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拟订全县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文物及博物馆事业和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等第三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活动和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统筹推进全县文旅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仁寿县签订对外文化和旅游合作协定,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仁寿优秀传统文化和优质旅游产品走出去。
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挖掘提炼仁寿文化打造文化品牌
一是收集整理仁寿传统文化及黑龙滩文化文字、图片、实物等资料,开展走访调研,目前已完成仁寿文化挖掘提炼初稿。二是围绕黑龙滩工程建设、仁寿文旅发展轨迹、仁寿历史文化底蕴、非遗项目传承等方面,初步建立50人的仁寿文化人才库,并实施动态管理。三是联合县文联、县社科联、县历史文化研究会、高校等组织和黑龙滩建设参与者、专家、学者等群体力量,开展黑龙滩建设历程、重大作用、精神文化和感人故事等调查研究,高质量完成《传承弘扬传统文化加快建设文化强县》《关于黑龙滩文化品牌打造的对策研究》两篇课题。四是黑龙滩博物馆建设推进顺利,已完成展陈大纲编制和展示设计。
2.文化传承强县建设有力推进
一是对上争取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612万元,实施能仁寺摩崖造像安防工程、冒水村摩崖造像和能仁寺摩崖造像数字化保护项目2个重点国保项目。二是投入文保专项资金350余万元,建成冒水村摩崖造像安防工程、富加白塔寺保护修缮工程、甘泉寺附属建筑修缮工程等多个文保项目。三是争取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物古迹保护项目)20万元,实施全省首批乡村石窟文化微景观试点建设项目—两岔河摩崖造像文化微景观建设。四是仁寿县博物馆建设顺利推进,《仁寿县博物馆展陈设计方案》顺利通过专题评审会议,完成仁寿县博物馆展陈布展及配套服务区域装修工程项目初设方案评审及EPC招投标工作。五是接受上海书法名家林仲兴先生捐赠书法作品共计76幅。
3.文化服务强县建设有力推进
(1)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一是图书馆顺利通过第七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一级馆验收。持续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申报一级站6个,二级站16个,三级站27个。二是大力开展惠民文化活动,成功举办第三届仁寿县乡村文化旅游季宣传推广活动,承办2023年眉山市“东坡大舞台”群众广场舞展演,我县参赛作品《没有天花板的舞台》荣获一等奖,开展惠民巡演、戏曲进校园等群众文化活动200余场。三是强化文艺精品创作力度,小品《如愿》获第三届四川艺术节·群星奖、四川省第十九届戏剧小品(小戏)比赛三等奖,合唱《大江东去》获第三届四川艺术节·群星奖、第二届巴蜀合唱节比赛二等奖。四是“百姓舞台 人民节日”仁寿县乡镇文艺调演被列为2023年四川省乡村文化重点活动名录,小品《如愿》、表演唱《抬起春风吹太阳》、广场舞《红满天》、冯建吴石鲁艺术博物馆荣获眉山市2023年“十大”文旅品牌。
(2)广播电视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完成了5987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任务。完成100个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村级代办点挂牌,加强公共服务网点管理,形成覆盖全县的服务网络。二是完成乡村振兴广播电视服务保障,全县电视信号入户率100%,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行政村广播村村响。三是完成全县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和管理培训工作,维护应急广播村村响县级平台3次、镇村前端32次、终端108次、喇叭15次,播放宣传音频65个。四是按照省、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加强2个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基站和3个省地面无线数字电视基站的维护,确保通过无线数字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电视节目,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和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五是扎实开展广播电视民生实事工程,完成终端维护7664台次,基站网络巡查21次,基站网络抢修24次,确保全县149户低保户、五保户、三无人员等半价收看有线数字电视。六是狠抓播出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召开局、台、网广播电视网络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网络安全局势,对县融媒体、县广电网络公司、无线数字电视台站等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广播电视站点环境、电力线路安全、机房温度3个问题,没收违法设备20余套,查处“黑广播”4起。
4.文旅融合强县建设有力推进
(1)文旅融合深入开展
一是曹家镇梨树社区成功创建为天府旅游名村,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顺利通过省级初验。二是文旅重点项目推进有序,乐高乐园完成投资3000万元,综合服务区主体结构已封顶;铂尔曼酒店完成投资7858万元,完成外装;中铁四川黑龙滩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地中海度假酒店项目完成投资2.37亿元,拟于2024年年中试营业。三是债券项目按期推进,仁寿县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项目投资2300万元,完成百年梨乡、菜花坞、曲水留香内部交通建设;仁寿县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完成投资11300万元,开展102厂内部道路和汪洋旅游环线道路、虞丞乡山外青山内部道路、曹家镇寰星潭内部道路、智慧文旅二期建设。四是2023年,全县A级景区共接待游客325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3.39亿元。
(2)文旅市场安全平稳有序发展
一是持续开展文旅市场巡查,拟定《剧本娱乐活动备案指南》,备案娱乐活动经营企业4家,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出版物经营单位各1家,联合网信办、网监大队对县城内主播直播公司进行了清理排查,对全县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检查考级活动15场次。二是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对全县网吧、酒吧、KTV歌城进行专项整治。在春节、五一、七一、中秋、国庆、成都大运会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全面开展安全大巡查,确保文旅市场节庆安全。日常巡查用电用气安全及汛期安全、消防安全过程中,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3个。三是开展“护苗2023”“清源2023”专项行动,坚决封堵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印刷活动源头,共检查书店13家次,印刷企业3家次。四是做好12301旅游投诉举报平台、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及党务政务热线的案件办理工作,坚持文化旅游投诉电话24小时值守。五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6.1环保宣传日”、“2023全国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科普了文化旅游活动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相关知识及环保节能知识。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657人次,检查场所1946家次,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检查出版物经营单位18家次,下架耽美类书籍100余本,处理投诉举报142起,开展双随机市场巡查23次。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纳入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仁寿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
(2)仁寿县文化馆
(3)仁寿县图书馆
