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县政府办机构职能 |
(一)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例会(县长办公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委、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 (二)研究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或办理文件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三)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组织调研和信息上报工作,向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领导提供有关实际情况和政策性建议。 (四)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机关服务。 (五)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转报核定、车辆购置报批;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的规划、审批。 (六)参与协调解决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主要矛盾,牵头全县范围内投资额400万元以上的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标文件集中会商。 (七)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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