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简称县委社会工作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仁寿县机构改革方案》(仁委发〔2024〕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委社会工作部是县委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列县委工作机关序列。加挂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委“两新”工委)牌子。
县委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县信访局。
第三条县委组织部承担的“两新”工委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县委宣传部负责志愿服务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重大志愿服务活动,负责推动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志愿者服务组织的规范管理工作等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县委政法委的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等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原县委基治办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承担的全县性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县民政局的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的全县性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等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第四条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县委社会工作部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相关理论、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社会工作。
(二)统筹指导全县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
(三)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牵头拟订全县城乡基层治理的中长期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并推动落实,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四)指导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承办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的审核。协调推动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调查研究相关重大问题。
(五)指导全县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以下简称“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六)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协调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七)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县委组织部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牵头抓总。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归口指导、推动落实“两企三新”党建工作。
(二)县民政局有关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后,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县民政局协助做好工作。
(三)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县委社会工作部,形成基层治理合力。
第七条 县委社会工作部下设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部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等工作。承担部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承担相关重要政策的综合研究、拟订审核和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稿起草、重点工作调查研究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领导部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和退休干部工作。承担部机关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部门新闻宣传工作。协调处理信访工作的重大问题,承担人民建议征集有关工作。
(二)一股。组织拟订全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的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牵头建立城乡基层治理资源统筹机制和项目、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承担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承担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
(三)二股。调查研究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起草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并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县委关于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决策部署要求。承办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的审核。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外事有关工作。承担对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的其他有关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指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的群众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对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的党组织按期换届。指导行业协会商会群团组织工作和党建其他工作。承担指导全县“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承担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具体指导协调工作。调查研究相关重大问题,提出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的政策建议。承担指导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对有关部门开展本领域内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党建工作的联系指导工作。研究起草全县社会工作服务、志愿服务的政策和标准,承担指导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工作,承担协调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对外和对港澳台有关交流合作。指导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培训,培育志愿精神、志愿文化。组织开展全县性、示范性志愿服务重大活动。
第八条 县委社会工作部行政编制7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兼县委“两新”工委书记1名,副部长1名,兼职副部长1名(县信访局局长兼任,不占职数),中层领导职数3名。
第九条 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作为县委社会工作部直属单位,其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健全社会工作高效运转体系。优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牵头抓总作用,完善基层治理政策供给、项目集成、资源共享统筹机制,优化“党建领导小组交办任务、部门接单落实、工作清单管理、问题约谈通报”的推进机制,进一步健全统一领导、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协调有序的城乡基层治理管理体系。
2.拓展深化新兴领域党的建设。优化完善块统条推、上下联动的管理体制机制,整合部门力量、链接社会资源,以“关爱凝聚”作为突破口,实施“善行守护”志愿服务项目,不断增加暖“新”服务网点、常态开展暖“新”服务活动,化解一批揪心难题,以务实举措引导“两企三新”组织听党话、跟党走,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证。
3.持续深化轻车减负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组建联合督查组开展基层治理领域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回头看”。健全规范村(社区)挂牌(制度机制上墙)、工作事项准入联审管理办法,形成村(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机制牌子编制公布、准入审核、退出调整和监督管理等工作闭环。
4.优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模式。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人民建议征集成果转化机制,指导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集约资源试点推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持续深化“城乡邻里合伙人”工作机制,鼓励镇街盘活闲置资产资源,通过“公益+低偿+市场”方式,引入社会专业服务,发展嵌入式治理服务,真正满足民生需求。
5.强化机关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压紧压实机关党建责任,加强部机关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努力建设“四强”党支部。加强岗位“三讲四会”教育培训,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导向,推进干部工作规范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进一步督促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人员共计13人,其中公务员7人,参公0人,事业人员5人。其他人员共计1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临聘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收支总预算467.90万元,本单位于2024年6月成立,2024年没有做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
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收入预算为467.9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支出预算467.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90万元,项目支出259.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467.90万元,本单位于2024年6月成立,2024年没有做年初预算。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7.90万元,本单位于2024年6月成立,2024年没有做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31万元,占91.11%;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9.25万元,占4.12%;卫生健康支出6.42万元,占1.37%;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0.43%;住房保障支出13.92万元,占2.97%。
具体情况为:
1.201(类)39(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67.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1(类)39(款)02(项)2025年预算数为25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治理、两新党建、社工+志愿服务。
3.208(类)05(款)05(项)2025年预算数为18.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类)99(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0.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伤和失业保险缴费经费。
5.210(类)11(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6.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213(类)05(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
7.221(类)02(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13.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8.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46.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3.10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劳务费0.7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8万元,工会经费6.5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5年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经费,本单位于2024年6月成立,2024年没有做年初预算。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单位于2024年6月成立,2024年没有做年初预算。单位现有公务车辆0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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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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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机关)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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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下属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7.31万元,本单位于2024年6月成立,2024年没有做年初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计划采购20万元的社会组织服务项目、10万元的新兴领域志愿服务项目、30万元的社工服务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5年度,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资金259万元。其中,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80万元;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90万元;两新党建工作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89万元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详细描述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共预算资金467.90万元,总体目标是:1.积极推进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和法制化,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促进社会和谐。2.积极推进基层治理更加科学化和法制化,使党的根基更加稳固, 人民群众更加幸福;3.积极推进两新党组织能力提升,加强党对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的领导。详见附件(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