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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查处交通违法和处理交通事故时,对相关违法和事故车辆进行了依法扣留。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相关法律规定,现予以公告。请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凭相关法律文书和车辆合法证明,到原办案单位进行处理。逾期不来处理的,我大队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告期满后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交警大队相关违法和事故车辆明细表
仁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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