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龙正镇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主要职能、机构设置
政府职能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完成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等工作;
4.发展各项服务事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生、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综合性工作,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5.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权益,取缔非法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6.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8.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其中,龙正镇内设机构7个,有下属事业单位4个。
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乡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及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工会、妇联、关工委、退休(老协)等相关工作。
党建办公室(基层治理办公室)。
负责乡镇大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负责团委等相关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制订并实施乡镇经济发展规划,统筹经济协调发展;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投资促进工作,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村(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人民防空、大数据信息化等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厕污共治等相关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住房建设、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物流、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食品安全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等相关工作。
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和青少年教育。
财政所
负责辖区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村(社区)财务工作;综合统计等相关工作。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民生票决事项及重点项目的监督。
便民服务中心 (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的综合协调服务;负责乡镇“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运行维护工作。负责集中办理民政、社保、医保、就业、计生、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热线等相关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站)
负责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农机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畜牧业疫情监控防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公共信息统计,负责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移民工作;负责畜禽养殖(河流禁养区内除外)、农业面源污染;厕污共治等相关工作;武装工作由周孟军负责。
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农民工就业、培训、维权、司法援助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优秀农民工推荐、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负责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负责农村劳动力流动监测,农民工大数据平台宣传推广及录入工作,指导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相关工作。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综合文化站)
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文化、旅游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负责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群众宣传教育、农民夜校、远程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负责辖区宣传推广、舆论引导、官方媒体(平台)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广播电视的工程建设等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一)坚持党建引领,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力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选齐配强干部人才队伍,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从优秀农民工中选拔人才。加强干部培训,实施龙正镇干部大讲堂和青年学习小组,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党员队伍质量。二是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帮扶资金和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等管理制度,定期向群众公开集体经济收支和资产累积、处置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民生资金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常态,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二)坚持项目引领,持续推进产业优化
一是促进工业提档升级。力争工业经济稳中求进,将规上企业产值提升至9.4亿元,增速5%。积极支持企业实施技改,推进产业提档升级。二是加快农业提质增效。进一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农村公路、水利设施、农村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大力发展粮、油、菜、水产畜禽等主导农产品,进一步引导和扶持优质粮油、蔬菜、水产等主要农产品向区域化、规模化发展。支持一批行业协会、商会等相关服务组织发展,增强市场开拓能力。三是大力发展旅游业。依托洪峰水库的优质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旅游商务、休闲娱乐、生态家园等产业,依托毗邻黑龙滩水库的区位优势,将351国道以北区域(增产村、全新社区、东方红社区)确定为黑龙滩旅游联动发展村,定位休闲游、家庭游、亲子游等产业。
(三)坚持高质量发展,打造宜居宜业环境
一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扶持和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保底分红等方式带动帮扶对象持续增收。聚焦粮食主导产业,以冲天村为核心辐射周边的粮经复合示范区组团建设,发展柑橘、李子、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实现粮、猪、果质量提升。强化示范村引领作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确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二是推进环境整治衔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厕污共治、生活垃圾治理,争创龙正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优秀”乡镇称号。推进龙正镇冲天村基层河湖管护“解放模式”试点推广,打造群众满意的宜居水环境。
(四)坚持民生优先,全面提升幸福指数
一是强化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持续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重点推进低保扩围增效工作,重点聚焦脱贫不稳定户、防返贫监测户、低保边缘户等十类人群,坚持应救尽救,突出救助时效。二是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积极宣传和鼓励适龄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特殊人群100%参保缴费。三是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和保障。盯紧服务农民工,发挥农民工服务中心(站)纽带作用,大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推介县内、镇内企业用工需求。四是提升便民服务工作质效。巩固提升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成果,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化管理,强化镇、村两级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提升马上办、帮代办、上门办服务质效,不断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争取打造2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成功创建市级示范便民服务站。
(五)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是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从严抓好耕地保护,压紧压实“田长制”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巡田APP,实行动土必报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二是守牢安全稳定主线。全力以赴保障辖区安全稳定,突出抓好工业企业安全、森林防灭火、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范运行龙正镇“一站式”矛调中心,夯实社会治理现代化基础,确保全年社会大局稳定。三是守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进一步压紧压实河长制工作责任,通过加强清河保洁、污染源管控等举措,全力提升水污染防治效果。从严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加强企业污染整治,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源头管控,全面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争取项目,做好防汛抗旱,着力完善现代水网建设,全力打造天更蓝、地更绿、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的美丽龙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正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龙正镇人民政府部门本级预算、所属单位预算等,人员共计305人,其中公务员41人,参公0人,事业人员57人。其他人员共计77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14人,临聘人员16人。纳入龙正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龙正镇人民政府(本级)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仁寿县龙正镇人民政府 |
本级 |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龙正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40.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44.47万元及上年结转234.37万元;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1.1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2.47万元、农林水支出159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4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7万元、其他支出51.88万元。仁寿县龙正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4119.5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8.6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金预算、上年结转增加。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龙正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为411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40.74万元,占88.38%;上年结转234.37万元,占5.6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44.47万元,占5.93%。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龙正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411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8.14万元,项目支出541.4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龙正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4119.59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08.6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金预算、上年结转增加。
