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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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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
2025年02月13日 吴奎 宝马镇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23/2025-00002  发布机构 A023  公开日期 2025-02-13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单位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我镇按照上级政府部门的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设置了11个部门岗位,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自然资源保护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消防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各部门岗位具体职能如下。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及检查督促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大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史工作;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

3.经济发展和自然资源保护办公室

负责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大数据信息化、人民防空、宅基地等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建设,以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业综合服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耕地保护、种粮相关政策、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田长制”“林长制”相关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

4.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管理和福利慈善工作;负责村(社区)建设、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等工作。

5.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及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民族宗教、基层治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住房建设、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水利、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县级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

6.应急消防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灾害预警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职责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村 (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管、检查及“河长制”相关工作,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辖区环境安全;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作。

7.财政所

负责财政预决算、各项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指导、核算村(居)民委员会财务工作及资产管理,监督、指导村(社区)集体经济会计核算。

8.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的日常运行;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站(点)及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9.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农机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协助开展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负责除生猪定点屠宰场外的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农机管理等服务工作;做好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和报告,强制免疫和调运流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诊疗活动、养殖业生产安全等事务性工作;协助植物疫情田间调查与大田普查,协助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控,协助开展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市场巡查,快速处置植物疫情等工作;协助开展水生动物疫病预警、疫情调查、记录、监测和分析报告等工作;负责土地承包、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产品品牌推介、家庭农场发展、专业合作社发展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10.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农民工就业、培训、维权、司法援助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负责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协助指导所辖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11.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负责对外宣传、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文化旅游、科普、文物保护及乡风文明培育、建设工作;负责志愿者服务、文化项目实施、文娱活动开展等相关工作;协助指导村(社区)开展文明实践工作;负责群团、关心下一代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宝马镇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强根固本、打牢基础,全力以赴推进党建工作

(1)始终把政治建设贯穿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压紧靠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党支部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形成重视基层党建、大抓基层党建的强大合力,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好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抓实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各个环节,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基层党建全过程。

(2)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建设。进一步抓实2026年村“两委”换届的准备工作,严格开展村(社区)“两委”后备力量培育三年行动与村级班子中期评估、软弱涣散(后进)村党组织排查整顿等工作,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做好村级后备干部储备工作,坚持从优秀青年、退役军人、致富能手、返乡大学生等人员中择优选拔村级后备力量,通过理论培训、岗位锻炼、结对帮带、跟踪培养等措施,为乡村振兴蓄好“源头活水”。

(3)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警醒,进一步压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采取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全镇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坚定“四个意识”,切实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根基。

2.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力推进乡村振兴

(1)继续严守耕地红线。坚决扛起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多渠道、有深度、可持续地开展宣传教育,做好群众工作,依法持续整治乱占、破坏耕地违法行为,扎实做好耕地恢复、隐形图斑流出整改、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全面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总产量保持稳定。紧扣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主线,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坚持承包关系长久稳定,有序推进土地延包,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2)多渠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模式,带领村(社区)干部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好的地方交流学习,着力开拓村级领头人的发展思路。以2026年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吸引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毕业大学生等进入村干部行列,着力提升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坚持因村制宜、因时制宜,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发展第三产业、挖掘土地潜力等做法,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3)不断优化人居环境。持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深化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村庄清洁行动,切实加大农村面污染、垃圾和污水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保洁员管理考核制度,提升垃圾收转运处效率,不断提高农村生活质量、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加强乡村治理、推进移风易俗,更好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3.强化保障、深度惠民,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落实民政、卫健、优抚、残联、慈善部门深度融合,实行“一窗受理、救助联动”机制,同时依托村级事务网格化管理,形成“网格申报、动态跟踪”救助体系,使救助对象分类细化,真正做到及时施救、精准帮扶。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着重化解因病、因残困难家庭问题,强化动态管理,压实帮扶责任,兜牢民生底线。持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2)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整合力量抓好控辍保学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六保”工作机制,确保宝马镇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无一人辍学。不断完善帮扶工作机制,凝聚多部门合力,持续加强对重点学生的关爱帮扶力度,让孩子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常态化开展进校宣传活动,全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营造平安校园。

(3)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广泛开展农村文艺汇演、书画比赛、歌舞大赛等活动,吸引民间业余文艺团队和广大乡村文艺爱好者积极参与,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全面加强村(社区)图书室、阅览室、棋牌室、文化广场等的建设,不断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

