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完成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等工作;
4.发展各项服务事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生、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综合性工作,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5.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权益,取缔非法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6.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8.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根据仁委编委〔2019〕99号文件,我单位机构设置核定情况为:党政综合办事机构7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民生事业办公室。
公益一类股级直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后勤保障;目标绩效、考核管理、检查督促。
(2)党建办公室
负责镇大党建工作;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实施乡镇经济发展规划,统筹经济协调发展;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投资促进、规下工业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础统计工作;负责村(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人民防控、大数据信息化等管理工作。
(4)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住房建设、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物流、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食品安全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辖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管、检查及“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5)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和青少年教育;安全生产、消防、防震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6)财政所
负责辖区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村(社区)财务工作。
(7)民生事业办公室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8)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的综合协调服务;镇“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运行维护工作;集中办理民政、社保、医保、就业、计生、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
(9)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检查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农机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畜牧业疫情监控防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农业公共信息统计,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
(10)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农民工就业、培训、维权、司法援助的相关服务工作;优秀农民工推荐、返乡农民工创新就业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农村劳动力流动监测,农民工大数据平台宣传推广及录入工作,指导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
(11)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群众宣传教育、农民夜校、远程教育工作;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辖区宣传推广、舆论引导、官方媒体(平台)上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广播电视的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目标要求,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实现了全镇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担当,多措并举,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把好“人民幸福关”
(一)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常态化开展帮扶工作。钟祥镇现有脱贫户和监测户849户2592人,其中脱贫户734户2309人,监测户115户283人(脱贫不稳定户47户133人;边缘易致贫户49户100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9户50人)。从7个县级帮扶部门、镇政府抽调166名党员干部组建脱贫户和监测户帮扶团队,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列为监测重点,坚决杜绝返贫致贫,形成从识别、帮扶到退出的连贯机制。
二是扎实做好技能培训和产业扶持。通过实施技能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两个专项行动”,培训农村劳动力2000人次,推荐就业岗位130余个,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万余人次。2023年全镇产业直补到户351户,补助资金97.8万元。
三是强化信息动态管理。今年5月,通过建立网格化体系,完成13330户41256人大排查,拟新增边缘易致贫监测对象2户2人,实施开发式帮扶措施23人,落实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10月,对全镇787户脱贫户(含监测户)入户走访并核算收入,目前全镇脱贫户人均纯收入13679元,较去年提高14.1%。
(二)不断增强兜底保障力度
一是全面落实保障制度。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保障,严格评议程序、公开公示等制度。全年新增低保159户169人,减员197人,目前继续享受低保合计2481人;新增特困14户16人,减员21人,继续享受特困人员合计456人,其中集中特困116人,散居特困340人;临时救助111人,合计144800元;困难群众救助10人,合计9200元;高龄人员新增252人,减员187人,现享受有政策1720人;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每月更新,做到留守儿童每季度走访不少于1次,困境儿童每月走访不少于1次,现有留守儿童35人,困境儿童7人。
二是强化基层社会保障。便民服务中心高效运转,累计服务群众11000余人次,办理各类申请、登记、代缴业务7000余条,综合满意度评价达99%以上。2023年,城乡社保综合参保率达100%,及时办理退休及增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97.38%,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达户籍人口的85%以上。通过落实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经排查未发现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资。本年在外务工人员26421人,新增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150人,推荐创业明星3人,申请返乡创业补贴4人,补助资金4万元。积极做好重点工业企业推荐入职工作,申报灵活就业补贴4人。
三是切实做好特殊群体保障服务。开展适老化改造项目。按照县民政局要求,针对辖区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共实施适老化改造240户,共计24.5万元,财政补助23.7万元。全力做好残疾人保障服务,代缴意外保险1748人,无障碍改造13户,申请残疾学生救助10人、居家灵活就业补助5人、燃油补贴22人,为残疾人发放辅具89件,康复申请救助1人,资助白内障手术18人,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330人,开展集中评残200余人,举办残疾人全民健身运动会1次。
(三)不断加强基层卫健惠民举措
一是切实抓好基层卫健工作。精准核定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每月奖扶资金100%发放到位。2023年,我镇新增奖扶518人,特扶3人,全镇奖扶共2199人,特扶106,手术并发症18人,市特扶3人。按时完成艾滋病防治检测及随访、村(社区)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等工作。扎实推进职业健康监管,用人单位“两检一申报”达95%以上。无偿献血目标任务15人,完成25人,超额完成目标。2023年乡村医生申报领取生活补助96人,死亡2人,现实领取生活补助94人;申报领取社保补助10人。
