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藕塘镇内设机构基本情况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藕塘镇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民生事业办公室7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唐丹联系电话:028-37050148)

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武装部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秘信调、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内部审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及检查督促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来文来电登记办理、印章管理和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印发、管理等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调研工作,收集、整理、报送各方面信息;负责各种会议、活动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3.负责拟订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牵头开展上级重大政策措施、党委政府发展规划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内部审计工作,所辖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负责向县审计机关报备全年审计情况。

4.负责涉密人员、文件、设备管理和保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档案安全;负责年鉴编纂工作。

5.负责办公用房、办公用品、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等机关后勤服务管理;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工作人员外出报备、考勤、考核、奖励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上级重大政策措施、党委政府发展规划和决策部署以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8.协助开展民兵组织、兵役工作和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9.负责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人:左婷婷联系电话:18328******)

负责大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史工作;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负责统筹“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及县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

2.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和提出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督促村(社区)、“两新”等领域党组织工作计划的制定并进行指导。

3.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和建议,做好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4.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三会一课”等党内活动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权限范围内干部任免、监督、培训及人事调整、工资核算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登记、人员出入编及实名制信息更新等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镇党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和党史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两代表一委员”提案和意见、建议工作。协助镇党委、人大做好镇党代会、人代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7.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具体事务工作;负责党内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8.负责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人:吕刚联系电话:15883******)

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负责制定并实施经济发展规划,统筹经济协调发展;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科技创新、投资促进、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负责村(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大数据信息化、人民防空等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征收补偿安置等相关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上级有关乡村振兴、经济发展、发展改革、科技创新、投资促进、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统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相关工作,督促乡村振兴决策部署的落实,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乡村振兴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培育典型,总结经验做法,了解掌握镇、村(社区)动态情况,报送相关信息;推进有关规划制定和试点工作;检查指导各村(社区)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考核。

3.负责拟订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和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研究和掌握全镇经济运行情况,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4.负责招商引资及项目的跟踪、统计、上报;负责政策咨询,指导各类经济实体科技创新、信息收集、技术人才引进、市场推广等工作;负责规模以下企业服务工作,抓好地方特色产业。负责搜集、整理项目推进及投资环境的意见、建议,促进投资环境改善。

5.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内统计工作,汇总、分析、上报基层统计报表和地方综合性统计数据等;调查研究辖区内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计划完成情况实行统计监督、统计分析和统计咨询;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实施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6.负责所辖村(社区)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村(社区)道路、桥梁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及宣传教育。

7.负责编制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建设用地预审工作,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止乱占滥用耕地。

8.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村(社区)的项目建设;负责建筑工地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农村(社区)住房建设管理;负责拟订人民防空预案,协助组织实施战时或发生灾害时人员疏散,开展防空宣传,组织开展权限内各项防空工作。

9.负责旅游资源保护工作,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工作,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和旅游项目建设。

10.负责对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和公示工作,做好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组织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征地补偿协议,做好被征收对象的安置服务等工作。

11.负责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人:张建兵 联系电话:13890******)

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住房建设、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食品安全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上级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

3.建立完善上报、审批、备案制度,及时发现并上报日常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住房建设、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县级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查核拆除违法建筑。

5.负责辖区内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

6.负责开展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加大执法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7.负责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落实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治理及综合防治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初审及排污费征收工作。

8.负责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辖区生态社区创建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等。

9.负责组织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巡查保洁、保护管理等工作,加强辖区饮用水源的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10.负责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王永浩联系电话:17311******)

负责辖区内政法、统战、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法治建设、禁毒、反暴恐、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上级有关统一战线、国家安全、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落实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党外人士、非公经济和侨务、港澳、台湾事务等工作,健全统战工作基础资料,收集统战对象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依法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指导督促村(社区)开展统战工作。

3.牵头组织协调整合公安、司法、信访、人民法庭等基层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资源和力量,负责处理突发重大事件等工作。分析研判反颠覆、反渗透、反暴恐、反分裂形势,统筹部署开展反邪教重大斗争活动,推动涉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工作。

4.组织开展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汇集分析社情民意,处理来信、来电、来访、网上留言等信访事项,负责市长信箱、县长信箱及网民反映问题的调查回复,统筹处置群众非接待场所上访、集访、越级访、闹访、缠访、重访等重要信访问题,向党委政府反馈信访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5.定期排查化解辖区内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全面掌握辖区内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向镇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建议。

