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编号:202106170276)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下列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仁寿县党政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8-36295125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份额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总面积m²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监证0165315、监证0165316、仁国用(2013)第4337号 |
何小兵 |
杜超英 |
? | ? | ? | 109.52 |
住宅 |
普宁街道迎宾大道中段158号(东润风景三期)1幢11单元5层2号 |
? |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17日
上一条:中共仁寿县龙正镇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下一条: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第二批企业以工代训拟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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