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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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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01日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64/2024-00052  发布机构 A064  公开日期 2024-11-01

2023年度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负责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10.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

13.负责县委老干部局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重要领导、外宾来仁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兵、招生、招聘(录用)等体检工作。

14.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 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9个。

纳入仁寿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仁寿县卫生健康局计财股

4.仁寿县城乡医疗发展服务中心

5.仁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仁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7.仁寿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服务中心

8.仁寿县人民医院

9.仁寿县中医医院

10.仁寿县妇幼保健院

11.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12.仁寿县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仁寿县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5.仁寿县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6.仁寿县第二人民医院

17.仁寿县藕塘镇农旺卫生院

18.仁寿县藕塘镇卫生院

19.仁寿县富加镇玉龙卫生院

20.仁寿县藕塘镇石咀卫生院

21.仁寿县谢安镇卫生院

22.仁寿县谢安镇鸭池卫生院

23.仁寿县禾加镇卫生院

24.仁寿县新店镇卫生院

25.仁寿县新店镇中农卫生院

26.仁寿县板桥镇河口卫生院

27.仁寿县板桥镇卫生院

28.仁寿县禾加镇双堡卫生院

29.仁寿县禄加镇卫生院

30.仁寿县宝飞镇卫生院

31.仁寿县宝飞镇凤陵卫生院

32.仁寿县禄加镇天峨卫生院

33.仁寿县禾加镇识经卫生院

34.仁寿县汪洋镇卫生院

35.仁寿县汪洋镇涂家卫生院

36.仁寿县汪洋镇松峰卫生院

37.仁寿县汪洋镇四公卫生院

38.仁寿县彰加镇卫生院

39.仁寿县慈航镇卫生院

40.仁寿县彰加镇促进卫生院

41.仁寿县钟祥镇卫生院

42.仁寿县曹家镇卫生院

43.仁寿县满井镇卫生院

44.仁寿县虞丞乡景贤卫生院

45.仁寿县满井镇兆嘉卫生院

46.仁寿县龙正镇卫生院

47.仁寿县方家镇曲江卫生院

48.仁寿县文宫镇元通卫生院

49.仁寿县文宫镇卫生院

50.仁寿县文宫镇板燕卫生院

51.仁寿县文宫镇古佛卫生院

52.仁寿县方家镇卫生院

53.仁寿县龙正镇洪峰卫生院

54.仁寿县始建镇卫生院

55.仁寿县钟祥镇合兴卫生院

56.仁寿县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7.仁寿县宝马镇卫生院

58.仁寿县青岗乡卫生院

59.仁寿县大化镇卫生院

60.仁寿县珠嘉镇卫生院

61.仁寿县虞丞乡卫生院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48545.0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37016.16万元,增长17.5%。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75.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950.06万元、事业收入增加23024.67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577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782.89万元,占22.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40.97万元,占7.05%;事业收入168830.98万元,占68.69%;其他收入3818.19万元,占1.5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688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131.27万元,占80.68%;项目支出45749.88万元,占19.3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3123.8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增加13525.73万元,增长22.69%。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债券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82.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54%。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75.67万元,增长6.85%。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82.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0.71万元,占6.29%;卫生健康支出50617.18万元,占90.74%;农林水支出7.96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1646.93万元,占2.9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5782.89,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1.8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81.2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16.0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3.9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79.11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30.77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支出决算为45.68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2.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37.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99.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2.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支出决算为70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决算为292.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支出决算为45.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支出决算为752.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12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9167.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3237.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1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精神卫生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2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7725.83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3787.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48.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481.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936.1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要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84.76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93.26万元,完成预算100%。

3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完成预算100%。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646.93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73.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699.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735.31万元、津贴补贴845.91万元、奖金270.74万元、绩效工资4822.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16.0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23.9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56.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9.65万元、住房公积金1646.9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25.17万元、离休费30.54万元、退休费59.02万元、抚恤金230.77万元、生活补助915.82万元、助学金0.4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9万元。

公用经费5674.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0.4万元、印刷费65.91万元、咨询费10.5万元、水费32.45万元、电费74.07万元、邮电费59.28万元、物业管理费71.3万元、差旅费132.44万元、维修(护)费225.76万元、会议费12.34万元、培训费17.67万元、公务接待费12.93万元、专用材料费3251.42万元、劳务费492.56万元、委托业务费503.07万元、工会经费73.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2万元、其他交通费37.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7.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1.84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9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43.32万元,下降42.35%。下降的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结束,公务用车频率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6.03万元,占78.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93万元,占21.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41.43万元,下降47.37%。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后公务用车频次降低。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0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应急救援、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1.9万元,下降12.81%。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9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考核、督导、检查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等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工作。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118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9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40.9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5.38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510.43万元,下降54.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疫情结束后没有相关防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6.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共有车辆81辆,其中:其他用车8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紧急医疗救治、疫苗冷链运输等。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63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项目、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助项目、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位人员补助项目、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和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项目、托育机构补助项目等1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仁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取得的医疗业务收入等。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下属医院停车场收入、食堂收入等。

4.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来仁考核补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一次性退休补助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缴纳的职业年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补助。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遗属补助、丧葬费、抚恤金等。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精神卫生保健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特困人员护理补贴等。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等。

17.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卫健局机关人员和公用经费。

18.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120指挥中心,综合卫生执法大队、监审中心、爱卫办等单位办公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

19.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疾控中心、爱卫办专项工作经费。

20.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县人民医院工作经费支出。

21.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中医院工作经费支出。

22.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指精神病医院工作经费支出。

23.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指妇幼保健院人员经费、工作经费支出。

24.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指社区卫生院人员经费、工作经费支出。

25.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工作经费支出。

2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经费、工作经费支出。

2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人员经费、工作经费支出。

28.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妇幼保健院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29.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精神卫生机构(项):指精神病医院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30.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经费支出。

31.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实施艾滋病、新冠、血吸虫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支出。

3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新冠疫情防控跨省支援补助经费支出。

3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免费婚前检查、托育机构补助等项目经费支出。

34.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经费支出。

35.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项目经费支出。

3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7.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援藏援彝补助、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补助、定向医学生培养经费、对口支援经费、基层医养服务项目、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及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支出。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乡镇卫生院建设用地拆迁补偿款。

3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老年病医院建设用地出让金。

4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快检中心项目建设、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前期费用等。

4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指驻村第一书记和队员生活补助。

4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4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妇女儿童医院和中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等支出。

