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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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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31日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69/2024-00159  发布机构 A069  公开日期 2024-10-31

2023年度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占道经营、占道堆码等影响城市市容市貌行为的查处;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对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影响城市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强制拆除县城规划区内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园林绿地、损坏园林绿化设施和花草树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和损坏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照明、环卫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5)行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不符合规划要求、超出规划标准、违章搭建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7)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城市建设、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超范围建设、工程建设废弃土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8)行使生态环境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9)行使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协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虚假宣传、欺诈销售、非法聚集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10)行使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紧抓党建工作实效,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质量

聚焦思想武装,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学,创新形式多样学,分层分级集体学,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确保主题教育顺利开展。2023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研讨10次,开展专题党课7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集中学习5次,召开退休党员座谈会1次。

聚焦意识形态建设,全面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局党组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制定了《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次;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在共产党员网、中国网等网站发表网评8篇,在门户网站发表动态47篇,在大美仁寿发表工作信息167篇,通过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及履职担当能力。

聚焦基层基础,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坚持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施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相关要求。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要求,3名入党积极分子被确认为发展对象。抓好党支部“提升关”,定期对我局2个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问题形成条目式清单,及时反馈给党支部。规范设置党支部,及时调整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确保人数合规。紧抓组织生活,按照时间节点、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学雷锋纪念日”、烈士纪念日等开展主题活动,帮助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聚焦基本服务,全面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倾情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全覆盖走访慰问工作和组织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切实解决帮扶户和困难职工的实际生活工作困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在各类活动中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截止日前共开展入户走访400余人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8个,共计990余人次参与。

(2)抓实执法队伍管理,树牢为民服务意识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落实好《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队伍管理办法》《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督查工作制度》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2023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股室、中队、个人年度考核相挂钩,确保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持续好转。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定期开展廉政教育,通过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党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党纪法规和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党员干部身上的毛病,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注重业务技能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住建厅城市管理执法视频培训会8期;组织200余人次开展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学习培训、执法业务培训4次;组织114名执法人员入驻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线上学法考法;组织97名干部职工参加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

(3)加强城市秩序维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强力规范占道经营行为。通过“步巡、车巡、网巡”方式规范“坐商”入店,督促落实“门前五包”。合理设置临时疏导区,引导流动摊贩入市规范经营。调整了龙水河临时摊点疏导区业态,新增了皇家名邸临时摊点疏导区、长平水街夜市、长平水街临时摊点疏导区、满井路临时摊点疏导区、滨河路下段临时摊点疏导区,九龙广场临时摊点疏导区等6处临时摊点疏导区,引导近2000余家流动摊点进入临时摊区集中管理、规范经营。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440余份,整治商铺出店经营5.1万余次,整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8.6万余次,清理占道堆码7000余处,代为清除占道经营工具110件,依法处罚占道经营行为110起。经过持续整治,遏制了容易出现的乱堆乱放、叫卖扰民、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实现了规范管理与便民服务的统一。

加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治理。以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和省级文明城市为切入点,开展城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常态化治理,设置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指示牌121块,施划非机动车停车线6.06万米,规范处置乱停乱放非机动车3.2万辆,代为清除城区乱停乱放非机动车4000余辆。此外,带领电动三(四)轮车整治专班开展电动三(四)轮车整治,着重打击非法载客和违法改装行为。1月至10月暂扣违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519辆,依法处理电动三(四)轮车427辆(其中县交警队处理397台,交通运输局处理15台,我局处理15台),罚没金额28万余元。经过持续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有了较大改善,因电动三(四)轮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率降低。

依法治理违章搭建行为。严格按照“两化、两解、两拆除”的原则,通过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和加大日常巡查的方式,对城区内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占用公共资源、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章建筑依法实施治违拆违行动,对违建“露头即打”,共拆除各类违法违规建设121处2235平方米,及时制止违建行为82起,巩固了拆蓝专项行动成效不反弹,切实维护了城区建筑风貌秩序。

