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办文办会、文秘信调、政策研究、政务公开、内部审计、目标绩效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辖区“两代表一委员”的组织协调和联系服务工作;负责办理党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代表建议;负责办理镇人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办公室。负责党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党建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等工作;统筹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群团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拟订并实施镇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年度计划等规划;负责辖区发展改革、投资促进、经济统计、科技等工作;负责辖区规下工业(限下商贸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指导各类经济实体依法依规运行;负责辖区用电、供水、燃气等要素的保障协调工作。
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负责辖区政法、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统战民宗、国家安全和反邪教、禁毒、扫黑除恶、网格化管理等工作;统筹“多网合一”网格平台建设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根据依法下放的行政执法权限统筹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规划、建设、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农业、水利、林业、文化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管委会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协助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城镇建设、控规控建等工作。
负责辖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急救援、消防、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巡查、网格化环境监管、秸秆禁烧、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河长制”、市政管网及排口整治等相关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信访矛盾的处理及化解,协助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等工作。
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市政建设、市政道路、乡道村道和基础设施的维护、检查等工作。
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统筹对接、协调推进等工作;负责搜集、整理、落实项目推进及投资环境的意见建议。负责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协助管委会有关部门做好土地管理、土地复垦、建设用地报批、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工作。
财政所。负责辖区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指导村(社区)财务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集中办理与群众密切相关、下放镇办理的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协助办理新区下放的行政审批业务;负责镇“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实施并指导村(社区)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村级财务核算、农村体制改革、农业农村生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林业(护林防火)、脱贫攻坚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机、畜牧、林业、水利、水产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测、农村产权交易等事务性工作。
民生事业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残疾人、红十字会等民生服务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民兵、兵役、人民武装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民工就业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农民工创业服务等工作;指导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信、来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负责辖区对外宣传、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科普、文物保护及乡风文明培育、建设工作;负责志愿者服务、文化项目实施、文娱活动开展等相关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维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文明实践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坚定绿色低碳发展,镇容村貌日新月异
(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发展势头好
1.推进三大工程,建设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一是实施耕地保护工程。推进3000亩耕地恢复补充、2580亩土地整治项目,完成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165亩,巩固2022年2234.4亩已整治撂荒地复耕复种成果,推进园地优化改造1099亩。探索“村集体+”的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长效机制,在升龙村实施集体土地联合经营项目508亩,带动集体经济收入11.5万元,撂荒地整治长效机制经验在全市推广。完成粮食播种面积9.5万亩,产量3.55万吨。落实农业保险服务政策,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投保面积覆盖率达98.5%。全面推行“田长制”,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行为,眉山市人民政府命名贵平镇为2022年度耕地保护先进乡镇。二是实施农田提升工程。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创建贵平镇观寺现代农业园区,以三峨、火花、庆祝为核心区沿梓州大道左侧实施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总投资3600万元。三是实施示范带动工程。建设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带3200亩,水稻高产示范片200亩。
2.做强特色产业,助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一是推进贵平镇现代农业园区(脆桃园区)建设,该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预计2024年3月份完成工程验收、审计;二是加快发展乡村新业态新模式、组织脆桃等特色农产品电商月活动,开展电商平台培训1次、抖音直播2次;三是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推进艺山农场项目落地,完成投资300万。通过与省农科院园艺研究所建立科技合作关系,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种植技术,2023年完成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评定1家;四是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倍增计划。已有13个村完成了目标收入的一半以上,其中有4个村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3.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夯实乡村振兴根基。一是落实政策衔接。安置补短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52名,完成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资助贫困学生153人次,完成县外就读学生资助248人次,完成到户产业扶持计划266户;二是严密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2023年入户走访摸排群众22325户,上报新增监测对象23户65人;三是强化易地搬迁后续帮扶。推进贵平镇易地搬迁安置点公共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4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新建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新建文化体育休闲设施和民生服务设施。
(二)推进全域系统治污,人居环境提升大。贵平镇2023年千村示范工程涉及林河村、静宁村、火花村450户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已基本完工。2023年修建垃圾分类池95个,实施民生实事项目“路灯照明”工程300盏,积极与上下游乡镇协同治理水污染,累计发现并处理河道问题17次,全面推进河长制“解放模式”,落实“林长制”,无一起森林火灾发生,人居环境改善明显。
(三)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高质量发展速度快。一是按照眉山东部新城规划布局,对我镇已启动项目做好用地保障工作。二是2023年完成贵平镇场镇改造提升项目、贵平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三是贵平镇2023年四好农村路项目、贵平镇市级园区(贵平脆桃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配套奖补资金产业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正在财评,贵平镇向家场镇提升改造项目已完成设计。四是打造观寺社区基层治理“文化聚心”项目示范点,打造“1+2+5”模式建设社区聚心邻里中心,五是加强协作推进成眉同城化工作。六是完成贵平镇便民服务中心“三化”建设。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厚植民生之基
(一)强化平安贵平建设。一是落实各项稳控管控安保措施,组织治安大巡逻100余次、参与人员达1000余人。在全国两会、成都大运会期间扎实信访维稳安保工作,落实盯防人员20余人,实现了零进京目标;二是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2023年农村自建房排查安全隐患房屋总数282栋,已全部完成销号工作,完成率100%。开展贵平镇燃气安全入户排查100余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40余处,均整改到位。全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已开展14次,已整改安全隐患37处,整改完成率100%,建成3个村级微型消防站,提升应急防控处置能力,截至目前,贵平镇未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落实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政策。2023年新增低保对象143户147人,取消低保对象104户106人,新增特困23户23人,取消特困19户19人,救助困难群众92户143080元。发放80岁以上高龄老人资金105万余元。残疾人技能培训2次,贵平镇退役军人建档立卡优待证办理完成95%,关爱基金申办13人,完成退役军人服务站标准化建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系统录入1000余人,新申请“六龄”老兵待遇17人,就业创业服务窗口共安置公益性岗位143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1人,返乡民工创业补贴1人,落实2023年过渡费清理及兑现工作,有序推进2188名拆迁群众安置选房工作,完成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5095人,人民幸福感、获得感增强。
(三)便民服务提质增效。2023年贵平镇共接待18320人,受理医保4586件、社保6320件、民政计生280件、工商68件、户口迁移168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638件,办结12060件,其中受理即办件11500件,代办件560件,办结率达100%。
(四)赓续贵平文化命脉。倡导文明新风,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上行学堂”五育主题项目,2023年开展6场主题活动。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1所16站2点共成立了各类志愿服务队90余支,累积开展各类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共计350余场。完成贵平镇形象logo的设计制作。在第三届四川省乡村文化振兴魅力竞演大赛眉山天府新区选拔赛上,贵平镇参演的节目《祖国颂》荣获三等奖。
三、坚决依法履职尽责,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一)学思想守初心。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领会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实抓细主题教育,做好党员学习教育,开展学习活动100余次,覆盖党员群众2000余人次,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涵养干部为民办事情怀。