4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13个: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综合监管与职业健康股、疾病预离控制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医政股、中医股、人口监测与发展股、老龄健康股、宣传与健康促进股、爱国卫生股、规划财务与信息统计股、人事股。

(二)机构职能。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县卫健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卫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负责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10、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

13、负责县委老干部局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重要领导、外宾来仁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兵、招生、招聘(录用)等体检工作。

14、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 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3年末,全系统干部职工4975人,其中局机关37人,其中行政人员29人、工勤人员2人、聘用人员6人(汇智公司劳务派遣2人、公益性岗位4人);下属事业单位4938人,其中参公人员33人、事业人员2810人、聘用人员2095人(汇智公司劳务派遣115人、公益性岗位6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312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收入27373.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28408.91万元,政府性基金17340.97万元。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主要资金构成:干部教育0.1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21.8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81.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16.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23.95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79.11万元、死亡抚恤230.77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5.6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09万元、行政运行1137.3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99.62万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物262.08万元、综合医院706.5万元、中医(民族)医院292.75万元、精神病医院45.76万元、妇幼保健院752.69万元、城市社区卫生机构2127.3万元、乡镇卫生院9167.19万元、疾控预防控制机构3237.02万元、卫生监督机构516.7万元、精神卫生机构527.3万元、妇幼保健机构1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725.83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3787.97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481.69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8.66万元、计划生育服务936.1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40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71.6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384.76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93.26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60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600.4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40.57万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7.96万元、住房公积金1646.93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3900万元。

(二)支出情况。卫健局及下属单位2023年度财政资金总支出73123.86万元,其中本年度财政补助资金支出73123.86万元。按支出性质来区分:基本支出27373.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742.2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631.68万元),项目支出45749.88万元;按经济分类来区分:工资福利支出、工资奖金津贴支出20110.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630.43万元,以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1.36万元,资本性支出19345.27万元、办公费、培训费等其他支出2525.99万元。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转以及承担的项目工作等。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无结余结转资金。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资金均制定了三级绩效目标,如:数量指标、效益指标、成本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二是紧跟项目进度,严格按项目完成进度拨款,确保项目稳步推进;县卫健局年终与县财政局联合对全县26个基层医疗机构和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进行打分并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考评结果纳纳入基层医疗机构年终绩效考评。

2.预算编制情况。一是卫健系统2023年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编制预算,同时将部门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支出管理,保障专款专用;对签订合同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进度拨付,对未达到合同进度的工程款实行预算动态调整。二是卫健局及下属单位2023年全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含年初预算、年中预算和上级资金)7312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782.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40.97万元,本年支出73123.86万元,无结转结余资金,预算执行进度100%。

3.支出控制及预算完成情况。我局坚持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严格集中支付。

4.违规记录情况。2023年无违规记录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根据各项目资金性质,按照补贴类、基建类、工程类和服务类等分类制定预算执行计划,督导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预算执行,发挥资金效益。切实做到绩效目标紧密联系项目,起到引领、约束作用,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控制,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相应进行警示纠偏,督促整改,及时盘活资金,避免闲置沉淀资金。2023年度卫健局本级和计财股专项预算项目主要包括:特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老龄活动经费、村卫生室补助、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基本药物补助、县级医院实施药品零加成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计划生育专项补助资金、卫生系统援藏人员补助、2022年预防性健康体检业务费、免费婚前检查县级配套、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成本费、免费婚检及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服务费、传染病防治经费、县医院业务补助经费等。

(三)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部门绩效管理实施,按时将绩效目标、自评进行公开,并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范财政资金支出使用范围,确保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按照2023年预算编制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明确定了年度目标。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2.预算编制较为准确、目标科学合理,管理制度完善,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务信息、反馈结果应用;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全面未发生超预算超范围支出,有效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总体评价较好。

(二)存在问题。

1.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自评中发现部分乡镇拨付村医生补助不及时,考核不到位。

(三)改进建议。

1.建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各部门业务工作对接,加快项目执行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上报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

附表: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仁寿县25个乡镇卫生院、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眉山天府新区域乡镇卫生院、全县570个村卫生室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2291.52

2291.52

1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万元)

1125.02

1125.02

100%

地方资金(万元)

1166.5

1166.5

100%

其他资金(万元)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基层医疗机构基药补助分配方案:辖区常住人口占补助占20%、工作量(门诊人次数占10%和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10%)占20%、弥补亏损占10%、采购基药成本占20%、年终考核占30%。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分配方案:中央资金(依据农业人口分配50%、依据村卫生室个数分配50%);定额补助7000元(省4500元、县级2500元/村)按村卫生室个数结合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考核(含标准化建设)据实分配。


下达及时性

按照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下达进度及各基层医疗机构工作进度分两次及时拨付,12月全面完成资金拨付。


拨付合规性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使用规范性

按当年度到位中央、省及地方配套资金情况,结合工作考核心及项目目实施方案等,规范使用资金。


执行准确性

严按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范围,按进度准确拨付。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加强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监督等各方面工作,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支付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全过程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目标2.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县村卫生室实施。 目标3: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目标4: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稳步推进。

1.县域内30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2.县域内570个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100%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资金到位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零差率销售率

100%

100%


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

逐年降低或≤30%

17.70%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药采购金额占比

≥55%

≥55%


基层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比例

较上年降低

较上年降低


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

较上年降低

较上年降低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评价机构数比例

≥95%

10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到基本标准及以上的比例

≥70%

60%

原因: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标准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工作,县级开展现场审核;因任务下达时间较晚,错过“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申报系统申报时间。整改措施:2024年12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创建比例达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1年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乡村医生收入

稳定

稳定


社会效益

指标

群众就医环境

不断改善

不断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医共体建设符合“紧密型”、“控费用”、“同质化”、“促分工”发展方向

稳步发展

稳步发展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中长期

持续实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满意度

≥90%

≥95%


说明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含天府新区)

(2023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业病防治、卫生应急处置及队伍运维、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健康促进与健康传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方主管部门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天府新区工域相关卫生院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9894.23

9641.03

97.44%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7726.60

7578.80

98%

地方资金(省级1453.03万元,县级(714.6万元)

2167.63

2062.23

95.14%

其他资金(以前年度结转结余新增基本公共卫生补助)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根据川财社【2022】112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足球即时比分公共卫生等5项补助资金管文件要求,按基层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服务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等综合科学分配。


