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仁寿县委统战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高等学校、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党外干部安排工作。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县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承担网络统战工作平台管理工作,分析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统筹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民族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协调民族关系,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民族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疆涉藏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领导宗教工作,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7.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8.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9.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0.统一领导港澳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
11.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等工作,保护华人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县内的合法权益。负责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2.统一管理台湾事务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市、县的有关决策部署,检查了解贯彻执行情况。研究、拟订全县对台工作实施意见,组织、指导、管理全县对台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因公赴台的审核、报批工作。调查研究仁寿与台湾经济、科技、文化等交流合作和人员往来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并做好协调指导。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负责我县同台湾有关社会团体重大交流交往事项的有关准备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对台宣传,负责我县涉台教育和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归口管理涉台捐赠事务。依法保护台资企业合法权益,受理台商投诉。处理涉台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属的工作。联系台湾有关政党、团体及人士。
13.承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5.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党建示范引领,发挥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一是注重学习,推进学习型支部创建。今年以来,机关支部始终坚持每月学习,集中学习党章党规,专题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县相关党代会精神,切实提高了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坚定了“四个自信”、树牢了“四个意识”。二是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制定每月学习计划,依托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学习研讨,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体研讨相结合,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
(二)强化组织领导,深入交流学习。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谈心谈话,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谈,分管领导同中层干部谈,中层干部和业务人员谈,党支部书记和党员谈,谈入党初心、谈心得体会等增进相互了解交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正风肃纪,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部务会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账。认真组织学习学习习总书记反腐倡廉重要论述、学习上级廉政建设制度规定、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干部职工收听收看教育警示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及时用反面典型向干部职工做警示。
(三)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党外干部培养、选拔,纳入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建立县委统一领导。二是强化能力提升,将党外干部纳入全县干部人才整体规划,有组织有计划的抓好干部培训。三是强化人才储备,坚持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建立党外干部后备人才库。
(四)把牢工作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组织各单位、乡镇(街道)深入学习县委民族暨全县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工作重点乡镇(社区)宣讲县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县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完善精细治理。完善民族工作县、乡镇、社区三级民族工作网络,将民族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三是助力乡村振兴。建设青岗乡汤家村民族团结连心路项目、青岗乡汤家村特色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鳌峰小学民族团结“进学校”项目。四是深化团结创建。全力指导二职中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实验中学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五是共筑中华民族魂。在二职中民族团结示范基地、金马社区、大道社区、团县委、报恩寺等单位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意识宣讲、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宣讲等活动10期。
(五)坚定理想信念,引导我县宗教中国化方向。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县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二是积极引导中国化方向。组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全县中青年教职人员、各爱国宗教团体协会班子成员等培训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宗教事务条例》等政策法规。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国庆春节期间举行升旗仪式,增强爱党爱国热情。加强和规范民间信仰场所的管理。全面排查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安全,消除隐患。四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会同县委政法委到青石中学为学员讲解宗教与邪教的区别。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反邪教防渗透宣传教育6场。
(六)推动民营经济有序发展,拓展商会建设。一是指导文宫镇商会成功召开成立大会,协助指导成立仁寿县经济开发区商会,完成注册登记。二是促进民企发展,定期走访商会和企业指导商会按“四好”标准建会,向商会和企业做政策及重要精神宣讲,了解梳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意见建议。三是助力乡村振兴,持续组织引导有实力,有条件、有意愿的民企、商会、社会组织等参与“百企联村,共走振兴路”行动。依托异地商会招商引资,积极联系对接市县级异地商会和在外乡贤,广泛宣传仁寿招商引资利好政策,充分发挥内联外引优势,通过商会招商、以商招商。
(七)做好侨台服务,发挥纽带桥梁作用。一是积极加强经贸文化交流。二是积极协助做好引资引才引智工作。三是积极纾困解难、做好服务。
二、机构设置
县委统战部下设办公室、民族宗教股、综合业务股3个内设股室,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县统一战线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46.57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8.5万元,减少13.3%。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44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6.5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44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56万元,69.1%;项目支出138.01万元,占3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46.57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8.5万元,减少13.3%。主要变动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8.5万元,减少1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6.55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63万元,占10.7%;卫生健康支出10.07万元,占2.3%;农林水支出1.73万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20.6万元,占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46.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群众团体事务29(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 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统战事务34(款)行政运行01(项):支出决算为228.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统战事务34(款)宗教事务04(项):支出决算为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统战事务34(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46.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 支出决算为4.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 支出决算为22.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 支出决算为19.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8(项): 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 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 支出决算为10.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05(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8.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2.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4.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县外单位来仁交流学习次数减少。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民宗局调研仁寿宗教工作、接待市委统战部调研统战工作。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中共仁寿县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67万元,比2022年增加4.33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统战部2023年上半年增加一名事业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中共仁寿县委统战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仁寿县委统战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3年仁寿县党外干部专题培训班培训费、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等10个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3年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所涉绩效自评资料见附件四114001-县委统战部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民族事务23(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统战事务34(款)行政运行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统战事务34(款)宗教事务04(项)指反映用于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1(项)指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15.卫生健康210(类)公共卫生04(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6.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05(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项)指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重住房公积金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见附件)
2023年无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