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完成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土地的管理。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等工作;
4.发展各项服务事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生、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综合性工作,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5.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权益,取缔非法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6.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8.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我镇按照上级政府部门的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设置了11个部门岗位,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财政所、民生事业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各部门岗位具体职能如下: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后勤保障;目标绩效。考核管理。检查督促。
2.党建办公室
负责镇大党建工作;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实施乡镇经济发展规划,统筹经济协调发展;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投资促进。规范工业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础统计工作;负责村(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人民防空。大数据信息化等管理工作。
4.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住房建设。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物流。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食品安全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辖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管。检查“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5.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的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和青少年教育;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6.财政所
负责辖区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村(社区)财务工作。
7.民生事业办公室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8.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的综合协调服务;镇“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运行维护工作;集中办理民政、社保、医保、就业、计生、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
9.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检查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农机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畜牧业疫情监控防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农业公共信息统计,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
10.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农民工就业。培训。维权。司法援助的相关服务工作;优秀农民工推荐。返乡农民工创新就业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农村劳动力流动监测,农民工大数据平台宣传推广及录入工作,指导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
11.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群众宣传教育。农民夜校。远程教育工作;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辖区宣传推广。舆论引导。官方媒体(平台)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广播电视的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聚焦党的建设“政治任务”,持续提升队伍凝聚力
(1)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坚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压实压紧党建主体责任。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党委书记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建工作经常过问、带头研究、亲自部署,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全年累计召开党委会会议25次,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1次。构建完善党建工作体系,建立完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其余各级党组织具体落实的工作体系,实化细化“三级五岗”责任清单,划清列明“明白账”、深耕细作“责任田”,把党建责任定位到岗、精准到人、量化到事,推动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
(2)筑牢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筑牢“四个意识”的重要途径,不断强化镇村干部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抓紧抓实党纪学习教育,严格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采取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镇村干部大会、专题教育会以及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等形式,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制度规定,着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安全信访、融合发展等重点,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员大会、镇村干部大会等会议7次,引导干部群众深刻理解领会全会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及重要要求,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在成效。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事业为上,统筹选、育、管、用各个环节,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鲜明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根据乡村振兴发展需要,重点选育产业发展、民生保障、乡风培育、基层治理等人才,全年发展党员10名、培养村(社区)后备干部18名、招录公务员2名、事业人员1名。加强干部综合培养,围绕基层党建、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重点,组织镇村干部、网格员参加党建、保密、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方面专题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综合能力素质,累计召开各类培训会议、实地调研学习、干部交流学习67次,实现干部培训全覆盖。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健全完善干部管理监督考核制度体系,细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根据镇村干部实际,科学制定考核方案、合理安排考核内容、精准设置考核指标,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4)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牢固树立“抓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意识,主动担负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累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4次、出具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意见13份23人次。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耕地保护、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聚焦“6+3+3+1”重点领域,认真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有事找纪检”等重点工作,累计开展群众接访130次、收集群众反映问题259个,完成立案6人、组织处理5人、收缴违纪款4.06万元,有力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落实。
2、聚焦经济建设“中心任务”,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
(1)全力打造“天府粮仓”丘区示范区。锚定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丘区示范区目标,大力推进一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劲加力夯实农业压舱石,实现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并进。加快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按照“一核一心七带”粮食生产全域规划体系,统筹抓好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生猪养殖等重点,大力推广应用良种良法良技,采取“业主承包+村集体兜底”模式,对建成农田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合理利用,全年找回耕地3014亩,粮食种植面积达63384亩,产量23123吨,生猪出栏8万余头,圆满完成下发任务。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方面,开展土地预流转和定制化改造,采取小改大、坡改平等方式,完成建成高标准农田9600亩目标,配套建设、整治山坪塘、蓄水池等水利设施57处。塑造优质粮仓基地形象,坚持融合发展,结合方家地域、产业优势,持续推进以水池“凤凰山”万亩粮食基地为代表的田园景观和粮食主题公园建设,依托果蔬、现代粮油、荷花种植等产业,打造集游田园美景、品乡村菜肴、享农家乐趣等乡村休闲活动于一体的农旅融合示范区。