下达及时性

2023年4月完成资金拨付的50%;9 月完成资金拨的 90%;10 -11月完成资拨付的100%。


拨付合规性

按上级文件要求,专项资金专项拨付。


使用规范性

按照专项资金专项列支管理使用。


执行准确性

项目资金拨付进度要和项目完成进度保持一致。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资金预算,开展项目工作年度绩效评价,日常监管等绩效管理执行。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综合绩效评价考核,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和项目完成进度保持一致。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免费为全县111.1万名常住城乡居民提供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任务。6月完成目标任务的50%,9月完成目标任的80%,11月完成目标任务的100%,12月查漏补缺。 目标2:为全县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城乡夫妇(含流动人口)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提高优生优育水平,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 目标3:为全县34-64周岁农村适龄妇女免费提供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服务,目标人群宫劲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逐步提高。 目标4: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仁寿县、并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免费婚检,全县婚检率达95%以上。 目标5:医养结合,对全县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3次免费上门健康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康复护理服务及指导、心理支持等。 目标6:开展地方病、职卫生应急处置及队伍运维、健康促进与健康传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工作。地方病防治,全年至少完成重点人群碘缺乏病监测,其中盐碘监测500份,尿碘监测600份,水碘监测10份,开展健康知识宣传30000人次;完成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健康素养促进与卫生健康宣传学生近视其他重点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等;完成重点人群碘缺乏病监测400份尿碘,300份盐碘,水碘含量,监测10份;饮用水水质监测。完成饮用水采样350次;饮用水水样检测合格率达到90%;慢病防治,完成死因监测任务8639例,心脑血管监测4826例,支持性环境创建3个,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暨健康指导员培训200人次;职业病防治,危害因素监测20家单位,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8人,尘肺病人随访228人,教学环境监测率达到90%,学生常见病体检率达到90%等工作。 目标7:完成其他相关基本公卫生服务工作。

1.完成了全县111.1万名常住城乡居民提供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完成10140人城乡计划怀孕夫妇免费孕前优行健康检查,覆盖率117.9%。 3.实际完成了全县 15717名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筛查,15670名妇女开展乳腺癌筛查。 4.为11956人提供免费婚检,全县婚检率96.76%。 5.医养结合,已为全县提出申请的3200位失能老年人提供2次免费上门健康服务。 6.完成重点人群碘缺乏病监测600份尿碘,555份盐碘,水碘含量监测10份,开展健康知识宣传39000人次;完成死因监测任务10180例,心脑血管监测5184例,支持性环境创建3个,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暨健康指导员培训313人次;完成危害因素监测20家单位,完成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8人,完成尘肺病人随访228人,教学环境监测率达到93%,学生常见病体检率达到92%。完成饮用水采样503次;饮用水水样检测合格478,合格率达到95.03%。 7.完成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专项监测130项次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115项次;完全成了卫生应急处置及队运维等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5.25%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

≥85%

95.99%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97.57%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80%

96.53%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

≥90%

95.07%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90%

100%


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80%

96.50%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6.7826万人

8.5207万人


糖尿病患者管理

2.3564万人

3.1850万人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77%

92.50%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

≥70%

78.80%


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

≥90%

100%


免费孕检人数

8600人

10140人


免费婚检人数

11738人

11956人


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人数




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65岁以上失能老人免费服务人数)

3200人

3200人


全年完成盐碘500份

≥500

555


全年完成尿碘600份

≥600

600


全年完成水碘10份

≥10

10


开展健康知识宣传(人次)

≥30000

39000


死因监测任务

4826例

10180


心脑血管监测任务

4826例

5184


支持性环境创建

3个

3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暨健康指导员培训

200人

313


危害因素监测单位

20家

20家


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

8人

8


尘肺病人随访

228人

228


质量指标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62%

71.52%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2%

74.51%


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2%

72.71%%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率

≥95%

100%


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综合率

≥95

99.98%


死因监测任务完成率

≥95

117.84%


心脑血管监测任务

≥95

107.42%


支持性环境创建

100

100%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暨健康指导员培训

≥90%

156%


危害因素监测单位

≥95

100%


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

≥95

100%


教学环境监测率

≥90%

93%


学生常见病体检率

≥90%

92%


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完成率

100%

100%


免费婚检率

≥95%

96.76%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62%

60.29%

我县人口基数大,每年按七普占比21.9%来核定常住老年人数,因老年人群流动外出等实际情况,常住老年人数小于核定常住老年人数从而影响工作规范和健康管理率;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惠民政策的宣讲、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健康管理率。

时效指标

项目资金到位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受益人数

111.1万人

111.1万人


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差距

不断缩小

不断缩小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群众对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我县碘缺乏病消除成果

达到消除标准

达到消除标准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满意度

逐年提升

较上年提高






说明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9087259-仁寿县医院及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基本建设)


主管部门

仁寿县卫健系统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计财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共卫设施建设项目的按排布署,对仁寿县医院及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发行专项债券资金,该项目属续建工程,项目总投资15500万元,已完成专项债券发行5000万元,2023年对该项目暂发行专项券资金10000万元;资金使用单位共有3个,其中 仁寿县人民医院275万元(已支付),仁寿县第二人民医院4704万元(已支付),仁寿县文宫镇卫生院21万元(已支支付),10000万元拟用于传染病医院建设.完成仁寿二峨山医院(传染病医院)建设及设备设施采购;县政府调剂了9300万元到其他项目,余700万元用于二医院项目建设相关费用支出(二医院消毒中心土建工程进度款和尾款905269.38元,配电工程尾款475229.82元,主体工程尾款 5619500.8元)。

2023年1-12拨付县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建设尾款7000000元,其中二医院消毒中土建工程进度款和尾款905269.38元,配电工程尾款475229.82元,主体工程尾款5619500.8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由县第二人民医院为业主组织实施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700.00

700.00

100.00%

1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700.00

70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资金使用单位个数

1

1所

10




项目建筑面积

468256.58

平方米

468256.58平方米

10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10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

10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医院服务能力

定性

较上年逐步提高


较上年逐步提高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患者满意度

90

%

90%

5




满意度指标

医务人员满意度

90

%

90%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主体工程尾款

5619500.8

5619500.8元

8




配电工程尾款

475229.82

475229.82元

6




消毒中心土建工程尾款

905269.38

905269.38元

6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说明项目自评100,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环境进一步优化。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9087263-仁寿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


