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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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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02月14日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72/2025-001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2-14
 发布机构 A072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统筹衔接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林地的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实施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9.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承担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规划管理和规划监督工作。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测绘和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4.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15.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16.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组织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17.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定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18.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9.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负责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等林业工程。

20.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定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21.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22.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23.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2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并接受督察。组织、协调、实施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违法案件。

25.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贯彻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2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坚决完成耕地保护重点任务

一是有序推进耕地恢复补充。根据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历史耕地流出、当年建设占用等情况,制定2025年恢复补充计划,明确恢复要求、时间节点、补助标准,制定按月推进、定期调度,确保完成年度“耕地总量不减少”“进出平衡”的目标。二是认真做好国土变更调查。常态化开展国土日常变更调查工作,有序启动水资源基础调查,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三是探索完善田长制激励约束等机制。优化调整基层田长和网格员,扎实开展田长巡田,更好发挥基层田长和网格员前哨作用。四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紧跟国家政策动向,落实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管理,结合土地综合整治,优化耕地布局,持续推动林地、园地上坡,耕地下坡,实现优质耕地集中连片。

2、全面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一是持续优化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完成乡镇级片区规划编制审批,结合实际加快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及审批,持续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二是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严格规范用地预审和选址,提前介入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主动提供政策咨询、数据套合等服务,主动参与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选址选线工作,强化建设用地增量空间管理,根据政府性投资计划,合理制定土地利用和报批计划。三是加大土地和林地指标对上争取,确保重要项目顺利落地,不断提升用地保障能力,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3、持续强化土地基金组收工作

一是提前谋划2025年土地出让年度计划,收集商品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部门需求,编制2025年年度土地出让计划,报政府审定后按规定在2025年3月31日前公布。二是建立存量商品住宅用地台账和更新图斑,对接部门做好地块征地拆迁、道路建设、杆管线搬迁、土地污染调查和土地收储等土地出让前期工作。三是大力包装成熟优质商住地块,在城市规划、道路交通建设、技术管理规定优化和房地产系列优惠政策等方面加大宣传,全力推进商品住宅用地市场化营销和出让,加快万科项目、广西建工项目地块收储和城区拿地工作,完成财政组收任务。四是密切关注中央、省、市关于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包装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债券项目包装申报及后期发行管理工作。

4、牢牢守住防风险保安全底线

一是全面强化自然资源执法。加强卫片执法与调查监测、耕地保护等工作协调联动,强化重大违法行为监测及核查整改。持续推进历年卫片发现存量违法用地问题整改,聚焦违法占用耕地、违法采矿等重大典型问题和重点区域,加大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违法用地行为,力争实现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二是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修复,确保“十四五”期间完成14个图斑527亩的治理修复任务。三是抓实抓好灾害防治。强化生态修复、土地整治、地质勘查、地灾治理等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堵塞安全漏洞。强化落实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动态调度、督查通报、宣传培训等有效举措,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四是抓好县、乡(镇)、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建设和林长制办公室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林草湿资源目标责任制;持续提升各级林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服务保障能力。完善并坚持林长制运行工作机制,推动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5、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持续深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效,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守正创新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坚定不移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推进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确保全省自然资源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包括: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部门本级预算、下属单位预算等。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名称是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性质为其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共计243人,其中公务员35人,参公39人,事业人员169人。其他人员共计133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90人,临聘人员43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30141.54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429.3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收入预算为3014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07.64万元,占22.2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105万元,占73.34%;上年结转1328.91万元,占4.41%。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支出预算3014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4.64万元,项目支出25846.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0141.5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6429.3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07.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105万元,上年结转1328.91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9.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105万元,农林水支出297.2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859.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7.2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51.7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34.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36.54万元,比2024年增加2694.83万元,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及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439.33万元,占5.47%;卫生健康支出151.23万元,占1.88%;节能环保支出15.1万元,占0.19%;农林水支出297.28万元,占3.7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859.84万元,占48.03%,住房保障支出287.2万元,占3.5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51.78万元,占11.8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034.79万元,占25.32%。具体情况为:

1.208(类)05(款)05(项)2025年预算数为382.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08(类)07(款)05(项)2025年预算数为41.05万元,主要用于: 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

3.208(类)99(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15.34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10(类)11(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09.35万元,主要用于: 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210(类)11(款)02(项)2025年预算数为41.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1(类)05(款)06(项)2025年预算数为15.1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

7.213(类)01(款)53(项)2025年预算数为47.5万元,主要用于: 环球融创未来城项目蓄水池拆除复耕费。

8.213(类)02(款)02(项)2025年预算数为95.7万元,主要用于: 林权数据整合项目支出。

9.213(类)02(款)07(项)2025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 :仁寿县巡山护林员报酬经费。

10.213(类)02(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17.78万元,主要用于: 仁寿县2021年竹生态景观带建设及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11.213(类)05(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4.3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及驻村队员生活补助。

12.220(类)01(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2519.8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等行政运行支出。

13.220(类)01(款)02(项)2025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 局机关土地出让成本费用支出。

14.220(类)01(款)04(项)2025年预算数为1040万元,主要用于: 规划和自然资源类前期经费。

15.222(类)01(款)50(项)2025年预算数为951.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等事业机构运行支出。

16.221(类)02(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28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7.224(类)06(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2034.79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类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94.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66.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828.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8万元,印刷费36万元,水费5.6万元,电费23.2万元,邮电费58万元,差旅费166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租赁费9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5.2万元,劳务费68万元,委托业务费44万元,工会经费6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53.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广告宣传费12万元,食堂生活费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9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1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2025年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比2024年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上级人员时尽量安排在食堂就餐。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一致。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25.2


20


20

5.2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关)

20


16


16

4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下属事业单位)

5.2


4


4

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为221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124.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65.31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82.41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政府采购计划1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5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23个,涉及预算资金25346.3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项目涉及预算资金53.68万元,县级部门公共财力运行补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70.8万元,自规局高层次人才安家保障补贴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2.03万元,定额公用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42.5万元,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三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8.7万元,土地出让成本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00万元,2024年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省级财政奖补专项资金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后勤物业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7万元,环球融创未来城项目蓄水池拆除复耕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7.5万元,地质灾害类项目涉及预算资金720.98万元,仁寿县巡山护林员报酬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32万元,仁寿县2021年竹生态景观带建设项目涉及预算资金9.08万元,土地指标款(耕地恢复)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0000万元,第三方服务类项目(春节前)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105万元,规划和自然资源类前期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000万元,工会经费(公务员及参公)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0.15万元,工会经费(事业人员)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4.34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万元,林权数据整合项目涉及预算资金95.7万元,县级部门公共财力运行补助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2.24万元,定额公用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65万元,工会经费(事业人员)项目涉及预算资金9.6万元。

2.2025年度,本部门共预算资金30141.54万元,总体目标一是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进仁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省规委会审议和省政府批复等法定审批程序,形成完整数据库并在省厅备案;二是加快做好土地储备和出让工作,2025年预计储备土地1000亩,为全县土地市场供应提供保障。三是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构建指标体系,严防耕地非粮化新增;四是全面落实田长制、林长制工作,加强对乡镇、村级田长培训管理,做好巡田检查、监督管理、设施维护等相关工作;五是做好土地、矿产、规划、林业等方面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守好汛期安全关,抓实地灾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巡山护林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非煤矿山方面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25年预算公开部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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