(二)以法治护发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一是严格管控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对象,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名,解除11名。二是编好“多元调解” 网格勾勒平安乡镇“同心圆”,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00人次、提供法律咨询251余次,受理人民调解案件79件,成功调解76件,引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3件,调解成功率97%,社会环境良好。
(三)以作风扬正气。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围绕“六大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日常监督,推动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完成392名镇村社干部廉政档案收集,扎实推进违纪查处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审计监督。坚持“过紧日子”,财政资金实行日清月结,完成行政支出8527.63万元,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落实国有资产账务管理要求,完成国资审批4综,及时处理资产报废,以政风带社风优民风。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771.62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4742.78万元,下降32.6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77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31.74万元,占57.6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39.88万元,占42.3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77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1.68万元,占29.18%;项目支出6919.94万元,占70.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771.62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4742.78万元,下降32.6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31.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63%。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2.72万元,增长4.5%。主要变动原因是资源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31.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17.46万元,占48.25%;国防支出13万元,占0.23%;公共安全支出13万元,占0.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72万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49万元,占8.44%;卫生健康支出247.47万元,占4.39%;节能环保支出182.65万元,占3.24%;城乡社区支出19.4万元,占0.34%;农林水支出1387.44万元,占24.64%;交通运输支出44.42万元,占0.7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46.09万元,占6.15%;住房保障支出173.24万元,占3.0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6万元,占0.0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631.74,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支出决算为2717.46万元:
201(类)03(款)01(项)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915.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类)03(款)02(项)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1015.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类)03(款)08(项)信访事务支出20.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类)03(款)50(项)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支出决算663.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类)05(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决算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类)05(款)99(项)其他统计事务事业运行支出决算0.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类)13(款)99(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决算98.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类)33(款)99(项)其他宣传事务支出决算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类)38(款)08(项)信息化建设支出决算0.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类)03(款)50(项)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支出决算462.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国防(类)支出决算为13万元:
203(类)06(款)01(项)兵役征集支出决算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公共安全(类)支出决算为13万元:
204(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决算11.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4(类)06(款)04(项)基层司法业务支出决算1.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类)支出决算为10.72万元:
207(类)02(款)04(项)文物保护支出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7(类)03(款)08(项)群众体育支出4.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7(类)08(款)99(项)其他广播电视支出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决算为475.49万元:
208(类)02(款)99(项)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59.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156.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为39.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8(类)08(款)99(项)其他优抚支出决算为31.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8(类)09(款)99(项)其他退役安置支出决算为52.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8(类)11(款)99(项)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决算为30.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8(类)19(款)02(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决算为83.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210(类)支出决算为247.47万元:
210(类)04(款)0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0(类)04(款)09(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决算为166.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21.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24.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0(类)15(款)99(项)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0(类)16(款)01(项)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决算为7.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节能环保211(类)支出决算182.65万元:
211(类)01(款)99(项)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决算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1(类)03(款)01(项)大气支出决算14.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1(类)03(款)02(项)水体支出决算15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城乡社区212(类)支出决算19.4万元:
212(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决算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2(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2(类)05(款)01(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决算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农林水213(类)支出决算1387.44万元:
213(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3(类)01(款)09(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决算为3.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3(类)01(款)20(项)稳定农民收入补贴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3(类)01(款)22(项)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决算238.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3(类)01(款)26(项)农村社会事业支出决算为34.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3(类)01(款)99(项)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决算135.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3(类)02(款)07(项)森林资源管理支出决算17.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3(类)03(款)19(项)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支出决算76.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3(类)05(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16.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3(类)05(款)99(项)其他巩固脱贫攻坚 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决算29.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3(类)07(款)05(项)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决算808.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交通运输(类)支出44.42万元:
214(类)01(款)06(项)公路养护支出决算44.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220(类)支出346.09万元:
220(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283.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20(类)01(款)06(项)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决算62.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住房保障221(类)支出173.24万元: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173.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支出1.36万元:
