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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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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
2024年11月01日 张会 黑龙滩管委会
 索 引 号 1778711277/a218/2024-00002  发布机构 a218  公开日期 2024-11-01

2023年度

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眉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06)11号”、“眉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6)62号”规定,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的正县级派出机构。主要职能有:

1.制定风景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依法制定风景区行政管理规章并实施管理。

3.负责风景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4.负责风景区内水土、水质、植被保护和环境优化。

5.负责风景区内项目的立项、方案的审批和组织实施。

6.保障风景区内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和合法权益。

7.负责风景区内公益事业、社会事业的发展和管理。

8.承担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力有效抓整改,“三督”问题整改成效显著。一是央督整改工作圆满收官。严格按照《四川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景区牵头的9项整改任务。二是土督整改工作加速推进。按照《眉山市黑龙滩水库区域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处置整改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土督反馈问题整改,完成乐业路、乐业支路等11条道路的可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立项批复等工作,正在全力推进11条道路的林地、土地组卷报征工作。三是林督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央督通报的黑龙滩流域88件破坏林地案件并案立案28件,已全部结案。

2.多措并举抓保护,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一是持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黑龙滩污水管廊实时监控设备,在重要支管、主管连接位置新增22个防爆摄像机,在隧道部分安装2个防水摄像机,科学、实时掌握景区污水管网运行情况。强化污水处理设施管理,黑龙滩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提标升级工程基本完工并正式投入运营,处理能力由5000m?/d提升至10000m?/d。二是积极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实施。积极向上争取环保专项资金,《黑龙滩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已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库,正在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黑龙滩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项目正在开展设计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黑龙滩(杨柳场镇)滨水区生态恢复示范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三是扎实抓好生态环境监管。聘请“环保管家”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开展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对黑龙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建筑工地、宾馆酒店等日常巡查监管,全年巡查60余次,确保了水源地环境质量安全;扎实开展河(湖)长制工作。使用巡河app常态化开展巡河问河,2023年开展巡河巡库40余次,确保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3.转型升级抓发展,区域经济总体回升向好。一是优化调整规划。按照“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统筹做好黑龙滩总规、控规、详规的调整优化,坚定不移转型绿色发展。二是推动项目建设。推进产业项目招引落地,成功签约诗里阡陌农旅融合项目和叶香林项目,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8亿元。加快推进中铁地中海度假酒店、双龙艺术中心、中铁诗里阡陌项目、叶香林项目等在建项目建设。

4.强基固本抓党建,推动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一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研究制定《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以上率下带动景区各级党组织抓实党建工作。二是抓牢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2023年黑龙滩风景区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清单》,重点聚焦责任制落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分析研判、工作情况报告。三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制定《黑龙滩风景区党工委班子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方案》,成立景区主题教育领导小组,采取读书班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自学等方式开展理论学习。

5.压实责任强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干部廉洁教育。深入组织学习《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纪条规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强化项目审计监督。对景区国有企业开展审计监督。发出《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和《2021年度天府水乡公司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督促国有公司开展审计整改。完成景区零散、小额工程项目竣工审计5个,送审造价累计8792526.47元,审定金额7824394.31元,审减968132.16元,总审减率11.01%。

二、机构设置

根据“眉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06)11号”、“眉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6)62号”规定,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设立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办公室、党群工作局、旅游发展和投资服务局、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监察审计局。下设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综合执法大队、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纳入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各7262.85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642.25万元,下降33.4%。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明显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726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4.96万元,占24.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57.89万元,占75.1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726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93万元,占17.94%;项目支出5959.92万元,占82.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7262.8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642.25万元,下降33.4%。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明显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4.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85%。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9.07万元,增长30.2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及公共服务项目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4.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71.02万元,占8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13万元,占7.04%;卫生健康支出41.88万元,占2.32%;住房保障(类)支出94.37万元,占5.23%;农林水(类)支出70.56万元,占3.9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04.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1037.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433.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105.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16.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41.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森林资源培育(05):支出决算为6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94.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2.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4.37万元、津贴补贴114.06万元、奖金302.43万元、绩效工资50.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6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2万元、住房公积金94.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4.03万元、退休费3.61万元、生活补助4.14万元。

