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四川省禄加镇卫生院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9月6日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仁寿县禄加镇卫生院位于仁寿禄加镇福禄街健康巷2号。东至三根黄果树,西至廖家拗,南至盐井垻,北至余家桥,面积54平方公里。医院占地面积为8亩,建筑面积4060平方米;床位编制98张;年门诊量30000余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3000余人次。医院资产总值8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386.58万元。全院在岗员工共计81人(其中临聘人员16人),目前有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22人,初级职称32人;本科:24人,大专38人,中专及以下19人。我院科室功能设置齐全,门诊有中医科、口腔科、五官科、彩超室、检验科、放射科、西医内科、中药房、收费室,住院部设有内科、外妇科及康复科,同时设有公共卫生科及医保新农合科。配置有数字式X线机、彩超、经颅多普勒,各种检验检查及康复设施等,科室设置能够满足辖区基本医疗需求。本院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院、标准管院、质量立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的办院理念,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秉承“责任、创新、仁爱、奉献”的精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设为“让群众满意,政府放心,员工幸福”的医院。
二、机构设置
医院核定诊疗科目有: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肛肠科专业;针灸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科。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2652.07万元,支出总计2333.74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入增加389.65万元,增长比例为17.22%;支出增加301.59万元,增长比例14.84%。收入增加原因是:财政加大资金投入,2023年财政拨款为1050.4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284.18万元,增长比例为37.08%;医院多方开展医疗业务,2023年事业收入1584.57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88.36万元,增长比例为5.9%。支出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60.82万元,增长比例8.09%, 医疗业务的开展导致医疗成本增加,与2022年相比,医疗支出增加78.76万元,增长比例为4.33%。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5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0.4万元,占3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601.67万元,占60.39%;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3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7.74万元,占81.31%;项目支出436万元,占18.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50.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4.18万元,增长37.0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由差额预算单位变更为全额预算单位,人员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4.18万元,增长37.0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由差额预算单位变更为全额预算单位,人员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208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03.52万元,占比9.86%。
210 卫生健康支出900.4万元,占比85.72%。
221 住房保障支出46.48万元,占比4.4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50.4,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款)4(项):支出决算为103.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31万元,占比1.3%。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98万元,占比59.87%。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83万元,占比30.75%。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4.92万元,占比4.75%。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万元,占比3.33%。
2.卫生健康(类)2(款)3项):支出决算为90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为:
2011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20.31万元,占比2.25%。
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377.15万元,占比41.89%。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支出302.83万元,占比33.63%。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支出126.97万元,占比14.1%。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0.35万元,占比0.04%。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7.25万元,占比3.02%。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92万元,占比4.65%。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62万元,占比0.42%。
3.住房保障(类)1(款)1(项):支出决算为46.48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6.48万元,占比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1.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2.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眉山市仁寿县禄加镇卫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眉山市仁寿县禄加镇卫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眉山市仁寿县禄加镇卫生院共有车辆1辆,属于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接送、转运病人。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基层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基药补助项目等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运行情况良好。本单位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在2023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等8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2.23万元,调整预算数302.53万元,执行数为302.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8%,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辖区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业务和资金管理水平参差不平,存在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资金使用也不规范;新纳入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存在资金使用滞后的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专项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能力,达到辖区群众更加满意的结果。
(2)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1.22万元,执行数4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6万元,执行数45.6万元,完成预算100%。通过项目完成,体现了对医务人员工作的认可,有效的提高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69万元,执行数6.34万元,完成预算72.9%。因部分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交叉进行,在项目支出时未能仔细、有效的划分两项工作的内容,导致该项目经费未能按预算完成。
(5)村卫生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6.71万元,执行数36.7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定向医学生学杂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预算数2.1万元,执行数1.73万元,完成预算82.44%,其中0.37万元预算指标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已完成,所以该项目实际执行数2.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预算数28.98万元,执行数28.98万元,完成预算100%。
(8)疫情防控跨地区支援省级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35万元,执行数0.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单位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1(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