二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多举措开展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巩固提升行动,利用各种会议、LED显示屏、上街入户等加强宣传,全领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参与率达90%以上,进一步加强巩固创卫成果,确保100%复审合格。我镇于2023年2月成功获评省级卫生镇。
一年来,我们全力以赴抓发展,持续推进重点工作,把好“经济发展关”
(一)全力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落实
坚持“一项目一专班”,有序推进场镇停车场建设、千亩示范田灌溉建设、三变改革电商中心建设、“老大桥”“狗屎桥”重建、生态湖泊治理、通组公路建设、农村水网改造三年提升行动、钟祥医院、中心幼儿园重建等重点项目落地落实。钟祥镇中心幼儿园新园区已于10月正式启用,龙桥社区“三变改革”、美丽乡村建设和千亩示范田灌溉项目、场镇停车场项目等均已完工验收,涉及资金4146万元。
(二)全力推进农业发展提质增效
一是高效完成农业生产任务。制定《钟祥镇粮食生产工作计划》,明确6.4万亩粮食播种面积目标,本年实际播种6.56万亩,粮食产量2.36万吨,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大豆种植面积15000亩、果园腾退复耕种粮面积398亩、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推广面积14900亩、水稻示范连片种植1500亩。经果作物播种面积1.36万亩,年产量1.7万吨。19个单元的德康代养场,生猪年出栏5万头,保障了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
二是坚定不移抓好粮食安全工作。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驻村干部为成员的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班子成员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粮食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找回耕地1154余亩,就地恢复920余亩,腾退“非粮化”农业园地484.32亩。通过以整代租、帮耕帮种、大户种植、补助政策激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兜底等措施,完成复耕复种2900余亩,位于全县前列。
三是粮经融合现代农业园区初见成效。扎实推进粮经融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本年有望成功创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制定《钟祥镇粮经融合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园区内实施高标准农田2400亩,道路加宽及扩建42.5公里,黑化公路6.8公里,整治各类渠道14.8公里,维修山平塘28口,新建维修蓄水池36口,新建维修提灌站7座,建成水旱(水稻+油菜、水稻+蔬菜)轮作高效种植示范基地7200亩;实施粮药复合高效种植示范300亩、粮菜复合高效种植示范1000亩;建设水稻集中育秧插秧2000亩,水稻机收作业6480亩。
四是农业“生产、销售、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争取“三变”改革试点项目资金563万元,在钟祥镇龙桥社区建成电商服务中心、农资采购中心、烘干中心一体的为农服务中心,与县供销社合股成立全镇首个村级供销社为群众提供农资供应等服务。建立“党总支+集体联合社+公司+农户”土地经营模式,通过规模化种植、机械化耕种、粮油作物复种、种养循环、争取财政补贴、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措施有效降低了土地经营成本,实现集体经济、农户、公司获得最大收益。龙桥经验得到了上级领导和部门的肯定,新华社、四川农村日报、眉山日报等媒体进行了采访报道。
五是农业保险“保驾护航”。成立钟祥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专班,各村(社区)配备1名农业保险协保员,引导农户和业主积极参保,有效提振农户、农业业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粮食生产的信心。2023年全镇政策性农业保险,水稻参保7451亩,玉米参保14888亩,参保率91%,柑橘参保4171.2亩,生猪参保3485头。
(三)持续推进集体经济发展
镇党委始终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重点工作推进,鼓励各村(社区)积极向龙桥社区学习,充分利用自身资源,找准联农带农利益联结点,回引优秀能人,发挥老百姓的作用,带领村民致富增收。2023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举措有思路,截至目前,全镇村级集体经济收益109.86万元(包括应收未收部分),平均10.98万元,本年收益倍增任务圆满完成。
一年以来,我们持之以恒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统筹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把好“城乡环境关”
(一)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一是通过公开、竞争、择优选齐配强农村保洁员,全镇共配备120名农村保洁员,修复破损垃圾设施124处,现有垃圾亭31处,垃圾基座703座,放置垃圾桶1470个,做到每10户有一处垃圾收集设施。镇内有垃圾压缩站1座,建渣和大件垃圾场1处。
二是制定了《钟祥镇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每月开展村庄清洁日活动,全镇共黑化村道路17.94公里、蓄水池51座、渠道73.9公里、安装路灯213盏;加宽村道路52.72公里,有效改善群众出行和生产生活。在针鼓社区建成公园24亩,为群众提供休闲、娱乐和锻炼场所。
三是因地制宜实施绿化美化工程。播撒花种2000平方米,栽植风景树300株,花台竹栏500米,庭园绿化美化12户。
(二)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加强城乡综合治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宣传单、标语、微信群等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城乡环境治理氛围。累计制作宣传单3000余份、横幅标语60条,微信群消息100余条。
二是强化监管,严格考核。坚持“红黑榜”制度,镇党委、政府将城乡环境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进行考核,明确奖惩标准;镇执法办加强督查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曝光,限时整改。
(三)生态环境保护再出新举措
一是严查秸秆禁烧。对全镇范围进行宣传、督查,全年未出现秸秆燃烧情况。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800余万元对陈家沟河支流钟板桥河进行生态治理,长度达2.4公里。三是场镇内实施的雨污分离项目,有效防止污水直排入河,助力陈家沟河水质提升。四是落实严格的环保责任,组织专人对全镇16户畜禽养殖大户编制一户一档并每旬巡查,做到零投诉、零偷排、零漏排。五是压实河长制责任,开展河长制业务培训,高质量落实巡河清河行动。六是高效实施基层河湖管护“解放模式”建设,并于10月全面完成并验收合格。
一年以来,我们牢牢守住底线红线,奋力建设安宁祥和平安钟祥,把好“安全稳定关”
(一)信访工作稳中向好
一是聚力重要时间节点。圆满完成成都大运会、省委巡视组驻眉期间信访稳定工作,所有重点人员均稳控在镇内,没有发生到京、到省、到市上访和其他群体性、聚集性事件,没有产生负面舆情和不良影响。
二是创新以彝管彝、以彝治彝。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合理聘用1名彝族民警,在彝胞聚居区选出两名威信较高的共产党员作为“头人”与政府联系,实现政府管理与彝族同胞的无缝对接。
三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排查出矛盾纠纷线索106条,成功化解89条,成功化解率达84%。
四是常态化开展信访维稳工作。2023年未发生非法上访和其他群体性、聚集性事件,没有产生负面舆情和不良影响。重复信访人员陈绍林的信访调解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二)平安钟祥建设有力
一是禁毒有力。所有在册吸毒人员全部管控到位,未发生脱管漏管现象。吸毒发生率逐年减少;全年走村入户开展禁毒宣传工作12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张贴横幅17张、制作宣传栏17个。
二是特殊人员管控有力。防邪教工作扎实推进,化解转化2名邪教人员,时刻关注其生产生活状况,跟进其外出务工后的思想状况;对精神病人严格实行“六个一”包保工作机制,开展帮扶工作。钟祥镇特殊人群(精神病)管控持续排名全县第三名。
三是执法有力。成立钟祥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配备标准化执法办公设备、器械。制定《钟祥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使执法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更明确,执法程序和行为标准更规范。自成立以来,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共处理占道经营896起、车辆乱停乱放2780起、清理流动商贩2069起、场镇噪音处置55起、三轮车非法运营98起、会同交警、运管、道安办联合执法15次、清理落地雨棚22个,各类案件共处置5932起。通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我镇的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明显提高。