公用经费209.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3万元、印刷费1.85万元、水费1.55万元、邮电费10.1万元、差旅费40.59万元、维修(护)费5.48万元、会议费0.36万元、培训费2.29万元、公务接待费3.2万元、劳务费0.32万元、工会经费29.88万元、其他交通费32.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4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4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履行公务、单位之间交流学习、招商引资等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管理,所需费用由县机关事务中心统一预算和决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34万元,增长11.89%。主要原因是因环保整改等工作,上级单位调研和检查等接待工作较上年略微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县的单位调研、检查工作、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9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住房城乡建设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毕节市七星关区、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省林草局等单位来景区调研和检查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7.8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我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93万元,比2022年增加15.85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人员运行经费增加,购买货物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及采购景区旅游规划服务、污水管廊监控运行维护服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艘。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黑龙滩(杨柳场镇)滨水区生态恢复工程示范项目、黑管委公共服务补助资金项目、黑管委体制调整期间相关补助项目等14个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3年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2023年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8)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01):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8)土地出让业务支出(06):反应土地出让业务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17.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9):反应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213)林业(02)森林培育(05):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2023年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委内设机构9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下设事业单位2个。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景区办公室、景区党群工作局、景区旅游发展和投资服务局、景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景区财政局、景区社会事业局、景区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局、景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景区监察审计局。下设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景区综合执法大队、景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根据“眉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06)11号”、“眉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6)62号”规定,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的正县级派出机构。主要职能有:

1.制定风景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依法制定风景区行政管理规章并实施管理。

3.负责风景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4.负责风景区内水土、水质、植被保护和环境优化。

5.负责风景区内项目的立项、方案的审批和组织实施。

6.保障风景区内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和合法权益。

7.负责风景区内公益事业、社会事业的发展和管理。

8.承担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三)人员概况。

根据仁委编委(2017)18号、173号文件,仁委编办(2019)79号文件,核定黑龙滩风景区总编制59名,其中:行政编制36名、事业编制20名,机关工人3名。在职人员57名,其中:公务员35名、事业人员19名、机关工人3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收入的年初预算数合计822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3.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00万元。2023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收入的决算数合计726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4.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57.8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支出的年初预算数合计8223.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9.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88万元,农林水支出2.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50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6500万元。2023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支出的决算数合计7262.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1.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88万元,农林水支出7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37万元。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5457.8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5457.8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在部门绩效目标制定方面,我委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编制2023年度部门预算绩效,全面开展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在预算编制和目标制定过程中,合理编制预算目标,做到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细化量化。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的偏离度,并根据绩效管理结果及时反馈、认真整改、完善政策。我委严格按照工作进度执行预算,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禁超标准超接待人数。

(二)专项预算管理。

我单位无“专项类”项目资金预算。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委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我委对绩效管理重视程度增强,将绩效工作一一落实到位,在实际的工作中,对项目起到了很好的监督管理作用,有效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及时反馈给项目主管部门,认真总结,更合理、有效、准确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本部门预算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预算、执行、收支、资产管理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有效保障了机构运转。全面完成了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任务及部门各项工作任务,整体支出绩效良好,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结果为84.5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概念理解不够,在编制绩效目标时,编制不全面,评价不准确。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的认知不到位,实际工作中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

二是与项目主管部门缺乏沟通,对项目绩效的目标编制不够细化,还需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明确绩效管理职责。

(三)改进建议。

一是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准确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根据“人员经费按标准、公共经费按定额”的原则客观编制,再根据项目要求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

二是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标准和要求执行预算、实现预期目标。再次对照项目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中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的实现程度和实施进度情况进行分析,对偏离目标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三是加强学习。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宣讲、咨询等方式,提高部门的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财务人员和项目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增强预算绩效监控意识,对单位整体业务情况进行分析掌握,随着项目的变化提前做出对应的规划和调整,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率,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

黑管委公共服务补助项目资金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黑管委公共服务补助资金项目2023年申报资金为1000万元,该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为1000万元,预算申报符合《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财政性资金审批管理制度》,资金用途为景区项目支出。截至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调剂数为62万元,调剂后预算数为938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保证了景区项目有序实施,保护了黑龙滩良好生态,实现了社会效益指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的主要内容是用于县委、县政府审定的生态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服务等方面已启动或计划启动的项目及当地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项目和处置遗留问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是与具体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具备可实现性。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黑管委公共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年初预算资金1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000万元,占比100%;截止2023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资金到位1000万元,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2.资金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黑管委公共服务补助资金项目执行中调剂使用资金62万元,支付到项目资金558.51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天府水乡”号船运行维护、办公区物业管理费、审计服务费等项目。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委建立了《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财政性资金审批管理制度》,其中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法合规,机构设置明确合理,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及时准确,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资金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内的子项目实施部门分别为景区办公室、景区国土规划和建设局、景区旅发局、景区党群局等部门,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支出财政资金620.51万元,解决了生态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服务等方面已启动或计划启动的项目,当地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项目及处置遗留问题。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保证了景区项目有序实施,解决了生态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服务等方面已启动或计划启动的项目,保护了黑龙滩良好生态,实现了社会效益指标。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概念理解不够,在编制绩效目标时,编制不全面,评价不准确。

