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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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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0日  板桥镇
 索 引 号 1778711277/a214/2024-000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10-30
 发布机构 a214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3年度

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武装部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及检查督促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大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史工作;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

经济发展和自然资源保护办公室:负责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大数据信息化、人民防空、宅基地等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建设,以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业综合服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耕地保护、种粮相关政策、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田长制”“林长制”相关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管理和福利慈善工作;负责村(社区)建设、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等工作。

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及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民族宗教、基层治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住房建设、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水利、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县级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

应急消防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灾害预警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职责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管、检查及“河长制”相关工作,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辖区环境安全;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财政所:负责财政预决算、各项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指导、核算村(居)民委员会财务工作及资产管理,监督、指导村(社区)集体经济会计核算。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的日常运行;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站(点)及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农机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协助开展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负责除生猪定点屠宰场外的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农机管理等服务工作;做好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和报告,强制免疫和调运流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诊疗活动、养殖业生产安全等事务性工作;协助植物疫情田间调查与大田普查,协助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控,协助开展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市场巡查,快速处置植物疫情等工作;协助开展水生动物疫病预警、疫情调查、记录、监测和分析报告等工作;负责土地承包、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产品品牌推介、家庭农场发展、专业合作社发展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民工就业、培训、维权、司法援助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负责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协助指导所辖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对外宣传、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文化旅游、科普、文物保护及乡风文明培育、建设工作;负责志愿者服务、文化项目实施、文娱活动开展等相关工作;协助指导村(社区)开展文明实践工作;负责群团、关心下一代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全力推进党的建设。始终坚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零容忍”态度,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震慑力。

2. 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着力构建板桥镇“3+3”现代农业发展和“1+3+4”粮食产业绿色高产高质高效发展新格局,完成组级产业规划,加强农业农村基础建设,完成川渝、今上特高压征地拆迁工作。以“园村一体”规划建设为抓手,推动乡村振兴,促进三产融合发展,打造现代特色产业示范园区。

3. 全力推进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土地不复荒。落实“田长制”工作职责。

4. 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回收、秸秆禁烧和资源化利用、农村厕所革命等治理工作。推进美丽宜居小镇建设。

5. 全力推进和谐稳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盯紧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切实加强信访重点人员、在册吸毒人员等人员的管控工作,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确保大运会平安稳定。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共有机构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纳入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本级。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142.3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1.75万元,增长21.77%。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增多,如农村综改项目、危病漫水桥项目、村道加宽项目建设;二是支付20-22年度已验收项目尾款。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31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95.44万元,占82.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6.85万元,占17.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31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6.02万元,占50.15%;项目支出1566.28万元,占49.8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42.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61.75万元,增长21.77%。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增多,如农村综改项目、危病漫水桥项目、村道加宽项目建设;二是支付20-22年度已验收项目尾款。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5.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6%。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8.16万元,增长24.35%。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增多,如农村综改项目、危病漫水桥项目、村道加宽项目建设;二是支付20-22年度已验收项目尾款。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5.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5.22万元,占31.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2万元,占0.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4.9万元,占10.21%;卫生健康(类)支出37.06万元,占1.43%;住房保障(类)支出67.88万元,占2.62%;公共安全(类)支出13.43万元,占0.52%;节能环保(类)支出4.25万元,占0.16%;城乡社区(类)支出35.42万元,占1.36%;农林水(类)支出1332.57万元,占51.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7万元,占0.05%;交通运输(类)支出24.32万元,占0.9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595.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

01(款)01(项):支出决算为5.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1(款)02(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1(款)04(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1(款)08(项):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3(款)01(项):支出决算为511.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3(款)02(项):支出决算为10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3(款)08(项):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3(款)50(项):支出决算为35.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6(款)01(项):支出决算为5.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6.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11(款)99(项):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9(款)01(项):支出决算为28.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9(款)99(项):支出决算为15.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31(款)01(项):支出决算为79.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 公共安全(类)