(2)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立足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和群众需求,深入开展基础设施提能升级行动,紧抓三年交通提升行动、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机遇,整合交通、农业、水利、文广旅等资金2.3亿元,持续完善农村黑化硬化道路、人居环境改造、农田水利、公共文化等设施建设,累计建成、改造、黑化农村道路48公里,安设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护栏7.5公里,蓄水池、提灌站等水利设施57处、渠道31.67公里,筹集交通、水利、乡村振兴等发展资金4629.3万元,有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3)着力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把乡风文明培育作为乡村振兴建设重要抓手,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市县委重要会议精神以及方家镇发展变化成就等重点内容,深入推进线上线下宣讲阵地及宣讲队伍建设、信息报送、志愿服务、文化文艺等工作,多维度多层次展现方家发展成效,讲好方家故事,累计召开群众坝坝会130场、志愿服务活动405次、文化文艺会演40次,在人民网、《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刊文35篇,省级媒体刊文21篇,市级媒体刊文8篇,品质方家形象塑新塑优。
(4)抓实抓牢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突出短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打造等重点,认真履行镇村河长制、秸秆禁烧包保责任制等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河流巡查清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禁烧巡查宣传、企业生产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累计开展巡河1237次、张贴环保宣传栏及标语40余处,核实整改环保投诉10余件,“央督”期间实现零信访。
(5)持续提升民生服务保障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整合各类资金53.7万元,依托镇便民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教育“微基金”等平台,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教育医疗、基础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全年累计完成医保缴费21232人次、艾滋病筛查防治11343人次,教育“微基金”受赠30.14万元、资助辖区师生67名、发放金额4.02万元,收集研判风险线索341条,新识别监测户7户12人,全镇941户脱贫户、97户监测户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全镇村级集体经济平均收益突破20万元。
3、聚焦大局稳定“底线任务”,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1)强化矛盾风险化解。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工作理念,聚焦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统筹协调司法、派出所、村(社区)网格员等基层力量,紧紧围绕劳动关系、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工程项目、邻里纠纷等重点领域及各类异常苗头信号,深入细致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全起底排查,对矛盾风险实行分类建档、动态管理,成功化解征地租地风险、拆迁潜在风险、工程项目建设潜在风险和邻里纠纷124次,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处置在源头。
(2)全力抓好信访维稳。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扎实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联合派出所民辅警、社会治理办、网格员等人员,搭建多网联防、联治、联控治理体系,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镇村干部大会、信访维稳工作例会等各类会议43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压实压紧各类人员职责,全年未发生进京到省到市上访事件和群众聚集性事件。采取设置广播、张贴海报、悬挂横幅、LED屏滚动播放、开展宣传活动、召开专题讲座等方式,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禁毒、法治政府建设等重点工作,累计发放宣传单(手册)23240份、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1次,有力维护全镇社会经济发展稳定大局。
(3)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安全贯穿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部署全镇安全工作,压实压紧工作责任。探索建立部门联动、人员协同机制,组织镇村干部、网格员、民辅警等人员力量,针对森林防火、道路交通、地灾、燃气、食品等重点安全领域,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累计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道路交通、食品卫生、森林防火等方面风险隐患80条,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下属行政单位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本级独立预算。人员共计107人,其中公务员42人,参公0人,事业人员38人。其他人员共计27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临聘人员24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2930.22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53.43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为293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2606.78万元,占88.9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7.55万元,占3.33%;上年结转225.89万元,均为上级资金上年结转,占7.71%。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293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0.8万元,项目支出209.4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930.22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53.43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包括: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2606.78万元,占88.9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7.55万元,占3.33%;上年结转225.89万元,均为上级资金上年结转,占7.71%。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5.0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4.55万元,农林水支出987.9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万元,其他支出145.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06.78万元,比2024年减少171.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5.04万元,占44.47%, 公共安全支出7.24万元,占0.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83万元,占11.6%, 卫生健康支出51.49万元,占1.92%, 节能环保支出6万元,占0.22%, 城乡社区支出27万元,占1%, 农林水支出987.98万元,占36.76%, 交通运输支出4万元,占0.15%, 住房保障支出92.84万元,占3.4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万元,占0.15%。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1.5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相关工作。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6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相关工作。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7年预算数为6.7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相关工作。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8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相关工作。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9年预算数为794.8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相关工作。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30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相关工作。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31年预算数为260.8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相关工作。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32年预算数为28.7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相关工作。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33年预算数为21.5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相关工作。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34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相关工作。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35年预算数为1.5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相关工作。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事业运行(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36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相关工作。