(二)相关建议。

加强绩效目标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年初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通过培训等方式,提升部门业务股室绩效目标编制水平,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业务能力与素质。

附件3

黑管委体制调整期间相关支出

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黑管委体制调整期间相关支出项目2023年申报资金为1000万元,该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为1000万元,预算申报符合《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财政性资金审批管理制度》,资金用途为景区项目支出。截至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调剂数为452.9万元,调剂后预算数为547.1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保证了景区项目有序实施,保护了黑龙滩良好生态,实现了社会效益指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的主要内容是用于县委、县政府审定的生态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服务等方面已启动或计划启动的项目及当地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项目和处置遗留问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是与具体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具备可实现性。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黑管委体制调整期间相关支出项目年初预算资金1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000万元,占比100%;截止2023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资金到位1000万元,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2.资金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黑管委体制调整期间相关支出项目执行中调剂使用资金452.9万元,支付到项目资金258.8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景区路灯维护、春节氛围营造等项目。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委建立了《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财政性资金审批管理制度》,其中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法合规,机构设置明确合理,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及时准确,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资金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内的子项目实施部门分别为景区国土规划和建设局、景区环安局等部门,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支出财政资金711.73万元,解决了生态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服务等方面已启动或计划启动的项目,当地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项目及处置遗留问题。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保证了景区项目有序实施,解决了生态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服务等方面已启动或计划启动的项目,保护了黑龙滩良好生态,实现了社会效益指标。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概念理解不够,在编制绩效目标时,编制不全面,评价不准确。

(二)相关建议。

加强绩效目标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年初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通过培训等方式,提升部门业务股室绩效目标编制水平,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业务能力与素质。

附件4

黑龙滩流域原88宗涉林案件查处资金项目

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黑龙滩流域原88宗涉林案件查处资金项目2023年申报资金为779.38万元,预算申报符合《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财政性资金审批管理制度》,资金用途为退还黑龙滩流域原已立案查处的88宗涉林案件查处资金。截至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调剂后预算数为779.3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的主要内容是用于退还黑龙滩流域原已立案查处的88宗涉林案件查处资金。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是与具体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具备可实现性。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截止2023年12月31日,黑龙滩流域原88宗涉林案件查处资金项目实际资金到位779.38万元,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2.资金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黑龙滩流域原88宗涉林案件查处资金项目实际支出779.3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退还黑龙滩流域原已立案查处的88宗涉林案件查处资金。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委建立了《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财政性资金审批管理制度》,其中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法合规,机构设置明确合理,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及时准确,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资金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截至12月31日,用于退还黑龙滩流域原已立案查处的88宗涉林案件查处资金779.38万元。该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支出财政资金779.38万元,用于退还黑龙滩流域原已立案查处的88宗涉林案件查处资金。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保证了景区项目有序实施,保护了黑龙滩良好生态,实现了社会效益指标。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概念理解不够,在编制绩效目标时,编制不全面,评价不准确。

(二)相关建议。

加强绩效目标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年初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通过培训等方式,提升部门业务股室绩效目标编制水平,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业务能力与素质。

附件5

黑龙滩央督整改专项项目

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黑龙滩央督整改专项经费项目2023年申报资金为5000万元,该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为5000万元,预算申报符合《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财政性资金审批管理制度》,资金用途为景区项目支出。截至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调剂数为592.79万元,调剂后预算数为4407.21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保证了景区项目有序实施,保护了黑龙滩良好生态,实现了社会效益指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的主要内容是用于县委、县政府审定的生态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服务等方面已启动或计划启动的项目及当地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项目和处置遗留问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是与具体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具备可实现性。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黑龙滩央督整改专项经费项目年初预算资金5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000万元,占比100%;截止2023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资金到位5000万元,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2.资金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黑龙滩央督整改专项经费项目执行中调剂使用资金592.79万元,支出到项目资金4240.87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央督、林督专项整改、环北路及景区长岛安置房建设等项目。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委建立了《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财政性资金审批管理制度》,其中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法合规,机构设置明确合理,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及时准确,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资金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内的子项目实施部门分别为景区国土规划和建设局、景区旅发局等部门,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支出财政资金4833.66万元,解决了生态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服务等方面已启动或计划启动的项目,当地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项目及处置遗留问题。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保证了景区项目有序实施,解决了生态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服务等方面已启动或计划启动的项目,保护了黑龙滩良好生态,实现了社会效益指标。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概念理解不够,在编制绩效目标时,编制不全面,评价不准确。

(二)相关建议。

加强绩效目标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年初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通过培训等方式,提升部门业务股室绩效目标编制水平,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业务能力与素质。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第四部分—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xlsx
附件【第五部分—附表: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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