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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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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禄加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禄加镇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11/2024-00043  发布机构 A011  公开日期 2024-10-31

2023年度

仁寿县禄加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主要职责,禄加镇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自然资源保护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消防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财政所7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及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办公室:负责乡镇大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制订并实施乡镇经济发展规划,统筹经济协调发展;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投资促进、规下工业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负责村(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人民防空、大数据信息化等管理工作。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住房建设、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物流、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食品安全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管、检查及“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辖区环境安全。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员、流动人口管理和青少年教育;负责安全宣传、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负责辖区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村(社区)财务工作;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工作职责,禄加镇设置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4个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的综合协调服务;负责乡镇“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运行维护工作;负责集中办理民政、社保、医保、就业、计生、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公室):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检查指导各村(社区)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等;负责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农机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畜牧业疫情监控防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公共信息统计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民工就业、培训、维权、司法援助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优秀农民工推荐、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负责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负责农村劳动力流动监测,农民工大数据平台宣传推广及录入工作,指导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负责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群众宣传教育、农民夜校、远程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负责辖区宣传推广、舆论引导、官方媒体(平台)上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广播电视的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堆垒内核,用创新融合驱动产业振兴。依托“天府茶灵谷”品牌优势,推进天峨、复合、双茶、金牛油茶连片种植,倾力打造仁寿县油茶产业示范基地,促成农旅与康养产业融合。筑牢复合村“园村一体”基础,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做好集建入市、旱稻驯化和复合冻库等项目的“后半篇”运营文章,探索农业与商旅研学融合。擦亮融入县城半小时经济圈的“禄加窗口”,提升102旅游大道品质,高标准打造“天府粮仓”禄加示范点,推动天明集体经济项目示范引领,挖掘、弘扬“三线建设”精神潜力、文化内涵,加速促成农文旅融合。

2.厚植绿色,用新系统促进生态振兴。深化运行“河长制”“林长制”,深入实施白沙河整治工程,接续守护好5万亩森林资源,全力保护自然生态,守牢“绿韵禄加”底色。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以道路黑化、风貌提升、照明工程、“四小园”建设聚力“一村一示范”,推动蓝图美、产业美、人居美、服务美、文明美“五美”乡村创建,把准“绿韵禄加”本色。以植树造林为抓手有序推进白沙河植被提升,以林丰水美为理念引领光华水库、丰产水库、102厂区银杏林打造,以雄图内蕴为特征建成连接线路口文化雕塑,擦亮“绿韵禄加”亮色。

3.活水注源,用新引擎赋能文化振兴。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推行文明积分和道德超市,围绕农民主体涵养乡风文明,创建文化振兴示范村(社区)1个以上。挖掘禄加的乡土文化及文化能人,培育“盘破门”古武传习、102厂摄影写生等文化热点来代言乡村旅游,打造乡村振兴新引擎。扎实组织文化巡演、红色电影放映等活动,推动“盘破门武术”“仁寿彩陶”等乡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丰富群众文化供给。加大云来桥、唐家祠等13处文物保护力度,用好文化资源,创造性地转化一批能代表“绿韵禄加”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4.任用贤能,用新矩阵汇聚人才振兴。深度实施“头雁领航”工程,加强乡村发展、人才回引的政策宣传引“归雁”,搭建“土专家”发挥才力智力的平台用“鸿雁”,形成因村制宜的人才培养使用体系育“头雁”,构建起适合“绿韵禄加”建设需要的全产业、全链条、全场景人才矩阵。先行在天明村探索遴选专业人才、聘用职业经理,提升集体经济经营发展能力的路径,实现集体经济由“搭船”发展向自我“造船”发展转变。创新人才入乡激励机制,推动城乡要素融合,促进“人”的双向流动、抓好“地”的盘活利用、拓宽“钱”的输血渠道,汇聚人才振兴乡村的最强动能。

5.狠抓粮食生产。完成大平、坳塘、茶林、金牛、鹤鸣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耕地异地、就地恢复措施,加大撂荒地整治力度,扛牢耕地保护历史责任。依托高标准农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以发展生猪、牛羊产业促种养循环规模扩大,提升主粮单产和总产,扛牢稳粮保供政治责任。发挥“天府粮仓”禄加示范点带动作用,逐步增大粮食生产示范片数量和面积,继续招引并培育种植大户,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优质粮、高产粮、高端粮,推动“绿韵禄加”农产品进入县城及各大城市市场。