主管部门

仁寿县卫健系统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计财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公共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的按排布署,对仁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发行专项债券资金,该项目属改扩建工程,现已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19600万元,2023年暂发行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 目标1:完成项目建设施工,县人民医院:改造第一住院大楼32186.15平方米,五大中心及门诊流程优化改造(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儿童和新生儿急救中心)8000平方米;采购医疗设备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等其他附属设备设施。

目标2:债券存续期内实现年度收支平衡和总体收支平衡。

目3: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完善医疗功能,提升仁寿县医疗服务水平,增强仁寿县医疗卫生辐射带动能力。

1、已完成第一期项目建设施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卫健局共下拨建设项进度款50000000元,其中前期费用961100元,主体工程款9383230元,设备采购款3965670元。 2、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了医疗功能,提升了仁寿县医疗服务水平,增强了仁寿县医疗卫生辐射带动能力。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由县医院为业主组织实施提标扩能第一期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5,000.00

5,000.00

100.00%

1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5,000.00

5,00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资金使用单位个数

1

1所

8




第一住院大楼改造面积

32183.15

平方米

32183.15平方米

8




5个中心改造面积

8000

平方米

8000平方米

8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率

100

%

100%

8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患者就医环境

定性

较上年不断改善


较上年不断改善

10




群众对医院的好评率

90

%

9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群众满意度

90

%

90%

5




满意度指标

医务人员满意度

90

%

90%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专项债券资金总额

5000

万元

5000万元

2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100分,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了医疗功能,提升了仁寿县医疗服务水平,增强了仁寿县医疗卫生辐射带动能力。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9096822-仁寿县妇女儿童医院及中医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



主管部门

仁寿县卫健系统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计财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布署,根据专项债券资金规定,结合仁寿县妇女儿童医院及中医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的实际,县财政安排给仁寿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16800万元,主要用于县中医医院新区医院建设和设备采购等;按照全县项目推进情况,县政府调剂15000万元到其他项目中,余1800万元用县中医医院项目建设(发热门诊电梯采购181390元,新建机房和网络升级设备采购51368.84元,主体工程款(质保金)13464062.14元,其他工程尾款2782749.02,前期费用等支出1520430元)。完成中医医院后续建设及设备设施采购,确保医院按期投入使用。

2023年2-12月卫健局共下拨县中医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款(专项债券资金)18000000元,其中主体工程尾款13464062.14元,其他附属工程尾款2782749.02元,前期费用1520430元,发热门诊电梯采购181390元,新建机房和网络升级设备采购51368.84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800.00

1,800.00

100.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800.00

1,80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建筑面积

51435

平方米

51435平方米

10





资金使用单位个数

1

1所

10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10





时效指标

资金使用及时率

100

%

10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患者就医环境

定性

不断改善


不断改善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患者满意度

90

%

90%

5





满意度指标

医务人员满意度

90

%

90%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附属工程尾款

2782749.02

2782749.02元

5





新建机房和网络升级设备采购款

51368.84

51368.84元

5





发热门诊电梯采购

181390

181390元






前期费用


1520430

1520430元

5





主体工程质保金

13464062.14

13464062.14元

5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项目自100分,通过项目的实施医院设备设施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存在问题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仁寿县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含新增)补助标准为89元/人(12项基本公卫补助80元/人,新增公卫补助9元/人),常住人口111.1万人,测算全年共需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9887.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711.65万元,省级资金1402.77万元,县级配套773.48万元。2023年实际到位资金(含天府新区)9894.23万元,其中12项基本公卫8889万元(中央资金7110.4万元、中央绩效考核奖励1万元、省级资金1155.44万元、县级配套622.16万元),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实际到位资金(含天府新区)1005.23万元(中央资金615.2万元、省级资金297.5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2.44万元)

2、项目主要服务内容。1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是为全县111.1万名常住城乡居民提供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卫生应急处置及队伍运维、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健康促进与健康传播、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项目并入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就是围以上几个方面开展工作,按是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免费为全县111.1万名常住城乡居民提供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任务。6月完成目标任务的50%,9月完成目标任的80%,11月完成目标任务100%,12月查漏补缺。

    为全县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城乡夫妇(含流动人口)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提高优生优育水平,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为全县34-64周岁农村适龄妇女免费提供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服务,目标人群宫劲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逐步提高。

    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仁寿县、并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免费婚检,全县婚检率达95%以上。

    医养结合,对全县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3次免费上门健康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康复护理服务及指导、心理支持等。

    开展地方病、职卫生应急处置及队伍运维、健康促进与健康传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工作。地方病防治,全年至少完成重点人群碘缺乏病监测,其中盐碘监测500份,尿碘监测600份,水碘监测10份,开展健康知识宣传30000人次;完成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健康素养促进与卫生健康宣传学生近视其他重点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等;完成重点人群碘缺乏病监测400份尿碘,300份盐碘,水碘含量,监测10份;饮用水水质监测。完成饮用水采样350次;饮用水水样检测合格率达到90%;慢病防治,完成死因监测任务8639例,心脑血管监测4826例,支持性环境创建3个,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暨健康指导员培训200人次;职业病防治,危害因素监测20家单位,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8人,尘肺病人随访228人,教学环境监测率达到90%,学生常见病体检率达到90%等工作。

    7、完成其他相关基本公卫生服务工作。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55号)、《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20号)、《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省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73号)、《眉山市财政局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眉财社[2023]58号)文件精神,下达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补助(含新并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资金7726.6万元,其中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7110.4万元,中央绩效考核奖励1万元,新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15.2万元;下达省级资金1453.03万元,其中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155.44万元,新并入公共卫生297.59万元(两癌筛查97.34万元、婚检50.26万元、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55.68万元、健康促进与健康传播64.31万元、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30万元);下达县级配资金714.6万元,其中仁寿县配套596.67万元(12项基本公卫517.35万元、新增公卫79.32万元),天府新区配套117.93万元(12项基本公卫104.81万元、新增公卫13.12万元)。

    综合上述,县财政2023年度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含新并入公卫)补助资金共计9894.2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7726.6万元,省级资金1453.03万元,县级补助资金714.6万元(其中仁寿县配套596.67万元、天府新区配套117.9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预算。

    (1)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预算总额9829.02万元,其中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8888万元(中央资金7110.4万元、省级资金1155.4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22.16万元(仁寿区域517.35万元、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配套104.81万元)。

    (2)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为9元/人,全年预算补助资金999.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601.2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47.33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51.32万元(仁寿区域配套79.32万元,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配套13.12万元)。

    2、资金到位。实际到位12项基本公共卫生和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9894.23万元。