四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有力。开展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166户,整治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18户,危房改造35户;全镇开展地质灾害大排查,已治理完成地质灾害点14处,累计转移13次,合计97户213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包一”责任制度,强化辖区17家“一包一”企业监管,继续聘请第三方公司对辖区重点企业和重要场所安全情况进行专业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清单对照整改,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防汛减灾、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有力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设置了镇级林长2名,镇级副林长9名,村级林长10名,村级副林长10名,生态护林员21名,设立了林长制办公室,在辖区内设置林长制公示牌10个。按照乡镇级林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副林长每周不少于1次的巡林要求,今年以来,镇级林长开展巡林22次,副林长开展巡林90次,村级林长、副林长开展巡林905次,村级护林员巡林1073余次,无乱砍滥伐现象,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二是多措并举,时刻绷紧防火弦。根据全镇森林分布特点和防火形势要求,强化各种措施,确保防火安全。应对高危地区制作森林防火卡点房三个,给各村(社区)购买森林防火物资以及各类制度牌73个,宣传资料2000余份。开展森林防火演练11次,张贴发放省市县森林防火命令5000余份,悬挂警示标牌300余个,排查祭祀用火、农事用火、电力线路等火灾隐患10处,都及时整治到位。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今年我镇森林防火形势总体稳定,防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是定期检查水利工程设施,制定消险方案,编制防汛预案,落实防汛责任制;在应对多轮强降雨过程中,严格执行雨前排查、及时巡查、雨后检查制度,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了全镇安全度汛;在抗旱工作中,我们积极采取提灌站抽水、蓄水池蓄水、消防车洒水送水等措施,充分利用水资源,全力保障群众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需求。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5675.54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46.22万元,增长34.2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追加重点镇项目等项目资金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全年收入总计567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97.01万元,占86.2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8.53万元,占13.7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567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3.42万元,占49.22%;项目支出2882.12万元,占50.78%。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75.5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46.22万元,增长34.2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追加重点镇项目等项目资金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97.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28%。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28.61万元,增长41.1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追加加重点镇项目等项目资金等。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97.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1.80万元,占34.75%;公共安全支出77.80万元,占1.5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97万元,占0.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1.68万元,占15.15%;卫生健康支出71.88万元,占1.47%;节能环保支出9.65万元,占0.20%;城乡社区支出31.69万元,占0.65%;农林水支出2048.94万元,占41.84%;交通运输支出16.99万元,占0.35%;住房保障支出115.38万元,占2.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24万元,占0.8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897.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支出决算0.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48.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04.7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0.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6.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3.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支出决算为77.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支出决算为3.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7.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8.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9.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63.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82.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支出决算为91.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2.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
3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1.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9.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31.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31.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8.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1.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6.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0.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85.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为11.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5.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4.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支出决算为9.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1.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5.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24.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4.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决算为16.