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仁寿县人民政府文林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2023年仁寿县人民政府文林街道办事处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2020年基层党建示范项目
(2)2020年基层党建示范项目—亲民化改造项目
(3)2020年基层党建示范项目-市级基层治理项目
(4)2022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资金项目
(5)2022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资金项目
(6)仁寿县文林街道2022年交通三年道路提升项目
(7)天仁公园农家乐风貌改造项目
附件2、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主要职责,文林街道设置下列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武装部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及检查督促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大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史工作;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负责群团、关心下一代相关工作。
(3)财政所。负责辖区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社区财务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大数据信息化、人民防空等管理工作;负责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脱贫攻坚、农业综合服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
(5)社会事务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工作;负责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居民委员会选举等工作。
(6)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
(7)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办公室。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住房建设、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县级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8)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灾害预警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指导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9)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管、检查及“河长制”相关工作,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辖区环境安全;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文林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坚定以“12345”发展战略统揽全局,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立足实际,主动谋划,较好完成了全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紧扣经济发展,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1、经济发展稳步提升。辖区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实现2000万元,规上企业产值预计达2亿元,全年完成“个转企”25户,完成“升规入统”7户。
2、落实项目稳定推进。有效梳理、研判街道全年项目合计20余个;2023年新增项目16个,已完成15个,剩余1个项目有序推进,实现项目投资5000万元。
3、全面开展经济普查。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普查工作责任。街道划分为12个普查区,普查小区108个,有两员184人,其中指导员29人,普查员155人。二是抓实业务指导,提升普查工作效率。自9月开展“地毯式”清查以来,已登记法人单位2118户,个体经营户13054户。三是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普查氛围。充分利用街道、社区、学校和商贸企业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通过各微信群、抖音和大美仁寿等平台发布经济普查信息,发放《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告知书》。四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普查工作质效。成立以纪工委书记为组长的督查工作组,实地入户督查和电话随机抽查,做到辖区内所有普查对象应核尽核、应普尽普。
4、扎实推进信访维稳。全年完成上级交办信访案件43件,完成“省巡视组”交办案件20件,开展信访联席会议5次,解决问题23个,群众来访接待75次,劝返进京人员7人9次。全年参加各种安保维稳任务共30件,处置突发事件7件。全年完成重点邪教人员教育转化2人,巩固帮扶教化法轮功12人,“红袖标”队伍建设达300余人,禁毒工作通过实时动态管控,实现一人一档。全年社区矫正对象22人,解矫26人,安置帮教刑满释放人员28人,排查受理488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475件,成功率达97%。街道社会矛盾纠纷总体平稳,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也没有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有力保障文林街道的社会治安平稳、政治大局稳定。
5、精细化网格管理。坚持党建引领,“街道一社区一网格”三级管理体系井然有序,全面构建网格党员、居民共同参与的服务管理新格局。全年组织网格员培训12次,每月督促网格员完成业务工作,共完成法院协执1006件,事件上报40920件,全年走访13248次,在四川网格服务公众号、天府眉州、眉山政法上稿40余篇,100余人次获得市评选的优秀消防网格员奖励。155个网格全部建立“防骗宣传群”,针对电信诈骗重点人员建立专档,防范打击新型网络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6、全面夯实安全基础。一是夯实大安全工作。全年开展今冬明春、全国两会、“迎大运·保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共排查出安全隐患105处,除2处正在整治中,其余全部整治到位。二是夯实消防工作。全年共排查出特殊人群居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21处,摸排高层建筑隐患17处,已整治隐患6处,长期监管隐患5处,均落实责任包保到位。三是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常态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路检路查,共排查出道路交通隐患76处,整治完成71处,正在联系相关部门联合整治5处,增设各类交通安全标识标牌19个。四是夯实燃气安全工作。配合推进燃气管网改造,10年以上老旧小区橡胶软管改造完成179个小区,督促用户整改橡胶软管隐患468个,督促燃气使用经营户整改隐患53个。五是夯实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包保干部224人,第一季度开展督导检查768次,第二季度开展督导检查772次,第三季度开展督导检查841次。
7、抓好老旧小区改造。抓好进度关、协调关、验收关,按照“应改尽改,一小区一方案”的原则,全年68个小区改造工作全面完工,涉及户数3881户,楼栋203栋,39.87万平方米,改造北街小巷5条、改造广场1个,法治文化广场改造工作已全面完工。
8、抓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全年“两山一河”项目征收集体土地14.9亩,拆迁房屋4户,房票安置14人;东枣线项目拆迁房屋2户,货币化安置8人;新科综合高中学校扩建项目征收集体土地42.18亩。
9、落实环境卫生整治。一是完善保洁机制,按照每社区2名的标准配齐保洁队伍。二是定期评比考核,组织全体居民开展“门前三包”大扫除“院内五乱”治理活动,截至三季度共评比64户星级院落。三是加强创卫宣传,发放创卫宣传单30000份、上墙广告600份、更新第四期健康宣传栏330份、创卫公益宣传挂画600份,提高居民创卫知晓率。四是打造创卫示范点位,整治创卫难点3个(飞泉社区、忠实社区办公阵地及沙子湾文化墙),迎接县委督查室创卫工作检查督导1次、县创卫指挥部工作检查督导2次,顺利通过创卫省级专家组暗访,完成暗访37个问题整改,辖区环境卫生整体质量明显提升。
10、强化水质管控。对金马河流域水质实行分段每月送检第三方管理方式,金马河每月检测都达到3类水质。全面落实日常巡河湖库,全年巡河APP共上报处理59次河湖问题,文林街道辖区水流域总体水质可控,能达标。
11、全力抓好民生实事。一是有序开展社工服务。推进街道社工站建设,组织社工资格证考前培训1次,全年共组织119名街道、社区干部参加社工资格证考试;12个社区成立社区慈善微基金账户,募集慈善基金46830元;依托书院社区2023年城乡社区治理“创特色”项目,开展85场服务活动。二是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全年街道共新增低保68人、取消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240人。全年对90名困难群众开展临时救助,对218名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20余万元。三是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全年完成39552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参保完成率完成任务100.08%。开展灵活再就业登记131人,灵活再就业巡查595人次。兑现重点企业招工稳岗补贴13.4万元,推荐60人入职信利、卓航公司。回访毕业未就业大学生144人,促进就业98人。安置贫困社区临时公益性岗位34人。