    (1)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际已到位888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7111.4万元(含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中央绩效考核奖励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155.4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622.16万元(仁寿区域配套517.35万元,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配套104.81万元)。

    (2)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际已到位1005.2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15.2万元(含财政下达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13.95万元)、省级资金297.59万元(含财政下达妇幼保健院婚检50.2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92.44万元(仁寿区域配套79.32万元,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配套13.12万元)。

    3、资金使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含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额9295.95万元,预算执行率93.95 %。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县卫健局与县财政联合做出资金分配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由县财政将指标直接下达到各单位,各单位根据资金需求,按照资金支付程序在一体化系统申报资金支付计划,财政审批后由国库直接支付,确保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项目组织架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的要求组织实施,次年3月份前,县卫健局联合县财政局对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将考核结果作为来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2、实施流程。下拨方式,由县卫健局、县财政局联合发文制定预拨资金分配方案、结算资金分配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财政局将资金指标下达到各单位。下拨进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属中央直达资金,按照民生项目资金拨付与项目完成进度基本同步,所以5月以前下拨50%。9月以前下达至90%,11月以前下拨至100%。坚持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下拨资金审批制度,每年11月以前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进行考核,将应拨资金相关资料报县卫健局审核,以审批后的金额下拨到各村卫生室。

    项目管理情况

    1、按中央直达资金相关要求,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资金使用进度进行监督管理;按照辖区负责制,各单位对本单位及辖区内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情况、资金使情况进监督、考核。

    2、县卫健局、财政局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及中央、省、市、县资金文件,制定具体的资金分配方案报县政府批复。待县政府批复后,按民生资金兑现时限足额况现到位。

    (三)项目监管情况。

    1、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每年分三次拨付,5月以前下拨50%,9月底下拨至90%,11月底下拨至100%。次年3月份前,县卫健局联合县财政局对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将考核结果作为当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2、坚持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下拨资金审批制度,每年11月以前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进行考核,将应拨资金相关资料报县卫健局审核,以审批后的金额下拨到各村卫生室。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为全县111.1万名常住城乡居民提供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完成了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目标任务。

    2、完成10140人城乡计划怀孕夫妇免费孕前优行健康检查,覆盖率117.9%。

    3、实际完成了全县 15717名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筛查,15670名妇女开展乳腺癌筛查。

    4、为11956人提供免费婚检,全县婚检率96.76%。

    5、医养结合,已为全县提出申请的3200位失能老年人提供2次免费上门健康服务。

    6、完成重点人群碘缺乏病监测600份尿碘,555份盐碘,水碘含量监测10份,开展健康知识宣传39000人次;完成死因监测任务10180例,心脑血管监测5184例,支持性环境创建3个,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暨健康指导员培训313人次;完成危害因素监测20家单位,完成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8人,完成尘肺病人随访228人,教学环境监测率达到93%,学生常见病体检率达到92%。完成饮用水采样503次;饮用水水样检测合格478,合格率达到95.03%。

    7、完成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专项监测130项次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115项次;完全成了卫生应急处置及队运维等工作。

  2. 项目效益情况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5.25%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

≥85%

95.99%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97.57%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80%

96.53%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

≥90%

95.07%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90%

100%


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80%

96.50%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6.7826万人

8.5207万人


糖尿病患者管理

2.3564万人

3.1850万人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77%

92.50%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

≥70%

78.80%


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

≥90%

100%


免费孕检人数

8600人

10140人


免费婚检人数

11738人

11956人


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人数




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65岁以上失能老人免费服务人数)

3200人

3200人


全年完成盐碘500份

≥500

555


全年完成尿碘600份

≥600

600


全年完成水碘10份

≥10

10


开展健康知识宣传(人次)

≥30000

39000


死因监测任务

4826例

10180


心脑血管监测任务

4826例

5184


支持性环境创建

3个

3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暨健康指导员培训

200人

313


危害因素监测单位

20家

20家


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

8人

8


尘肺病人随访

228人

228


质量指标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62%

71.52%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2%

74.51%


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2%

72.71%%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率

≥95%

100%


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综合率

≥95

99.98%


死因监测任务完成率

≥95

117.84%


心脑血管监测任务

≥95

107.42%


支持性环境创建

100

100%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暨健康指导员培训

≥90%

156%


危害因素监测单位

≥95

100%


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

≥95

100%


教学环境监测率

≥90%

93%


学生常见病体检率

≥90%

92%


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完成率

100%

100%


免费婚检率

≥95%

96.76%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62%

60.29%

我县人口基数大,每年按七普占比21.9%来核定常住老年人数,因老年人群流动外出等实际情况,常住老年人数小于核定常住老年人数从而影响工作规范和健康管理率;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惠民政策的宣讲、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健康管理率。

时效指标

项目资金到位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受益人数

111.1万人

111.1万人


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差距

不断缩小

不断缩小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群众对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我县碘缺乏病消除成果

达到消除标准

达到消除标准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满意度

逐年提升

较上年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含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中央、省级、县级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97.44%,项目总体实施顺畅,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二)存在的问题。

上级资金到位与指标下达不同步,导至资金无法实现支付。

(三)相关建议。

1、建议财政收到上级资金文件后,及时下达指标到各单位。

2、建议财政及时审核各单位基本公共卫务服务资金使用计划,有效提高资金使用进度。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168号)、《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川财社〔2012〕170号)文件规定,中央补助资金按村(社区)卫生室个数和农业人口数各占50%分配,省级和县级补助资金按中央核定村(社区)个数及每村补助7000元标准分配。

2.村(社区)个数核定。我县目前经机构改革后村(社区)个数小于570个村,中央和省级资金按照570个村(社区)下达资金,因此对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村(社区)卫生室个数进行核实调整,进行资金分配。

3.农业人口数核定。乡镇卫生院以2022年统计年鉴户籍农业人口数为基数分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2022年度结算核定农业人口数为基数分配。

4.按照仁寿县财政与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财政体制,以辖区内农业人口数、107个村(社区)卫生室、补助标准进行分配上级资金,所需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由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财政自行配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保证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2. 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53号)、《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70号)文件精神,下达2023年度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2291.5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25.02万元(基层医疗机构657.68万元,村卫生室467.34万元);下达省级资金534万元(基层医疗机构277.5万元,村卫生室256.5万元);县级配资金632.5万元,其中基层医疗卫单位县级配套490万元(仁寿县419万元,天府新区71万元),村卫生室县级配套142.5万元(仁寿县115.75万元,天府新区26.7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预算。2023年度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院资金预算总额2291.5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125.02万元、省级资金53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32.5万元(仁寿县配套534.75万元,天府新区配套97.75万元)。

