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仁寿县行政审批局位于仁寿大道二段47号,办公面积约1.6万平方米,于2002年6月24日正式对外办公。根据省市要求,中心先后更名为“仁寿县行政服务中心”“仁寿县365行政服务中心”“仁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仁寿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2月24日正式组建挂牌为“仁寿县行政审批局”(简称县行政审批局)。
仁寿县行政审批局(简称县行政审批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1.负责行使原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贸易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个部门承担的146项行政审批事项。
2.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管理。
3.负责建立和完善高效便民的党务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4.负责拟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并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县级部门(单位)取消、保留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实施动态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调研、评估分析;承担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分工的工作。
5.负责县级部门划转和上级部门下放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和相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后监管。
6.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7.负责对本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8.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已划转到县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所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9.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
10.负责对进驻县行政审批局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协调办理;负责对县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县行政审批局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管、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
11.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党务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建立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运行规程和考核体系。
12.负责清理规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指导乡镇和园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13.负责县域内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划入行政审批事项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实施行政审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及听证等职责;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本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推动行业发展,有效提供公共服务,强化市场监管,承担对审批事项事后监管的职责。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向各职能部门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便于职能部门对办理的审批事项实施后续监管;各职能部门负责将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更新情况告知县行政审批局,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及时转送县行政审批局。划转到县行政审批局职责范围内,但需上报省、市部门审批的事项,由业务主管部门和县行政审批局联合上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组建专业化现场踏勘队伍,采用建立专家库、购买社会化服务、职能部门配合等多种方式,实施联合踏勘和专业踏勘,形成审批、踏勘、办证等紧密连接的工作机制。
(2)与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人员和事项管理。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依据省、市相关文件,按照《仁寿县以降成本优服务为核心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更大力度提升服务质效。按照省级要求,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仁寿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动态更新惠企政策事项清单,制定惠企政策申兑指南并进行足球即时比分,运用全省统一开发建设的惠企政策服务平台,推动实现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2.夯实“智慧政务”基础。落实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管理制度,协调指导9个牵头部门落地落实中、省、市“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推动实现县级跨区域通办371项政务服务事项快捷高效办理。抓好全省“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四川政务服务网和天府通办APP的运用引导,优化审批流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打造好“仁寿政务”服务品牌,实现实体大厅、省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与“仁寿政务”微信公众号互联互通。
3.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行线上线下“双轨融合”,持续推动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高效办理,在落实已有4个“企业一件事”的基础上,推行“个转企”一件事。继续做好工程建设“综合窗口”建设,持续提供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精准化的“管家式”服务,做好对企并联申报,审批指导,引导建设单位进行事项联合申报,推进各事项部门并联审批,推动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高效办理。
4.探索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依托仁寿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全力推进全省园区政务服务集成化改革工作,围绕仁寿产业业态发展方向,梳理上下游政务服务链条,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增值化服务。强化“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围绕供销、金融等载体,强化政务服务双向融合,扩大政务服务渠道,打造高效、便捷、规范的基层政务服务圈。按照《四川省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县级、乡镇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和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2025年提档升级1个村级服务站。
5.扎实抓好12345热线工作。适时组织热线办理人员培训,加强热线服务队伍建设,做好每月数据分析,积极配合开展每月12345热线调度会,对疑难工单、久拖未决的事项以专报形式报县委、县政府,并加大督办力度和老上访户走访力度,有效解决热线服务瓶颈,确保签收时长少于3小时,首日响应率高于85%,退回重办率低于1.5%,满意率高于90%并排名全市前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行政审批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人员共计51人,其中公务员28人,事业人员23人。其他人员共计32人,其中退休人员6人,临聘人员25人,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1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行政审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仁寿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878.1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9.1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收入预算为1878.1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支出预算187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26万元,项目支出877.8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878.15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09.1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2.28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92.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07万元,农林水支出1.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8.15万元,比2024年减少109.1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2.28万元,占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84万元,占4.94%;卫生健康支出30.1万元,占1.61%;住房保障支出支出61.07万元,占3.25%;农林水支出支出1.86万元,占0.1%。
具体情况为:
1.201(类)03(款)06(项)2024年预算数为1692.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等。
2. 208(类)05(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81.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类)07(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8.21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支出。
4.208(类)99(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3.1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210(类)1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3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6.213(类)05(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8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7. 221(类)02(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61.0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00.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2.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87.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82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16.84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04万元,劳务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5.5万元,工会经费19.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0.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万元,广告宣传费6.46万元,食堂生活费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58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5年仁寿县行政审批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4年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持平。单位现无公务车辆。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仁寿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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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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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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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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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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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行政审批局机关) |
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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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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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仁寿县行政审批局及下属仁寿县党政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1万元,增加2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政府采购计划 95.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万元,采购货物类支出35.4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仁寿县行政审批局所属各预算单位无公务用车车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资金877.89万元。其中,“有奖爆料”微信红包奖励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0万元, 仁寿县便民服务中心食堂承包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70万元,便民中心运行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550万元,免费服务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00万元,热线办工作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0万元,涉水事务专家技术审查评审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60万元,县政务服务中心电梯采购项目(春节前兑现)涉及预算资金31.89万元,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共预算资金1878.15万元,总体目标是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效,落实中、省、市“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推动实现县级跨区域通办371项政务服务事项快捷高效办理;强化“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扩大政务服务渠道,打造高效、便捷、规范的基层政务服务圈;提质12345便民服务热线,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整体服务、创新服务、精准服务、协同服务能力。详见附件(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