做好重要活动及点位保障工作。投入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全年协同保障成都大运会、“四考”等县上重大活动68次,开展护学岗保障工作264次,全力营造出洁净美观,无噪音扰民、无占道经营、无流动摊点、无车辆乱停乱放的市容环境,协同保障了相关活动的顺利进行。

(4)整治生态环境卫生,建设文明宜居环境

严格渣土运输管理。采取“五+二”“巡查+执法”模式,以“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定时巡查与不定时抽查”的方式,对城区渣土实行24小时全天候全覆盖无缝隙管控,受理废弃土运输处置审批71件,罚没63.2806万元,形成了工程建设废弃土监管常态机制,严防沿途抛洒滴漏行为。

全力守护金马河清岸绿。完善并执行金马河巡河方案和金马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等,开启巡河常态模式;通过召开工作联席会、河长制协调会、现场办公会、培训会等方式,加强金马河各片区河长联系和县级部门协调联动,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全年维护金马河主管、支管133次,安装支管1060米,清掏、疏通河道836次,清淤560余方,打捞漂浮物、白色垃圾、杂草等杂物约150余吨,确保了我县母亲河金马河水质持续达标。

加强餐饮油烟治理。通过现场督促指导、发放宣传资料,推送微信公众号信息等形式,宣传油烟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共出动执法人员570余人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次和突击检查50余次,检查汇金商圈、栖西里、欧洲街夜市区,安置二街环保限定区域,农民街等处餐饮门店470余家,出具现场改正通知书55份,并督促整改到位。

整治噪音扰民行为。制作《广场、公园噪音污染管理规定》公示牌,规范广场舞活动时间、地点、音量;加大广场噪音危害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降噪;明确专人处理夜间噪音投诉,及时制止噪音产生行为。全年共治理噪音污染1709件,其中夜间噪音936件,广场舞噪音773件,发放《改正通知书》429份,督促夜宵店商家安装隔音降噪设备279次,清理夜间占道经营流动商贩692处,从源头上遏制了噪音扰民现象,缓解了广大居民的噪音之苦,营造出更加舒心、宜居的生活环境。

(5)助推场镇秩序治理,改善城乡环境卫生

全面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3次联席会议、3次乡镇执法培训,制发《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仁寿县委编办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打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金名片”实施方案>的通知》(仁执发〔2023〕15号)和《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及内务管理标准》,唱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仁寿金名片”;推动乡镇执法标准化建设,为乡镇执法队员订做作训帽317顶,增补制服25套。组织乡镇联合执法行动100余次,纠正占道经营行为8914起,整治车辆乱停乱放10427起,清理各类摊点7898个,处理噪音扰民459起,教育纠正三轮车非法运营2135起。

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评。严格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考评,如实指出问题并强力督促整改,倒逼城乡环境卫生有效改善。截至11月,共制发《月督查通报》11期,《季度考评通报》4期,评选优秀镇乡(街道)20个,优秀村(社区)20个,较差镇乡(街道)12个,较差村(社区)3个。

(6)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制定了《2023年度领导干部接访计划》,严格信访投诉责任制,保证做到了信访接待、投诉受理不缺位、不空岗,及时、高效地处理解决各类信访问题。截至11月30日,我局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3258件,其中信访投诉工单2858件(包括12345热线工单2763件、信访局交办件53件、政府办县长信箱7件、宣传部网信办35件),接待处理群众现场走访12件,办理有奖爆料387件。12345热线工单同比2022年增长约32%。今年我局共排查出的3条矛盾纠纷线索,并使其始终保持稳控状态。此外,圆满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5件。

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定期组织人员对办公区域用火用气用电等进行安全排查,加强单位执法车辆管理,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安全隐患。联合住建部门对城区流动商贩开展液化气罐安全使用培训。定期检查液化石油气使用情况,督促违法违规用气行为整改到位,全年开展液化气罐使用专项督查行动42次。

