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征集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3月24日
征集部门: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
为加强土地管理,依法实施土地征收工作,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县域范围内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眉府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征补中心会同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司法局等部门以及相关乡镇,多次讨论研究拟定了《仁寿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对仁寿县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范围、标准等作出了规定,对各职能部门、属地政府职能职责及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话反映,拨打电话(028-33050566)反映意见建议。
二、邮件联系,邮箱地址*********@qq.com
三、信件传达,通信地址: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政策法规股收(仁寿县文林镇丽景四巷66号)
附件:仁寿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
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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