(4)仁寿县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中心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总编制59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编制17名、其他事业编制30名。实有在职人员65名,其中:公务员1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13名、其他事业人员37名;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86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2056.32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763.36万元,下降51.4%。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了专项债权项目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205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5.34万元,占21.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21.01万元,占78.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0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205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1.82万元,占10.96%;项目支出10734.53万元,占89.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056.3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763.36万元,下降51.4%。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了专项债权项目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5.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86%。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327.32万元,增加14.1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5.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82.1万元,占86.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97万元,占7.17%;卫生健康(类)支出58.20万元,占2.21%;农林水(类)支出7.28万元,占0.28%;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4.52万元,占0.55%;住房保障(类)支出84.27万元,占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635.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87.54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8.5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支出决算为195.14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支出决算为141.83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23.38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支出决算为99.19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1.49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320.45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5.59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9.24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49.93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4.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5.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0.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31.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7万元,占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52万元,占6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25万元,增加8%。主要原因2023年度公务活动增加,公车行驶里程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7元。主要用于文管中心文物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1.01万元,增加13.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5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52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5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天府旅游名县创建、文化和旅游项目接洽、上级来人等公务接待。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21.0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33万元,比2022年减少2.18万元,下降0.93%。主要原因是2023年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6.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9.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7.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6.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大舞台艺术团送文化下乡、文物保护及文物安全检查。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宣传文旅专项项目、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项目等38个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3年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2023年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见附表(第五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组织或参加的各类培训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支付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支付的物业管理费、离休费和救济费。
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指图书馆免费开放活动及购书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指政府用于对外文化交流方面的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政府用于公共文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政府用于文物保护、文物修缮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指用于文物守护人员工资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广电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文化旅游宣传服务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公益性岗位人员不补助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
2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属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单位。其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纳入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仁寿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仁寿县文化馆、仁寿县图书馆、仁寿县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中心。
(二)机构职能