224(类)06(款)01(项)地质灾害防治支出决算1.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1.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84.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66.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85万元,完成预算76.63%,较上年度减少1.75万元,下降12.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39万元,占96.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6万元,占3.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9万元,完成预算75.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2.07万元,下降15.38%。主要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39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参加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等;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通信等公务;参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32万元,增长228.57%。主要原因是增加接待次数。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6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2月14日天府粮仓农大教授培训接待7人共630元;3月16日省农业农村厅地膜调研接待16人共1080元;6月7日眉山天府新区农办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察接待8人共678元;10月1日省信访局来访接待9人共630元;11月1日省同城办交界地带调研接待11人共840元;12月1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对标创建活动联合验收接待11人共77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无此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9.8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眉山天府新区贵平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6.91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5.24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眉山天府新区贵平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6.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3.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脆桃园区建设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6.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眉山天府新区贵平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政府应急保障。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项目、2021、2022耕地恢复找补资金项目、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项目、城乡环境整治项目、贵平镇防止返贫致贫风险救助资金等9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9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类)01(款)02(项):指行政单位人大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1(类)01(款)04(项):指各级人大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201(类)03(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1(类)03(款)02(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1(类)03(款)08(项):信访事务支出
201(类)03(款)50(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1(类)03(款)99(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01(类)04(款)04(项):指反映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201(类)04(款)99(项):指反映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201(类)06(款)01(项):指反映财政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1(类)11(款)02(项):指反映纪检监察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1(类)29(款)02(项):指反映群团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1(类)29(款)99项):指反映其他群团事务支出。
201(类)32(款)02(项):指反映组织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1(类)32(款)99(项):指反映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201(类)33(款)99(项):指反映其他宣传事务支出。
201(类)99(款)99(项):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公共安全204(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4(类)02(款)99(项):指反映其他公安支出。
204(类)06(款)10(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
11.教育支出205(类):指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205(类)08(款)03(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类):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207(类)02(款)04(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类)02(款)02(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8(类)02(款)07(项):指反映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规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208(类)02(款)08(项):指反映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管理支出。
208(类)02(款)99(项):指反映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208(类)05(款)02(项):指反映政府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的基本支出。
208(类)05(款)06(项):指反映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类)10(款)01(项):指反映对儿童提供服务方面的支出。
208(类)10(款)02(项):指反映对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支出。
208(类)10(款)06(项):指有反映财政在老年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
208(类)10(款)99(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的支出。
208(类)11(款)01(项):指反映残疾人事业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208(类)11(款)02(项):指反映残疾人事业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8(类)19(款)01(项):指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208(类)19(款)02(项):指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208(类)21(款)02(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类)28(款)01(项):指反映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208(类)28(款)99(项):指反映其他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
208(类)99(款)99(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210(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0(类)04(款)08(项):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10(类)04(款)09(项):指反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10(类)04(款)10(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医疗的基本支出。
210(类)11(款)02(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医疗的基本支出。
210(类)15(款)99(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0(类)99(款)99(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211(类)支出: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11(类)01(款)05(项):指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定,规划的前期研究,制定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实验、研究和制定等方面的支出。
211(类)01(款)99(项):指反映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11(类)04(款)01(项):指反映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211(类)05(款)01(项):指反映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211(类)99(款)99(项):指反映其他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21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212(类)01(款)02(项):指反映城乡社区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2(类)03(款)03(项):指反映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212(类)03(款)99(项):指反映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12(类)05(款)01(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12(类)99(款)99(项):指反映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7.农林水213(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的支出。
213(类)01(款)06(项):指反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与推广等服务方面的支出。
213(类)01(款)22(项):指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13(类)01(款)53(项):指反映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213(类)01(款)99(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支出。
213(类)03(款)05(项):指反映水利工程建设的支出。
213(类)03(款)19(项):指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
213(类)03(款)99(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水利的支出。
213(类)05(款)02(项):指反映扶贫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3(类)05(款)99(项):指反映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213(类)07(款)05(项):指反映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213(类)07(款)99(项):指反映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220(类)支出:
220(类)01(款)04(项):指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空间开发适宜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220(类)01(款)06(项):指反映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221(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类)01(款)05(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221(类)02(款)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指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4(类)06(款)01(项):指反映自然灾害防治中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支出。
224(类)07(款)03(项):指反映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的支出。
224(类)99(款)99(项):指反映用于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1.其他229(类)支出:
229(类)99(款)99(项):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