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5.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3.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16.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476.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0.10万元,增长2.49%。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检查增多导致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8万元,占69.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4万元,占30.1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开支内容包括:无经费开支(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11万元,增加了3.97%。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公车使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办公。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8万元。主要用于出差、下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94万元,增长293.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检查增多,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2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交通局安全检查、国土管理执法巡查、环保督察检查、脱贫攻坚回头看等中央、省级、市、县等检查、调研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8.5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钟祥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3.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龙桥社区三变改革机库建设、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公墓设备购置项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场镇巡逻、各种宣传业务、公务出行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八一”、春节期间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及涉军群体代表慰问经费项目、钟祥镇2023年乡镇干部周转房项目、2023年养老服务体系项目、2023年度“清洁乡村”卫生费补贴资金项目等58个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3年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2023年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3年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持。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指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30.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疫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1.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的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的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3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4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其他用于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4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我单位”)包含行政单位1个钟祥镇人民政府,各类型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根据仁委编委〔2019〕99号文件,我单位机构设置核定情况为:党政综合办事机构7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民生事业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完成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等工作;
4.发展各项服务事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生、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综合性工作,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5.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权益,取缔非法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6.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8.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三)人员概况。
2023年底仁寿县钟祥镇人民政府在编人员共有88名,其中公务员38名,机关工人2名,事业人员48名,较2023年初减少2名。2023全年人员变动为公务员退休2名、调出1名、调入1名、考入2名,机关工人退休1名,事业人员退休2名、军队转入1名。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3724.55万元;根据《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全年预算收入为567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97.01万元,占86.2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8.53万元,占13.72%。
(二)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3724.55万元;根据《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全年预算支出5675.54万元,决算支出5675.54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根据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我单位2023年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扎实做好技能培训和产业扶持。通过实施技能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两个专项行动”,培训农村劳动力2000人次,推荐就业岗位130余个,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万余人次。二是强化信息动态管理。今年5月,通过建立网格化体系,完成13330户41256人大排查,拟新增边缘易致贫监测对象2户2人,实施开发式帮扶措施23人,落实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对全镇787户脱贫户(含监测户)入户走访并核算收入,目前全镇脱贫户人均纯收入13679元,较去年提高14.1%。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扣0分,得5分。
(2)特殊群体保障服务
2023年我单位按照县民政局要求,针对辖区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共实施适老化改造240户,共计24.5万元,财政补助23.7万元。全力做好残疾人保障服务,代缴意外保险1748人,无障碍改造13户,申请残疾学生救助10人、居家灵活就业补助5人、燃油补贴22人,为残疾人发放辅具89件,康复申请救助1人,资助白内障手术18人,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330人,开展集中评残200余人,举办残疾人全民健身运动会1次。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扣0分,得5分。
(3)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落实
2023年我单位坚持“一项目一专班”,有序推进场镇停车场建设、千亩示范田灌溉建设、三变改革电商中心建设、“老大桥”“狗屎桥”重建、生态湖泊治理、通组公路建设、农村水网改造三年提升行动、钟祥医院、中心幼儿园重建等重点项目落地落实。钟祥镇中心幼儿园新园区已于10月正式启用,龙桥社区“三变改革”、美丽乡村建设和千亩示范田灌溉项目、场镇停车场项目等均已完工验收,涉及资金4146万元。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扣0分,得5分。