(7)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效率

依托平安仁寿“千里眼”、广播等信息化设备,在占道经营、乱停乱放、渣土车辆运输、金马河道等城市管理问题方面运用网巡新手段,精准转交执法人员城市管理问题线索1100余件,实现巡查精准快、高机动、立体化。运用广播“隔空喊话”执法新模式,劝导占道经营和乱停乱放行为1000余起,有限减少了现场执法冲突,提高了执法效率。深入推进仁寿县智慧综执平台运行,指挥实现执法办案过程的留痕与可回溯管理,规范了执法办案流程,提高了重大保障活动的沟通协作效率。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 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更名相关事宜待市委编办批复后另行发文明确),县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协调服务股、应急机动服务股、夜市管理执法服务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一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二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三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四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五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六股、信访接待室、指挥调度股、案件受理股、技术保障股。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16个,分别是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督查股、财务股、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综合协调股、特勤股、夜市管理股、行政执法一股、行政执法二股、行政执法三股、行政执法四股、行政执法五股、行政执法六股。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4346.38万元,支出总计4346.38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入增加610.45万元,上升16.34%支出增加610.45万元,上升16.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增加,相应的增加全年预算收入。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434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53.03万元,占93.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34万元,占6.7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434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7.40万元,占78.40%;项目支出938.98万元,占21.6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4346.3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346.3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0.45万元,上升16.34%,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0.45万元,上升16.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增加,相应的增加全年预算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3.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5%。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0.1万元,上升9.45%。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3.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3.35万元,占5.76%;卫生健康(类)支出80.25万元,占1.98%;住房保障支出143.06万元,占3.53%;农林水支出9.71万元,占0.24%;城乡社区支出3,586.66万元,占88.4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702.9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为233.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支出决算为80.2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类)支出143.0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9.7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3,586.66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7.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25.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81.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履行预算管理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万元,占50.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49.1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0.9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响应财政厉行节约政策,缩减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没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行具体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0.9万元,下降23.08%。主要原因是响应财政厉行节约政策,缩减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接待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26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综合执法业务交流接待。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与2022年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3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6.03万元,较上年增加269.45万元,上升28.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增加,相应的增加了项目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64.87万元,其中采购货物支出64.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综合行政执法车辆运行费用、行政执法处置经费、县城规划区工程建设废弃物管理工作经费、暂扣物品和车辆放置场地租金、拖移县城规划区内乱停放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等21个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3年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2023年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7就业补助(款)05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0.210卫生健康(类)04公共卫生(款)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2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211节能环保支出(类)03污染防治(款)02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2.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4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2023年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16个,分别是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督查股、财务股、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综合协调股、特勤股、夜市管理股、行政执法一股、行政执法二股、行政执法三股、行政执法四股、行政执法五股、行政执法六股;下属事业单位1个, 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更名相关事宜待市委编办批复后另行发文明确),县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协调服务股、应急机动服务股、夜市管理执法服务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一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二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三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四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五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六股、信访接待室、指挥调度股、案件受理股、技术保障股。

(二)机构职能

(1)我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我单位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占道经营、占道堆码等影响城市市容市貌行为的查处;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对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影响城市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强制拆除县城规划区内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3)我单位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园林绿地、损坏园林绿化设施和花草树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4)我单位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和损坏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照明、环卫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5)我单位行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不符合规划要求、超出规划标准、违章搭建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

(6)我单位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7)我单位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城市建设、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超范围建设、工程建设废弃土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8)我单位行使生态环境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9)我单位行使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协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虚假宣传、欺诈销售、非法聚集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10)我单位行使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给我单位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3年末,我单位编制140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参公编制32人,事业编制81人,年末实有在编职工121人;其中公务员27人,参公人员23人,事业人员71人,编外聘用人员223人,遗属补助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资金收入4346.3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35万元,占5.37%;卫生健康支出80.25万元,占1.85%;城乡社区支出3,880万元,占89.27%;农林水支出9.71万元,占0.22%;住房保障支出143.06万元,占3.29%。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资金支出434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7.40万元,占78.40%;项目支出938.98万元,占21.6%。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

一是2023年我单位按预算编制通知及时编制了2023年部门预算,预算准确率100%;二是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对“蓝顶子”违法违章建筑拆除项目等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目标设定。