6.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组织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群防群治等工作,整合推进辖区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建设应用工作,推动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7.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场所人群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统筹推进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8.承办见义勇为的核实、保护、表扬奖励等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保护、奖励措施。

9.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编制辖区内防灾减灾救灾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10.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防治救助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

11.按照上级规定负责辖区内消防工作,组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12.负责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财政所(负责人:黄莉英联系电话:18228******)

负责辖区财政预决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算、监督、指导村(社区)财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和贯彻执行各级财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

3.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负责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的监管。

4.负责镇属国有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维修维护并按规定程序购置和处置。

5.负责镇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统计分析、登记核算、清收偿还。

6.负责各类财政票据的领购、保管、使用和缴销。

7.负责指导、监督镇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社区)财务管理。

8.负责镇会计档案管理和财政信息公开公示,督促镇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社区)财务公开。

9.负责依法接受各级监督检查以及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相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民生事业办公室(负责人:李绿叶联系电话:18628******)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有关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等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抓好九年制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工作;制定群众体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

3.负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村(社区)初级卫生保健,严格控制各类疫病的发生和蔓延。

4.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承担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敬老院管理工作,负责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管理工作;负责灾情调查和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政权建设;负责地名管理、殡葬改革、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管理等工作。

5.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协助县级部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负责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及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养老、 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的相关服务工作,配合县级部门落实全民参保。

6.负责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职责,藕塘镇设置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4个直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名称统一为“仁寿县藕塘镇XX中心(所)”。

(一)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杨锦茏联系电话:18228******)

负责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站(点)及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2.负责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公开公示及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制定,跟踪和督办事项办理情况。

3.负责为群众办事提供相关的咨询、代理、代办服务。

4.负责镇“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运行维护工作。

5.负责业务开展情况的汇总、整理、分析、上报等工作。

6.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便民服务站(点)业务开展,对人员进行监督考核。

7.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站(点)业务工作的投诉举报。

8.负责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档案管理、党员摸排登记,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联络接待和矛盾化解工作;负责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做好节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的走访慰问。

9.负责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徐瑞林联系电话:13990******)

负责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农机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畜牧业疫情监控防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三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脱贫攻坚工作综合协调工作、文件材料、数据收集录入上报、档案整理等工作;负责对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分析梳理,总结推广先进;定期对各村(社区)、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3.负责农业、畜牧业、渔业、农机、林业、水利等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协助开展动物疫病疫情防治防控,水生动物防疫和病害防控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的相关工作。

4.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负责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5.负责辖区内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规划、设计和施工;负责小型水库、水闸、河堤、渠系等水利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安全工作;做好农田用水计划和管理。

6.负责农机作业推广、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安全等服务工作,负责乡村生产便道的规划、建设,负责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

7.负责林地的规划、产权登记管理,植树造林及森林防火等工作。

8.负责惠农政策、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落实,农业农经和农业公共信息的调查统计工作。

9.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宅基地管理和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的相关工作,以及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整理、组织交易、材料初审、业务咨询、信用评估、纠纷的协调处理等事项。

10.指导村(社区)开展资产、资金、资源等管理服务工作, 指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发展。负责农业科技项目实施和科技成果的申报、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业技术、农村科技队伍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11.负责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人:梁娜联系电话:17711******)

负责农民工就业、培训、维权、司法援助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负责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指导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农民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外出农民工维权救助、司法援助、法律法规培训等工作,协助做好外出农民工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民工座谈、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等活动。

3.负责农民工定向回引工程的组织实施,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农民工创业就业指导帮扶、农民工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与输出工作。

4.负责农村劳动力流动监测和农民工信息收集、上报,协助做好农民工信息数字化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5.负责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空巢老人的关爱、救济、帮扶工作。

6.指导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

7.负责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人:马珍文联系电话:18015******)

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群团、关心下一代等服务性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负责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

2.负责群众宣传教育、农民夜校、远程教育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3.负责辖区宣传推广、媒体接待、舆论引导、官方媒体(平台)上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4.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5.负责广播电视的工程建设工作。

6.负责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