收入包括: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40.74万元,上年结转234.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44.4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1.1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2.47万元、农林水支出159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4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7万元、其他支出51.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龙正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为411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40.74万元,比2024年减少57.18万元;上年结转234.37万元,比2024年增加15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44.47万元,比2024年增加113.2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金预算、上年结转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1.16万元,占34.5%;公共安全支出10.86万元,占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96万元,占11.51%;卫生健康支出90.57万元,占2.2%;城乡社区支出342.47万元,占8.31%;农林水支出1592.5万元,占38.66%;住房保障支出130.48万元,占3.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7万元,占0.14%;其他支出51.88万元,占1.26%。
1.201(类)01(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4.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2.201(类)01(款)04(项)2025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
3.201(类)01(款)08(项)2025年预算数为3.02万元,主要用于:代表工作。
4.201(类)02(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5.201(类)03(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125.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6.201(类)03(款)02(项)2025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201(类)03(款)50(项)2025年预算数为193.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
8.201(类)06(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2.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9.201(类)11(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1.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10.201(类)11(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1.2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11.201(类)29(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12.201(类)31(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4.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13.201(类)38(款)16(项)2025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
14.201(类)38(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15.201(类)40(款)04(项)2025年预算数为2.4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业务。
16.204(类)06(款)04(项)2025年预算数为10.8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
17.208(类)02(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5.8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8.208(类)05(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1.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
19.208(类)05(款)05(项)2025年预算数为173.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208(类)07(款)05(项)2025年预算数为262.73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
21.208(类)11(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13.2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22.208(类)99(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7.1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210(类)04(款)09(项)2025年预算数为12.5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24.210(类)11(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78.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25.212(类)01(款)04(项)2025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
26.212(类)03(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6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27.212(类)08(款)04(项)2025年预算数为244.4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8.213(类)01(款)04(项)2025年预算数为41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
29.213(类)02(款)05(项)2025年预算数为71.1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培育。
30.213(类)05(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19.5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31.213(类)07(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70万元,主要用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
32.213(类)07(款)05(项)2025年预算数为917.73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33.221(类)02(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30.4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34.224(类)07(款)03(项)2025年预算数为5.7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35.229(类)60(款)02(项)2025年预算数为2.63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6.229(类)99(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49.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龙正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28.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22.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906.83万元,主要包括:村(社区)公共服务经费195万元,其他办公费15.24万元,印刷费7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30万元,邮电费18万元,物业管理费10万元,差旅费40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会议费2.6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33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65.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2.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广告宣传费30万元,食堂生活费85万元,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8万元,乡镇人大代表经费2.2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3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8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龙正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2025年仁寿县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4年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4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出差、考察等工作开展。
仁寿县龙正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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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合计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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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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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 |
仁寿县龙正镇人民政府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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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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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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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龙正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244.4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龙正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仁寿县龙正镇人民政府属综合性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06.83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02.11万元,减少10.12%。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龙正镇人民政府2025年运转类、项目类预算无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仁寿县龙正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请部门根据自身情况据实描述)。
(四)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预算资金1263.15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2.77万元,乡镇公共服务财力补助经费400万元,乡镇人大代表经费2.22万元,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8万元,定额公用经费245万元,龙正镇35KV正沙线电力杆管线迁改148万元,村(社区)公共服务经费195万元,禁毒社工工作经费3万元,政协委员界别联络组工作经费2万元,乡镇综合执法经费30万元,龙正镇2022年重点镇发展项目(2024)96.47万元,2024年应急救灾抢险经费5.7万元,2022年油茶项目补助资金(526001)71.15万元,工会经费(公务员及参公)6.75万元,工会经费(事业人员)9.09万元。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5年度,仁寿县龙正镇人民政府共预算资金4119.59万元,总体目标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基调,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工作方面的决定;2、负责辖区内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3、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4、负责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5、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6、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7、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8、做好本辖区人口和卫健工作;9、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10、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等社会保障工作;11、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12、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详见附件(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