6.提升交通能力。加快推进交通基础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支持乐资高速、柑橘产业环线等重点交通项目顺利推进。完成“天府茶灵谷”旅游大道项目建设和品质提升,推动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纳入债券项目库,巩固国家AAA级景区成果。继续实施农村道路提升项目,全年新建(加宽)农村道路2公里、黑化3公里、安装路灯400盏,以汪冲路景观打造推动村道绿化美化水平提升。全面落实“路长制”,加大日常养护巡查和考核力度,提升县、乡、村道通行能力。

7.扎牢水利基础。争取全县“水利基础三年提升行动”项目和资金,加大本级配套资金投入,完成鹤鸣斗渠和毛渠维修改造,新建和改造“五小水利”工程6个。继续发展囤水田1500亩以上,发挥14座小一、小二型水库和41座提灌站作用,支持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节水灌溉新技术,一体化提升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强力落实防汛抗旱“一岗双责”,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和断颈崖、光辉地灾点隐患整治,认真开展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应急演练,确保安全度过汛期。

8.强化场镇治理。新建标准化停车场1个,完成银杏大道步道、鹤鸣学校路段、幼儿园周边道路等市政设施建设,加强场镇绿化及管护力度,促进场镇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积极探索场镇土地出让,全力提升场镇品质。配强城管执法力量,制定执法规范,提升执法能力,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场镇规范、有序、整洁。全力做好“西电东送”2条特高压项目建设的服务工作,用服务换帮扶,积极争取国有供电企业支持银杏大道杆管线下地、步行街10KV线路改造等项目实施。

9.发展禄加品牌。借势“味在眉山”“仁寿果”等区域品牌,大力发展“茶灵谷”山茶油、“金豆豆”甜玉米、“桃红”藤椒、晚熟柑橘等成熟产业,严把质量“出口”关,努力把“禄加特色”转化为“禄加名片”。支持双金水业建成投产,引领禄加工业“从无到有”。深化与专家团队的合作,加快落实“苗优2号”旱稻、“商薯19”红薯的项目包装,靠“农业+科技”赋能把成熟商品推向市场前沿,联合打造新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努力实现“绿韵禄加”的一产兴镇、三产富民。

10.巩固脱贫成果。继续做好脱贫攻坚“后半篇”文章,坚持定期研判、常态走访,杜绝体外循环,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该退则退,确保“零返贫”。做细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的因户施策工作,分类规划产业到户补助项目,区别落实临时公益性岗位,创新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帮扶措施,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11.做实兜底保障。支持禄加养老院积极争创“三星级”养老机构,加强永福、光辉、金牛等村级日间照料中心管理,支持村级“未保站”实体化运行,强化低保对象动态监测和动态调整,加大救济救助力度,切实兜牢底线民生。全面完成白内障手术复明、残疾人居家托养等扶残任务,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体系,支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自主自愿地就业创业。

12.精准社会保障。坚持“为民、利民、便民”原则,压紧压实村组干部责任,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稳定提升保险的参保率。依法依规完善光华水库“政策保”。加大殡葬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禄加公墓的“入住率”。严把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参保政策关、时间关,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利益。

13.加强法制建设。办好“禄加大讲堂”法制专题讲座,推动干部在学法考法平台上常态化登录 学习,认真开展“八五”普法系列活动,树牢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普法教育。积极争取“法治广场”项目建设,提升“法治禄加”形象。深化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大起底、大排查,采取法治方式大化解,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14.加强平安建设。提升镇综治中心实体化、实战化水平。加强技防设施建设,完善“智慧小区”运用,做细市域边界平安工作,持续加强反诈宣传,加强社会面动态管控。健全完善齐抓共管机制,强化涉毒、涉邪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严重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管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突出道路交通安全、森林防灭火等重点,抓好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守安全底线。

15.加强和谐建设。统筹用好禁毒社工、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司法社工、警务助理等人员力量,完善治安联防与禄加派出所的有效衔接机制,有效维护社会面的稳定。落实重点人群走访管理责任,完善信访工作专班和稳控方案,加强重点人员的管控,确保“零进京”目标实现。完善信访稳定联席会议制度,破解信访积案、重案、难案难题,推动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依法打击缠访、闹访行为,维护“绿韵禄加”平安、和谐、稳定局面。

16.推动文明实践大综合。优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两级阵地设施布局,方便群众就近就便使用文明实践阵地设施。全面完成志愿者队伍体系建设,实现党员干部、工会会员100%注册,创新志愿活动方式,多层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做深做实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激励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继续整装出发,积极参加本地志愿服务、护林巡河、综合执法等工作,丰富文明实践主题。