    2、资金到位。本年度实际到位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2291.52万元。

    3、资金使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基药补助2291.5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县卫健局与县财政联合做出资金分配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由县财政将指标直接下达到各单位,各单位根据资金需求,按照资金支付程序在一体化系统申报资金支付计划,财政审批后由国库直接支付,确保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基药补助项目由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中央、省、市对基药补助项目的考核要求组织实施,年终县卫健局联合县财政局对项目实施单位行考核打分,将结果纳入年终该项目的目标考核。

    2、基药补助属中央直达资金,要严格按资金使用进度拨付。分配方案:辖区常住人口占补助占20%、工作量(门诊人次数占10%和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10%)占20%、弥补亏损占10%、采购基药成本占20%、年终考核占30%。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分配方案:中央资金(依据农业人口分配50%、依据村卫生室个数分配50%);定额补助7000元(省4500元、县级2500元/村)按村卫生室个数据实分配。

    (二)项目管理情况

    1、按照辖区负责制,各单位对本单位及辖区内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推进情况进度监督、考核。

    2、县卫健局、财政局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及中央、省、市、县资金文件,制定具体的资金分配方案报县政府批复。待县政府批复后,按民生资金兑现时限足额况现到位。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一是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每年分两次拨付,上半年预拨已到位的上级资金,下半年由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制定考核方案,对全县所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进行考打分,并由县卫健局、县财政联合发文制定结算资金分配方案,待县政付审批后,由县财政局直接下达资金指标到各单位。二是按照村卫生室资金审批制度,各单位对辖区内实施基本药物的村卫生室考核确定下拨金额,将拨付资料及金额上报卫健局审批后及时下拨各村卫生室。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县域内30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域内570个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3. 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数量指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100%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资金到位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零差率销售率

100%

100%


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

逐年降低或≤30%

17.70%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药采购金额占比

≥55%

≥55%


基层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比例

较上年降低

较上年降低


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

较上年降低

较上年降低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评价机构数比例

≥95%

10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到基本标准及以上的比例

≥70%

6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1年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乡村医生收入

稳定

稳定


社会效益

指标

群众就医环境

不断改善

不断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医共体建设符合“紧密型”、“控费用”、“同质化”、“促分工”发展方向

稳步发展

稳步发展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中长期

持续实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满意度

≥90%

≥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实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中央、省级、县级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项目总体实施顺畅,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二)存在的问题。

上级资金到位与指标下达不同步,导至资金影响资金使用进度。

(三)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收到上级资金文件后,及时下达指标到各单位。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金预算。2023年度预算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省级、县级补助资金共计1728.5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49.19万元,省级资金844.8万元,县级补助资金634.54万元。实际到位1728.53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及实施单位。2023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涉及8个项目,主要有:社区医养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零加层补助、人才培养培训、上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域次中心建设(补短版)、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普惠托育建设和运营项目。实施单位主要有:慈航镇卫生院、县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城东社医卫生服务中心、汪洋镇卫生院、妇产医院、全县有关托育机构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口零加层,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2、为全面发挥我院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工作,合理分配人力资源,使受援医疗机构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3、加强人才培养工作,不断增强医生服务水平。

4、推进补短板项目建设-富加镇次中心建设300万元,县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200万元,进一步提升医疗区域服务能力。

5、扎实推进普惠托育工作,促进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更加均衡,人民群众托育服务需求更方便满足,有效缓解群众"入托难"问题;普惠质理更加高效,不断增强需求家庭的托育信心,有效实现需求家庭“托得好”愿景;普惠托育价格更加低,需求家庭的托育服务支出更容易承受,有效解决群众“入托贵”问题。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系列(川财社[2022]150号、川财社[2023]19号、川财社[2023]20号、川财社[2023]73号、川财社[2023]32号、川财社[2023]67号、川财社[2023]101号、眉财社[2023]58号、眉财社[2022]65号、眉财社[2022]91号)文件精神,下达2023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资金249.19万元,公立医院综合改204.15万元,人才培训(全科医转岗、骨干医师、乡村医生培训)45.04万元;省级资金844.8万元,其中取消药品零加层194.72万元,上级医院对口支援14.4万元,全科医生转岗、乡村医生培训7万元,县域次中心建设(补短版)300万元,医疗救治能力提升200万元;县级配资金634.54万元,其中取消药品零加层634.54万元。

综合上述,县财政2023年度下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共计1728.5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49.19万元,省级资金844.8万元,县级补助资金634.5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23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预算总额1728.5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49.19万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4.15万、全科医生转岗骨干医师乡村医生培训45.04万元)、省级资金844.8万元(取消药品零加层194.72万元、上级医院对口支援14.4万元、全科医生转岗乡村医生培训7万元、县域次中心建设(补短版)300万元、医疗救治能力提升2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34.54万元(其中取消药品零加层634.54万元)。

本年度实际到位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省级、县级补助资金1728.53万元。

  1. 资金使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实际拨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728.5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严格按照资金支付报批程序,在一体化系统中由国库直接支付,财务支付及时有效,会计核算规范严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项目组织架构。按照中央、省、市资金下达文件精神和项目实施相关要求,由项目实施单组织实施。2023年医疗服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主要实施单位及项目如下:

    (1)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零加层补助项目由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精保院组织实施。

    (2)人才培养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骨干医师培训、乡村医生培训)项目由县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上级医院对口支援由县医院、县中医医院组织实施。

    (3)县域次中心建设(补短版)项目由县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由县医院组织实施。

    2、实施流程。卫健局按照中央、省、市资金文件及上级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县政府审批,由财政直接下达指标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进度、资金使用计划审批程序完成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1、按照辖区负责制,各单位对项目推进情况、资金拨付、项目绩效评价等情况全程监督、考核。

    2、县卫健局、财政局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及中央、省、市、县资金文件,制定具体的资金分配方案报县政府批复。待县政府批复后,按民生资金兑现时限足额况现到位。

    (三)项目监管情况。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县卫健局制定具体资金分配方案,待县政付审批后,由县财政局直接下达资金指标到各单位。各单位严格按项目进度、资金使用审批流程使用资金,杜绝挪用、挤占、违规使用项目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公立医院全部制定医院章程;推行精细化绩效管理,充分体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推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实行DRGs付费;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2、在全县4个县级医疗机构实行取消药品零加层政策,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层减少的收入,其财政补偿额度按医疗机构上一年度的药品加成额的20%核定,并实行年度动态调整。各区县财政在省、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承担兜底,2023年4家县级医院取消药品零加层补助829.255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94.72万元,县级配套补助634.5352万元。

