以建章立制为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机制缺陷,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确保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常态长效。
(三)紧密联系实际,以保障民生为中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1.多向发力,务实推进医保参保应保尽保。按照县委、县政府动员会、加码会的要求,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下沉一线,分片开展常态化督导工作,督促乡镇(街道)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做好政策宣传、紧抓重点人群,确保精准催缴,迅速提高参保比例。按照市局10月完成50%,11月完成90%的目标,我局抓住居民参保的关键期和黄金期,组织居民医保参保宣传车,联合镇村社干部、医疗保险服务专员、网格员,在镇乡(街道)的村(社区),进行广泛宣传。截至目前,全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85.921万人,参保完成率100.02%,圆满实现2023年度“全民参保,应保尽保”。2024年度参保人数747749人,完成率87.05%,全市排名第一。
2.多措并举,加强基金监管保障基金安全。一是坚持教育为先。开展基金宣传月活动,面向定点医药机构,重点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强化自律意识,规范内部管理,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敦促相关责任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强化意识、增强维护基金安全责任感,用好参保群众“救命钱”,织牢基金安全监管防护网。二是坚持规范为重。年初印发《仁寿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稽核指导意见书》,“融指导服务于监督管理”,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事前培训,事中督导,指导服务,促进医保基金使用管理规范。全年对医疗机构DRG重点指导二十余家次。三是坚持惩处从严。2023年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等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94家次,实现全覆盖。处理定点医药机构510家次,追回基金145.56万元,处以违约金271.88万元,中止服务协议42家,解除服务协议9家,公开曝光495例。配合市级抽查复查18家医药机构,查出违规金额共计645.98万元,现正在申诉处理中。通过外伤核查,核查出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12人次,拒付医疗费用49.52万元。
3.攻坚克难,疏通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堵点”。联合乡镇干部、医疗机构人员、网格员,深入校园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推广工作,护航学生健康成长;督促乡镇、医药机构购置IOT(扫脸设备)终端,解决“一老一小”电子凭证激活问题;联合人寿保险公司开展网格化上门激活工作;派专人对医药机构进驻指导,对未完成的两定机构实施约谈,大力提升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截至目前,全县医保电子凭证累计激活人数68.26万人,总激活率69.58%,在全市排名第三;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占比62.86%(其中药店66.22%,医疗机构60.77%),完成50%的阶段目标。
4.积极稳妥,推动医保改革政策落地落实。一是拓展扩面职工门诊统筹。为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切实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方便参保职工就医购药。截至12月份共新增定点医药机构52家,开通试点职工门诊统筹定点药店6家。二是加大药品耗材集采力度。先后完成8批次药品和6批次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实施工作,药耗平均降幅达52%,累计减轻群众医药负担约1.6亿元,确保国家红利惠及参保患者。三是优化“两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联合县卫健局组成综合检查组,对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两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年终考核,督促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四是全面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举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学习交流座谈会,常态化、多轮次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操作水平,为DRG结合点数法支付方式改革奠定坚实基础。目前,全县66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DRG付费。五是推动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在2022年85个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的基础上,2023年增加14个具备“四有”条件(场地、设备、网络、人员)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医保触角向村社延伸,解决群众看病远、报账难问题,扩大了医保覆盖面。六是持续推动异地就医结算。全面推进我县县域医保服务体系建设,6月组织开展异地就医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并在重庆市设立了我市首个医保异地服务站,让外出务工人员异乡有“医”靠。
5. 常态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一是优化“乙类乙管”后疫情防控医保政策。严格落实国、省、市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要求,切实保障群众就医购药。及时做好新冠感染患者医疗费用、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结算和清算工作。二是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坚持有备无患,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不备的理念,2023年开展2批防控物资采购,采购合同金额1064万元,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无纳入仁寿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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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收、支总计3608.49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15.79万元,增长6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新增了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3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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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360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08.49万元,占100 %。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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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360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42万元,占23%;项目支出2787.07万元,占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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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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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08.4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15.79万元,增长65 %。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新增了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3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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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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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8.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15.79万元,增长6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新增了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3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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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8.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4万元,占1.7%;卫生健康支出3498.89万元,占97%;农林水支出3.51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44.76万元,占1.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608.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410.5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4.4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支出决算为117.3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87.4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8.4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0.71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4.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1.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1.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9.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45.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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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6万元,占45.98%。