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接受社会有效监督,提高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眉人社发〔2020〕37号)文件要求,对享受企业职工以工代训补贴人员共469人的名单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的,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
监督举报电话:028-36201043,028-36292546
附件:2020年第二批企业职工以工代训培训人员花名册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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