17.开展文明创评大行动。巩固政府办公场所提档升级成果,加快推进镇干部“周转房”建设,同步强化制度管人管事,精心落实文化装饰装点,启动省级文明单位申创工作。持续把文明村(社区)、文化振兴示范村(社区)、“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创评活动作为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的有力抓手,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厚植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18.做好文明形象大宣传。推动农村医疗、学校教育的质量、形象共提升,评选扎根禄加的新时代“好医生”“好老师”。下大力气培养新时代文明宣讲员,挖掘禄加故事,讲出百姓味道,促进外宣报道提质增量。扎实开展“六大标兵”和“禄加好人”评选活动,以标兵引干风转变,以榜样促民风提升,以干风、民风转变推进禄加高质量发展,全面展示“绿韵禄加”新形象。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禄加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人员共计87人,其中公务员41人,参公0人,事业人员46人。其他人员共计47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临聘人员46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5486.07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389.19万元,下降7%。主要变动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压减一般性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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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548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23.62万元,占76.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2.45万元,占23.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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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548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3.98万元,占56.4%;项目支出2392.09万元,占43.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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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86.0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89.19万元,下降7%。主要变动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压减一般性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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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3.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99%。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4.67万元,下降4%。主要变动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压减一般性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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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3.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24.4万元,占38.46%;公共安全(类)支出26.41万元,占0.6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16万元,占0.4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5.38万元,占比17.17%;卫生健康(类)支出88.94万元,占2.1%;节能环保(类)4.06万元,占0.1%;城乡社区(类)支出35.54万元,占0.84%;农林水(类)支出1538.11万元,占36.42%;交通运输(类)支出38.7万元,占0.92%;住房保障(类)支出118.77万元,占2.8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15万元,占0.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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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223.6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01(类)01(款)01(项):支出决算为18.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类)01(款)02(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类)01(款)04(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类)01(款)08(项):支出决算为2.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类)03(款)01(项):支出决算为872.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类)03(款)02(项):支出决算为257.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类)03(款)08(项):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类)03(款)50(项):支出决算为255.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类)06(款)01(项):支出决算为18.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18.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类)11(款)99(项):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类)29(款)01(项):支出决算为68.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类)29(款)99(项):支出决算为9.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类)31(款)01(项):支出决算为74.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类)38(款)99(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类)支出

204(类)06(款)01(项):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4(类)06(款)04(项):支出决算为25.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207(类)01(款)09(项):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7(类)01(款)99(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7(类)99(款)99(项):支出决算为8.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208(类)02(款)99(项):支出决算为9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类)05(款)01(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158.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类)05(款)06(项):支出决算为58.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类)07(款)05(项):支出决算为8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类)07(款)99(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类)08(款)01(项):支出决算为53.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类)08(款)99(项):支出决算为10.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类)09(款)99(项):支出决算为28.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类)10(款)04(项):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类)10(款)06(项):支出决算为47.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类)11(款)99(项):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类)20(款)01(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类)21(款)02(项):支出决算为111.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类)28(款)99(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类)99(款)99(项):支出决算为6.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类)支出

210(类)04(款)09(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0(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88.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0(类)11(款)02(项):支出决算为43.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节能环保(类)支出

211(类)03(款)02(项):支出决算为4.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城乡社区(类)支出

212(类)01(款)04(项):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2(类)03(款)99(项):支出决算为8.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2(类)05(款)01(项):支出决算为6.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类)支出

213(类)01(款)04(项):支出决算为84.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3(类)01(款)22(项):支出决算为75.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3(类)01(款)42(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3(类)01(款)99(项):支出决算为4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3(类)02(款)07(项):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3(类)03(款)15(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3(类)05(款)99(项):支出决算为23.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3(类)07(款)01(项):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3(类)07(款)05(项):支出决算为1202.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3(类)07(款)99(项):支出决算为41.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交通运输(类)支出

214(类)01(款)06(项):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4(类)01(款)99(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住房保障(类)支出

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118.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24(类)01(款)99(项):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93.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53.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40.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53万元,占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5万元,占1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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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1.39万元,下降15.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53万元。主要用于辖区防汛、森林防火等应急保障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13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接受上级检查及同级交流增多。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7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部门业务接待0.9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2.4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禄加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0.56万元,比2022年减少64.93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万元。主要是办公和会议家具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禄加镇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主要是用于镇干部办理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长坪村美丽乡村项目(春节前)、禄加镇公益性公墓进出道路项目等59个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3年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2023年禄加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1(类)01(款)01(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10.201(类)01(款)04(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的基本支出。

11.201(类)01(款)08(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的基本支出。

12.201(类)03(款)01(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13.201(类)03(款)02(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14.201(类)03(款)08(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信访事务的基本支出。

15.201(类)06(款)01(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16.201(类)06(款)99(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的基本支出。

17.201(类)11(款)01(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18.201(类)11(款)99(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的基本支出。

19.201(类)29(款)01(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20.201(类)29(款)99(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的基本支出。