2.预算执行情况

一是2023年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以收定支,全年预算收入4346.38万元,全年实现支出4346.38万元,不仅保障了人员工资福利,单位正常工作运行,还实施仁寿县金马路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拆除项目、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服采购项目、暂扣物品和车辆放置场地租金、拖移县城规划区内乱停放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和综合行政执法车辆运行费用等项目;二是在2023年全年的预算执行过程中没有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一是我单位专项预算项目均按采购限额和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2023年年初预算对综合行政执法车辆运行费用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设定,并按照项目总体规划实施。二是我单位按项目实施进度申报项目资金并及时进行资金拨付,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三是在全年的专项预算实施过程中没有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三)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将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编制相结合;二是2022自评结果随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时同步公开;三是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与2023年年初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情况,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自评得分86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绩效评价意识不高,绩效评价质量有待提高;二是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出现部分偏离,年初预算准确率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财务股人员业务学习,提高绩效评价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细化年初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年初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附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2T000004898132-2022年人行道隔离栏(桩)和非机动车停车应急维修(138001)

主管部门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用于对机动车上人行道进行隔离的隔离栏(桩)和背街小巷等非机动车停车位进行补划的经费。用于防止车辆上人行道损坏人行道,补划背街小巷非机动车停车位规范非机动车停放。

完成了对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补划,防止了人行道的人为损坏,提升了城市的整体风貌。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保障人行道隔离栏(桩)和非机动车停车应急维修的开支,有利于提升城市的整体风貌。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2.55

12.55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2.55

12.55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

2000

2500

10

10


维修隔离桩

500

个(套)

550

10

10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

1

1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90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全年维修费用

15

万元

12.55

20

2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后,该项目自评总分为90分,项目的实施防止了人行道的人为损坏,提升了城市的整体风貌。

存在问题

自评后,该项目未发现有突出问题。

改进措施

单位将继续节约资金,在成本控制下完成好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8758258-综合行政执法车辆运行费用

主管部门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用于保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31辆执法车辆运行,其中燃油车21辆,四轮电动车10辆,以此保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开展。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执法车辆的正常运转,促进了单位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开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保障综合行政执法车辆运行费用的开支,有利于促进单位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开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24.00

124.00

73.52

59.29%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24.00

124.00

73.52

59.29%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机械故障原因导致的事故

1

0

10

10


质量指标

车辆平均年运行天数

350

360

20

20


时效指标

费用使用时间

1

1

20

2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车辆可持续使用时间

1

1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度服务

90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车辆运行费用支出数

124

万元

73.52

10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后,该项目自评总分为90分,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单位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开展。

存在问题

自评后,发现该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90%,究其原因是单位为响应党中央要求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所以车辆运行费用降低,并无其他突出问题。

改进措施

单位将继续节约资金,在成本控制下完成好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8758553-行政执法处置经费

主管部门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用于综合行政执法中的法律咨询和城市管理中的小额赔偿,保障执法程序中的合法和执法过程中法律适用正确,及时赔付在行政执法中利益受到损害的群众,维护社会稳定,市容秩序良好。

完成了执法过程中的法律咨询和城市管理中的小额赔偿,及时赔付了利益受到损害的群众,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容秩序良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保障执法局行政执法处置经费的开支,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容秩序良好。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0.00

30.00

7.91

26.38%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30.00

30.00

7.91

26.38%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法律咨询数量

1

1

10

10


时效指标

经费使用时间

1

1

20

20


结案后赔付时间

1

1

20

2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执法处置后可持续影响时间

1

1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90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执法处置经费支出

300000

元/年

7.91

10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后,该项目自评总分为90分,项目的实施及时赔付了利益受到损害的群众,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容秩序良好。

存在问题

自评后,发现该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90%,究其原因是单位在执法过程中的法律咨询和城市管理中的小额赔偿数额减少,所以行政执法处置费用降低,并无其他突出问题。

改进措施

单位将继续节约资金,在成本控制下完成好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8758740-县城规划区工程建设废弃物管理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用于规范县城规划区内工程建设废弃物管理工作,以此保障县城规划区内工程建设废弃物管理工作全天24小时有序运输。

