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杨翠仙、唐勇,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m²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 监证:0130699、0130700 |
杨翠仙、唐勇 |
? | ? | 55.44平方米、55.44平方米 |
住宅、商业 |
满井镇佳泉街282号1幢1单元2层1号、1幢1层1号 |
? |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翠仙、唐勇
2020年11月11日
上一条: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征求《关于仁寿县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李菊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