21.201(类)31(款)01(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22.201(类)38(款)16(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支出。

23.201(类)38(款)99(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24.207(类)01(款)99(项):指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的基本支出。

25.208(类)02(款)99(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的基本支出。

26.208(类)05(款)01(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和行政单位离退休的基本支出。

27.208(类)05(款)05(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的基本支出。

28.208(类)05(款)06(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的基本支出。

29.208(类)07(款)05(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基本支出。

30.208(类)08(款)01(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的基本支出。

31.208(类)08(款)99(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的基本支出。

32.208(类)09(款)99(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的基本支出。

33.208(类)10(款)06(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的基本支出。

34.208(类)20(款)01(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支出的基本支出。

35.208(类)21(款)02(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的基本支出。

36.208(类)28(款)02(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37.208(类)28(款)04(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的基本支出。

38.210(类)04(款)09(项):指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支出。

39.210(类)04(款)99(项):指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支出的基本支出。

40.210(类)11(款)01(项):指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的基本支出。

41.210(类)11(款)02(项):指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的基本支出。

42.211(类)03(款)02(项):指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的基本支出。

43.212(类)03(款)99(项):指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的基本支出。

44.212(类)05(款)01(项):指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的基本支出。

45.212(类)08(款)01(项):指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的基本支出。

46.212(类)08(款)04(项):指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的基本支出。

47.212(类)08(款)14(项):指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的基本支出。

48.212(类)08(款)16(项):指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的基本支出。

49.212(类)08(款)99(项):指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的基本支出。

50.213(类)01(款)04(项):指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的基本支出。

51.213(类)01(款)19(项):指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防灾救灾的基本支出。

52.213(类)01(款)42(项):指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道路建设的基本支出。

53.213(类)01(款)99(项):指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的基本支出。

54.213(类)05(款)04(项):指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支出。

55.213(类)05(款)99(项):指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的基本支出。

56.213(类)07(款)05(项):指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的基本支出。

57.213(类)07(款)99(项):指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的基本支出。

58.214(类)01(款)06(项):指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的基本支出。

59.221(类)02(款)01(项):指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支出。

60.224(类)01(款)01(项):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61.224(类)01(款)99(项):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其他应急管理支出的基本支出。

62.229(类)60(款)02(项):指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的基本支出。

6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23年禄加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禄加镇政府含11个部门岗位,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治理办公室、财政所、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禄加镇共有村社区15个。

(二)机构职能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及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乡镇大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制订并实施乡镇经济发展规划,统筹经济协调发展;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投资促进、规下工业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负责村(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人民防空、大数据信息化等管理工作。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住房建设、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物流、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食品安全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管、检查及“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辖区环境安全。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社会事务治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员、流动人口管理和青少年教育;

6.财政所:负责辖区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村(社区)财务工作;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检查指导各村(社区)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等;负责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农机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畜牧业疫情监控防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公共信息统计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站(点)及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10.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民工就业、培训、维权、司法援助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优秀农民工推荐、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负责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负责农村劳动力流动监测,农民工大数据平台宣传推广及录入工作,指导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负责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群众宣传教育、农民夜校、远程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负责辖区宣传推广、舆论引导、官方媒体(平台)上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广播电视的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23年年初禄加镇在编实有人数92人,其中公务员46人,非参公事业人员46人,年末实有人数87人,其中公务员41人,非参公事业人员46人,原因为年内干部调出及退休,人员减少。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我单位总收入548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23.62万元,占比76.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2.45万元,占比23.0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单位总支出548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3.62万元,占比76.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2.45万元,占比23.0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3年自评结果为良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部门绩效目标已制定,目标基本完成。预算配置控制较好,三公经费控制得较合理。

2.预算执行比较到位。支出定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全年无截留资金情况。

3.预算编制基本准确,制度执行总体较为理想。

4.支出控制严格,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并减少不必要开支。

5.预算调整及时,与年终决算一致。执行进度顺利,预算执行完成较好,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要求、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好、实施绩效基本完成,干部群众满意、无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自评质量较好、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方案执行,部门绩效目标,部门预决算均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部门支出整体情况较好,自评结果为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精准。预算编制细化不够精准,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还要进一步加强。

2.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全面。主要偏重于业务层面,关于财务、内部管理以及未来成长性方面的评价指标相对较少,指标设置的综合性不强,对预算的绩效评价还不够全面。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认真做好预算编制。严格预算的编制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和相对刚性的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可控制空间的费用,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2.立足实际,坚持推行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细化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行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计划进度进行支付,杜绝违规支出现象发生。

附件

2023年无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无)

附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见第四部分附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第五部分附表:禄加镇人民政府本级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第四部分附表:禄加镇202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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