规范了县城规划区内工程建设废弃物管理工作,保障了城区工程建设废弃物管理全天24小时有序运输,提升城市的整体风貌。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保障执法局县城规划区工程建设废弃物管理工作经费的开支,有利于提升城市的整体风貌。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8.00

48.00

23.06

48.04%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48.00

48.00

23.06

48.04%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劝返工程废弃物乱倒放车辆数量

1

30

10

10


质量指标

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数

1

0

20

20


时效指标

建设废弃物管理工作时间

1

1

20

2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建设废弃物管理工作可持续影响时间

1

1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90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建设废弃物管理工作费用支出数

480000

元/年

23.06

10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后,该项目自评总分为90分,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城区工程建设废弃物管理全天24小时有序运输,提升了城市的整体风貌。

存在问题

自评后,发现该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90%,究其原因是单位为响应党中央要求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所以县城规划区工程建设废弃物管理工作费用降低,并无其他突出问题。

改进措施

单位将继续节约资金,在成本控制下完成好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8767939-编外临聘人员经费

主管部门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2022—1323号)文件精神,同意县财政解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聘用人员经费缺口197万元。

已解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聘用人员经费197万元,促进单位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编外聘用人员经费197万元用于保障执法局聘用人员的开支,有利于单位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城市的整体风貌。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97.00

197.00

197.00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97.00

197.00

197.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安全事故发生数

1

0

20

20


质量指标

保障县城规划区环境良好

定性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时间

1

1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

1

1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障群众正常出行

90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保障县城规划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费用总支出数

197

万元

197

10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后,该项目自评总分为90分,项目的实施促进单位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存在问题

自评后,该项目未发现有突出问题。

改进措施

单位将继续节约资金,在成本控制下完成好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8812524-仁寿县金马路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拆除项目(春节前)

主管部门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2020-37号)文件精神,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仁寿县金马路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拆除,工程结算价493.48万元,春节前需支付30%的尾款54万元。拆除仁寿县金马路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后,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县城规划区内人居环境,有助于改善城市面貌,树立良好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

完成对仁寿县金马路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的拆除,优化县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面貌和城市品质。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保障仁寿县金马路沿线顶楼违法违章建筑拆除项目的开支,有利于优化县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面貌和城市品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4.00

54.00

54.00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54.00

54.00

54.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实施验收合格率

90

%

90

20

20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1

0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资金支付

1

1

10

10


项目完成时间

1

1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覆盖面

85

%

9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90

%

95

10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后,该项目自评总分为90分,项目的实施优化县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面貌和城市品质。

存在问题

自评后,该项目未发现有突出问题。

改进措施

单位将继续节约资金,在成本控制下完成好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8812699-仁寿县城规划区内老城区违法违规建筑拆除项目(春节前)

主管部门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2020-37号)文件精神,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仁寿县城规划区内老城区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拆除,工程结算价487.92万元,春节前需支付70%的工程款(含已付的30%预付款)78万元。拆除仁寿县城规划区内老城区违法违规建筑后,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县城规划区内人居环境,有助于改善城市面貌,树立良好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

完成对仁寿县城规划区内老城区违法违规建筑的拆除,优化县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面貌和城市品质。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保障仁寿县城规划区内老城区违法违章建筑拆除项目的开支,有利于优化县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面貌和城市品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78.00

78.00

78.00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78.00

78.00

78.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善城市环境

200000

平方米

18828

10

1

仁寿县城规划区内违法违规建筑面积与以前相比大幅度减少

质量指标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1

0

10

10


项目验收合格率

90

%

90

20

2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

1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

1

1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后,该项目自评总分为81分,项目的实施优化县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面貌和城市品质。

存在问题

自评后,该项目未发现有突出问题。

改进措施

单位将继续节约资金,在成本控制下完成好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8812770-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服采购项目(春节前)