06(款)01(项):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6(款)04(项):支出决算为12.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3. 节能环保(类)

03(款)02(项):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

01(款)09(项):支出决算为5.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1(款)99(项):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02(款)99(项):支出决算为30.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5(款)01(项):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77.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5(款)06(项):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7(款)05(项):支出决算为52.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7(款)99(项):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8(款)01(项):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9(款)99(项):支出决算为16.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10(款)04(项):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10(款)06(项):支出决算为7.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0(款)01(项):支出决算为7.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1(款)02(项):支出决算为39.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28(款)99(项):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99(款)99(项):支出决算为2.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6. 卫生健康(类)

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37.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7. 城乡社区(类)

01(款)04(项):支出决算为18.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3(款)99(项):支出决算为11.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5(款)01(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8. 农林水(类)

01(款)04(项):支出决算为88.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1(款)19(项):支出决算为10.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1(款)42(项):支出决算为24.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1(款)99(项):支出决算为31.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2(款)07(项):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3(款)15(项):支出决算为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5(款)04(项):支出决算为428.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5(款)99(项):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7(款)01(项):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7(款)05(项):支出决算为626.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7(款)99(项):支出决算为54.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9. 住房保障(类)

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67.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10. 交通运输(类)

01(款)06(项):支出决算为23.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01(款)99(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1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1(款)99(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收支平衡。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6.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37.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15.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预算68.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1万元,占9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8万元,占4.7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1万元,完成预算90.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39万元,增长12.11%。主要原因是本年末进行一次车辆保养维护。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1万元。主要用于镇干部日常公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完成预算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06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人数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人员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县农业农村局到政府检查工作,金额0.1万元;县财政局到政府检查工作,金额0.0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6.8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仁寿县板桥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板桥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板桥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出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通组路补助资金项目、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项目等61个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6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3年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2023年板桥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

201(类)01(款)01(项):指反映人大事务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201(类)01(款)04(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201(类)01(款)08(项):指反映人大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201(类)03(款)01(项):指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201(类)03(款)02(项):指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201(类)03(款)08(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201(类)06(款)01(项):指反映财政事务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201(类)11(款)01(项):指反映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201(类)29(款)01(项):指反映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201(类)29(款)99(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业方面的支出。

201(类)31(款)01(项):指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201(类)38(款)16(项):指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0. 公共安全(类)

204(类)06(款)04(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节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1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类)

207(类)01(款)01(项):指反映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的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208(类)02(款)01(项):指反映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基本支出。

208(类)07(款)05(项):指反映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基本支出。

208(类)28(款)04(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拥军优属的基本支出。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210(类)04(款)09(项):指反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

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医疗的基本支出。

210(类)11(款)02(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医疗的基本支出。

14. 节能环保(类)

211(类)03(款)02(项):指污染防治中水体方面的支出。

15. 城乡社区(类)

212(类)03(款)99(项):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12(类)05(款)01(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6. 农林水(类)

213(类)01(款)04(项):指反映用于事业运行的基本支出。

213(类)01(款)26(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的基本支出。

213(类)01(款)42(项):指反映用于农村道路建设的基本支出。

213(类)01(款)99(项):指反映用于其他农业农村的基本支出。

213(类)03(款)02(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3(类)03(款)14(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213(类)03(款)15(项):指反映抗旱业务支出。

213(类)03(款)16(项):指反映用于农村水利的基本支出。

213(类)07(款)05(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17. 住房保障(类)

221(类)02(款)01(项):指住房改革支出中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支出。

18. 灾害防治和其他应急管理(类)

224(类)01(款)04(项):指反映应急管理事务中灾害风险防治的基本支出。

224(类)01(款)99(项):指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19.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2023年板桥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2023年无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附表1-13+板桥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附件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xlsx
附件【附件1:2023年板桥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doc
附件【附件2:2023年无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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