(4)推进集体经济发展
镇党委始终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重点工作推进,鼓励各村(社区)积极向龙桥社区学习,充分利用自身资源,找准联农带农利益联结点,回引优秀能人,发挥老百姓的作用,带领村民致富增收。2023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举措有思路,截至目前,全镇村级集体经济收益109.86万元(包括应收未收部分),平均10.98万元,本年收益倍增任务圆满完成。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扣0分,得4分。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
根据预算报表和决算报表,我单位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3724.55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为5675.54万元,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预算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52.38%;
根据2023年资产配置全年执行表,我单位资产配置预算数为6.22万元,资产配置执行数为6.22万元。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预算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0.00%。故无法按照公式计算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但根据实际情况,我单位2023年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正常。
2023年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预算数为0.00万元。根据决算报表,我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执行数为125.15万元,预算偏离度100%。
该项指标得分=(1-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100%×4+(1-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100%×2+(1-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100%×2=2.43分。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4.10分,得3.90分。
(2)支出执行进度。
根据1-6月可执行情况表,我单位2023年1至6月预算执行数为4994.64万元,根据决算报表,部门预算数为5675.54万元,根据1-6月支付预警红色预警查询表,1至6月预警金额数为0.00万元,支出预警金额占比为0.00%,1至6月无支出违规金额。
根据1-10月可执行情况表,我单位1至10月预算执行数为5376.85万元,根据决算报表,部门预算数为5675.54万元,根据1-10月支付预警红色预警查询表,1至10月支出预警金额数为0.00万元,支出预警金额占比为0.00%,1至10月无支出违规金额。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6分。
(3)部门整体年终预算结余情况。
2023年我单位全年预算数为5675.54万元,预算执行数为5675.54万元,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为0%。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2分。
(4)严控一般性支出。
部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下表3-1)。
表3-1一般性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情况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情况 |
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 |
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 |
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 |
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 |
1 |
“三公”经费 |
5.65 |
5.50 |
增加 |
4.02 |
4.12 |
|
2 |
会议经费 |
3.00 |
4.00 |
持平 |
1.21 |
2.14 |
|
3 |
培训经费 |
3.00 |
3.00 |
持平 |
1.62 |
1.92 |
|
4 |
差旅经费 |
65.00 |
67.60 |
持平 |
62.34 |
47.11 |
|
5 |
办节办展经费 |
0.00 |
0.00 |
持平 |
0.00 |
0.00 |
|
6 |
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
3.31 |
12.00 |
持平 |
2.53 |
5.77 |
|
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经费 |
0.00 |
0.00 |
持平 |
0.00 |
0.00 |
|
8 |
课题经费 |
0.00 |
0.00 |
持平 |
0.00 |
0.00 |
|
9 |
合计 |
79.96 |
92.10 |
增加 |
71.72 |
61.06 |
|
2023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年初预算92.10万元,2022年一般性支出年初预算89.96万元;2023年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61.06万元,2022年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79.96万元。
综上,按照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2分,得3分。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
我单位不断完善财务运行机制,强化内控建设,规范会计行为,结合内控制度建设,紧盯核心业务和关键环节,加大对日常审批、预算管理、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要环节的风险排查,及时查漏补缺,强化制度约束。目前已围绕内控六大业务板块建立相关制度,其中已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将制度严格落到实处。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财务岗位设置
我单位已科学设置财务岗位,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明确财务岗位设置,严格落实定员定岗,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审核与支付分设,会计与出纳分立,对资金支付、票据审核等财务管理关键环节,建立明确责任制度,形成了有效的制约机制,严控岗位风险,提升工作效率。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2分。
(3)资金使用规范
我单位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确保重点、厉行节约、注重实效、重大经济事项支出由集体决策研究决定的原则,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
根据决算报表和国有资产年报表,我单位2022年末实有人数为90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值合计300.54万元;2023年末实有人数为88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值合计334.83万元。
2022年人均占有资产=300.54÷90=3.34(万元/人),2023年人均占有资产=334.83÷88=3.80(万元/人),2023年我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当年单位人均占有资产-上年单位人均占有资产)÷上年单位人均占有资产=(3.80-3.34)÷3.34×100%=13.77%;2023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7.22%,2023年市级财政收入增长率6.76%。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3分,得0分。
(2)资产利用率
根据资产存量明细查询表,我单位2023年办公家具账面价值为67.45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为3.18万元,故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办公家具账面价值×100%=3.18÷67.45×100%=4.71%;2023年资产利用率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9.82%。
根据资产存量明细查询表,我单位2023年办公设备账面价值为252.18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价值为70.46万元,故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价值÷办公设备账面价值×100%=70.46÷252.18×100%=27.94%;2023年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的市级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40%。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2.7分,得0.9分。