12、着力保障退役军人服务。全年为1名3级因公伤残退役军人家属申请病故军人遗属待遇,为3名老兵申请带病回乡待遇,为4名60岁农村籍老兵申请60老兵生活补助待遇。完成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申报105人次,开展困难退役军人申报关爱基金54人次。走访30名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送喜报并发放奖励。走访慰问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共计5541人,发放慰问金77万余元。广泛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摸排统计工作,为2000余名退役军人建立就业档案。
13、深入推进卫生教育事业。一是推进卫生事业。开展5.31世界无烟日活动宣传12次;组织单位职工30人参加无偿献血;加强辖区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管控工作,跟踪130余人次治疗情况。二是推进计生事业。完成独生子女父母奖金清理及阳光一卡通平台录入和审核工作,特别扶助143人资金兑现1617720元。三是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在“教师节”组织辖区21所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和优秀教师代表召开座谈会。组织街道、社区30余名干部职工参与全县“百城千乡万村·社区”运动会。招募辖区110余名热爱运动的居民作为体育引领员,丰富体育引领员队伍。
14、扎实开展便民服务。全年便民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5000余人次,受理群众申请事项3000余件,涉及医保、社保、民政、残联、计生、退役军人等,其中计生事项受理2000余件,民政类事项受理1000件,另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789件,有奖爆料320件,所有事项办结率达100%,群众对便民服务满意率较高。
15、加快推进乡村建设。一是全年完工道路建设9条。其中飞泉社区2条、陵阳社区2条、忠实社区5条。二是渠道桥桥梁建设全长19.36米,全宽5.5米,桥梁路面宽4.5米。三是制定农村公路养护制度,完成制度上墙,组建养护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定期开展路长巡查工作,按时完成农村公路养护项目验收工作。
1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完善帮扶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临时公益性岗位申报33人,雨露计划申报7人,雨露计划帮扶就业6人,“栋梁工程”申请1户。二是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脱贫户监测户走访2次,完成2023年务工监测录入347条,五月集中大排查共排查3073户,重点研判179户。三是完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精准到户。落实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6万元,完成养殖牛1头、羊42只、猪154头、小家禽(鸡鸭鹅兔)3840只,涉及脱贫户90户。完成扶贫资产量化分红253户,54928元。四是每月研判风险线索215条,全年新增监测对象8户28人,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户应纳尽纳。
17、建设高水平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全年共开展4次业务培训和1次文艺队伍集中培训,组织文林街道2支文艺队伍参加县级活动1次,省级选拔竞演1次,制作省级“乡当潮”主题参赛视频1篇,指导社区开展活动582场,采编推荐宣传推文82篇,外宣媒体上稿6篇,中宣部学习强国APP上稿2篇,群众活动参与人次21732次。
18、积极弘扬社会新风正气。成立12个“红白理事会”,积极健全村规民约等激励约束机制;开展“仁里好家风”作品征集评选,共有2人入选2023年度仁寿县“仁里好家风”优秀作品名单。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人民政府文林街道办事处共有机构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仁寿县人民政府文林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有:仁寿县人民政府文林街道办事处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7558.19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74.51万元,增长16.49%。主要变动原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跨年度实施,2022年项目经费结转至2023年支付。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755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10.71万元,占88.4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7.48万元,占11.5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755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8.41万元,占67.72%;项目支出2419.78万元,占32.28%。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558.19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74.51万元,增长16.49%。主要变动原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跨年度实施,2022年项目经费结转至2023年支付。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10.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44%。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1.22万元,增长9.4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跨年度实施,2022年项目经费结转至2023年支付。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10.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06.33万元,占31.39%;公共安全支出(类)6.58万元,占0.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83万元,占0.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1.19万元,占22.67%;卫生健康(类)支出259.04万元,占3.86%;城乡社区(类)支出32.61万元,占0.49%;农林水(类)支出2526.60万元,占37.65%;交通运输(类)支出17.76万元,占0.26%;住房保障(类)支出164.81万元,占2.4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1.96万元,占0.9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710.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1.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77.0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59.89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2.1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06.7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63.3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29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1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4.79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6.91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3.6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支出决算为6.3万元,完成预算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支出决算为6.3万元,完成预算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和旅游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和旅游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5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支出决算为34.9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4.2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8.8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0.4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8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952.2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55.4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1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3.4