拟订全县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文物及博物馆事业和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等第三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活动和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统筹推进全县文旅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仁寿县签订对外文化和旅游合作协定,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仁寿优秀传统文化和优质旅游产品走出去。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三)人员概况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在编在岗28人,下属单位在编在岗37人,其中仁寿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5人,仁寿县文化馆11人,仁寿县图书馆10人,仁寿县文物管理所9人。其中公务员15人,机关工勤2人,参公人员13人,事业人员35人。
二、财政资金收支预算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2056.32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入减少12763.36万元,下降51.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5.34万元,占21.86%;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债券资金项目规模减小,即仁寿县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二期项目。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205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1.82万元,占10.96%;项目支出10734.53万元,占89.04%;主要用于:活动支出、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支出、文物保护支出、旅游发展支出、广播电视、全域旅游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设施建设等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5.34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8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2万元;农林水支出7.2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27万元。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23年,专项项目工作财政拨款支出10734.53万元。其中:
文化和旅游项目支出751.43万元;文物保护项目支出320.44万元;广播电视项目支出222.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4.44万元;专项债券项目-仁寿县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二期项目支出9246.57万元;农业生产发展及商业服务业等其他项目支出178.87万元。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23年以来,全县文化和旅游工作聚焦全域旅游和旅游品牌化,攻坚克难,开拓进取,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实施公益文化旅游服务,创建文化旅游品牌,打造文化精品,大力开展公共文化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2023年,全县旅游年接待人次达886万人次,年旅游总收入达43亿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文广旅局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1.财务专业人员缺乏。业务人员未系统学习过绩效管理知识,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未全面掌握绩效管理工作方法和能力。
2.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尚不健全,预算执行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1.加强政策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和监控,提高业务人员绩效管理意识及实操能力。
2.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进一步加强全局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加强预算的约束力,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严谨性和可控性。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按照重大事项管理规定,个子项目前期工作、招标、验收首先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下一步开展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具体股室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程序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来组织实施。
项目的建设,提升了曲水留香、菜花坞、百年梨乡等多个重点景区旅游交通;完善仁寿县的旅游基础服务能力,增强对游客的综合吸引能力,带动仁寿县的旅游经济收入,带动项目周边居民增收,并且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增加就业人员,利于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关系的全面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积极发展。
项目建设,提高了旅游区的吸引能力和客源市场竞争力,推动相关行业的发展,促进本区经济的增长与繁荣,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为人民提供便利的交通和通讯条件,让当地群众长期处于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使人民安居乐业,有更好的精力去满足精神上的需求,有利于人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和民族文化的发展与进步。
项目的实施,使我县科学利用现有土地和自然环境资源,充分利用本地土地资源,通过科学管理,做到开发与保护相互促进、传统与创新相互融合;在减少生态环境破坏的同时,通过科学规范的人工管理和合理开发,改善生态环境。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土地的利用更趋于合理,并得到科学开发利用,水土流失减缓,土壤侵蚀减少,抗御气候灾害能力增强,促进土地的可持续管理,增加土地的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功能,可为改善这一区域生态环境和适宜人居环境具有一定积极作用。
1.项目主要内容。新建景区停车位约800个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6个旅游服务区;改造2个集散中心;新建服务驿站3处及其基础设施;新建旅游步道约20公里,骑游环线道路约30公里;新建景区内部道路约10公里;新建旅游厕所约14个及配套基础设施等;新建全域智慧旅游支持系统、全域旅游标志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2022年1月获批发行5000万元地方专项债券资金;2022年6月获批发行9400万元地方专项债券资金;2022年10月获批发行8000万元地方专项债券资金。2022年合计发行2.24亿元地方专项债券资金。
项目的建设,打通了本县旅游大环线,连接黑龙滩(AAAA级景区)、百年梨乡(规划AAA级景区)、仁寿城市湿地公园(AAAA级景区)、天府农耕·响水六坊(AAA级景区)等多个重点景区;完善仁寿县的旅游基础服务能力,增强对游客的综合吸引能力,带动仁寿县的旅游经济收入,带动项目周边居民增收,并且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增加就业人员,利于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关系的全面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积极发展。
项目建设,提高了旅游区的吸引能力和客源市场竞争力,推动相关行业的发展,促进本区经济的增长与繁荣,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为人民提供便利的交通和通讯条件,让当地群众长期处于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使人民安居乐业,有更好的精力去满足精神上的需求,有利于人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和民族文化的发展与进步。
项目的实施,使我县科学利用现有土地和自然环境资源,充分利用本地土地资源,通过科学管理,做到开发与保护相互促进、传统与创新相互融合;在减少生态环境破坏的同时,通过科学规范的人工管理和合理开发,改善生态环境。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土地的利用更趋于合理,并得到科学开发利用,水土流失减缓,土壤侵蚀减少,抗御气候灾害能力增强,促进土地的可持续管理,增加土地的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功能,可为改善这一区域生态环境和适宜人居环境具有一定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