4.筑牢防线、优化治理,防范化解重点风险

(1)稳步推进平安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促稳定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抓好农村“小恶小霸”现象治理,不断完善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平安建设”创建工作,积极推动实施“雪亮工程”“微天网”等技防措施,建立宝马镇专职治安巡逻队,常态化开展治安巡逻,全面守护辖区治安安全,切实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2)加大纠纷调处力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诉源治理,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化解矛盾、打击犯罪、服务群众,坚持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继续开展重大会节、重点时段期间信访重点人员稳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全年无进京到省到市,确保全镇经济平稳发展。

(3)巩固筑牢安全防线。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服务队伍,力求突发事件处置及时、风险控制迅速有力。聚焦道路交通、消防等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单位。人员共计59人,其中公务员25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33人。其他人员共计100人,其中村社区干部34人,退休人员36人,临聘人员30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有其他收入的描述举例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4.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2.72万元,均为代管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1777.1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2.5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减少基本支出58.65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9.77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64.9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严控非必要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为1777.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4.43万元,占98.7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22.72万元,占1.28%。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177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1.98万元,项目支出35.1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777.15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62.5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4.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2.72万元,均为上级资金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7.9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24万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00.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万元;农林水支出484.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7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万元,其他支出16.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4.43万元,比2024年减少162.5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7.98万元,占52.32%;公共安全支出7.24万元,占0.41%;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00.97万元,占11.46%;卫生健康支出48.42万元,占2.76%;城乡社区支出22万元,占1.25%;农林水支出484.83,占27.63%;住房保障支出78.79万元,占4.4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万元,占0.03%;其他支出16.42万元,占0.94%。

具体情况为:

1.201(类)01(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1(类)01(款)08(项)2025年预算数为4.7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3.201(类)02(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政协事务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4.201(类)03(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605.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201(类)03(款)50(项)2025年预算数为226.4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基本支出。

6.201(类)06(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1.3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201(类)11(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201(类)11(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其他方面的支出。

9.201(类)29(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0.201(类)31(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11.201(类)40(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1.9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信访事务支出。

12.204(类)06(款)04(项)2025年预算数为7.2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层司法调解工作支出。

13.208(类)02(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44.9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4.208(类)05(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0.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15.208(类)05(款)05(项)2025年预算数为105.06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208(类)07(款)05(项)2025年预算数为16.42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7.208(类)10(款)06(项)2025年预算数为20.4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基本支出。

18.208(类)11(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8.8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残疾人事业基本支出。

19.208(类)99(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4.2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10(类)04(款)09(项)2025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

21.210(类)11(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43.2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212(类)05(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3.212(类)01(款)04(项)2025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4.213(类)01(款)04(项)2025年预算数为86.5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5.213(类)05(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6.213(类)07(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27.213(类)07(款)05(项)2025年预算数为392.18万元,主要用于: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8.221(类)02(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78.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224(类)01(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30. 229(类)99(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16.42万元,反映除上述项目外不能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54.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387.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0.68万元,其中: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经费75万元,其他办公费15.68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11万元、差旅费39万元、维修维护费9万元、租赁费6.86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28万元、委托业务费8万元、工会经费39.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95万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20.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51万元,其中:广告宣传费10万元,食堂生活费40万元,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68万元,乡镇人大代表工作经费1.71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2025年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之风,打造节能型政府。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信访维稳、征地拆迁、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8.5




8

0.5

仁寿县宝马镇

人民政府

8.5




8

0.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仁寿县宝马镇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7.5万元,占4.76%。主要原因是退休5人,在职死亡1人,退役士兵安置2人,新调入公务员1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宝马镇政府采购计划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有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单位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资金455.49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0.45万元,乡镇公共服务财力补助经费160万元,乡镇人大代表经费1.71万元,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75万元,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2万元,敬老院工作经费3.86万元,工会经费9.47万元,定额公用经费150万元,乡镇(街道)政协工作联络委员会工作经费2万元,2025年禁毒社工工作经费3万元,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运行补助20万元。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5年度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共预算资金1777.15万元,总体目标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基调,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保障辖区安全、稳定和社会发展的有序进行。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根据单位情况进行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

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

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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