主管部门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2022-581号)文件精神,同意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采购,所需资金控制在160万元内。合同成交价为158.18万元,春节前需支付预付款47.454万元。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配齐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后有利于开展县城规划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解决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式服装的采购,配发到位,有利于开展仁寿县城规划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保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式服装采购的开支,有利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7.45

47.45

47.45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47.45

47.45

47.45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制服套数

410

420

20

20


质量指标

保障县城规划区环境良好

定性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

1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制服持续发挥作用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执法人员满意度

90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每套制服成本

4000

元/户(套)

3800

10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后,该项目自评总分为90分,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存在问题

自评后,该项目未发现有突出问题。

改进措施

单位将继续节约资金,在成本控制下完成好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8812881-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办公室)执法装备经费(春节前)

主管部门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2021-1339号)文件精神,同意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各乡镇配齐成立时必需的执法装备,所需资金控制在90万元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装备采购合同价为88.505万元。约需配置执法记录仪120个,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器24台,数码照像机29台,油烟检测仪43个,噪音检测仪45个,无人机3架。为各乡镇配齐成立时必需的执法装备后有效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的执法装备水平,有利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

完成为各乡镇配齐成立时所需的执法装备,有效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的执法装备水平,有利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保障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办公室)执法装备经费的开支,有利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88.51

88.51

88.51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88.51

88.51

88.51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噪音检测仪

45

个(台、套、件、辆)

45

10

10


执法记录仪采集器

24

个(台、套、件、辆)

24

10

10


油烟检测仪

43

个(台、套、件、辆)

43

20

2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

1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使用执法装备对社会的影响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乡镇执法分局满意度

90

%

90

10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后,该项目自评总分为90分,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的执法装备水平,有利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

存在问题

自评后,该项目未发现有突出问题。

改进措施

单位将继续节约资金,在成本控制下完成好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8813265-办公场所维修维护项目(春节前)

主管部门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2020-162号)文件精神,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办公场所进行维修维护,所需资金控制在180万元内。其中,已支付128.6万元,春节前还需支付34.78万元。

已解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场所维修维护费用的支出,促进单位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办公场所维修维护的费用支出,有利于单位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城市的整体风貌。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4.78

34.78

34.78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34.78

34.78

34.78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采购一批办公设备

50

50

10

10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90

%

90

10

10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1

0

20

20


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完成时间

1

1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美化办公场所环境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执法局工作人员对办公场所满意度

90

%

95

10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后,该项目自评总分为90分,项目的实施促进单位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存在问题

自评后,该项目未发现有突出问题。

改进措施

单位将继续节约资金,在成本控制下完成好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9073972-仁寿县金马路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拆除项目

主管部门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2020-37号)文件精神,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仁寿县金马路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拆除,工程结算价493.48万元,还需支付30%的尾款约54.17万元。拆除仁寿县金马路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后,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县城规划区内人居环境,有助于改善城市面貌,树立良好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

完成对仁寿县金马路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的拆除,优化县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面貌和城市品质。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保障仁寿县金马路沿线顶楼违法违章建筑拆除项目的开支,有利于优化县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面貌和城市品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54.17

54.17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54.17

54.17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实施验收合格率

90

%

90

20

20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1

0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资金支付

1

1

10

10


项目完成时间

1

1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覆盖面

85

%

9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90

%

95

10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后,该项目自评总分为90分,项目的实施优化县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面貌和城市品质。

存在问题

自评后,该项目未发现有突出问题。

改进措施

单位将继续节约资金,在成本控制下完成好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9075117-仁寿县城规划区内老城区违法违规建筑拆除项目

主管部门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2020-37号)文件精神,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仁寿县城规划区内老城区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拆除,工程结算价487.92万元,春节前需支付70%的工程款(含已付的30%预付款)78万元。拆除仁寿县城规划区内老城区违法违规建筑后,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县城规划区内人居环境,有助于改善城市面貌,树立良好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

完成对仁寿县城规划区内老城区违法违规建筑的拆除,优化县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面貌和城市品质。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保障仁寿县城规划区内老城区违法违章建筑拆除项目的开支,有利于优化县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面貌和城市品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79.15