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37年预算数为34.3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相关工作。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38年预算数为0.5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相关工作。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2039年预算数为0.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相关工作。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40年预算数为7.24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相关工作。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41年预算数为43.7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工作。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42年预算数为17.6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工作。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43年预算数为123.7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工作。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44年预算数为82.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工作。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45年预算数为26.2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工作。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46年预算数为13.2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工作。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47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工作。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48年预算数为0.6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相关工作。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49年预算数为50.8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相关工作。
2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50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相关工作。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5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相关工作。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52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相关工作。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53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相关工作。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54年预算数为66.91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相关工作。
3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055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相关工作。
3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56年预算数为22.32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相关工作。
3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2057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相关工作。
3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58年预算数为817.95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相关工作。
3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2059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支出相关工作。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60年预算数为92.8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1相关工作。
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61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相关工作。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75.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4.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631.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4.55万元,印刷费10.47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10.5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53.28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租赁费9.6万元,会议费0.7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劳务费20万元,工会经费4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5.8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2025年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4年增加3.6万元,增加原因为新增一辆公务用车。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4年增加4万元,增加原因为新增一辆公务用车。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方家镇便民服务中心、方家镇农业服务中心、方家镇农民工服务中心等工作开展。
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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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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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 |
8.2 |
0 |
8 |
0 |
8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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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7.55万元,比2024年减少380.2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7.97万元,其中: 农村社会事业支出48.68万元,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48.87万元,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0.4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下属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仁寿县方家镇便民服务中心、仁寿县方家镇农民工服务中心等4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31.9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31.9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差异。
(二)政府采购情况
方家镇人民政府2025年采购计划3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5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25个,涉及预算资金389.97万元。其中,禁毒社工工作经费2万元,政协委员界别联络组工作经费2万元,敬老院工作经费6万元,乡镇综合执法经费13万元,乡镇综合执法经费7万元,方家镇2021年改革创新项目(508001)38.54万元,“八一”、春节期间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及涉军群体代表慰问经费10万元,方家镇2021年土地租金项目(508001)18.65万元,临时生活救助18.04万元,公益性公墓设备购置及殡葬文化氛围营造0.07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0.6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项目3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项目50万元,“天府粮仓”核心区人居环境整治48.87万元,方家镇2023年涉改乡镇干部周转房项目(508001)50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3.96万元,2023年福彩公益金(养老救助未保)0.33万元,2023年福彩公益金(养老救助未保)0.01万元,森林防灭火卡点运行资金8万元,通组路补助资金40万元,方家镇2021年改革创新项目(春节兑现)10.14万元,2024年“路灯”照明工程7.1万元,补办行洪论证及审查表费用0.8万元,“清洁乡村”卫生费补贴资金24.8万元。
2.2025年度,本部门共预算资金2930.22万元,总体目标是(1)、立足“天府粮仓”丘区示范核心区,统筹优化全镇耕地布局,促进耕地增量提质,农业发展蹄疾步稳。筑牢“天府粮仓”;(2)打造全县最大的“生猪养殖”产业基地。培育建设规模化、智控化、标准化为一体的生猪养殖场,在生猪稳保的基础上实现生猪出栏量全县第一;(3)打造全县最好的“融合发展”示范基地。扎实推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打造生态宜居、功能完备、文明有序、充满活力的现代化乡村。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