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根据省委办公厅《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委办[2016]26号)和市委编委《关于设置区县党委巡察工作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眉市编发[2016]28号)、《关于设立仁寿县党委巡察组备案确认的批复》(眉市编发[2016]72号)精神,经县委编委2016年第4次会议研究,设立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县委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负责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等。
2.负责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3.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4.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5.负责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6.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沟通协调。
8.负责上级巡视(察)组在仁寿巡视(察)的联络工作。
9.负责办理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5年重点工作
高质量推进常规巡察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力争完成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认真落实《县委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等8张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日常监督责任、协同整改责任,持续开展“四方会审”和整改销号工作,确保常态化、长效化推进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持续修订完善巡察制度机制,着力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巡察制度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巡视巡察工作网络系统和巡察单机系统的应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1个,巡察组5个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人员共计29人,其中公务员22人,参公0人,事业人员7人。其他人员共计1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临聘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25年收支总预算655.5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2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25年收入预算为655.5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25年支出预算65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55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655.55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2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3.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5.55万元,比2024年减少5.2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3.68万元,占82.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3万元,占8.26%;卫生健康支出18.64万元,占2.84%;住房保障支出39.09万元,占5.96%。
具体情况为:
1. 201(类)3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443.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1(类)31(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3. 208(类)05(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52.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208(类)99(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2.01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 210(类)1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4.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 210(类)11(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3.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 221(类)12(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39.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5.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7.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1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4.5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工会经费16.4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7.7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5年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三公”经费与2024年年初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4年增加0万元。单位现有公务车辆0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合计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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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机关)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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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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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7.9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6.5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25年采购计划8万元,主要是用于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5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资金217.9万元。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5年度,本部门共预算资金655.55万元,总体目标是保障县委巡察机构一办五组一中心日常办公运转;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巡视巡察工作网络系统和巡察单机系统的应用;完成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各年度目标任务;视情开展市县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及机动巡察,适时开展“回头看”,做好服务保障;指导督导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巡察后整改评估工作;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等。详见附件(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