79.15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79.15

79.15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1

0

10

10


项目验收合格率

90

%

90

20

20


完善城市环境

200000

平方米

18828

10

1

仁寿县城规划区内违法违规建筑面积与以前相比大幅度减少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

1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

1

1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后,该项目自评总分为81分,项目的实施优化县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面貌和城市品质。

存在问题

自评后,该项目未发现有突出问题。

改进措施

单位将继续节约资金,在成本控制下完成好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9292243-仁者寿标识牌维护费

主管部门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维修维护仁寿城区四个高速路口的“仁者寿”标识牌,使其正常显示,有效提升仁寿的整体形象。

完成了对“仁者寿”标识牌的维修和维护,提升了高速公路的整体形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保障仁者寿标识牌维修维护的开支,有利于提升高速公路的整体形象。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4.25

4.25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4.25

4.25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修维护标识牌的数量

4

个(套)

4

20

20


质量指标

标识牌的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标识牌维修维护的时间

1

1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覆盖面

85

%

9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90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标识牌维修费用的总支出

5

万元

4.25

10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后,该项目自评总分为90分,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高速公路的整体形象和城市的风貌。

存在问题

自评后,该项目未发现有突出问题。

改进措施

单位将继续节约资金,在成本控制下完成好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9292445-暂扣物品和车辆放置场地租金

主管部门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租赁一处场地用于执法过程中暂扣物品和车辆放置,有助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而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

已租用一处场地用于执法过程中暂扣物品和车辆放置,促进单位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保障执法局暂扣物品和车辆放置场地租金的开支,促进单位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7.00

17.00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7.00

17.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租赁场地的总面积

2000

平方米

2000

20

2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

1

20

20


完成资金支付的时间

1

1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覆盖面

85

%

9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90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每年租赁场地的费用

17

万元

17

10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后,该项目自评总分为90分,项目的实施促进单位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存在问题

自评后,该项目未发现有突出问题。

改进措施

单位将继续节约资金,在成本控制下完成好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9292529-拖移县城规划区内乱停放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

主管部门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租用专业清障车辆对乱停放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进行拖移,减少县城内摩托车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的情况,促进市民改正乱停乱放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行为,逐步规范对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

完成了县城规划区内乱停放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拖移,有效改善了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保障执法局拖移乱停放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经费的开支,有效改善了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5.48

15.48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5.48

15.48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拖移乱停放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数量

14600

3225

20

2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

1

20

20


完成资金支付的时间

1

1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覆盖面

85

%

9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90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拖移每辆车的单价

48

元/台

48

10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后,该项目自评总分为90分,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提升了城市的整体风貌。

存在问题

自评后,该项目未发现有突出问题。

改进措施

单位将继续节约资金,在成本控制下完成好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9655769-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服采购项目

主管部门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2022-581号)文件精神,同意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采购,所需资金控制在160万元内。合同成交价为158.18万元,还需支付剩余的70%的尾款。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配齐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后有利于开展县城规划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解决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式服装的采购,配发到位,有利于开展仁寿县城规划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保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式服装采购的开支,有利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04.73

104.73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04.73

104.73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制服套数

410

420

20

20


质量指标

保障县城规划区环境良好

定性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

1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制服持续发挥作用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执法人员满意度

90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每套制服成本

4000

元/户(套)

3800

10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后,该项目自评总分为90分,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存在问题

自评后,该项目未发现有突出问题。

改进措施

单位将继续节约资金,在成本控制下完成好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9683688-仁寿县城规划区内零星和新增违法违规拆除项目

主管部门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2020-37号)文件精神,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仁寿县金马路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拆除,工程结算价493.48万元,还需支付30%的尾款约54.17万元。拆除仁寿县金马路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后,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县城规划区内人居环境,有助于改善城市面貌,树立良好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

完成对仁寿县金马路沿线顶楼违法违规建筑的拆除,优化县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面貌和城市品质。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保障仁寿县金马路沿线顶楼违法违章建筑拆除项目的开支,有利于优化县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面貌和城市品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25.93

0.00

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25.93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实施验收合格率