    3、全系统共派出医务人员36人支援万源、武胜县、金川、小金县等地医院,有效提高了医生服务和管理水平。

    4、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0人,骨干医师培训13人,乡村医生培训12人。

    (二)实施流程。下拨方式,由县卫健局根据项目资金文件、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财政局将资金指标下达到各单位。各单位严格按项目推进进度使用资金。

    (三)项目管理情况

    1、按项目资金相关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是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的主要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对各单位项目推进情况、资金使情况进监督、考核。

    2、县卫健局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及中央、省、市、县资金文件,制定具体的资金分配方案报县政府批复。待县政府批复后,按民生资金兑现时限足额况现到位。

    (三)项目效益情况。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较上年提高

2022年32.9%(县医院31.37%,县中医院34.73%,县妇保院31.25%,县精保院73.66%),2023年33.22%(县医院31.80%,中医院35.65%,县妇保院30.24%,县精保院76.50%),较上年提高。


按病种(DRG)付费的住院参保人员占总住院参保人员的比例

较上年提高

2022年95.4%,2023年80%

2023年住院病人增长,费率下调,导致很多病例变成高倍率,高倍率要按项目付费

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增幅

较上年降低

2022年18.28%(县医院22.05%,县中医院-11.36%,县妇保院24.89%,县精保院3.10%),2023年4.55%(县医院0.00% ,县中医院33.97%,县妇保院-15.46%,县精保院-7.52%),较上年降低


公立医院人均住院费用增幅

较上年降低

2022年-2.87%(县人民医院-4.10%,县中医院4.70%,县妇保院-3.39%,县精保院19.33%),2023年-7.13%(县医院-7.57%,县中医院-6.28%,县妇保院-11.41%,县精保院-9.64%),较上年降低


全系统派出医生对口支援人数

36人

36人


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完成率

≥80%

100%


普惠托育新建托位数(个)

153

153


普惠托育改建托位数(个)

600

600


普惠托育全年收托人数(人)

5352

5352


质量指标

三级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9天)

较上年降低

2022年7.72天(县医院7.65,县中医院9.24,县妇保院5.31),2023年7.55天(县医院7.42,县中医院9,县妇保院5.55),较上年降低。


三级公立医院出院患者手术占比

较上年提高

较上年提高


三级公立医院出院患者四级手术比例

较上年提高

较上年提高


全科医转岗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

≥70%

99%


基层骨干医师、乡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

≥8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较上年提高

较上年提高


社会效益

指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

较上年提高

2022年41.31%,2023年40.16%,较上年降低

乡镇卫生院机构改革,部分机构撤销或者合并后,数量减少,诊疗量下降,县级医院同时在发展扩大,导致基层诊疗量占比下降。下一步通过建立医共体、区域次中心、专科联盟等,将医疗资源下沉,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诊治能力。

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

较上年降低

2022年15.37(县医院14.6,县中医院16.34,县妇保院17.23), 2023年13.4(县医院13.64,县中医院12.35,县妇保院14.06),较上年降低


公立医院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增长比例

≤5%

县人民医院-4.62%、县中医医院-0.88%、县妇幼保健院-3.38%、县精保院-12.57%


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

较上年降低

县人民医院-7.51%、县妇幼保健院-5.07%、县中医医院-1.33%


全科医生转岗(紧缺人才)医生业务水平

大幅提高

较上年提高


基层骨干医师、乡村医生业务水平

大幅提高

较上年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

较上年降低

较上年降低


实现收支平衡的公立医院数占公立医院总数的比例

较上年提高

2022年四家县级医院亏损;2023年2家。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公立医院门诊病人满意度

较上年提高

2023年县医院90分,县中医院97.7分,县妇保院98分,较上年提高


公立医院住院病人满意度

较上年提高

2023年县医院92分,县中医院96.3分,县妇保院96分,较上年提高


公立医院职工满意度

较上年提高

2023年县医院90分,县中医院92分,县妇保院91分,县精保院95.58分,较上年提高


培训人员满意度

≥80%

≥95%


对口支援单位满意度

≥95%

≥95%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较上年提高

2022年32.9%(县医院31.37%,县中医院34.73%,县妇保院31.25%,县精保院73.66%),2023年33.22%(县医院31.80%,中医院35.65%,县妇保院30.24%,县精保院76.50%),较上年提高。


按病种(DRG)付费的住院参保人员占总住院参保人员的比例

较上年提高

2022年95.4%,2023年80%

2023年住院病人增长,费率下调,导致很多病例变成高倍率,高倍率要按项目付费

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增幅

较上年降低

2022年18.28%(县医院22.05%,县中医院-11.36%,县妇保院24.89%,县精保院3.10%),2023年4.55%(县医院0.00% ,县中医院33.97%,县妇保院-15.46%,县精保院-7.52%),较上年降低


公立医院人均住院费用增幅

较上年降低

2022年-2.87%(县人民医院-4.10%,县中医院4.70%,县妇保院-3.39%,县精保院19.33%),2023年-7.13%(县医院-7.57%,县中医院-6.28%,县妇保院-11.41%,县精保院-9.64%),较上年降低


全系统派出医生对口支援人数

36人

36人


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完成率

≥80%

100%


质量指标

三级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9天)

较上年降低

2022年7.72天(县医院7.65,县中医院9.24,县妇保院5.31),2023年7.55天(县医院7.42,县中医院9,县妇保院5.55),较上年降低。


三级公立医院出院患者手术占比

较上年提高

较上年提高


三级公立医院出院患者四级手术比例

较上年提高

较上年提高


全科医转岗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

≥70%

99%


基层骨干医师、乡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

≥8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较上年提高

较上年提高


社会效益

指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

较上年提高

2022年41.31%,2023年40.16%,较上年降低

乡镇卫生院机构改革,部分机构撤销或者合并后,数量减少,诊疗量下降,县级医院同时在发展扩大,导致基层诊疗量占比下降。下一步通过建立医共体、区域次中心、专科联盟等,将医疗资源下沉,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诊治能力。

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

较上年降低

2022年15.37(县医院14.6,县中医院16.34,县妇保院17.23), 2023年13.4(县医院13.64,县中医院12.35,县妇保院14.06),较上年降低