(3)资产盘活率
根据资产存量明细查询表和国有资产报表,我单位2022年及2023年均无闲置资产。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5.采购管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我单位2023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2)采购执行率。
2023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总预算125.15万元。采购执行数为125.15万元,当年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为0.00万元该项得分=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当年政府采购总预算数-当年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100%×3=125.15/(125.15-0)*3=3。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不扣分,得3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9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280.5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涉及预算金额0.00万元。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5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466.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
我单位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为54个,无未履行事前评估程序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目标设置
我单位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为54个,无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不相匹配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3)项目入库
我单位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为54个,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入财政库。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项目执行。
(1)资金执行同向
我单位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为54个,无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不相符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项目调整
我单位不涉及应采取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3)执行结果
我单位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常年项目数量为0个,部门预算常年项目总数为29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数量为0个,部门预算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总数为54个。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该项指标得4分。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
我单位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为54个,绩效目标表中设置数量指标的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有54个,均已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目标偏离
我单位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偏离度在30%以上的为0个。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3)实现效果
我单位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为54个,绩效目标表中设置数量指标的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有54个,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为54个,我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较好,均已达到设定指标值。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3分。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分析。
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在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按时将新购、满足固定资产登记条件的资产进行资产卡片新增。每月初按时填报资产月报,严格审核,确保数据准确、及时、完整性,有效夯实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收支两条线”“归口管理”三大原则,合理编制预算;将项目绩效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项目实施不及效果、预算执行进度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通报并作为年度评优时的参考依据;对于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明确预算编制、预算分解、预算执行与分析、预算调整、决算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及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等业务环节的管理要求,加强预算业务各环节的风险管控,促进预算业务在提高单位各项业务管理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履职效果和预算管理效果较好,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规范,项目决策程序严格,项目执行进度良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良好。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眉彭财发〔2024〕20号)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3年度自评得分88.26分。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单位在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但绩效指标细化量化还有待提高,指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2.部门资产管理存在不足
一是我单位2023年人均资产相较2022年增长13.77%;而2023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7.22%,2023年市级财政收入增长率6.76%。人均资产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和市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二是2023年部门资产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相较于全市平均值还存在差距,资产利用效率有待强化。
(三)改进建议。
1.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每年预算申报前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对制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改、完善,并将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实施单位项目遴选排序、安排项目实施单位预算申报资金的重要依据。
二是提高绩效目标编制人员水平。对编制绩效目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编制绩效目标审核的要求,并提供绩效目标编制模板,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2.提高资产利用率
我单位将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清查的精细化,强化资产流转管理,统一资产评估标准,提高资产利用效益。
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