90

%

90

20

20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1

0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资金支付

1

1

10

10


项目完成时间

1

1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覆盖面

85

%

9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90

%

95

10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后,该项目自评总分为90分,项目的实施优化县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面貌和城市品质。

存在问题

自评后,发现该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90%,究其原因是财政未下达预算执行数,并无其他突出问题。

改进措施

单位将继续节约资金,在成本控制下完成好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9683846-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场所租赁费

主管部门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租用铧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福仁缘厂区部分区域用于办公,共租用房屋2200平方米,公共区域5605.63平方米。每年办公场所租金12万元,现需要支付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共26个月的租金,共26万元。租赁场地用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有助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而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

已租用一处场地用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常办公,促进单位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保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租赁日常办公场所的开支,促进单位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26.00

26.00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26.00

26.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资金支付的时间

1

1

10

10


数量指标

租赁场地的总面积

2200

平方米

2300

20

2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

1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覆盖面

90

%

9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度

90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每年租赁场地的费用

12

万元

12

10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后,该项目自评总分为90分,项目的实施促进单位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存在问题

自评后,该项目未发现有突出问题。

改进措施

单位将继续节约资金,在成本控制下完成好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Y000008669092-2023年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用于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后勤物业费用支出,以此保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运行。

用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保洁和安保服务,有利于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保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保洁和安保服务的开支,有利于单位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9.00

19.00

19.00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9.00

19.00

19.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生安全事故数量

1

0

20

20


时效指标

物业管理保障时间

1

1

20

2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后勤物业管理可持续性时间

1

1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后勤物业管理费用总成本

190000

元/年

190000

10

10


后勤物业管理费用成本

1667

元/月

1667

10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后,该项目自评总分为90分,项目的实施促进单位工作顺利开展。

存在问题

自评后,该项目未发现有突出问题。

改进措施

单位将继续节约资金,在成本控制下完成好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Y000008669125-2023年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经费

主管部门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以此保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常工作的开展。

保障了县纪委、监委派驻工作组工作的开展,也有利于单位的工作在监督管理下进行。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保障县纪委、监委派驻工作组工作的开支,保障了县纪委、监委派驻工作组工作的开展,也有利于单位的工作在监督管理下进行。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

10.00

2.44

24.4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0.00

10.00

2.44

24.4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事故发生数量

1

0

20

20


时效指标

纪检组工作经费保障时间

1

1

20

2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纪检组工作经费可持续时间

1

1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纪检组工作经费总成本

100000

元/年

2.44

10

10


纪检组工作经费

8334

元/月

2033

10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后,该项目自评总分为90分,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县纪委、监委派驻工作组工作的开展,也有利于单位的工作在监督管理下进行。

存在问题

自评后,发现该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90%,究其原因是单位为响应党中央要求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所以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费用降低,并无其他突出问题。

改进措施

单位将继续节约资金,在成本控制下完成好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4T000010763133-仁寿县城区临时市场整改项目

主管部门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县创卫指挥部对仁寿县城区临时市场进行整改,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和整改要求进行整改,需在临时摊区增设施划识标线,临时市场创卫氛围营造,城区人行道拖移占道僵尸车。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仁寿县城区临时市场进行整改,促进了单位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开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临时摊区增设施划识标线,临时市场创卫氛围营造,城区人行道拖移占道僵尸车,实现对仁寿县城区临时市场进行整改,促进了单位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开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0.00

9.58

95.76%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0.00

9.58

95.76%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人行道僵尸车拖移

80

80

10

10


数量指标

临时摊区(市场)标志牌

18

18

10

10


数量指标

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指示牌

60

60

10

10


数量指标

摊位分类标识牌

104

104

10

10


数量指标

临时摊区围挡氛围营造

477

平方米

477

10

10


数量指标

临时摊区(市场)标线

4200

42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覆盖面

85

%

9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90

%

95

10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后,该项目自评总分为90分,项目的实施促进单位工作顺利开展。

存在问题

自评后,该项目未发现有突出问题。

改进措施

单位将继续节约资金,在成本控制下完成好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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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