公立医院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增长比例

≤5%

县人民医院-4.62%、县中医医院-0.88%、县妇幼保健院-3.38%、县精保院-12.57%


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

较上年降低

县人民医院-7.51%、县妇幼保健院-5.07%、县中医医院-1.33%


全科医生转岗(紧缺人才)医生业务水平

大幅提高

较上年提高


基层骨干医师、乡村医生业务水平

大幅提高

较上年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

较上年降低

较上年降低


实现收支平衡的公立医院数占公立医院总数的比例

较上年提高

2022年四家县级医院亏损;2023年2家。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公立医院门诊病人满意度

较上年提高

2023年县医院90分,县中医院97.7分,县妇保院98分,较上年提高


公立医院住院病人满意度

较上年提高

2023年县医院92分,县中医院96.3分,县妇保院96分,较上年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实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中央、省级、县级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项目总体实施顺畅,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二)存在的问题。

上级资金到位与指标下达不同步,导至资金无法实现支付。

(三)相关建议。

1、建议财政收到上级资金文件后,及时下达指标到各单位。

2、建议财政及时审核各单位资金使用计划,有效提高资金使用进度。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仁寿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公共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的按排布署,对仁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发行专项债券资金,该项目属改扩建工程,现已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19600万元,2023年暂发行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改造第一住院大楼32186.15平方米;五中心及门诊流程优化改造(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儿童和新生儿急救中心)8000平方米,采购医疗设备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等其他附属设备设施。

2、第一住院楼改造工程于2022年12月22日开工建设,目前住院楼正在改造;信息化已完成财评控制价在2400万元,五大中心及门诊流程优化现已开始初设。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县卫健局按照全县发行专项债券的要求,结合仁寿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实际,上报2023年县仁寿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需求相关资料,待县政府批复后,由县财政局下达当年专项债券资金到县卫健局。

2、批复情况。按照全县发行专项债券资金的统一安排,2023年共发行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2023年发行仁寿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5000万元,县财政局实际下达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到位率100%。

  1. 资金使用。2023年共使用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进度款938.32万元,设计费、监理费等前期费用96.11万元,设备采购3965.57万元)。 预算执行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卫生健康局按照资金支付报批程序,在一体化系统中由国库直接支付,财务支付及时有效,会计核算规范严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仁寿县人民医院是提标扩能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对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的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按施工进度拨付专项债券资金。

    (二)项目监管情况。

    一是项目建进度款拨付坚持审批制度,由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核实不同阶段完成量,收集好申请资金拨付相关资料报卫健局项目办,按流程审批后方可拨款。二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负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卫健局共下拨建设项进度款5000万元,其中前期费用96.11元,主体工程款938.32万元,设备采购款3965.67万元。

    2、 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了医疗功能,提升了仁寿县医疗服务水平,增强了仁寿县医疗卫生辐射带动能力。

    (二)效益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资金使用单位个数

1

1所

8

第一住院大楼改造面积

32183.15

平方米

32183.15平方米

8

5个中心改造面积

8000

平方米

8000平方米

8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率

100

%

100%

8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患者就医环境

定性

较上年不断改善


较上年不断改善

10

群众对医院的好评率

90

%

9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群众满意度

90

%

90%

5

满意度指标

医务人员满意度

90

%

90%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专项债券资金总额

5000

万元

5000万元

20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仁寿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项目总体实施顺畅,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仁寿县妇女儿童医院及中医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债券项目涉及2个子项目,仁寿县妇女儿童医院及中医医院新区医院项目。仁寿县妇女儿童医院资金来源为仁发展融资。发行的所有债券资金用于中医医院新区医院项目建设。目前共发行债券资金44400万元(2019年发行5600万元,2020年发行15000万元,2022年发行7000万元,2023年发行16800万元),其中2023年发行债券资金16800万元,已通过政府常务会同意调整15000万到其他项目,剩余1800万元,主要用来支付县中医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尾款款、附属双回路电路建设款设计、监理费用、工程质保金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县中医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35.79亩,分两期建设。一期医疗业务用房建设由仁寿县中医院为业主,委托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代管,项目采用EPC模式实施,建筑面积77000平方米,设置床位800张,总投资43960万元(基建工程34320万元),其中:2017年中央资金5000万元、2019年地方专项债券资金5600万、2020年地方专项债券资金15000万元。

2、项目EPC总承包单位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验收,正在进行专业科室施工。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县卫健局按照全县发行专项债券的要求,结合仁寿县中医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实际,上报2023年县仁寿县中医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需求相关资料,待县政府批复后,由县财政局下达当年专项债券资金到县卫健局。

2、批复情况。按照全县发行专项债券资金的统一安排,2023年共发行专项债券资金16800万元,已通过政府常务会同意调整15000万到其他项目,剩余18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2023年发行仁寿县中医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800万元,县财政局实际下达专项债券资金1800万元,到位率100%。

  1. 资金使用。2023年共使用专项债券资金1800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质保金(尾款)1346.41万元,附属工程、设计费、监理费等前期费用、设备采购款453.59万元)。 预算执行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卫生健康局按照资金支付报批程序,在一体化系统中由国库直接支付,财务支付及时有效,会计核算规范严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仁寿县中医医院是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对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的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按施工进度拨付专项债券资金。

    (二)项目监管情况。

    一是项目建进度款拨付坚持审批制度,由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核实不同阶段完成量,收集好申请资金拨付相关资料报卫健局项目办,按流程审批后方可拨款。二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负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2023年2-12月卫健局共下拨县中医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款(专项债券资金)1800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尾款1346.41万元,其他附属工程尾款278.27万元,前期费用152.04万元,发热门诊电梯采购18.14万元,新建机房和网络升级设备采购5.14万元。

    2、 进一步完善了医疗功能,提升了仁寿县医疗服务水平,增强了仁寿县医疗卫生辐射带动能力。

    (二)效益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建筑面积

51435

平方米

51435平方米

10

资金使用单位个数

1

1所

10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10

时效指标

资金使用及时率

100

%

10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患者就医环境

定性

不断改善


不断改善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患者满意度

90

%

90%

5

满意度指标

医务人员满意度

90

%

90%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附属工程尾款

2782749.02

2782749.02元

5

新建机房和网络升级设备采购款

51368.84

51368.84元

5

发热门诊电梯采购

181390

181390元


前期费用


1520430

1520430元

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仁寿县中医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项目总体实施顺畅,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2023-201-仁寿县卫健系统本级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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