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完成预算45.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0.11万元,下降0.2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彭山区医保局到仁寿学习接待餐费0.08万元,雅安市医保局赴仁交叉检查接待费0.14万元,2023年度医保经办机构检查评估接待费0.2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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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仁寿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82万元,比2022年增加113.94万元,增加204%。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分经费列支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中,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公车由县管理局主管的调度平台统一调配,我局无公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被征地农民医疗保险项目经费项目、村卫生室纳入定点医保范围项目等12个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3年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2023年仁寿县医疗保障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发放第一书记及驻村队员工作和生活补贴的支出。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23年仁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共有机构1个,下属单位仁寿县医疗保险中心。是行政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
(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和支出标准。
(4)负责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使用等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对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的投诉举报。
(5)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制度、费用结算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7)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负担。
(11)与县卫健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正常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人员概况。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总编制8名,现有在职人员11名。下属单位仁寿县医疗保险中心总编制32名,现有在职人员30名,事业人员2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度总收入为360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08.4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总支出为360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42万元,项目支出为2787.0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本单位2023年全年预算总金额为3608.49万元,实际本年度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608.49万元。总体支出360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42万元,分为人员经费支出651.6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9.82万元,项目支出2787.07万元。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资金一: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退休干部门诊照顾费。该项目根据眉老发【2015】年31号文件实行,项目目标为:保障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门诊照顾费及时发放到位。2023年预算时确定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人数85人,补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项目预算总金额为34万元。该项目运行期间未出现违规行为,群众满意度绩效目标完成。
专项资金二:城乡居民医保组织工作经费,项目预算总金额66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组织宣传工作经费。
专项资金三: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2023年财政总计拨款35.61万元,已全部用于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专项资金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资金,总拨款资金21.78万元,择优选取“四有”条件(场地、设备、网络、人员)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医保触角向村社延伸,解决群众看病远、报账难问题。
专项资金五:医疗保险网络服务项目,2023年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91.8万人,总拨款资金87万元,已全部用于推进参保工作的信息宣传、建设等费用。
专项资金六:抗疫物资项目,2023年共计投入用于抗疫物资采购费用2407.04万元,已全部用于疫情期间物资采购,做好医疗防控物资的储备保障。
专项资金七:对上争取工作补助经费项目,总拨款资金15万元,用于保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专项资金八: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总拨款资金117.31万元,根据眉医保发[2022]25号规定,暂按上年(2022)年县域内困难群众人数每人每年10元上解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三)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严格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且单位预算决算均进行公开使得部门工作透明,有效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绩效目标随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保障预算执行准确有效,并随时与财政部门核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单位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评分标准对单位2023年全年绩效目标进行评价打分,其中部门预算管理80分、绩效结果应用10分,总分90分。本单位得分85.9分,主要扣分处为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预算编制准确度。
(二)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稍高,原因是项目的年度目标、实施内容及过程的差异性,不是所有的项目都设置了数量指标。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二是提高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指标的准确性、详细性,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计划,避免调剂过多、超额支出的情况,以加强预算的控制,尽可能保持收支平衡,做到年底无结余资金,有效提高预算完成率和执行率。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
附件
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抗疫物资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以来,新冠患者救治用医疗物资市场供需矛盾突出,为畅通疫情防控治疗药品供应渠道,实现“保健康、防重症、保稳定”的工作目标,拟紧急采购相关救治药品和医疗设备。立项依据为仁医保关于紧急采购新冠患者救治用医疗物资的请示。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局在疫情防控经费中据实解决。
县医保局负责、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并切实做好医疗物资管理和发放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内容为紧急采购新冠相关救治药品和医疗设备,做好抗疫物资常态化保障。该项目全年调整预算数2407.04万元,预算执行数2407.0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年度预算符合实际,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自评表加自评报告相结合的方式。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科学合理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项目资金根据实际支出情况进行申报,报经财政局相关部门批准,并收到政府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3年抗疫物资项目累计下达用款额度2407.04万元,其中中央级下达额度2348.01万元,县(区)级下达额度59.03万元。截至目前,已下达2407.04万元,
2.资金到位。
2023年抗疫物资项目年度预算调整数2407.04万元,已下达用款额度。截至目前,已拨付2407.0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有效促进防控物资常态化保障,维持社会稳定。
3.资金使用。
2023年抗疫物资项目实际支出2407.04万元,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在预算年度已全额支付,预算执行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医保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严格审核支付流程合规、合法。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抗疫物资主要通过四川存善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仁寿县中医医院等机构进行救治药品和医疗设备的采购。由财政专项资金据实解决。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全年预算数2407.04万元,预算执行数2407.0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支出时间在预算年度内,项目支出成本等于预算数。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截至目前,抗疫物资项目已完成全额支付,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均达到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抗疫物资项目自评总分94分,全年预算数2407.04万元,预算执行数2407.0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支出时间在预算年度内,项目支出成本等于预算数。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