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 水 号 | 20240422002 | ||
标 题 | 仁寿县医院摊贩占道经营 | ||
性 别 | 男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你好!仁寿县党政服务中心热线办收到你的来信后立即转交相关部门处理。经调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前往你提供的地点开展治理,要求摊贩严格遵守《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入附近市场或临时摊点疏导区售卖,不得占道经营,不得影响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辖区中队已安排人员专门管理,对流动摊贩严格监管。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的巡逻管控力度,如发现违规占道经营行为,将依法处理,为城区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秩序良好的人居环境。最后,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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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仁寿县人民政府 | ||
处理时间 | 2024年0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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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仁寿县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协办单位: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级各单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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