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3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7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93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40.43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7.87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74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8.33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97.46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0.13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54.47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010.36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决算为17.76万元,完成预算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64.81万元,完成预算1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38.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05.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82.46万元、津贴补贴114.25万元、奖金529.65万元、绩效工资218.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0.4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7.8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9.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9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66万元、离休费、退休费18.83万元、抚恤金37.97万元、生活补助2674.61万元、救济费4.13万元、住房公积金164.81万元。
公用经费532.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7.09万元、印刷费7.74万元、水费2.3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14.2万元、差旅费52.88万元、维修(护)费3.0万元、会议费2.20万元、培训费2.54万元、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劳务费31.69万元、委托业务费14.13万元、工会经费66.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万元、其他交通费33.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3.5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9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相关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1万元,占68.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6万元,占31.2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1.23万元,下降39.17%。主要原因是单位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加强行政单位公车使用管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1万元。主要用于森防、防汛、应急抢险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16万元,增长22.86%。主要原因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评估检查工作公务接待餐支出0.48万元;政法委检查督导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公务接待餐支出0.1万元;接待县河长制年终考核调研公务餐0.08万元;疫情防控工作接待餐0.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7.4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仁寿县人民政府文林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2.47万元,比2022年增加532.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在2022年决算中将我单位定性成其他单位,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没有在决算数据中得到体现。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仁寿县人民政府文林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9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街道办用办公设备,社区创特色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仁寿县人民政府文林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特种专业用车1辆,主要用于森防、防汛、应急抢险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文林街道市级基层治理示范点项目、疫情防控项目、2022年交通三年提升行动项目、文林街道天仁公园农家乐风貌改造项目等67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6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3年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2023年仁寿县文林街道办事处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反应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信访工作产生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政府办公厅(室)事务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事务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2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2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
2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和旅游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和旅游传媒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照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以及烈士褒扬金。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方面的支出。
4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出。
4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5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5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滩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5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粮油生产保障、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5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5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5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资源核查、检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的支出。
5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反映抗旱业务支出。
5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等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5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5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6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6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对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6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反映公路养护方面的支出。
6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6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